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对方被气死对方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就不犯法。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若“气人者”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导致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
1、看具体情况而定。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就不犯法。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
2、双方在公众场合,“气人者”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导致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
3、“气人者”主观恶意,知道受害人有某种疾病不敢激动,故意找茬刺激对方,达到惩罚他的目的。如果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刺激对方,造成对方死亡,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如果采用其他方式刺激对方,使对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4、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吵架气死人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双方发生争吵过程中有轻微伤害行为,但导致一方诱发疾病死亡,而且轻微伤害与其死亡原因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吵架气死人需要赔偿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对方存在高危疾病,如严重心脏病,这种情况下言语刺激致人住院或者死亡可能在主观上构成过失或故意,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为人无法得知对方相关身体状况,这种情况下因为缺乏主观要件,造成事故后果属于意外事件,法律上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这个需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及吵架导致事故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很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事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另外,双方在公众场合,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发生事故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并予以立案追究。按照实际情况,如果对于行为人言语致使他人住院或死亡的,有可能涉嫌侮辱或者诽谤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综上所述,对于判断公民的犯罪行为是否犯法和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一般都是根据其是否真实有客观的行为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言语上的攻击而导致他人住院或主观想要自杀的,虽然没有实际的作为却也可能成为此次住院或死亡的真正原因,因此是否犯法还不一定。需要证明事故和行为人言语过激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言语过激的程度,如果真的有因果关系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吵架气死人要负责吗
案例假设
一天,小丽与邻居70岁的张大妈发生争吵,吵架过程中,两人情绪都有点激动,言语也有点过激。70岁的张大妈有一点心脏问题,但是小丽不知道张大妈的身体情况。随后,其他邻居过来劝架,两人才各自回家。
刚回到家,张大妈就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之后便晕倒在地。张大妈家人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结果,不幸的是,张大妈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表示主要是因为情绪激动刺激心脏病发导致死亡。
张大妈家人认为张大妈的死亡跟小丽有很大关系,于是将小丽告上法庭,那么,小丽因与张大妈吵架将其“气死”,应该承担责任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该法律条款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小丽对张大妈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主观上,小丽对于张大妈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虽然小丽对张大妈的身体患有心脏疾病并不知情,但小丽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吵架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吵架双方的情绪激动,进而有诱发其他疾病的客观可能性。
因此吵架双方都应尽到一般人的审慎注意义务,而小丽当时并没有注意到,所以小丽对张大妈吵架后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2、客观上,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医院诊断,张大妈因吵架时情绪过于激动,进而诱发自身的心脏疾病发作,最终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说明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3、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量。张大妈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疾病,平常生活中不能过于激动,但在那天却与小丽发生争执,激烈争吵,张大妈对自己遭受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应该自担主要责任,并减轻小丽的过错责任。
温馨提醒
日常生活中,还是尽量要与人为善,和睦相处,避免发生言语冲突甚至肢体冲突。虽然“气死人不偿命”,但因此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因为“逞一时口快”背上责任那就得不偿失了。
应该告诉对方。如果错在对方,应该说明自己很生气但不要渴求他去哄你,过后你可以在提一次,当他知道自己错的时候会向你道歉他心理会是另外一种心情。
再者,你很在乎他或她的感受,不想让他或她为你分心或担心,你可以选择不告诉他,等平息片刻让他或她的爱,关心和疼爱来化解你内心的气愤,也许这时你已经不生气,烟消云散了,而幸福充满了你的笑脸。
你可以先不理你的男朋友,然后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反应?会不会发现你生气了?如果还没有发现的话,你可以直接告诉他,我生气了,有很多男生是比较直,男的他不理解你的点。
其实有时候没必要跟自己的男朋友闹得这么僵的,倘若你这个生气是想要人家哄的话,那么直接告诉对方,你生气了就是了。人家自然就会问题,为什么生气并且开始哄你。
那就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什么问题,与男朋友有关就告诉他,也是可以的啊,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也可以说嘛,不要因为猜疑而出现裂痕,无缘无故的让别人钻空子,两个人相处就要信任,理解,包容,互相之间不要猜忌。
两个人彼此相爱不用计较那么多,太计较的话反而会适得其反,都要彼此珍惜彼此体谅,不能因为一件小事就冷战呀离家出走呀之类的,要将矛盾话题化,都将对方的感受说出来,讲出来就知道原因何在,每个人生气的原因何在。
对于互相思念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害羞的,想TA了就告诉TA,想TA 了就去找TA,而不是只任思念在心底,而不去表达。
不管是爱一个人,还是想念一个人,选择直接的方式未尝不好,如果你不说出来,对方可能不会知道你有多么爱他,你有多么想他,很可能就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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