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是不可能杜绝的了,只能说我们见到了乘客殴打司机的时候,要尽量的制止那个乘客,以免酿成重大损失。人类是非常复杂的,也是非常难以控制的,根本没有办法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我们先来看看最容易和司机闹矛盾的是哪儿类乘客,大多数是坐过站的乘客们,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如果坐过站了,就是想和司机吵吵,也吵吵不起来,顶多是口吐几朵莲花罢了,很多时候他们也不会选择动手,毕竟要是打架的话,他们是弱势。
大多都是中年男女,会因为坐过站的事儿和司机吵架,如果司机没有搭理他,那很可能矛盾就会被激化,这些人就开始拽人家司机一下啊,或者敲人家司机的脑袋啊。此时那些看热闹的乘客,就不要再袖手旁观了。
因为这样的乘客简直是正在谋杀你,因为你现在的命在公交车司机手上,这个时候一定要赶紧拽好这位闹事儿的乘客,一个人拽不住就呼吁全车的人来拽他,直接让司机开车去公安局,扭送到所里,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给拘起来,下次这个人就不敢这么玩儿了。
答主曾经就遇到过一个这样的人,一身西装穿的人模狗样的,却因为脚踩在了平时老人坐的那被公交车司机给说了一句,让他把脚拿下来,那是老人坐的地方,这可倒好,指着公交车司机就开始骂。
结果车上的小年轻们有的坐不住了,上去就开了嘴炮,事情最后就演变为这位光鲜亮丽的乘客下一站之后下车了。有些人,不能惯着,该怼的时候就得怼,不然受伤的就是你自己了!
1劝说:在公交车上如果看到公交司机和乘客吵架,要及时的去劝说,因为这不即是关系到他们两当事人的事情,还关系到你的生命安全,所以一看到有吵架的现象,就要上前去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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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双方隔开:当然,对于有些不讲理的人,你越劝说,他越来劲,可能吵得越凶,这种情况,最好先把他们两人隔开。
3拉开乘客:不过,一般司机不会主动要乘客去吵架,最多是说一两句话,一般的乘客也不会找司机吵架,除了特别的一些人,就跑去跟司机吵架,所以对于这种乘客,劝说又不听了,先把乘客拉到一边,别让司机分心了。
4安慰司机:开过车的人都知道,心里有气的话,开车就会分心,所以,发现司机和乘客吵架时,稳住局面后,可以去安慰一下司机,这样司机心里也会舒服一点,就不会那么分心了。
5要求停车:如果司机和乘客吵得太激烈了,场面都控制不住,可以要求司机先停下车,不然的话,边吵架边开心,那后果不堪想像。
6不要干扰司机:最后,再提醒一下大伙,坐公交车的时候,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要去干扰司机,因不即关系到别人的安全,还关系到你自己的生命安全。当然,遇到别人干扰司机开车,也要及时止制,不然,你将会为你的冷漠付出代价。
近日,《人民日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失事原因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事故全过程,车辆内部监控视频也已发布,为我们还原了事件经过。以下内容为人民日报发布:
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公交车与小汽车相撞事故后,公交车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重庆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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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现场组织专业打捞船70余艘,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起重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大巴车坠河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件发生后,经过仔细调查,确定了15名司机和乘客。同时,克服水域复杂、水深超过70米等实际困难,找回13具遇难者遗体,确认身份。准确定位坠河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河客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采集监控视频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视频220余段,对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辆进行调查,对现场目击者、现场周边车辆驾驶人及乘客、提前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员从水中打捞出车辆行车记录仪和SD卡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模拟测试,成功恢复了SD卡数据,提取了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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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线路上的36个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走访前两站下车的4名乘客,确认当时车上有一名中等身材的女乘客,穿着浅蓝色牛仔裤,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女乘客为刘。前期综合调查走访与车内提取的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了事发时的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0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司机冉某离家上班。凌晨5点50分,他从始发站万达广场驾驶22路公交车,沿着22路公交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已是冉某第三次离境。9点35分,乘客刘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目的地为1号家园阁站。因道路维修及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经过1号家亭站。车行到达南滨公园站时,司机冉某提醒1号家亭的乘客在此站下车,但刘没有下车。当车继续行驶时,刘发现车已经过了他的目的站,要求下车,但是没有公共汽车站,司机冉也没有停车。
10点03分32秒,刘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正在开车的邹的右后侧。他靠在邹旁边的扶手柱上,指责邹。邹多次调头解释,与刘争吵,双方争执逐渐升级,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08分49秒,当车行驶到距离南桥头348米的万州长江二桥时,刘右手拿着手机打向冉的头部右侧。10点08分50秒,冉右手松开方向盘还击,侧拳打在刘脖子上。随后,刘又用手机打邹的肩膀,邹用右手挡住,抓住刘的右上臂。10时08分51分,冉某收回右手,用右手向左侧猛砸,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并越过中央实线,与对面红色轿车发生碰撞,随后冲向路边,撞破护栏坠入河中。
经调查事发前几天肇事司机冉某的生活轨迹,其行为正常。事发前一天晚上,司机冉与父母共进晚餐,未饮酒,21点回到房间,精神状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好,路段平坦,没有坑洼和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新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发生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制动有效,传动及驱动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消除了导致车辆因故障而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与正在驾驶的公交车司机冉某发生争吵,并用手机对公交车司机冉某进行了两次攻击,实施了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了车辆的行驶安全。冉,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时与乘客刘发生了争吵。被刘袭击后,他应该意识到反击和抢夺会严重危及公交车的行驶安全。然而,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驾驶安全。他用右手放开方向盘对刘进行还击,随后又用右手挡住刘的进攻,一把抓住刘,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交司机的职业规定。乘客刘与驾驶员冉某发生打斗,导致车辆失控,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后坠入河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与司机冉的打架行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犯罪。
十五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2019
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乘客打架的行为,和公交车司机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发生打架的对方是两个乘客之间,乘客受伤也是因为另外一个乘客造成的,他这种情况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并且请求那名乘客负责他的医药费。公交车司机是没有过错的一方,他可以进行口头制止,也可以把车停在安全的地方,让这两个人下车。
1、公交车司机也是公交车上的安全员
平时我们外出的时候,乘坐公交车都会注意到公交车司机袖口上都会带着一个安全员的标志。就说明公交车司机不仅要负责公交车的驾驶工作,也要负责车厢内人员的安全。对于车厢内乘客发生的吵架行为,公交车司机有权进行口头制止。有次外出,我就看到两个人在打架,公交车司机喊他们不要打,并且停下了车,让他们下车去打。公交车司机有权保证一车厢人员的安全,这是他的责任。
2、乘客之间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和公交车司机没有直接的关系
有人说我们两个人在车上打架了,因为发生争斗的这个地方是在公交车上,所以公交车司机有责任对我进行赔偿。公交车司机只是有责任进行劝阻,并且把车停下来,让你们下车打架,但是他不会负责你们的赔偿费用,因为你们都是成年人。打架的行为也是你们个人的行为,这件事和公交司机以及公交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除非是公交车司机参与了打架斗殴。
在法律上,这种关系的划分是非常明确的。每天都会有乘客发生争吵,如果公交车司机每一件事都负责,那么这一年365天,他可赔不起呀。公交车司机只负责自己分内的事情,至于其他的事情和他真的没有关系,我们国家是有法可依的。
渭南市308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乘3105服务态度恶劣,2016年11月27号下午从火车站发时有个抱小孩的坐了她的位置她一上车就让人起来还冲外面没上车的人喊抱小孩的不要上车了没座位了,最后还是一位大爷给抱小孩的让的座,车厢那么空她素质低不让座不等于别的有座的乘客就不会让座,现在都提倡绿色出行让大家坐公交,她却让这些特殊人群不要上车那是不是以后老弱病残孕的都不该坐公交车,强烈谴责这样没素质没公德的售票员
公交车是我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在公交车里,由于人比较多,经常会发生拥挤,从而产生一些口角,发生争执。如果你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发现旁边的乘客产生争执,你是冷眼旁观,还是进行制止?关于这个话题,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吧!
一、如果我带着孩子上公交车,我不会进行制止,以免激动的乘客伤到孩子。
在公交车上,如果发现旁边的乘客产生争执,但是我带着孩子上公交车,我可能会选择离他们远一些,以免情绪激动的乘客伤到孩子。因为如果我去制止的话,我的孩子没有人照顾,很可能会大声哭闹,让整个公交车厢变得嘈杂,更会影响乘客的情绪,我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就是帮助情绪激动的乘客。如果我去制止的话,很可能在拉扯的过程中,伤到孩子,我会选择更好的方式,比如我会请求身旁的乘客,去劝解发生争执的乘客。
二、如果我自己乘车,我会上前制止有争执的乘客。
如果我自己乘车,我会上前制止有争执的乘客,如果我们袖手旁观的话,很可能他们会由于情绪激动发生更过激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冷眼旁观,而是去关心这件事情,那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到文明乘车,并且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
我们都听过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这件事就是因为乘客和司机情绪激动,而同车人又比较冷漠才造成的,如果当时有人积极制止的话,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到文明乘车,公交车属于公共设施,如果我们克制好自己的情绪,在小事情上理解别人,不斤斤计较,乘车环境就会更加舒适。
2021年3月18号在广东深圳,宝安区的警方接到110报警电话,称一个乘客对正在公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司机进行辱骂,还有吐口水等恶行,面对这种妨碍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司机就可以向其追究责任。
事情经过据警方了解到,一位53岁的男子因为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还没有到站牌他就要求司机停车,在遭到司机的拒绝以后,他就开始辱骂司机,并且向司机吐口水。可以想象一下,一辆正在路中行驶的公交车,如果开车的司机正在遭受他人的恶意攻击,那么他就不能保证车上所有人的安全,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像他这种没有素质的人,就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他的行为也因为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文明出行警方也明确的提示广大群众,乘坐公交车一定要文明出行,这不仅是体现了自己的文明素养,也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任何有损害公共安全,及侵害驾驶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如果在行车的过程中,有人抢夺司机的方向盘,这种行为是犯法的。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那将会受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跟死刑。
在网上我们也会经常看到一些不好的新闻,主要是讲一些没有素质的乘客,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殴打司机,有人甚至提出,要给司机配一个保安来确保司机的人身安全。在我看来其实也用不了单独再配一个保安,司机的安全都是需要大家一起来维护的。车上的乘客那么多,如果碰到那些威胁到大家生命安全的人,就要及时勇敢的站出来制止。
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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