当我第一次读到张爱玲的《半生缘》时,泪流满面。我十分惋惜顾曼贞和沈诗钧的爱情。14年的沧桑后,你还在这里,刚好我也在。但是,诗钧,我们不能回到从前了。整部小说的主人公为了曼璐养家糊口,不得不把自己变成一朵交际花,但却遭到了别人和家人的轻视和排斥。为了管住丈夫的心,顾曼璐背叛了妹妹,导致了妹妹的一生凄苦。
在小说和**的形象塑造中,顾曼璐是一个精明、庸俗、俗气、妒忌的形象,这与她聪明、懂事、经验不足的妹妹曼贞截然相反。她在床上和桌子底下和男人一起抽烟、打牌和大笑。这职业彻底颠覆了她的生活,她沾染到的世俗魅力和她脸上浓妆一样令人可怕。
在小说里有这样一段对曼璐的描写:她那嗓子和无线电里的歌喉同样地尖锐刺耳,同样地娇滴滴的,同样地声震屋瓦……她穿着一件苹果绿软缎长旗袍,倒有八成新,只是腰际有一个黑隐隐的手印……头发乱蓬蓬的还没梳过,脸上却已经是全部舞台化妆,红的鲜红,黑的墨黑,眼圈上抹着蓝色的油膏,远看固然是美丽的,近看便觉得面目狰狞。
张爱玲将一个堕落的女人描写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描写了她细腻的命运悲剧。顾曼真无疑是本书的核心悲剧人物。然而,我认为顾曼露的悲剧更为彻底和绝望。与顾曼贞悲痛欲绝不同,曼露的悲剧体现了一种啮噬性的痛苦。表面上看,不疼也不痒。不明显。经过仔细考虑,你忍不住哭泣。
#半生缘#
文/罗小可
一直觉得,张爱玲原著小说《半生缘》中顾曼璐最后黑化,很大程度是因为初恋男友张豫瑾。
虽然张豫瑾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笔墨并不多,但他让顾曼璐看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脆弱和不堪,才把对人生的失望情绪转移到妹妹顾曼桢身上。
穷人家的孩子张豫瑾仪表堂堂,家境却没有富家公子沈世钧那样优渥,他的母亲曾经对女学生顾曼璐欣赏有加。
然而,在生活的重负下,顾曼璐只能选择做舞女养家糊口看,她和张豫津之间的爱情还没有开花就已经凋谢了。
重温《半生缘》发现,无论主角还是配角结局都不尽完美,但半生坎坷的张豫瑾却最圆满幸运!
在踏入歌舞厅之前,张豫瑾一直是顾曼璐心中的那一抹白月光,然而父亲骤然离世让家里变得拮据起来。
生活的风霜雨雪从此刻写在这个少年的身上,张豫瑾无可奈何,只能将对顾曼璐的喜欢和爱慕默默地藏在心底最深处。
而这一藏却是整整几十年,期间张豫瑾一直等着顾曼璐,三十岁出头都没有选择结婚生子。
命运总是翻雨覆雨一般,再次去顾曼璐家里的时候,张豫瑾满怀期待,但他第一眼看到的却是顾曼桢。
在原著张爱玲的小说下,是这样描写这段情愫的:
“他坐在屋子里,看到曼桢款款走进来,喊了一声“瑾哥哥”,就好像时光穿梭一样,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曼璐。”
都说,时间是最无情的,它总是在不经意间让你的眉眼写满了故事,然后在故事里体会人间的酸甜苦辣。
即便是多年未见顾曼璐,张豫瑾对顾曼璐的印象依然停留在当年的模样,那个梳着辫子的清纯女学生。
但顾曼璐却再也不敢见了,她深知自己已经陷入了推杯换盏的人生,在流光溢彩中看透了世间百态。
或许,张豫瑾对顾曼桢一见倾心,是在她身上看到了顾曼璐似曾相识的影子,出于弥补的心理,将爱情转移到顾曼桢这里。
然而,跟顾太太提亲要迎娶顾曼桢,这一点让顾曼璐瞬间痛苦不已,为了负重前行,顾曼璐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美貌,到头来却依然一无所有,人老珠黄,实在是不公平。
看到这里,才能体会到顾曼璐为何恨自己亲手栽培的大学生妹妹顾曼桢了,她夺走了自己幻想的美好爱情,只留下现实的苍凉感。
但顾曼桢对张豫瑾无感,她的心尖人是沈世钧,命运却阴差阳错,最后嫁给了富商祝鸿才。
张豫瑾既没有娶到顾曼桢,也错过了初恋顾曼璐,小说结尾他最后娶了沈**,跟他家世相当,彼此对医学都非常感兴趣,也算是物质和精神双重势均力敌。
或许,顾曼璐和张豫瑾的爱情是有些许遗憾的,但张豫津却在时间的洗礼下活得更现实和理性了。
他没有活在过去的想象之中,也没有因为错过跟顾曼桢的婚姻而失落,反而是见招拆招,最后找到了不错的良配,收获了完美的结局和人生。
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中,活得现实的人往往会更容易收获幸福,因为他们经历过跌宕和曲折,深知命运总是千转百回世事无常,与其自怨自艾,不如乐观阳光,始终有能力将一手烂牌打好。
这种通透乐观的心态,值得思考和学习,当你明白自己可以拥有什么,失去什么的时候,才会无所畏惧,从容不迫。
张豫瑾或许现实又世故,但他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总是能够直面挫折,然后在尘埃里真正地绽放出一朵绚丽夺目的花来。
他内心深处的韧性,丝毫不输顾曼璐和顾曼桢,是一个有点理想却活得很现实的人。
各位亲们,你们如何看呢?欢迎留言!
故事情节:
故事发生在春节的第四天,许与沈到一家小饭店吃饭,遇到顾曼桢也在小店,此后三个人就常一起到饭店吃饭,外出游玩。顾在照相的地方失落一只红手套,沈不声不响,独自冒着雨,踏着泥路去找回来。第二天中午悄悄的递给了顾。
顾因受伤风感冒没有来上班,许、沈正想去看望她,顾遣弟弟到办公室送抽屉的钥匙,请许帮忙取出昨日打好的公文。两个男人吃饭时,就谈到了顾叫弟弟送钥匙的事情,好像怕人家上她家,对她的家庭有一种神秘感。
顾病愈上班,三人又外出吃饭,许因另有应酬。席间,顾坦白的告诉他:家里有祖母、母亲、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姐姐因负担家庭生活,先当舞女,后做交际花。她家住的房子就是姐姐的“朋友”送的。现在将要嫁给一个吃交易饭的祝鸿才,搬出去住。
沈也说出自己家庭的情形,母亲和年轻的寡嫂带着三岁的侄子,开一家皮货店。父亲和一位从良的姨太太,带着娘家母亲及三个小孩住在南京。
沈的父亲病重,将事业交给沈接管,要他辞职回家,沈回南京后想念顾,请许陪顾同到南京来玩。沈的父亲,见到顾很像他在上海认识的一个舞女,他认为她们俩是姐妹。
沈到上海看顾,就将父亲的话告诉顾,引起顾的愤怒和误会,她认为姐姐逼于生计,没有什么见不得人,既然沈家有所顾虑,趁早算了,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祝鸿才婚后发了不义之财。曼璐由于自己堕胎二次,想要拢络丈夫,知道丈夫有意染指小姨,不惜装病,让丈夫强奸,将妹妹幽禁一年,生下一个男孩。为恐沈来找曼桢,立刻将母亲全家迁往苏州,沈找到曼璐,她假说妹妹不愿见他,退还他私订之戒指。
曼桢住院生产,将不幸告诉同产房的产妇蔡金芳,金芳的丈夫帮助她逃出医院,找到教书的工作,不幸又被她母亲找到,劝她和鸿才结婚。曼璐也抱来她的儿子来相求,仍不为所动。有一天路上遇见曼璐的女佣阿宝,说是曼璐病死,鸿才经商失败,就住在这附近。
于是她常常留意年龄相近的小孩。
一天看见鸿才老家带出来的女儿招弟,也看见自己的儿子。另一天,她看到从鸿才家出来一口小棺材,原来是招弟得了猩红死了。她进屋去看她的儿子也得了猩红热。鸿才不在家,女佣告知鸿才虐待小孩,常不回家。
她为了救小孩,在鸿才家中照顾小孩十多天,最后,决定嫁给她最恨的鸿才。婚后鸿才发了国难财,又花天酒地,不理曼桢母子。有一天曼桢在诊所发现鸿才带了情妇和孩子也在看病,决心离婚,独力工作扶养孩子。
这时沈父死分家,婚后也搬到上海,心中常常想起曼桢。出国十年的许叔惠从美国回来,沈去许家找叔惠,不意遇见曼桢也在。二人一起离开许家,在一家饭店谈谈别后,沈才说出曾去找她,她家搬了,她姐姐告诉他曼桢嫁给母亲的侄子张豫瑾医生。
他没有想她姐姐竟做出这样的事!他俩见面,对望半,曼桢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一样震动。她的头已枕在他肩膀上。他抱着她。
又半,她方道:“世钧,你幸福吗?”世钧想道:“怎么叫幸福?”他和嫂嫂的表妹石翠芝结婚,没有爱,相爱的人不能结婚。
故事应该在这里结束,张爱玲借沈的口吻在想:“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半生缘》讲述了旧上海的几对年轻人的爱恨情仇,他们曾经都是有缘人,最后却各奔东西。几个平凡的众生男女,世钧、曼桢、叔惠、翠芝,一群随处可见的都市年青人,讲述了那一点点并不离奇的痴爱怨情。
沈世钧本于顾曼桢相爱,可家里却催促他和表妹石翠芝结婚,曼桢的姐姐顾曼璐为维持一家生活开支辍学当交际花,最后在万般无奈之下与有妇有子的祝鸿才结婚。这是一部,细嚼慢咽的文学点心。感叹作者对人的把握描写,恰如其分。寥寥几笔,淋漓尽致。
纵览全书是仓凉而悲惨的,却很符合那个时代的基调,符合张爱玲这个人。
读着他,似乎在读一个 “茶热茶冷”的爱情故事。书中男主沈世钧与女主顾曼桢十四年前初次相遇在小饭馆,曼桢替世钧用茶水洗筷子,分开时,沈世钧端起桌上的一杯茶,一口喝完,关门而去。在那寒冷的空气里,几缕稀薄的白烟从玻璃杯里飘出来。曼贞呆呆望着。他喝过的茶杯还是热乎乎的,他的人已经走远了,再也不回来了。
一杯茶,似乎预示着结局的悲凉。
扩展资料
成书过程
首先,张爱玲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第一次没有用自己的真名,而是用笔名“梁京”。这在张爱玲以往的创作中是从未有过的现象。而当初最早发表的时候,这部小说也不叫《半生缘》,而被命名为《十八春》。
《十八春》里,男女主人公们离离合合、聚聚散散,最后在第十八章里因为爱国,为了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而来到中国东北,以庸俗喜剧般的大团圆结局收场。
是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原名《十八春》,一九五一年结稿,后来张爱玲旅美期间,进行改写,删掉了一些略带政治色彩的结尾,改名为《半生缘》。
从历史上看,《十八春》在《亦报》上从1950年3月到1951年2月连载,但是张爱玲本人对这唯一的长篇小说并不满意。因此张爱玲晚年移居美国之后,从1966年开始改写这部小说,名字也改为了《半生缘》。
而改写之后,顾曼桢和沈世均再次相遇已是14年后,两个人也不是因为为社会主义国家做贡献的初衷重逢,而是机缘巧合,命运的安排使两个饱经风霜的中年男女在因为误会和隔阂分离了14年后带着满心的悔恨和痛彻肺腑的遗憾再次见面。
因此这部小说的创作过程从最开始的1950年到最终完成的1968年,历时18年。
某种程度上,她为了迎合政治和时势,才写出了具有清晰的历史背景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政治理想的《十八春》。所以当她到了美国之后,重新审视自己的作品,深为自己放弃了原有的写作风格,生硬地加入了政治成分的《十八春》而后悔,所以重写了这部作品。
张爱玲在给朋友宋淇的一封信中,提到《半生缘》其实是根据美国作家马宽德(JPMarquand)的小说《普汉先生》改写的。
-半生缘(张爱玲作品)
我觉得是曼璐。曼桢觉得自己的姐姐妈妈都是不可理喻的,我们初读也是这么觉得。因为我们都有知识,有新思想。可是曼贞受教育,可以独立出去做事,自由的爱上自己喜欢的人,这些正是曼璐用自己的牺牲换来的。曼璐曾说我牺牲自己培养出妹妹这样一个人,不见得让她再去做舞女。可见原本她就是打算牺牲自己一个人成全一家子的。但后来,自己年老色衰,已经栓不住祝鸿才,眼看着一家子没了财路,下面几个弟弟还没念完书,她才想起了妹妹,既然自己可以为家庭牺牲,妹妹为什么不行?再说明媒正娶让她做祝太太,比做舞女不是好很多吗在曼璐的观念里,一家人活下去才重要,在那个面前爱情根本不算什么,所以当年她才离开了张慕瑾。
而曼贞呢?虽然她失去了爱情,失去了一段自由的岁月,但在祝鸿才死后,她获得了重生。甚至最后还有个张慕瑾来到她的身边。而她和世钧也可以重新遇见,解开了误会。应该说作者还是偏爱她的。其实如果当初没有发生这一切,世钧和曼贞结了婚,就一定很幸福吗也不见得,他们也许会成为俗世里一对活得很累的夫妻。世钧的父母对曼璐的偏见,会用有色的眼光看待曼贞,而祝鸿才不再给曼璐钱,一大家子的支出,几个弟弟的学费前途会都压在世钧和曼贞的身上,曼贞是个特别独立的人,想要依靠自己的能力,但世钧却是个容易和家庭妥协的人。是的他们之间肯定相爱,但是也避免不了争吵。而曼贞又是个非常固执的性格,可以为了几句吵嘴就扔掉戒指。也许最后为生活所累,消磨光了爱情,这样的事情不少见。也许还不如这样子,多年后的遇见,心里只有过去的美好留恋,无比惋惜的说一句,“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说到这就想起了曼璐的爱情,也有一出多年后的相遇。可是张慕瑾的反应呢?我觉得那是全书我最难过的一段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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