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后对方死亡 承担多少责任?

吵架后对方死亡 承担多少责任?,第1张

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决定承担责任的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吵架过程中一方倒地身亡另一方为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王女士与段某均是在重庆市永川区某学校大门外摆摊卖小吃的商贩。2013年9月,两人因双方小吃摊的摆放位置发生争吵,不久后,王女士的前夫郭某前来送豆腐干,听闻前妻与段某争吵,郭某便来到段某摊位质问段某继而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郭某突然倒地不起,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后,经医生检查郭某已经死亡。次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郭某进行了尸检。

鉴定结论为:郭某系小脑、大脑组织蛛网膜下腔脑血管畸形、血管破裂致小脑大脑大面积蛛网膜下腔出血引起颅脑功能障碍死亡。后经司法鉴定,郭某的死亡与段某之间的争吵存在因果关系,争吵为其死亡的诱因,参与度以5%~10%为宜。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郭某因情绪激动导致自身疾病发作死亡负主要责任,段某的吵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段某赔偿郭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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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吵架后一方猝死,另一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

甲方和乙方吵架,甲方猝死乙方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

1因为乙方的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一个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指发生了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后果上此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如果虽然对社会有危害但是社会所允许的行为也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2甲方的猝死与乙方的行为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合乎规律的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这个危害行为并不包括社会生活所允许的行为。

如果甲方和乙方的争吵属于社会生活所允许的云行为,虽然发生了一人猝死的危害,结果却不能得出乙方这个行为与这个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判断。

3乙方的主观方面也不符合刑法构成主观构成要件。主观构成要件包括故意、过失和无罪过事件。无罪过事件又包括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如果甲方和乙方的争吵乙方不是故意也非过失,完全无法遇见,也不能遇见,只是一起意外事故。

总之乙方的行为虽然间接导致了甲方死亡的发生,但其主观方面及客观方面都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也与危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故一般乙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你好

我觉得这要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如果吵架一方知道死者是有先天性疾病的,不能冲动的,故意跟他争吵,导致他死亡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罪名可以是过失致人死亡。

但是纯粹是猝死的,属于意外事件。不需要赔偿。

民事上来讲,死者家属可以起诉吵架一方侵害死者名誉权等、侮辱、诽谤行为是有的。

1、如经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系有计划、有预谋的实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根据问题描述,初步看,按照故意伤害致死定罪可能性更高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2、如果经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在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过程之中,将受害人殴打致死,则按照刑法234条故意伤害致死定罪处罚。

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关于判刑多少年的问题,刑法只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将具体判决刑罚的权利交付于受理案件刑事审判合议庭,由合议庭综合全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恶劣影响程度、犯罪情节是否极其恶劣、是否取得受害人直系亲属的书面谅解、受害人是否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存在过错,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内,综上上述原则,结合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做出准确的判罚。

4、补充部分的回答,看了你的描述后,情况比较复杂,初步看,你父亲应当可能会被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追诉,过失致人死亡是指,主观上没有预见或预见了轻信可以避免,所实施的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

受害人率先动手,且你父亲属于徒手攻击对方的嘴吧,非要害部位,如果仅仅是一拳攻击到非要害部位,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还是需要综合考虑对方的尸检结果,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作出衡量。你父亲自首,系法定的从轻处罚事由,

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原则为3年以上7年以下,情节较轻的,按照三年以下量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233条、2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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