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吵架特别厉害可以让警察处理吗

民事吵架特别厉害可以让警察处理吗,第1张

一般情况,警察是不处理民事纠纷的。警察会建议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可以报警,可是即便报警,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所以还是建议协商解决。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环节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来论述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一)自力救济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社会救济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三)公力救济公力救济是指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女子丁某、曾某均是某菜市场的商贩,因为卖菜竞争的原因,有了不少的矛盾。突然一天,两人又因为车子无法进出的原因,发生了口角,两人想起平时的矛盾,便毫不留情地干起架来了。谁曾想到,在厮打过程中,曾某竟然动起了歪心思。

一般的来说,打架是想把对方打痛、打怕,也就是故意伤害对方的身体,让人没想到的是,曾某没想把丁某打痛,她想让丁某出洋相!以后没法在菜市场立足!

法院咋判的?

两人发生冲突的地方正是菜市场,人员密集,打架过程中,曾某一边抓挠丁某,一边故意撕扯丁某前胸的衣服,丁某一时没有注意,“哗!”领口被曾某撕开一道大大的口子,而周围有很多群众正在围观,纷纷评论不休。

事发后,丁某以曾某在公共场合故意撕扯自己衣服,侮辱自己,伤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将其告上法庭。最终,判了曾某赔偿丁某500块钱。

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

1、不管曾某与丁某在推搡、厮打过程中怀有什么目的,她们的行为都涉嫌互殴,不影响民警对其进行处罚。民警接到报警后,将两人带回来派出所,并对其进行了拘留处罚。

2、事发后,丁某将曾某告上法庭,说她不讲道德,故意侮辱自己的人格尊严,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要求曾某赔偿损失4000元。

人格尊严,既包括上述一般人格权,也包括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曾某与丁某厮打时,故意撕坏丁某衣服,让丁某当众出丑,其行为侵犯了丁某的人格尊严,没有异议。

丁某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权人曾某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而言,丁某可以要求曾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也可以要求曾某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曾某的行为侵害了丁某的人格尊严,丁某有权要求曾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丁某让曾某赔偿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需要及时报警由执法部门处理。双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需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具体双方责任大小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

1、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

2、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3、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二、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

(一)起因条件。需要为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二)时间条件。需要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三)主观条件。需要具有防卫意识。

三、有以下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一)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三)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四)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诉。

2015年8月22日,湖南省发生了一件极其血腥残暴的凶杀案。当天正午,湘西州龙山县他砂乡天桥村村民汪文生持刀潜入妻子的娘家,挥刀将正在午睡的全家9口人残忍砍死。

到底发什么了什么让汪文生毫不顾忌夫妻之情对其妻子全家人惨下毒手?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回顾一下整个案件吧。

案犯汪文生,1968年2月1日出生,湘西州龙山县他砂乡天桥村人,其家境殷实,但他小时候就经常做一些鸡贼狗盗之事,品行极其恶劣,长大之后其心胸变得更加狭隘,自私自利,是村里出了名的刁民,在村中的口碑很不好。

而他的妻子何五云却是村里出了名的美人。何五云和汪文生结婚前,曾与一个男子订过婚,但可能是长相与智商成了反比,如此漂亮的她却被汪文生的花言巧语骗得团团转,执意要与汪文生结婚,家人坚决反对,但架不住她想法坚定,便随了她的性,让其嫁给了汪文生。

两个人刚结婚时,过得还算幸福,何五云长得漂亮,汪文生家中有钱,两个人生活得还算有滋有味,两人还生了一个女儿,但是时间一久,汪文生便露出了他自私狭隘的本性。

每当汪文生看到何五云在外面与其他男人交谈时,他便会当众辱骂她,并将她拽回家里,毒打何五云,他认为这是何五云在背叛他。何五云很多次被他打伤,休养多天才能康复。

很快,他家暴何五云的事情在村子里传开了,他的名声越来越臭,而何五云也再也忍受不住汪文生的自私,提出与其离婚,但汪文生不但不同意,又威胁何五云,敢离婚就打死她。何五云无奈,只能以外出打工为理由躲开汪文生。

直到何五云的母亲去世,何五云才回到了村子,而汪文生在她回到村子的第一时间便找上了何五云,让她回家跟他一起生活,但处于悲痛中的何五云直接拒绝了汪文生。

汪文生暴怒,他认为妻子离开家里这么久一定在外面有人了,于是决定对她复仇,他要杀了她们全家。

2015年8月22日,何五云一家刚刚把何五云母亲的葬礼办完,正准备好好睡一个午觉,但没过一会儿,汪文生便拿着一把杀猪的砍刀冲进了何五云的家里。

汪文生两眼血红,面露凶光,直接砍死了正在熟睡的何五云,并一同砍死了睡在何五云旁边的女性,而家里的男性听到声音刚要起身查看,便被冲进屋子的汪文生持刀砍死,何五云一家9口,在这短短几分钟之内全被汪文生杀害,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没有幸免。

在行凶之后,汪文生还觉得不泄愤,继续对何五云一家人的尸体进行破坏,直到他的女儿来劝阻他时,他才逐渐恢复理智,把女儿安顿好之后潜逃。

警方在案发后立刻赶赴现场,通过调查发现凶手正是汪文生,并立刻实施了对汪文生的抓捕,最终通过群众举报,成功抓到了潜逃到谢家寨的汪文生。

2016年7月1日,法院对汪文生一案进行了审理判决,判处被告人汪文生死刑。恶魔终受制裁。

人活着不能只为自己而活,时刻以自己为中心的人永远不会得到旁人的认可。案犯被自己的自私狭隘吞噬了内心,变成了一个凶残的杀人魔鬼,最终酿成惨剧。

看人一定要看准,并且要听旁人劝,如果一意孤行的坚持错的选择,很可能让自己受到伤害。

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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