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半夜吵架是否可以报警

邻居半夜吵架是否可以报警,第1张

邻居吵架影响到他人休息并不听劝阻的,可以定为扰民,扰民是可以报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扰民

家庭纠纷报警的处理是,先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再者就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功的话,那么就会依法的处理,只要造成一方的身体受到伤害的,那么违法者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一、家庭纠纷报警怎么处理的

      一般在家暴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及时出警,也到现场做伤情鉴定以及责任认定。一般都是以调解为主,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会按照法律程序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如果双方都动手,就对双方进行处罚。

      家庭纠纷一般不能报警解决,家庭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或者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调,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是,因为家庭纠纷被家暴的,公安机关会受理。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家庭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家庭纠纷是可以利用报警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对于此纠纷不是公安机关所管辖的范围,只要接到报警一般也是以调解的方式为主,尽可能及时的解决双方的纠纷,如果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如果邻居吵架影响到他人休息并且不听劝阻的,根据吵架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将其认定为扰民,扰民是可以选择报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家庭纠纷吵架报警不一定管用,涉及到财产纠纷或者民事矛盾的,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处理范围,因此是没用的,但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法院来进行起诉处理,具体情况可以根据矛盾纠纷事项来处理。

一、家庭纠纷吵架报警管用吗

      家庭纠纷吵架报警不一定管用,对于夫妻之间发生的离婚、抚育、扶养、赡养、收养、监护权、解除同居关系等家庭纠纷,系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上述事由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或者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民事纠纷。但是如果由于上述事由导致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可以受理。

二、家庭纠纷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8、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二)抚育案件:

      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

      2、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赡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

      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

      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6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同居关系的事实证据;

      2、生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的证明材料;

      3、财产清单(参照离婚财产清单填写)。

      (七)非婚生子女、弃婴确认生父母:

      1、医院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

      2、单位、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明。

      (八)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的有关证明,法定监护关系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指定监护须提供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书面或口头指定监护的证据;

      2、被监护人身体、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对于家庭纠纷吵架的具体报警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矛盾纠纷原因来进行处理,一般的民事行为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的,但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暴力事件,或者人身伤害的,是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1104328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1
下一篇2023-11-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