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李村镇下辖村委会包括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李西社区居民委员会、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寨社区居民委员会、武屯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柿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柿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石罢社区居民委员会、袁付社区居民委员会、东白塔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油赵社区居民委员会、偏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民村村民委员会、杨湾村村民委员会、袁沟村村民委员会、魏村村民委员会、陈沟村村民委员会、雷村村民委员会、老井村村民委员会、耿沟村村民委员会、南宋沟村村民委员会、东宋沟村村民委员会、苇园村村民委员会。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三批城市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洛政通〔2020〕19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经开区李村镇提庄社区等3个社区集体土地57788公顷,其中农用地55661公顷、建设用地02127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提庄社区水浇地、西至玉溪东街、南至提庄社区水浇地、北至提庄社区水浇地;
地块2:东至李东社区水浇地,西至李南社区采矿用地,南至李南社区水浇地、李东社区水浇地,北至李南社区水浇地、李东社区水浇地。
二、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经开区李村镇提庄社区集体土地3778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拟征收经开区李村镇李东社区集体土地1543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拟征收经开区李村镇李南社区集体土地04567公顷,其中农用地0244公顷、建设用地02127公顷;
三、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商务用地和教育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975万元/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692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977773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563433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41434万元,已预存入我市指定帐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六、其他事宜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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