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晒吵架截图被闺蜜起诉是怎么回事?

女子晒吵架截图被闺蜜起诉是怎么回事?,第1张

31岁的女士没想到,和朋友在短信上的一段口角纷争,竟被朋友将聊天中对自己带有侮辱性的话语记录截图,并附上自己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我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做,很多朋友后来都问我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对朋友的做法感到异常愤怒,并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6月20日,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张女士的这位朋友因侵犯张女士的名誉权,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法院判决赵女士立即删除其朋友圈相关侮辱性言论,并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至少保留3天,同时赔偿张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微信朋友圈辱骂朋友被起诉

今年31岁的张女士是阆中人,在阆中经营一家酒吧,和年长她1岁的赵女士本来是朋友关系,不过,这段朋友关系却在今年3月份“走到了尽头”。

2017年3月6日晚,张女士和赵女士在酒吧喝酒间隙,聊起了另外一位两人都认识的陈姓朋友(女性),不过,谈话间,张女士讲到和这位陈姓朋友因为脾气不和,没有联系。

让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赵随后在这位陈姓朋友面前提到了这次谈话,并讲了一些关于张女士的坏话,陈还为此打来电话质问张女士。这让张女士一头雾水,张女士随后在微信上联系赵女士,责怪对方不应该在陈面前添油加醋。事后证明,这是一次不愉快的交流,张女士随后被拉黑。之后,张再次通过短信联系赵女士,从张女士提供的两人短信聊天记录截图了解,两人彼此都用了一些粗俗的语言辱骂对方,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第二天,张女士便接到很多朋友发来的消息,称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了一些对她不利的言论。张女士赶紧打开微信,手机屏幕上弹出的画面让她极度郁闷,因为赵女士竟然将此前在短信上辱骂她的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了朋友圈,同时出现的,还有张女士本人的照片。赵女士还在微信朋友圈写到:“我真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

“很多朋友都看到了这条消息,都打电话来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说,这件事对自己的影响很大,甚至有人将此事告知父母,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甚至,这件事还引发了自己与丈夫之间的矛盾。

3月8日晚,张女士约赵女士解决双方因微信所引发的事宜,后经阆中市沙溪派出所出警解决未果。之后,张女士将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当面向自己道歉,并通过当地媒体刊登道歉信和在微信平台上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张女士还要求赵女士赔偿自己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她在朋友圈道歉3天

一个月后,案件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得知,庭审当天,作为被告的赵女士并未出庭,亦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意见。6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上通过发布辱骂、侮辱性语言以及附上张女士照片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张女士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也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最终判决赵女士停止对原告张女士的侵害行为,删除其朋友圈内的辱骂、侮辱性言论及所附上的原告张女士的照片,并在朋友圈内发布向张女士的道歉函,发布天数不低于三天,同时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赵女士目前尚未在朋友圈的道歉,张女士接下来打算申请强制执行,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本案目前尚未过上诉期,赵女士若对本案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焦点一:

在朋友圈辱骂他人,可能涉嫌违法

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民事主体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素质客观、综合的评价,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在本案中,赵女士在个人微信朋友圈上通过发布辱骂、侮辱性言论并附上原告张女士照片的行为,在朋友圈内引起了朋友的关注,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

同时,按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赵女士所发布的微信在原、被告的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了较大范围内的传播,该辱骂、侮辱性言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被告赵女士理应当向原告张女士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焦点二:

除了经济赔偿,还要在朋友圈发道歉函

按照张女士的理解,赵女士的行为对自己和家庭造成太大负面影响,除了要求经济赔偿外,还要求对方当面向自己道歉,并在报纸、媒体上刊登道歉信为自己消除负面影响。不过,法院最终判决显示,除了一定的经济赔偿,仅要求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不低于三天的道歉函。

对此,赵女士发布的消息主要是在自己的朋友圈传播,而且很多人都是她和张女士共同认识的朋友,传播的范围有限,鉴于此,才要求赵女士在朋友圈向张女士发布道歉函为其消除影响,“这也是对大家的一种警示,每个人,在个人朋友圈发布消息时,也要慎言。”

焦点三:

骂人者拒道歉,受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如果赵女士没有上诉,又拒不在朋友圈内发布道歉函,张女士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可以以赵女士名义发布对张女士的道歉函刊登在当地媒体上,不过,相关刊登费用将由赵女士承担。

现在微信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保留使用的,所以千万不能任性乱发东西伤人害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多学学法律知识,对自己没有坏处。

当你和自己的闺蜜吵架,你会告诉对方还是和别人吐槽?我刚好是你闺蜜那种人,所以我很介意对方不和我分享,我属于随时都会和我闺蜜分享一些琐碎小事或者好看的衣服,最近喜欢的剧,好吃的零食等等,有时候就是一点小事都会想起和她说一下,但是她从来不和我说这些东西,她和我的交流仅仅是我对她分享完之后的敷衍的回复,或者想看剧了从我这里问一下有什么好看的推荐,换护肤品了问一下推荐什么护肤品之类的,

我对她非常信任,也会和她说一些家里的事,不开心的时候想要告诉她,吐槽一件事也会和她说,她从来都不会告诉我这些,包括她身边的人或事,她的近期的喜好,所以我会觉得整个关系当中都是我一厢情愿,我总感觉她没有那么在意我,甚至对我的分享有些烦,而且她从来不会向我敞开心扉,说说心里话或者难过的时候找我一下,所以整个关系我是完全输出,而她只有接受没有输出,

我们是五年的朋友了,但我总感觉我对她不了解,因为她没有给我了解她的机会,感觉她不会和我打开自己,对我有种防备,所以久了我会觉得一个人的主动很累,就和恋爱一样。我跟她谈过一次,可是没有好转,以至于后面每次和她分享完之后就会告诉自己下次忍住别和她说了,反正她好像也不是很在乎。但是我很看重这份友谊,每次看到想要分享的东西还是会忍不住和她讲,讲完自己又会心里不平衡不舒服了,对我来说这就是个恶性循环,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就在刚刚我和她很激动的分享一部最近喜欢的剧,她就顺着我的话敷衍了事了,然后聊天结束。我觉得我的热情快没了。

生活当中我们总是会因为一些感情问题而选择非常的纠结,可能有些人觉得我和我的闺蜜吵架了,这就是塑料姐妹情,但是我觉得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有吵架的可能,但是如果吵架之后变得有些生疏了,可能是因为你们两个人之间有些矛盾并没有完全的解开,所以我觉得这样的时候最重要的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质疑你们两个人的友情。

首先我觉得你这种质疑的态度就是不对的,你应该先选择和你姐妹沟通中已经感觉出来了不对,那你们两个人又是非常要好的姐妹,那为什么不直接说开呢?如果说你并没有跟他说开,就说明你内心里面有一定的质疑呀,这说明你对他的感情也是不过纯粹的呀,所以我觉得这样的问题在你这边也是同样存在的,所以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你做出改变。

再一个我觉得最重要的已经事情应该是让你们两个人都能够有比较好的认知吧,或者说是共同的去完成一件事,或者说是去旅行一次,这样会增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会消除以前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总之我觉得还是要依靠你们两个人以前的相处方式该怎么来还是怎么来。

最后我觉得其实这样也并不是很塑料吧,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你们两个之间存在着一些误会没有解开,所以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是解决问题,所以也应该从你自身的方面去着想吧。如果你只是一味地在想是不是他有什么不好,他有什么不好,这样本身就是一种塑料姐妹前的提现,反而我觉得你最重要的是要想自己哪里不好,然后做出改变,这样的话才让你们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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