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而定。
网上吵架如果对方有诽谤等行为,报警有用。网络上面起争执,如果一方报警,警察是不会受理的,毕竟不是治安案件和邻里纠纷,这种事情没办法管。
看情况:
一、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
二、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
一、具体需情况而定,吵架对方录视频传上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这是会涉嫌诽谤罪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分析:骂人是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性质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人格权。
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未经当事人允许,擅自将视频上传到网上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构成侵权行为。个人认为,要从分析其行为目的是否正当合理来区分合法和违法。
其一,依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的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系属合理使用范围,即该行为不构成侵权,即为正当。
其二,如果您在主观上有恶意侮辱、诽谤之义,以此种形式用来损害公民的名誉。那么,这种行为构成侵权。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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