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规定方式的:如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方式里各种继承的优先性规定(继承权的冲突);法定继承权取得的规定;法定继承权的顺位规定,继承权丧失等。
一、继承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继承法律法规主要有方式、不同方式的优先性、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和顺位。方式包括
1遗嘱: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因为遗嘱的优先权是高于顺序继承的,所以有遗嘱时一切以遗嘱为准,遗嘱中原定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更换新的遗嘱继承人。
2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比如说孙子孙女辈或者没有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或继子女等,在继承法中是没有继承权的。
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继承人没有去世,则任何人都无权代位继承。
4被代位的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5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者的直系血亲
继承权不仅是财产的继承,也是被继承人生前劳动果实的延续。对继承人来讲,更多的是其中蕴含的感情寄托。所以将关系更为亲密、更加长期生活的直系亲属和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充分考虑到继承人的身心情况,以被继承人的部分财产为情感依托。
一种是父母自己确实遗产分配方式,子女之间问题相对小一些。
第二种,由父母辈的姑舅之类的长辈作主,与兄弟姐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
按中国的传统来讲,遗产以儿子为主,姑娘为次。
同样条件下,以老人晚年照料老人者为主,其他女人为次。
同样条件下,以家庭条件差一点,相对照顾一点。
未来5年我国的人口进入负增长时代,可能未来的年轻一代在父母手里继承的房产达到数套,这也使得国家开始出手控制大力制止炒房,因为房价泡沫会对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有哪些?2021年遗产继承新规定,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
房产不仅承载着家庭,还包括婚姻、教育等等资源,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围绕着房产也发生了太多诸如赡养老人、财富积累等问题,很多子女因为财产分配问题而反目成仇,断了血缘关系。因此,了解2021年继承新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关键是2021年的《民法典》中关于遗产、房屋继承规定有了4项重大的改变。
第一:2021年起,父母的遗产可以自行决定给予任何人,这也包括给予任何的组织机构,最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不孝顺,没有尽到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或所尽义务很少,那么父母可以不分给子女或者少分。
以上内容直接否定了过去的“父产子继”定论,就算父母只有一个孩子,子女也不一定就能获得父母的财产了。如果有虐待老人等现象,父母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还能立遗嘱财产不给予子女。
第二:父母对房屋有权设立“居住权”。在这里,“居住权”的概念优先于房屋的权证,也就是说,父母可以给房屋设立一个“居住使用权”对象,任其使用该房屋至身亡,之后其房屋才能回到子女手中,子女虽然拥有继承权,但只相当于继承了该房屋的权证,是无权驱赶“居住权”人的,没有了使用权,在居住权人健在的情况下,子女对该房屋实际上没有任何实际权力。
第三:以前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除第一、第二继承人外,再无人继承人,而新规中扩大了这个范围,在第一和第二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将侄子和外甥纳入了继承范围,可由他们继承。过去没有第一和第二继承人的情况下,曾经出现过财产收归国有的情况。而2021年的新规中的规定让这种情况得以避免,这变相的体现了国家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和情感归属性,这种方式也得到了很多网友的赞许。
新规中明确了子女的平等地位,如果父母偏心儿子,女儿则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父母公平对待。但实际上,这一条规定非常牵强,实现较难。
第四:过去法律及个人公认的立遗嘱方式是公证处公证,而从2021年起,这种方式被打破了。公证遗嘱不再是优先项,另外增加了打印、录音录像以及口头的立遗嘱方式。同时,为了防止老年人受到要挟等违背意愿所立遗嘱,立遗嘱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当出现多份遗嘱的时候,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一视同仁”,均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不再以公证遗嘱为准了。
2021年遗产继承新规定
调整设立遗嘱的形式
新《民法典》中,新增了打印、录像遗嘱的方式,这比之前先用手写遗嘱再去公证处公证的方式要简便许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立遗嘱的过程中,需要有2个或2个以上的在场证人,同时立遗嘱人和证人都需要签字和标注日期。
可能有的人会疑惑,为什么需要有在场证人呢?其实这样只是为了让老人的自主权得到保障,避免老人因“威胁”而设立不符合自己意愿遗嘱的情况发生。
新增继承宽恕制度
所谓宽恕制度,意思就是,立遗嘱人在当时设立遗嘱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将继承人纳入自己的继承名单上,但是之后由于继承人悔过自新,并被立遗嘱人宽恕,这样就可以重新获得继承权。
可取消公证遗嘱
如果是按照原来的规定,立遗嘱人在公证处公证之后,又重新立了几份遗嘱,还是会以公证遗嘱为主。
但是在新规中,如果有多份遗嘱,都是以最后确认的遗嘱为主,而不是公证遗嘱。
合法继承人平摊财产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没有来得及立遗嘱,或者是觉得没有必要立遗嘱,于是在去世前也没有明确表示房产由谁来继承,于是子女都会因为分财产一事闹矛盾,不过在新规定当中,如果出现没有设立遗嘱的情况,房产由合法继承人平分,这样房子就不用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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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与继父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在没有遗嘱、遗赠的情况下,您继父的遗产由您妈妈,您本人、继父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继承。
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一般会考虑未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有无物质上的帮助和情感上的交流等因素。
以上回答仅根据您的描述作出,如有疑问请详细描述或联系我。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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