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狗肉犯法吗2021

卖狗肉犯法吗2021,第1张

我国的法律目前没有规定禁止杀狗、吃狗肉的规定。狗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也不是濒危动物,所以中国法律对杀狗吃狗是没有规定的。中国法律按照法无规定即自由实行,所以杀狗吃狗不犯法。社会中的爱狗人士去阻挠别人杀狗、吃狗肉,其实是一种打着爱的名义而行的违法行为。就目前来说,吃狗肉可以是道德谴责,但尚未上升到需要法律禁止和惩罚吃狗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在旧农村,养狗的人不在少数,主要是用来看家护院,防止贼兽残害家畜。众所周知,狗是十二生肖中忠诚的代表。如今,狗越来越受欢迎,它们已经成为城市里人们的集体宠物。现在的狗日子过得不错,又红又辣。况且一般只有富裕家庭才会养狗,有时候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好。

所以,狗在人们眼中还是有很高的地位的。其实狗不仅是人的好朋友,很多人私下也喜欢吃狗肉。有些农村人甚至形容狗的味道是“狗肉滚三圈,神仙站不稳”。可见简直人间美味,只是上了年纪的人说“狗肉不上菜”。既然这么好吃,为什么不能端上来?

生活在农村的人都知道,村里以前有“偷狗贼”,就是专门的人半夜去农民家里偷狗。听说食物上用了药物让狗吃,还有人去乡下收狗。那么这些狗为什么要用它们呢?其实在大部分农村,都是用来做狗肉的。很多人从农村很多卤肉摊买狗肉。

那为什么不能上狗肉?在民间,老年人说可以私下吃狗肉,但就是不能上桌待客。不是说狗肉不好吃,或者便宜,很难吸引大众。相反,他们只是把狗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众所周知,农村的看门狗对主人更加尽职尽责,忠心耿耿。如果你宰杀它,招待客人,会让他们觉得你没心没肺。这样客人会担心你以后会不会这样。反而对自己的性格有影响。

古代还有一种说法,叫打狗分手,意思是吃狗肉就意味着分手。聚餐本来是一件喜事,可能是因为这道菜会让人胡思乱想,所以人们一般不会用这道菜聚餐。

但是,有人说狗不能吃。他们认为狗吃东西不太干净,肉的质量太差。还有人说没煮熟的狗肉会有狂犬病,对人的身体不好,导致无法食用。而且南北朝时期,狗在佛教典籍中被视为不洁之物,屠食严谨。宋朝的时候,宋徽宗是狗,所以下令禁止杀狗。久而久之,就成了狗肉不上桌的说法。

相关问答:卤肉是什么?

卤肉又称之为卤菜,是将初步加工和焯水处理后的原料放在配好的卤汁中煮制而成的菜肴。一般可分为红卤、黄卤、白卤三大类;川卤在全国最普遍,多以红卤为主。

卤肉主要以香辛料和肉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卤制调味品大多具有开胃健皮健裨,消食化滞等功效。

烹饪方法

卤肉味道的好坏取决于制作时采用的卤水,所以先介绍卤水制作。

卤水制作

1、将卤药包配方分成两份,分别装入宽松的纱布袋中并用细绳扎紧袋口;姜洗净拍破;葱连根须洗净挽结。

2、将大块的冰糖先在火上炙烤一下,然后放在菜板上轻轻敲碎,再与精炼油一同入锅,用小火炒至呈深红色时,掺入500克沸水搅匀,即成糖色。

3、锅置火上,掺入鲜汤5000克,放入姜葱,调入精盐、味精和糖色,再放入香料包,烧沸后改用小火慢慢地熬至香味四溢时,即成新鲜卤水。

菜品制作

在完成卤水的制作后,便可遵照以下几种方法开始卤肉的制作。

方法一:

1、准备一陶罐。制作卤肉不可用金属容器,要用陶罐类熬煮卤肉,要卤制的肉先做氽水处理。

2、加入前面卤水淹没肉,再加酱油(先不要多,看看肉的颜色而定,主要是起调色作用),半斤清油(油一定要加的,不然卤出的肉就像水煮),盐适量,把卤药袋放进去,大火煮沸后,小火煮出味。

3、因为药里有烂肉的成分,所以不可狠煮,如牛肉1小时就够了,其他肉时间可以短些。用筷子扎肉,若肉烂了,捞出就可享用了。(记住要滚锅把肉捞完后再离火,凉锅捞容易坏汤)。

4、一副药可以卤很多次,一直到感觉没味了或者药味淡了就把老的药袋捞出换一副新药(注意换药不能换汤)。一年煮几次肉3-5年都不用换汤,越老越好。

方法二:

主料:猪肉(肥瘦)1000克

调料:排骨浓缩卤汁,麻油,酱油

做法:

1用后腿猪肉或肥瘦连皮肉,将其刮洗干净,切成三大块。用开水煮一下,除去血腥捞起。

2将炒锅放旺火上,同时倒入排骨浓缩卤汁注入清水,熬出香味即成卤水。

3将猪肉放入卤水中烧开,然后改用小火,将肉卤至肉香,质烂即成,吃时切成片,淋入少许酱油、麻油。

制作注意事项

1、炒糖色时,必须用小火慢炒,且糖色应稍嫩一些,否则炒出的糖色有苦味。

2、按传统方法调制的卤水通常都不加味精,但由于新鲜卤水大都鲜味不足,加之近年来人们对鲜味的要求似乎已越来越高,所以在调制的过程中也可适量加入的味精。需要说明的是,在卤水中加入味精并不会起副作用,因为味精在160℃以上的温度中才会产生焦谷酸钠从而失去鲜味,而卤水沸腾时的温度一般不会超过105℃。

3、卤水中一般应加入嫩糖色,如此才会使卤水有回甜味。而加入了嫩糖色以后,便可以不再加甘草。但从药物性能角度看,甘草有调和诸味及提鲜的作用。因此,在加了糖色以后,卤水中仍可考虑加少许甘草。

4、丁香中含有丁香油酚,其味甚浓,使用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用量。一般来说,5000克鲜汤中丁香用量应控制在5~15克之间。

5、用于制作卤水的大葱应保留其根须,那样可使卤水的味道更香 。

6、上述卤水配方中加有糖色,且色呈棕红,称为红卤,若去掉配方中的糖色便成了白卤。另外有人爱在卤水中加入干辣椒,那样就变成辣卤了。

营养价值

增加食欲,有益营养。卤制调味品大多具有开胃健皮健裨,消食化滞等功效。所以使用卤制原料,除了满足人体对蛋白质及维生素等的需求外,还能达到开胃,增加食欲的目的。

相关问答:红烧肉和卤肉的差别是什么?

红烧肉和卤肉的差别是什么?

经常有网友说分不清红烧肉和卤肉,觉得两者都差不多。那么,其实红烧肉和卤肉有什么具体区别呢?超哥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首先,红烧肉和卤肉在做法、用料等方面都有不同。

1、卤肉侧重腌制过程,用作腌制的卤料通常会添加很多中国传统香料如丁香、肉蔻、山奈、桂皮、罗汉果等,有些地区还会加上带药味的,如当归、黄芪和枸杞等,卤肉一般会选比较大块的肉腌制。红烧肉侧重在烹饪的技法,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烹饪技巧。

2、原料上,红烧肉一般用五花肉。而卤肉最好用带筋的肉,或者用大块的肉进行卤制,烹饪时再切成小块。

总而言之,卤肉的重点在卤汁的味道,红烧肉的特点在肉本身。

二、其次,红烧肉和卤肉味道、口感上的差别也是很明显的。

1、口感:红烧肉汤汁浓稠,味道浓郁;卤肉,肉入味,味道有层次。

2、香味:红烧肉香味较浓,偏酱油味;卤肉偏香料味。

3、色泽:红烧肉偏红;卤肉偏酱油色。

4、吃法:红烧肉为热菜;卤肉多为为凉菜。

当然了,卤肉和红烧肉都是历史悠久的中华传统菜肴,大家在外观和做法上是很容易把两者区别开来。

那么就会有人问,卤肉和红烧肉到底那种的营养更好呢,同时网上也会有一些质疑,比如说”卤肉的卤汁加了很多防腐剂,吃卤肉不好”,超哥就来解析一下卤肉和红烧肉中的营养价值。

1、红烧肉加工过程中品质的变化:

红烧肉加工过程中水分含量呈下降趋势,蛋白质变化规律不明显,大火炖煮半小时后是水分含量损失最大的阶段。脂肪含量先下降后上升,炖煮之后又有所下降,红烧肉中总脂肪含量比原料肉下降788% 。总糖含量在最终产品阶段显著提高,达到了315g/100 g[1]。

总结来说就是,红烧烹饪后的猪肉蛋白质含量没有显著损失,脂肪量降低,总糖含量显著上升,肥肉和皮硬度减小,弹性增加。

因此红烧肉能很好满足人们的味蕾需求,开胃又补充蛋白质,肥肉和皮因为弹性增加,有更好的口感并且更好吸收,能补充胶原蛋白。但同时,总糖含量大量增加,因此不适合肥胖人群大量食用。

2、卤肉加工过程中品质变化:

卤制温度、卤制时间、预煮时间能显著加肉的硬度、弹性和咀嚼性,肉的厚度能显著降低肉的硬度、弹性和咀嚼性,肉的厚度能显著增加肉的黏聚性,卤制温度、卤制时间、预煮时间对肉的黏聚性影响不显著[2]。

卤制会使猪肉更紧实,但为了不让肉质过于紧干而影响口感,制作时会使用大块肉进行卤制,进而达到最佳口感的平衡。适宜的卤制方法和卤制时间会减少蒸煮损失,保存蛋白质的营养价值。

3、卤肉和红烧肉的不适宜人群:

1)不适宜肥胖人群。

2)不适宜高血压、糖尿病人群。

4、辟谣!“卤肉中添加了大量防腐剂,不健康?”

网上有说法,卤肉的保鲜是靠防腐剂,其实不是的,家常卤肉或者是饭店卤肉制作过程中,所用卤汁的渗透压很高,是可以抑制微生物生长的。市面上销售的卤制品属于软罐头包装,经过高温灭菌后,并不需要添加大量防腐剂来抑制微生物生长。

总结一下,红烧肉和卤肉的营养品质都是很好的,特别有以下优点:

1、猪肉做原料,都有补充蛋白质,提供必需脂肪酸的作用,并且能提供血红素。

2、都有开胃效果。

但同时也有缺点:

1、胆固醇高,且口味偏重,不适合糖尿病,高血压的人食用。

2、市场销售的部分卤制肉会使用少量亚硝酸盐,不宜长期食用。

卤肉和红烧肉的不适宜人群有:1、不适宜肥胖人群。2、不适宜高血压、糖尿病人群。

参考文献:

[1] 史笑娜,赵志磊,黄峰,张良,张春江,张泓 红烧肉加工过程中主要营养品质和食用品质的变化规律研究[J] 食品工业科技,2016,37(13):86-91

[2] 张勉,唐道邦,刘忠义,徐玉娟,吴继军 广式卤肉加工过程中营养品质的变化规律[J] 食品科技,2011,36(04):102-106+112

作者:甘亦彤 赵力超

去年“玉林狗肉节”曾惹得舆论场一片尘土飞扬,几乎一夜间,“玉林”因狗肉节之名红遍大江南北,不想今年“狗肉节”更胜往年。无论从关注的人群之广――明星、公知大V纷纷站队,还是矛盾之尖锐――甚至新华社与新华每日电讯都打起了“嘴仗”,大有去年纷争升级版、扩大版的态势。

  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从隔空喊话、拉横幅到比拼行为艺术,直至上演“全武行”,双方冲突的无限升级,不能不令人担忧:今年如此,明年又当如何?

  从双方辩论看,基本还停留在“鸡同鸭讲”的层面。爱狗者以狗通人性、悲悯生命为由;食狗者则以狗属牲畜、人权自由、文化传统为据,就仿佛某甲说下雨不能外出办事,某乙却说有利于庄稼生长,不禁令旁观者纳闷:不在一个价值取向里,如何较真出一个是非对错?

  反对 吃狗有理

  在很多吃狗人士看来,爱狗人士的救狗行动完全是“横刀夺爱”,不可理喻。

  6月9日,《潇湘晨报》发表知名评论人堂吉伟德的评论,对爱狗人士干预玉林人吃狗习俗进行抨击:“客观说来,你可以不吃狗肉,但请你不要影响别人吃狗肉。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诉求,两者之间应并向而行而不是相向交叉。然而,在所谓的正义的旗帜和道德的口号之下,一切权利行为都悄然过界,用一种非正当的方式和非正常的手段,表达着自己的诉求,这或许正是我们社会不成熟的注脚之一。”作者质疑称,“一者,如果狗肉的来源合法,狗的品质和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动物保护要件,狗肉节何以不能正当开展?二者,狗肉与牛肉、猪肉一样都不过是普通的肉食产品,何以要单独排除成为特殊?三者,吃不吃是一回事,怎么吃又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出现次序颠倒,否则就会本末倒置,无疑达到基本的权利尊重。”

  22日,另一家一线媒体《京华时报》也发表评论,呼吁尊重人们吃狗肉的自由权益,“爱狗人士挟金华‘湖头狗肉节’取缔之胜,而对‘玉林狗肉节’正面追击。但既忽视了习俗强大的惯性,又拘泥于局部的每狗必救,从而授人以柄,面临商家‘虐狗要价’却救不胜救的窘境,而狗也反受其‘爱’之累。玉林狗肉节本是民间自发形成,事实上,吃狗肉之风在多地同样盛行,比如广西南宁、广东、贵州、江苏徐州。然而,即便昨天玉林狗肉热销,销量仍远少于猪肉和其他肉制品。本可淡化处之,却形成今年狗肉节大热,这多少是对爱狗人士过激行为的逆反。”

  24日《太原晚报》发表评论称,“爱狗人士形成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由爱狗引起的不吃狗肉、不杀狗的倡议,到制止吃狗肉、杀狗、卖狗肉,再到买狗、公然与相关群众产生冲突,不仅放大了个人权利,也演变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这样的行为,很容易激起公众的强烈质疑与不满。倡导不吃狗肉是道德、舆论层面的事,吃狗肉、卖狗肉并不违法,不能咄咄逼人。”

  评论人孙嘉奎将“食狗之争”归结为文化之争,他认为“很多人,特别是西方人认为狗是人的朋友,吃狗肉特别残忍,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很多其他的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呀,为什么不禁止吃它们呢?特别是中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度里,这个民族不吃鸡肉,那个民族不吃羊肉,假如都互不相让,那么我们只能吃素了!”进而,孙评论道,“吃不吃狗肉说到底是文化入侵的结果。如今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吸取了国外精华的时候,很多糟粕的文化也随之入侵而来。西方文化世界里,吃狗肉是一种禁忌,但是他不吃狗肉也容不得别人吃狗肉,把这种意识强加于爱食狗肉者身上,也是一种霸权主义。假如中国国力足够强大,中国文化也会风靡世界,那么或许世界也会跟着中国的文化脚步前进。”

  赞成 爱狗无错

  针对很多人以传统习俗为由袒护吃狗肉,6月17日,一线媒体《法制日报》以违背文明进步对狗肉节进行炮轰:“法律并不禁止食用狗肉,作为一种民俗,存在也无可厚非。但狗肉节,错在过分强调拉动地方经济,错在过度的包装和渲染,错在忽视了其产生的负面的社会效应。在舆论反对之声鹊起之时,又没有及时调整,转变策略,而是一味辩解甚至无视舆论存在。这样一来,反而将多年苦心付诸东流,地上变地下,经济损失和城市形象的损失都难以估量。玉林狗肉节的存废,是一个非常好的例证,它告诉人们,地方政府在寻找经济增长点的时候,切不可忽略文明发展的潮流与方向,不可忽视社会文明意识的进程,不可忽视公众的情感,不可为一己之利而惹众怒。当然,它也从另一个角度提醒着人们,中国确实需要一部切实可行的《动物保护法》了。”

  随后《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狗肉节争议的焦点是“节”而不是“狗”》进行呼应,同时质疑称:“那些满大街满柜台形状各异、面目狰狞的死狗,确实令人恐怖。没有经过检疫,没有规范处理,其食用是否足够安全?但为此建立起狗的屠宰、检疫、加工、处理的生产线,可能性又有多大?所以,即使从食狗者自身的安全考虑,也该有所节制。”

  同一日,新华社发表记者署名评论《改变世界,从缓慢抬升底线开始》,力挺“爱狗者行动”,与先前抨击“爱狗行动”的《新华每日电讯》唱起反调,“如果找不到底线,我们就容易落入逻辑怪圈。找到真正的底线,目标和步骤就会清晰起来:更多的社区行动,劝导人们不要遗弃;更多的反虐杀活动,让商贩至少不要‘用叉子将狗挑在空中’……这些事儿,意义大,阻力小,对他人的‘合法利益’不伤筋动骨,却能帮我们不断寻得中立者乃至食狗屠狗者的支持。是的,这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但移风易俗这种事,就像朝山巅推动巨石,每一寸移动都有意义,搞快了反而砸到自己。缓慢抬升底线,是我们最要做、最可做的事。”

  25日,《中国青年报》再发评论《拒吃狗肉为何难以达成共识》,“在相当多的农民还需要靠养狗卖狗贴补家用的现实状况下,让他们接受诸如‘伴侣动物’这样的概念,确实有些超前。但超前并不等于不应该传播和推动。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为了生存什么都吃,但如今不吃野生动物、不虐待动物、要吃经过安全检疫的肉类就已成为民众共识。这些共识的达成,是人们在经历了生态危机、食品安全危机等一次次教训后,有了共同的认知基础才逐渐形成的。” 中立 文明社会更需宽容

  面对双方争执的不可开交,一些中立评论采取“各打一板”的方式,希望为这起似乎没有结果的辩论画上句号。

  16日,《解放日报》评论呼吁,“食与禁食各执一词,难解难分。激烈论战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而达成共识才应该是论战的最终目标。在不违反法律这一底线的前提下,论战双方应该结束无谓的争吵,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多些理性的声音。一方面。民间爱好要讲求与时代发展同步,坚持科学合理性;另一方面,传播文明理念也不能简单粗暴,需要‘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赢得人心,方能赢得认可、改变行为。”

  23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被认为是“主流声音”对狗肉节的定性:“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相比很多中立评论高举理性大旗的“耐心说服”,媒体人西坡另辟蹊径,站在争论者角度,以吸引“沉默的大多数”为由,呼唤双方冷静对话,“未来中国主流社会是否会建立吃狗肉的禁忌,现在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反对和拥护吃狗肉者都有权表达自己的主张,就现在看,他们也很难完全说服对方,而激烈反对吃狗肉者与‘誓死捍卫吃狗肉’的在人群中也都是少数,大多数国人的态度是无可无不可。而这‘沉默的大多数’恰恰是两派最该争取的。……中间派会倒向哪边,跟两派的表现有直接关系,谁的极端举动都可能将中间派甚至队友推向另一方。”

  多元社会的特征是思想多元化,观点多元化。此次狗肉节之争真正令人担忧的,并非爱狗吃狗之争,而是非要抹杀异己的偏执。在争论之中,我们看到,抨击对方“不道德”的大棒逾越了理性,击穿了人格,归根结底,“食狗”之争更像道德之争,只要自居了道德制高点,就似乎掌握了裁判权,对对方再粗暴的裁决都自觉“天经地义”。原本可以“妥协共赢”的对话变成了两败俱伤的生死决。

  某种程度上,狗肉节就像一个火药桶,如果不能化解拒绝宽容、拒绝倾听的“火药”,即使这一轮纷争休止,恐怕还会在新的火药桶一触即发。

  @黄贯中:若不吃狗肉就是“狗粉”,那不吃米的是“米粉”?不吃蟹的是“蟹粉”?不吃屎的是“屎粉”?各位“人粉”请尊重猎头族(编者注:专门割人头的亚马逊一带食人族)的千年文化!

  @罗玉凤:因为自己爱狗,就不准他人吃狗肉,这是赤裸裸的精神侵略。不要只为自己喜欢的动物说话,实行动物种族主义,你的狗再好,它也没法穿上衣服变成人。人是社会的人,一旦离开人类社会,你将失去工作,寸步难行。无钱养活你和你的狗,所以人权大于狗权。支持6・21玉林狗肉节!

  @旅者志:我不吃狗肉,但我不会去抨击吃狗肉的人;我不买皮草,我也不会去制止别人穿皮草;我不是gay,可我对同性恋者毫不反感。成人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你可以自我约束,大力倡导自己认为对的东西,但你无权站在自己立场上,去强求他人甚至攻击他人。希望大家都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朴抱一:在韩国,“吃狗肉”的阵营欲将狗肉汉堡、狗肉泡菜推向国际;“保护动物”的阵营装狗扮屠夫推行动物保护理念。政府通过限制“过激”抗议等措施缓和这场狗肉战争的矛盾,使得双方能够各自温和地保卫“吃狗肉”和“保护动物”的权利。

  @Someone_In_HUST:不论支持还是反对,谣言总是谣言。汉文化有吃狗肉传统,“六畜”包含了狗,俗话“仗义每多屠狗辈”说明屠卖狗肉与屠卖猪肉一样是一种职业。

  @晨旅之歌:“狗肉节”炒得沸沸扬扬,玉林人更是被人骂成血腥、野蛮。玉林人的我不得不说,不是所有玉林人都吃狗肉,吃狗肉不代表没有爱心。我家曾养过狗,13年;养过猫,9年;养过牛,10年。它们是家庭成员,我们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它们都能领会。我理解食狗与护狗之人!对骂互黑,没有用,要的是尊重与包容!

  @叶一18K:很多明星拿蛇皮包包、穿貂皮大衣、脚踩鳄鱼皮皮衣皮鞋,反对别人吃狗肉,呵呵,神一样的逻辑啊!

  @锦州太和网安:在欧洲,吃狗肉被普遍视为禁忌,瑞士是欧洲唯一大规模吃肉狗的国家;亚洲一些国家有吃狗肉传统,在韩国,狗肉被许多人视为夏日佳肴,日本历史上吃狗肉一度盛行,因颁布禁令而式微;在美国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等地,从古至今狗都被视作紧急食物来源。

  @后现代主义美女: 我不太接受吃狗肉,但知道改变不了,所以,只是反对偷狗去吃的和虐杀、虐狗!大部分狗性情温顺,有人说狗咬生人就该杀,其实这就像人,有人也性情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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