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姓氏一样的人可以在一起嘛???

两个姓氏一样的人可以在一起嘛???,第1张

古代虽有同姓不婚的说法,但现在只要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可以。

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中国传统的婚姻禁忌。指同一姓氏的男女不得通婚。先秦至两汉的伦理和法律都反对同姓通婚。

同姓不婚始于中国西周初期,是周代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 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秦汉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亦依唐律,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后逐渐消亡。

为什么要禁止同姓结婚呢?对于这个问题似有多种看法存在。

其一,不利遗传基因。

同姓结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近亲繁殖,这与遗传基因有着密切关系。据说在周代,人们就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认识到近亲繁殖的危害。《左传·僖公二十年》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蕃意即不健康、先天不足。《国语·晋语》又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这句话说得也很中肯,同姓不婚,旨在避免婚后不育。

其二,出于政治需要。

禁止同姓成婚,在客观上会促进与异姓之邦的联姻,以此扩大和加强与异姓集团的政治合作及军事联盟。其目的在于扩充势力范围,向一统天下迈进。应该肯定,“同姓不婚”的政策,在政治上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其三,崇尚伦理道德。

古时大多把同姓看成血亲,因此把同姓成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通婚等同看待。《通典》一书,就将同姓嫁娶视为兽行,故而当绝。另外,《白虎通·嫁娶》也称:“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佚,耻与禽兽同也。”这里所说得似乎比较严重,因为它把同姓成婚视为**。

其四,防止同姓内部争斗。

因为文化渐进,任何人之间,妒忌之心,渐次发达,争风吃醋的事渐多,必有因争色而致内斗的,于是逐渐加繁其条例,最后,遂至一切禁断。 吕思勉《中国通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同姓:

属于文王子辈的有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鄷、郇等。

属于武王、周公子辈的有邗、晋、应、韩、凡、蒋、邢、茅、胙、祭等。

以上这些封国地望多在今关中地区和今黄河中下游一带,是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此外的姬姓诸侯国还有芮、息、随、贾、沈、密、郑、虢、滑、樊等。

2、异姓:

西周时期还分封了异姓国,如姜姓的厉、吕、申、向、许;妫姓的陈;嬴姓的江、黄;偃姓的蓼、轸;姒姓的蓼;子姓的宋;曹姓的邾、邹;曼姓的邓等。

异姓国里最强大的是齐国,有很大影响的是楚国。诸侯国的分封延续了很长时间,并不都在周初,例如郑国之封就晚至周宣王二十二年。

扩展资料

诸侯国源自分封制,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当时土地和连同人民,分别被授予王族、功臣和贵族,让他们建立自己的领地,拱卫王室。诸侯国封国的面积大小不一,封国国君的爵位也有高低。诸侯必须服从周王室,按期纳贡,并随同作战,保卫王室。

史料记载周灭商后,周天子分封天下,是诸侯国林立之时,《吕氏春秋·观世》谓“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荀子·儒效》谓“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西周分封“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

-周代诸侯国

你是问同姓恋吧。。。我觉得你不接受同性恋可以,但别人没妨碍你什么,你没有资格去伤害他们。你爱远离也好,排斥也罢,至少不要去伤害他们即使是口头上。我看楼下有位人士用了很大篇幅去批评同姓恋,我只感到很可笑,同姓恋这种行为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是生理因素,比告诉我文盲不知道,这世界这么多书籍,麻烦翻翻,只要随便翻下书都能找到科学正确的解释,关于同姓恋是精神病的说法早就被推翻了,这类资料也是动下手就能找到的,拜托,这是什么社会了,思想稍微开放点,行不?不要说这里是中国,我们中国人什么时候要和别人比封闭古板了。同姓恋不是什么不要脸的行为,不用将同姓恋和男宠直接划等号,同姓恋也是正常的男人,他们自食其力,他们顶着比平常人更大的压力,比所谓正常人还优秀得多的也不是少数,有些人说的私生活混乱什么的,的确是有,但是你敢说异性恋里没有这些行为,不要因为是这世界的主流就把自己想成圣母白莲花,真有那么纯洁吗?

小说里所说的家庭,社会压力远远不如真实中他们所受到的,有人明明不喜欢女人,却去结婚,这算是什么负责任的行为?难道女人就活该被当成掩饰性向的道具?何况等到男人到一定年纪,家里的老人都不再有能力阻止,他足够自力的时候,和老婆离婚的也不是少数。这样算下来,到底害了多少个家庭,伤害了多少人,可以算一下。

而且,他们承受那么多磨难和压力,也不一定能得到幸福,难道他们活该吗?天生的性向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拜托,当发现自己与众不同,当发现自己喜欢的人很多都不能接受自己,甚至会回一句:恶心的同性恋,当父母一次一次地期待着催促着自己成家,自己却不能对一个女人怀有爱的感觉,他们很多连拥有一个家的能力都没有。如果可以,谁都不愿去承受这些的,可是,能有办法吗?有人认为即使是同性恋也该去隐瞒去结婚,那么,如果你身为女性,你愿意去嫁一个同性恋吗,他不会对你有爱情,甚至对你有排斥,甚至有天会因为一个男人离开你,谁愿意?我认为同性恋最重要的是对家人坦白,然后怕影响家人的话,对外界隐瞒,低调行事。

同性恋不是因为无能,不是不要脸,也不是硬掰就能造成的,就像某人生来就是聋哑一样,你们可以同情聋哑人,为什么就不能对同性恋通融一点呢,为什么就是要对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报以恶毒的语言,行为上的排斥呢?我还是想重复下开头那句,你不接受,可以。只是别人真的没有伤害到你(就是真的有同性恋伤害到你,也只是他个人而已,不是全部的同性恋,异性恋里有坏人有好人,同性恋也没什么不同) 去伤害、攻击一个对你没有伤害的人,这是应该的吗?

别拉上他们的家庭说事,既然敢公开,那么他们的家庭也是体谅了,既然当事人都体谅了,你在指责什么,这不是你的事是吧。我觉得就像某人受伤了,他自己觉得这个伤可以忍受,结果旁人就在旁边猛说,你肯定疼得受不了吧,你是不是要痛得晕掉了,不用说,我知道的。愤青什么,要指责也轮不到外人。

最后,21世纪了,时代在进步,中国也在进步了,给自己的思想更新下吧,连我外婆都不歧视同性恋了,这世上那么多压力,各人有各人不同,同性恋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所受的压力也是一样,都要自己去努力解决,努力去承担。

楼上那句宁愿让儿子死也不能让他们搞基这话严重惹到我,面子比自己的孩子的命还重要的,还是为人父母吗,你问十个父母也不会有一个同意你的,就算有时候说出这样的话,也是气头上,什么比生命还重?楼主,你自问。如果你以后有个孩子是同性恋,你忍心让他去死吗,那不是别人,是你的孩子!

导读:古代因交通相对比较闭塞,尤其在同族居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同姓可以说几乎都有着近亲血缘关系,而现如今同姓并不存在血缘关系,因此结婚也没有了那么多的忌讳,那么,在过去同姓结婚到底有什么忌讳呢,下面我们就来解读下同姓结婚有什么讲究。

同姓结婚没有忌讳,现在的法律也没有禁止同姓结婚,只要两人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就可以结婚。同姓不能结婚,实际上是古代流传来的说法,是因为古代人流流动性很少,所以同姓的人一般都属于近亲关系,很容易造成后代不良好的发育,所以不允许同性结婚。

古时候同姓结婚有什么忌讳

1、同姓不娶:

同姓不娶多数存在于传统习俗中,他们认为如果同姓结婚的话,就跟近亲结婚一样。因为他们一直坚信,同一个姓氏在500年前是一家人。担心同姓结婚后的基因会影响下一代小孩的正常发育和智力健康。

2、同姓不婚:

古代中国最早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是在西周初期,当时实行同姓不婚主要基于两点:其一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利于子女的健康生长,说明当时在优生方面已有比较科学的认识;其二是“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反映了通过婚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以固结权势,并维护宗族内的伦常关系,兼有鲜明的政治用心。

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多依照唐律,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

3、其他禁忌:

旧时习俗认为同姓表示家族血脉相近,这就从商周开始就严格制定。台湾除同姓不婚外,还有一些其他忌讳,例如:陈、姚、胡 ,徐、余、涂,萧、温,叶、许、柯,周、苏、连等,因缘于同祖先,所以也严格执行不通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4、结婚的必备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结婚的禁止条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完全可以!夫妻还免去了争夺子女姓氏权的麻烦,多好呀!

现行法律法规有血缘关系三代内不能结婚。其他与同姓不同姓是没有禁止的。只要男女双方有感情有意愿都是可以结婚的。

婚姻法是根据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要经历的,也是我们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时刻。所以,面对自己的伴侣时,我们都会慎之又慎的挑选自己的另一半。

对于同姓能不能结婚呢?其实错误的一个概念,也没有那条法律说过同姓不能结婚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的身边,这都会出现过同姓结婚的,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像我们熟知的明星陈晓和陈妍希、包贝尔和包文婧等人,他们也都是和同姓结婚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呀!

其实对于同姓不能结婚的说法,是不够完善的。为什么说同姓不能结婚呢?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有血亲关系,一个是直系血亲,一个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为在科学的依据下,这类亲属的人以后结婚后,他们的子女出现智障和畸形的人几率会大一些。所以,国家规定不让他们结婚,避免后代出现隐性遗传病。

在我们生活中,同一个地方的,他们有着同样的姓氏,大多都是亲戚关系,祖上还有可能会是同一家人。同姓的人相比异姓的人来说更有可能接近于亲属关系,可能是人们害怕以后下一代出现疾病的人,所以才会说“ 同姓的不能结婚 ”,并不代表同姓的真的就不能结婚了。

在现在我们这个 社会 里,是一个经济和科学都非常发达的时代,医疗也是非常的发达,在我们结婚之前都可以做个婚前体检,这样就能更好的查看以后会不会为下一代带来什么疾病了。所以说,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是近亲关系就有可能,不过为了下一代的 健康 考虑,我建议结婚之前还是做一个体检为好。

可以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在我们这里,因为老一辈的人都比较老封建,所以同一姓氏的男女是不能结婚的,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结果导致了很多有情人始终不能在一起,因此也有了很多因为有爱有情而不能在一起而一直单身着,后来也没再找对象。而在八十年代过后,随着改革开放,人们已抛开以前的老封建思想,已有很多同姓氏的男女结婚,就连同一个村子的同姓氏男女也都结了婚了,也不见得他们的孩子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可以啊,重名的都能结婚的好嘛。我就有遇到的,两口子重名,一个叫张杰,一个叫张洁。

同姓不婚是中国传统伦理法律的要求,中国古代人口流动性差,往往将同性之人划分为同族之人,为了人口繁衍的考虑,统治者禁止同性通婚

现在当代 社会 人口流动性极大,同时姓名可以随意变更,相同姓名已经不能成为阻碍婚姻一结的标准,只要不是三代以内血亲即可成为夫妻

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违犯《婚姻法》所规定的近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以外,都可以结婚。不过为了子孙后代的先天素质,还是远一点好。有人做了调查,择婚之间近处不如远处,同一生活环境里的男女,不如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互补,同一生活环境的男女,邻居的,同村的,生活在同一环境内不存在优势互补。

我忘记了什么典籍上是有过这么一句话:同姓相配,其育不繁。我想它说的还是近亲,把同姓视做同一血统。中国的几大姓,李张王陈,每个姓氏都在几千万,多则近亿,不让他们通婚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

中国最大的姓氏是李姓,所有姓李的都是同一血统,我看未必。以灵宝函谷关为界,往东则来自鹿邑李姓,那里是老聃李耳的出生地,是不是所有姓李都是李耳的后代儿孙呢?其实不然,那时候的姓与氏是有区别的,但姓氏还没有森严的界定,有许多人可以以地区为姓,也可以慕名而姓。许多非同一血统的人而同一姓并不奇怪。

函谷关以西,至陕西,甘肃这一支李姓人都属于李广,后来的李唐王朝一支。但并不是说这些姓李的都是皇帝的后代,其中也有许多是慕名而姓。李唐王朝为了笼络人心把李姓做为国姓赐于大臣,连徐勣这样的重臣都放弃了自已的姓,以姓李为荣。当然谁也不敢,朝廷赐姓不接受就是欺君。

就这样,李唐王朝的大量赐姓,加之,一些人贪富贵,攀皇室慕名而姓。使李姓快速增长,直至今日成为中华第一大姓。

我们知道郑成功被称为国姓爷,他也是被朱明王朝赐了姓的。如果朱明王朝继续存在,恐怕郑成功也就姓朱了。

漫长的 历史 中,那一个家族都有招赘的,收养的。其实每个姓氏都是许多姓氏的大融合。

还有张王赵陈许多大的姓氏也一样并不存在什么纯正的血统。同姓同婚并不影响儿孙的体质智力,只要志趣相同,都是好婚姻。

一哥“俗眼看 社会 ”之——

姓氏与婚姻禁忌

关于同姓氏之间的婚姻禁忌问题,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即:(一)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并且强调“拟制血亲(收养关系)”的也不能结婚。

其实,国人对于姓氏与婚姻的禁忌是一个古老而又敏感的话题,虽说现在大都不再十分介意苛求了,现在只是说说一些应该知道的常识,供参考。

其一、同姓不通婚。同姓不婚最早是先人对于母系氏族婚姻与生育状况的原始总结,《左传》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说的是同一氏族之内的婚姻生育出现了弱化问题,后来注释周公《礼外传》中说“同姓不婚本周公礼制,百世不通,所以别于禽兽也。”其实的同姓,说的就是同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还没有出五服的一家人。这个在中原地区,一个村子里的同姓人家不管出没出五服,都是禁止结婚的。

其二、同一姓氏渊源不通婚。这种情况在某些地方、某些姓氏中还是坚守的,比如说山西的冯、同、司、马敬拜的同一祖先司马迁,他们之间是不通婚的,再比如王莽规定王、田两家不婚,因为他们是一家人,还有“敬、苟”、“韩、何、韦”等等姓氏之间不通婚。

其三、 历史 的渊源造成的不通婚。比如说朱、李两姓在 历史 上斗过两次,一次是朱温斗败了唐李,一次是李自成搞掉了明朱,再比如潘、杨两家势不两立,连开封龙庭前的两潭湖水都老死不相往来,当然还有岳飞、秦桧的后人。

其四、民俗的一些忌讳造成的不通婚。有的姓氏之间相连起来有冲突,比如“屠、朱”、“翟、于”、“郭、范”、“王、巴”等等不一而足,其实是一种民间流传,大可不必在意。

其五、“宗族仇家”造成的不通婚。在过去一些地方,一些宗族是要与相邻的宗族结盟或者是结仇的,结盟的方式最好便是通婚,结仇有时候还会发生械斗,结盟的一方亲戚连亲戚,是要帮忙的,这个在小说《白鹿原》中有描述,当然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是被顽强地保留下来。

新时代了,这些都是一些陈年旧事了,大致了解一下即可,凡事不可认太真,太较真了心痛。

如果是以个人观点去看待这个问题,那么我认为夫妻如何是同姓是很好的,毕竟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即使是女生也想有个跟自己同姓的孩子啊,如果两个人都是一个姓,也不会因为跟谁姓的问题而吵架了,所以这方面去看待问题的话是很不错的哦。

比如我们知道的一对明星,陈晓和陈妍希,这两个人都姓陈,目前来看他们拥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生活事业也都是风生水起,并没有说两个人是一个姓就对自己的生活事业有影响,所以只要不是近亲,那么同姓结婚也是很不错的哦。

二、同姓结婚的好处

好处当然就是如果你们之间不存在亲缘关系,那么结婚后孩子真的是跟谁姓都不会有意见,两个人完全不会因为这些问题而争论,简直的完美。

而且这样的缘分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遇到的,喜欢的人跟自己是一个姓,最关键的是彼此还那么的相爱一起走完一辈子,想想这样的缘分都是让人羡慕的。

三、同姓的人结婚的坏处

害怕相互之间如果是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那么对于后代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毕竟同姓如果相互之间又是比较近距离的,那么有亲属关系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一般两个人有亲属关系结婚了,那么造成的伤害就是两个家庭的,不仅是在感情上更是在后台的身体健康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

异姓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yì xìng,亦指不同姓的人;指姻亲。异姓诸侯王,是指汉高祖刘邦在楚汉战争过程中和建立西汉王朝之初所分封的非刘姓的诸侯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周代以来的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郡县制。诸子和功臣仅赐以爵禄,不封给土地。

尽管如此,分封制的社会基础并未消除,割地封侯的思想还相当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当时,齐国的田儋自立为齐王,魏咎立为魏王,韩广为燕王,武臣为赵王等等。秦朝灭亡后,反秦武装中力量最强大的项羽,为了巩固自己的盟主地位,不仅承认了六国贵族并立为王的局面,还自封为西楚霸王,并继续分封自己的亲信为王。于是,形成了所谓十八路诸侯。

异姓诸侯王的封国跨州连郡,占据了战国时期东方六国大部分的疆域,又握有重兵,对于中央权力的稳定与巩固是很大的障碍。汉五年七月,赵王张耳、长沙王吴芮死。不久,燕王臧荼谋反,刘邦亲自领兵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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