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成年人吵架,其中一个人突发心脏病死去另一人负责任吗?

两个成年人吵架,其中一个人突发心脏病死去另一人负责任吗?,第1张

突发心脏病的原因是因为你俩吵架,所以他的死亡和你有因果关系。

你们两个吵架,成年人应当意识到吵架会导致心跳加速等生理变化。可能会导致突发情况出现。所以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

出现了死亡的侵害后果

综上,应该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很多人认为“气死人”不是杀人,肯定不承担杀人的责任。但这样并不见得不承担法律责任,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侮辱和诽谤又是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如果“气死人”,一旦能证明侮辱、诽谤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了。

‍一般来说,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以将“气死人”的行为分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主观无恶意。“气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种,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一、双方在公众场合,“气人者”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

  二、“气人者”主观恶意,知道受害人有某种疾病不敢激动,故意找茬刺激对方,达到惩罚他的目的。如果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刺激对方,造成对方死亡,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如果采用其他方式刺激对方,使对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想通过气人的方式谋杀他人,于是设计几个方案,最终把对方气死。尽管这种杀人的行为不是暴力,也没有使用凶器,但这种行为只要能够必然地引起受害人的死亡,应当认定该行为构成杀人罪。此刻,“气死人”是要偿命的。

  

二人吵架,结果一人因心脏病死亡,该死亡的原因,不是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死亡,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另一人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是,该人的死亡的直接诱因,是二人死亡所致,因此,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依法是要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的。

这个事情要由法医鉴定之后

才能下结论

死因查清楚之后

如果是非正常死亡

比如喝药 上吊等等

自杀行为

法律意义上对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但是如果是心脏病突发一类的

那对方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的

这个根据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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