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在单位发生这样的事,那么,第一选择是通知你们的单位领导或者主管来处理这件事,一般来说,单位领导不太会愿意自己的单位这样的事儿出现警察询问的,同时也会认为是对他们的不尊重,在领导处理下,能够调解解决的最好,不能调解解决的,那么,再选择报警处理。
通常来说,大家都是单位同事,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都是继续要在这单位做下去的,没必要把事情做的很僵,夏天到了,每个人的情绪也容易波动,多控制一下。
有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这个社会需要你去适应,你也说了,打人者向来嚣张,那么,可见他在公司有靠山或者说业绩能力不错,博得上司喜欢,如果说这家公司对于被打者来说非常重要,那么,我觉得暂时的忍让也不是不可以,等以后实力上来了再出气也不是不行,如果说公司对于被打者来说无所谓的,大不了换个工作,那么,果断的报警。
所以,综上所述,还是取决于利益的利字,是选择前途,还是选择争一口气,就看个人如何选择。我个人意见,不妨隐忍,谋而后动
法律分析:发生打伤事件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认定斗殴有医院证明有伤情鉴定肯定得赔呀,不赔就上法院呗。
你说是因为公事,那么被打地点呢?如果是在办公地点,妥妥的工伤,单位要负责的。如果是在其他地方,嗯,你反映一下,单位也是可能酌情考虑看望处理双方的,这个得看领导。及时给领导反映,让领导给你出点子,别搞的两头不落好
并非是履行职责遭受暴力伤害,不是工伤。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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