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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HXH(HP)
魔杖检测仪式很快就结束了,但是哈利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了另外两位勇士的身上。
克鲁姆和路易似乎没有吵架了,但是他们也不怎么说话,偶尔对视时,让哈利觉得他们眼中有着太过复杂的情绪——似乎是担忧,又似乎是期待。
“会和西里斯的婚姻有关吗?”哈利不由自主的想到之前从丽塔斯基特那里听来的消息。
“如果男巫也可以……结婚生孩子,那么他们是不是就可以在一起了?”哈利想到了赫敏跟他提到的事情。
克鲁姆和路易是表兄弟,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但是渐渐的,克鲁姆发现自己和路易之间的感情开始变质了。
法国人对于同性相恋的问题看得比较开,但也并不是抱着支持的态度。
在听到了西里斯要和雷古勒斯结婚的消息后,赫敏这样对哈利说:“事实上,所有的巫师都不怎么欢迎,甚至是厌恶同性相恋的,因为巫师们最看重的是子嗣的传承。”
赫敏在跟罗恩解释自己和克鲁姆的笔友关系时,这样叹息:“克鲁姆他们也不容易。他和我通信时,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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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听到叫声,便走过来问:“什么事啊?”我结结巴巴地说:“这儿有…蜘…蛛。”说完,便指了指墙壁上的蜘蛛,谁知,妈妈却若无其事地说:“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大惊小怪的,不就是一只蜘蛛吗,它又不会咬人,你怕什么呀?”说完便走了出去。我想:一只小小的蜘蛛怕什么呀,我比它大好几百倍呢!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把它压成肉饼。想是这么想,可我的眼睛却始终盯着那个“八脚怪“,怕它爬到我的小床上来。只见它爬呀爬,当它爬到空调的边上时,忽然掉了下来,我心里“咯噔”一下,目不转睛地盯着蜘蛛,没想到它荡在了半空中,原来蜘蛛用它吐出的丝在做杂技表演呢,等它玩够了,又像弹簧 一样“嗖”的一下上去了,我长长地吁了口气,幸亏没掉到我的床上来,唉,真是有惊无险啊!
我正在为自己庆幸,没想到它以飞快的速度爬向我的小床,我吃了一惊,刚才那股高兴劲儿早就烟消云散了,随之而来的是“咚咚”的心跳声,可这只蜘蛛却一点儿也不知情,还在往我的小床的方向爬过来。我忙跳下床,去搬我的“救兵”—爷爷,爷爷看到这个情景,便撕了一张报纸,他把报纸放在蜘蛛的必经之路,等它“自投罗网”,只见蜘蛛真的沿着报纸爬了上来,爷爷轻轻地拿起报纸,打开窗户,把蜘蛛放回了大自然。
我问爷爷:“爷爷,您为什么不把蜘蛛打死啊?”爷爷笑着对我说:“蜘蛛专吃蚊子,是益虫,我们应该保护它才对呀。”我听了,点了点头,心想:看一样东西不能只看它的外表,只有懂得了更多的文化知识,才能够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它们。
为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争吵——那一夜
6月29日 星期日 天气晴
如果我老了,也不会忘记那一天夜晚;那一夜我哭得好伤心,好伤心……
每一个父母都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子女一有空,父母就一个劲的给我们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我就是典型的一个,父母一开始给我报的是奥数班。我已经是十分厌烦了,可是爸爸妈妈又听取别人的意见,给我报了“剑桥英语”,这不是明显的火上浇油,雪上加霜吗?星期三,我为了这件英语补习班的事跟爸爸大吵了一架。这一次,让我感到父母是爱我,也是在害我。
爸爸,你害我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我十分厌烦英语,可还是你却逼着让我去学,为此,对学习厌烦之心油然而生。
我知道,英语是对我初中打好基础的关键,您这是为我好,可是你要争取我的意见,不然上了也是白上。
回想起往日的自由,我不禁汗津津泪潜潜了。爸爸请您听听我想对您说的话。
爸爸,我不想上剑桥英语了,因为那里的环境真是太差了,用的桌子都是餐厅的,地下还有痰迹……那种景象真是令人惨不忍睹。
跟您吵架以后,我便做到一边生气起来。您说:“不理爸爸了?”我毫不犹豫地转过头去,就当作我没有看到,没有听到这几句话。我知道,您的眼神在我身上凝聚了片刻又离开了,这时,仿佛,我掉进了万丈深渊,吓得两腿发抖,想:“爸爸,您真的不理我了吗?不……不可能!您一向是很疼爱我的,可今天,您却头也不回地查资料去了,不,不可能!”此时此刻,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悔恨的泪水朦胧了我的眼睛。
现在,您对我又开朗了,可是您那和蔼慈祥的笑容永远也弥补不了我犯下的过错,当然,也永远填不满我对您心灵的伤痕。
那一夜我哭得悔恨,哭得伤心,哭得……
捉鸡不成蚀把米
今天下午,我和表姐来到了乡下。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我已经疲惫不堪了。但当来到大姑家时。我看到门前那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而流以及那一群正吃食的小鸡时。疲惫之感不禁冰消雪融了。
我走进农家大院里,大姑他们这在忙着采摘茶叶。我放下行李,来到了院子里,我双脚踩进小溪里,冰凉的溪水打在脚上冷冰冰的。顿时洗掉了我一身的炎热和疲劳。我在水里跑着。任由溪水溅了我一身。好舒爽啊!
随后。我跟着表姐来到兔笼前。我抓起一只小兔子。突然看到它的额头上有一点红红的。我先感到纳闷。以为是流血了。可一摸。这毛却十分松软。没有一点血迹。我只好去问表姐。她告诉我这是给兔子作的记号。我手中这只叫做小宝贝。然后又指这一只身上有红点的小兔子。名叫小璐。还有一只小黑兔。他在所有兔子中属老大。尽管比弟弟妹妹大。可我还听说他还经常被弟弟妹妹欺负呢。
这时。一群小鸡在母鸡的带领下。散步到我周围。我见到那群活蹦乱跳的小鸡。真想捉一只来玩。于是。我大胆的走过去。手刚往前伸抓住小鸡的脚。以为大功告成。没想到母鸡却奋不顾身的向前一扑。狠狠的朝我手上一啄。啄得我都肿了一个包。真时气煞我也!突然。我看到一群正在抢食物的小鸡时。不禁计上心来。
我向表姐要了一些米。来到鸡圈旁。我把米洒在地上。母鸡果然和小鸡走开了。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一只离母鸡最远的小鸡旁。瞅准时机。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那只小鸡抓起来。没想到小鸡的叫声使母鸡顾不得啄食。扇着翅膀飞了过来。我吸取经验。弃鸡而逃。这可真是母子情深。害的我“抓鸡反蚀一把米”。而且手还疼得厉害。我看。母鸡最好还是少惹的好啊
农村的空气真好啊!和城市相比。这儿山清水秀。令我美不胜收。
游泳日记
烈日,像一团烈火在大地熊熊燃烧,炎热的天气使人喘不过气来。树上的蝉鸣一阵接着一阵,一曲完了,又用一股新的劲头唱起来,尽管这歌声富有节奏感,可仍然让人感到心烦。
在我苦口婆心,软硬兼施的说服下,爸爸终于答应带我去游泳。我一路高兴的小跑到游泳馆,虽然累得我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可我还是已最快的速度换好泳裤,戴上游泳镜,一头扎进水里。
有了以前的基础,我已经能在水面上平稳的游上一段了,尽管速度不快,但我心里却有一股自豪感。有了爸爸的陪伴,到深水区游泳已经五所惧怕了。我如鱼得水一般畅游,可毕竟功夫有限,换气时把水呛到喉咙里我一把搂住爸爸的脖子,一时没回过神来的爸爸被我拉进了水里,我一看玩笑开大了,便来一个“鲤鱼打挺”,一头钻入水中朝远处游去。
我游到妈妈身边,正跟她谈笑风生时,爸爸犹如神兵天将,一把抓住我的脚,使我来了个180°大转弯,好在我反应迅速,才避免喝上几口水。
天色渐渐暗下来,爸爸妈妈又在催我回家,可我意犹未尽,为了避开爸爸妈妈的视线,我深吸一口气,抓住栏杆,一直蹲在池底,可毕竟肺活量有限,不出一会儿,我便忍不住,只好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出水面,呵,他们还没发现。不只是巧合,还是爸爸“火眼金睛”,一次换气时,不巧被爸爸看见了,我只好乖乖的跟着爸爸去更衣室。
活动了一个下午,我也累了,回到家时,我匆匆的吃上几口饭,便趴在床上呼噜大睡。
八一慰问日记
“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我们东华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里的一部分学生来到部队慰问,祝他们节日快乐,我也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
在居委会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市区某部队,当我看到在烈日炎炎之下,那位门卫纹丝不动的站在岗台上放哨时,心中便有一股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感,它的额头上渗出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可他仍然默默无闻的站在那儿,这是多么刚强的意志啊!他简直就是一塑雕像,立在那儿,没有丝毫动静,相比之下,我是多么惭愧啊,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会推辞不干的。
我们走进部队里,解放军战士热情的招待我们,这实我体会到“军民是一家”的浓浓深情。
接着,我们又看到了士兵在训练的场面,只听指挥官一声令下,士兵们动作迅速,步伐整齐,庄严雄伟。这让我感到“军令如山”的庄严肃穆。
随后,我们来到士兵们的宿舍参观,只见床上的被褥折叠的整整齐齐,有棱有角,而且东西的摆放全都按照规定,环视一下,都让人心领神会,有种美的感觉,
最后,居委会的人员又赠给部队一些礼物,以示慰问。
后来,我们又来到市区武警三中队,在那儿,我们参观了队员宿舍及活动器材,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那儿的警犬了,只见那几只警犬身材魁梧,当我一走进时,他们的吠声使我吓了一大跳,虽然他们被关在笼子里,可我仍然心有余悸,随后,居委会的人员给我们做了分析,我了解到警犬可以替士兵们辨别、防爆、追踪等等,不过,这还得感谢那极为驯兽员,如果没有他们,这些狗怎肯替士兵们做事呢?
渐渐的,中午到来了,我们乘上车,踏上回家的路,我觉得这次活动太有意义了,他让我见识到士兵们训练有素的样子,让我回味无穷。
打乒乓球
我赢了吗?
今天,我很早地完成了作业,来到表哥家,哎呀!表哥正在练习打乒乓球,我顿时来了劲,“表哥,我跟你打一局。”
只见表哥一手抓住球,一手握住球板,瞟了我一眼,“你行吗?”看他的样子,真是瞧不起我。
“我怎么不行呢?我还在学校女子乒乓球比赛中获得过第一名呢!”我不服气地说。
说着,说着,便从桌上拿来了球板,对哥哥说:“来,试试看!”
我们摆好了长方桌,准备“战斗”了。
一球,两球,三球……
啊!哥哥的球真是太凶了。我不得不脱下了棉袄,“第二局看我的。”一比二,一比三,二比五……
第二局我又输了。哥哥摇了摇球拍,认真地说:“怎么样,你这个第一名不是我的对手吧?”我心里真有点不想再打了,可我还是对哥哥说:“再来一局。”
一比二,二平,二比三,三平……这一局,我打得非常小心,十一比十,耶!我赢了!我拿着球板蹦蹦跳跳地回家,突然,我感觉到最后那一局好像是哥哥为了鼓励我而手下留情的。但是,我依然很高兴,因为,我从哥哥那儿学到了一点发球、抽球大的技术——凶猛迅速。
我决心把它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戒骄戒躁,更加刻苦地练习,争取成为一个像桑兰那样的运动员。
晨练日记
早晨,清脆的铃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和妈妈一起到公园去晨练。
公园的早晨一派生机勃勃,大家沐浴在晨风中,有的小孩蹦蹦跳跳的追赶着草地上的鸟儿,那些健壮
的大人健步如飞的跑着步,有老态龙钟的人在那儿打着太极,显得十分悠闲、轻松。在优美的音乐下,许多热爱舞蹈的人都伴随着音乐跳起欢快的舞蹈。
一阵夹杂着花香的的晨风抚面而来,赶走了我一身的睡意,我深吸一口气,也随着悠扬的音乐跑起步来,当我跑累了,我便坐在长椅上,看着周围的红花绿树,听这鸟儿“叽叽喳喳”的鸣叫声,不禁心悦神怡,神清气爽!
我们继续向前漫步,在祈风阁的小亭子里,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已歌会友,他们纵情歌唱,歌声传四方,连一朵朵,娇滴滴的出水荷花都忍不住微微的点头叫好。我坐在青石板上,听这美妙的歌声,我被深深的吸引住了,我也想站上前去,高歌一曲,但听到别人的歌声如此优美动听,我只能自愧不如了。
听完了歌,我们走过一座桥,这时我看见几支鸽子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多自由啊!有翅膀真好,有翅膀可以象鸽子那样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看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该有多好啊!
随后,我坐在椅子上,拿起书本,朗读课文,在清晨时读书,既可以提高朗读水平,又可以使我词汇量增加,真是两全其美。
渐渐的,太阳升高了,我踏着洒满阳光的道路,回家了。
捉鱼
时间过的真快,一个星期又过去了,我来到表姐家已经有五六天了,今天表姐带我到溪里捉鱼。
我们走在长满杂草的小路,由于下过雨,我远远的就听见哗啦啦的流水声,这欢快的声音吸引着我,催促着我快步向前,当我看到清澈的小溪时,我高兴的向前一跳,快进了小溪里。
“捉鱼行动现在开始”,我喊了一声,便和表姐在水里寻找鱼的踪影,我翻了一块又一块的石头,始终都没见到鱼的踪迹,反而弄得我一身湿,就在我垂头丧气之时,一只泥鳅缓慢的从我身边游过,我急忙把竹簸箕插在水里,谁知我插得太猛,那只泥鳅被惊吓得钻入泥土里,我气得火冒三丈,把周围的小石子一通乱砸,突然,表姐对我喊:“喂,你快过来,这儿有鱼,把簸箕拿过来,快点!”我飞快的跑过去,把簸箕递给姐姐,姐姐不愧是个高手,只见她把簸箕轻轻插金石头缝里,然后走到岸上,静静的等待鱼的到来。
过了一会儿,一只小鱼转动着眼睛,钻出泥土,环视着四方,之间姐姐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提起簸箕,一只活蹦乱跳的鱼儿便被抓住了,然后姐姐在把鱼儿到进已经装过水的袋子里,我看了,可真是羡慕极了。
随后,我自己试着寻找有鱼的石缝,在姐姐的指引下,我找到了一个石缝,我先把簸箕插进水里,然后坐在岸上静观其变,果然不出所料,一只贼头贼脑的泥鳅有了出来,我见那只泥鳅毫无防备,便迅速的提起簸箕,谁知泥鳅那么会跳,只见他一跃而起,又钻入水底逃之夭夭……
太阳越升越高,在姐姐的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给美丽的小溪。
朋友的真面目
四 天气晴
朋友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可是有的朋友人面蛇心,往往给予人们讨厌的遐想。我跟XX做了六年的好友,今天,我总算是看到了他的真面目,我目瞪口呆,大吃一惊。
前几天,XX答应我到我家来住几天,欣喜若狂的我飞快的把好玩的玩具、好看的漫画书……
拿到我的“小天地”里,准备迎接朋友喽!XX在临走之前看中了我的悠悠球,而且是铁的。为了炫耀,我故意把它摔打地上,若无其事的说:“怎么样,毫发无伤!”
此后,XX带着悠悠球回到了家,我当然接受邀请跟了过来。XX先玩我的玩具,却把他的玩具装进口袋进行超级“护理”。正在玩耍期间,“哗啦”一声,整个悠悠球分家了,其它的东西倒是找到了,可是悠悠球的心脏——滚球没了。这时,我看看XX把我的悠悠球放下,玩起来自己的,一点也不可怜我这个“小生灵”。唉,没有吸铁石的帮助,我的寻找也是前功尽弃。
唉,没办法,我只好现玩XX的了。开始,他还落落大方,没想到最后我要求玩的时候,他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样继续几次,还是无功而返。当他让我教他时,只让悠悠球的真正主人玩一下,就夺过去了。呵,多么自私呀!
还有一次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因为是两个人同盖一个毛巾被。可能他看着我好欺负吧,半夜他老是往他那拽被子,我也不甘示弱使出“定身法”让他拽。谁让我劲没有他大呢,只好让我的小肚肚先“委屈”一下了。
唉,这个XX真自私自利呀!我真的不愿有这样的朋友!
爸请您听我说
6月30日 星期日 天气晴
爸爸,有些话在我的肚子里憋了许久了,可是,说出来又怕您千方百计地找理由。有些话,我在肚子里却憋了很久,犹如奔腾不息的河流……总之,您让我觉得文学十分乏味。
您的文章是全工商局公认的,在报纸上也有您文章的一席之地;您的字在老师的眼中也是最好的。可是,您也想让我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人,可是,我还是一个小学生呀!您却以您的水平来要求我,这岂不是太过份了吗?我知道您的意思是让我长大成为一个作家、书法家,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可是,我现在还做不到,因为,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孩子。
您常把“严师出高徒”这句话改编成“严父出高子”。是的,不错,可是您在文学方面是有一定的技巧,您不传教给我,我这个天边不起眼的小星,怎么能够跟您这位历经风雨的“老战士”相提并论呢?每当我的字在何时何地写的歪歪的是一个不倒翁,遇上您这位“老虎”,真是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呀!
在我们小学生共有的暑假里,我这位“小顽童”的玩的计划已经安排的满满的了。可是,被您给占据了,呜呜,真可怜,一天一篇日记,不写还要加数量。唉,真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爸爸,有时我还要感谢您,您带我到饭店里吃得全部都是山珍海味,让我大饱口福。
自从我家买上了电脑之后,电脑的领土就被爸爸占领了,我还时不时地去沾光呢!
说实话,我觉得爸爸总是与
众不同,什么事情都让他操心,这不,几十根白头发在他头上飞。还有,我身上受了点一丁点伤,只要他发现了,便会向姥姥学习,询问个没完没了。
爸爸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我,爱护着我,我也应尽力的满足老爸的要求喔!
滑滑板记
院子里的不少伙伴都买了滑板,看着他们滑滑板的神气劲儿,我不禁眼馋了。在我的再三请求也,父母终于同意给我买一架滑板了。
由于第一次滑,我对于滑滑板的窍门一点都不知道,还好有伙伴们的帮助。他们建议,让我找根竹竿帮忙。
于是我便找来了一根竹竿,撑着它好不容易才踩在滑板上,摇摇晃晃地学着其他人的样子用后腿使劲儿晃。滑板终于动了,我十分高兴,便又用力晃了一下。可是这次因为用力过猛,滑板突然猛烈的摇了一下,我便因为支撑不住差点摔下来!
这时伙伴们都过来冲着喊加油:“千万别下来,要继续努力啊!”我听后勇气大增,后腿使劲地晃个不停。滑板终于走起来了,而且速度也不慢。正当我高兴得要命时,这才发现滑板载着我就要拐弯了。
“快拐弯啊!”
“不会就下来啊!”
可是既不会拐弯又不会下来的我怎么办呢?这时只听到“嗖!”的一声,我只好两眼一闭鼓足了勇气一下子跳了下来,而我的滑板却因为惯性而滑到了沟里。
有了这一次的教训,我之后便开始努力地学习拐弯和下滑板,后来下滑板是学会了,可是怎么拐弯又成了一个难题。
正在我疑惑的时候,邻居告诉我说,要想学会拐弯,首先要滑熟了才行,只要是滑熟了,自然就会拐弯了。我听后点了点头,便学着伙伴们滑滑板的样子努力地学习,上上下下也不知重复了多少次,也不知摔了多少次跤,终于学会了拐弯了。
其实学滑滑板只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但是是我相邻每一个插曲都会增加我的毅力,我会带着这些毅力去战胜一切困难的!
《精卫填海》读后感
传说古代发鸠山上有一种小鸟,形状像乌鸦,头上有花纹,白嘴巴,红脚爪,人们称它为精卫。精卫鸟本来是炎帝的小女儿,名叫女娃。一次她去莎游泳,不幸被淹死。于是就变成了“精卫”鸟。为了报仇雪恨,也为了不让别人再被大海所吞没,便发誓一定要填平大海。于是天天从西山衔着小树枝和小石子到莎去填海,一直持续到现在……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精卫那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行为所感动。一只小鸟,每天从遥远的西山衔着微小的树枝和石子填到东边的辽阔的大海中。在此看来,这是多么可笑的行为啊,也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啊!可是,精卫鸟正是用这种精神让一代代的人感动着。
我不由想到了我自己。我觉得我连精卫的一半都比不上:一干点困难些的事情,干到一半的时候就不想再干了;练字画画,学了没几天就失去了兴趣。如果换成了精卫,她一定会把这一切
都办得很优秀。看来,我真的应该向精卫鸟好好地学习一下了。
最后的感悟:
因为填海对于精卫来说很重要,所以她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想想自己练字画画时真的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看来这才是我失败的真正原因啊!
冰淇淋拿错了
8月9日,妈妈的同事黄阿姨来到我们家玩。黄阿姨是以前跟妈妈同学校同教研组的,这几天到上海去玩,顺便也到嘉兴来玩玩。
这天下午,妈妈给我20块钱,要我去批发4角一支的小布丁冰淇淋十支。我来到冰淇淋店,对老板说“阿姨。我要买小布丁。”说着,将钱给她。由于老板正在招待一位客人,所以她给我一个篮子,要我自己装。走到一台冰箱前,我突然看到了布丁两个字,就立即拿了十支装了进去。老板找了我16元钱,我就回家了。回到家,立即放进冰箱,忽然看到“大布丁”三个字,我心一慌,立即看看其他九支冰淇淋,上面也都写着“大布丁”三个字。糟糕,我拿错了。我急忙跑过去,把事情跟妈妈说了一遍,并问她怎么办?妈妈说:“这件事是你自己做成的,还是你自己决定怎么处理吧?”我很想去退还,可是又有点不好意思,,所以犹豫了很久。此时,罗阿姨也在我们家,了解情况后,就对我说:“让谢虹龄跟你一起去吧。”这下我高兴了。急忙拿着冰淇淋和谢虹龄跑下楼,跟店老板说明情况,店老板不仅没骂我,还送给我们两支冰淇淋,我高兴地说了声“谢谢!”,就和谢虹龄回家了。
这一天过得非常有意义!
哈利·波特与阿滋卡班囚徒》读后感
六年级一班刘笑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我有我梦想
静静的坐在窗前,望着窗外不太圆的月亮,想啊!想啊!想到外面去玩一趟。
漫长的暑假就快过去了,可我还没体会到假期的味道,没有享受休息的滋味,强加给我的各种计划累得我抬不起头来。
我抗议,我不是机器;我反对,我的日子不能颓废;我希望,我的生活我作主。可抗议是无效的,反对是无果的,生活是别人作主的。上帝啊,学习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学英语,为什么要学物理?看到老外我心烦,看到计算我胆颤!人生难道就该这么过,难道这样真的有快乐。
我不相信,痛苦修行一辈子,就能升入开堂!
我不相信,闭门苦读一假期,真能改变未来。
为什么?
总说现在辛苦的生活是为了将来更好的生活?难道现在就不应该快乐!
为什么?
我们总在学习,大人们却从不学习。
为什么?
骂我们是垮掉的一代,可大人们却还在压我。
没有人陪我说说话,月亮远远的,朦胧在树下。
夏蝉总在自鸣自唱,夏夜居然也是冷光。
简介:没有人比克鲁克山更了解一切,尤其是对它的主人—赫敏格兰杰
我叫克鲁克山,是一只圆滚滚的姜黄猫。
我的主人是大名鼎鼎的战斗英雄—赫敏格兰杰。
对此,我感到十分自豪,毕竟,我可是看着这个姑娘从原先的娇憨毛躁,到现在闺阁待嫁,少说也有五六年了。
总的来说,看着这个小姑娘在智力方面逐渐能够同我比肩,我还是很欣慰的—我可是方圆一百里最有智慧的猫咪呢!
但说起智慧,凡事又总有例外。
比如说,就连我这样聪明绝顶的猫,也差点看岔我主人的命定之人。
其他的猫平时在与我闲话时,总是一脸八卦地打探着:“诶,克鲁克山,你说你主人最喜欢谁呢?”“克鲁克山,你觉得哪个男孩子有可能成为你的男主人啊?”“哎呀,克鲁克山,你最了解你主人了”
面对这样千篇一律的问题,本猫有时候甚至不屑于去答。
但是有一回,洛丽丝夫人却把我逼急了,她当时一脸单纯的问我:“亲爱的克鲁克山啊,你觉得你家小姑娘有没有可能暗恋我家主人呢?”
我当场炸了,开什么玩笑嘛!!!
洛丽丝夫人的主人可是可是恐怖之神—费尔奇呀!
我家小姑娘虽说脾气爆了点,头发毛了点,但她还是很聪明,很可爱的。把她配给费尔奇,会不会太
拜托拜托,拉郎配可是真不好!
但从那以后,我也开始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了,毕竟,这是我养大的白菜,可不能让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猪给拱了。就算就算真的要拱,也要让本猫知道!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个拱白菜的竟然是一只狗,还是一只从阿兹卡班逃出来的大黑狗。
而且,我也知道,这只狗还不是真的狗,还是一个阿尼马格斯。
我原本还以为是主人身边的那两个憨憨的男孩子呢,尤其是那个叫罗恩的!但是,很快,我就发现罗恩和我的主人根本合不来,他们在一起时天天吵架,更别提之前还有个可恶的斑斑
很快,他们俩分手了,分手那天,主人哭得梨花带雨,那个韦斯莱小伙也是一脸烦闷,但一个金发娃娃脸姑娘火速的把他勾搭走了
这下可好!别人都名花有主,就我的主人还是孤苦伶仃。
我想起了我主人的另一个朋友—大难不死的哈利波特。
就在我动身去寻找那个黑发的身影时,我忽然想起,吉尼弗拉—我主人的红发女友好像和他是一对来着
我只得闷闷不乐的团在主人身旁,用体温温暖她。
就在这时,一个黑发灰眸的身影闯入了主人的视线,而我,居然能对此毫无察觉
那个黑发灰眸第一天见我,就问我的主人是谁呢!
当时,我想都没想就把他带给了我的主人。
他见了我的主人,先是夸耀了我一番,把主人和我夸得都不好意思了。
但是,我早该留意到,这明明就是男人获取女人好感的第一步嘛!
可是,当时的我,非但没有起到足够的防范意识,而且还几乎每次都让主人和那只黑发灰眸的家伙待在一起——并且,常常彻夜长谈。
终于,在我发现自己的错误,决定扭转这一切时,一切的错误却告知我难以挽回了。
因为,就在那天,主人把我抱着,在炉火旁,跟我说了她对于那个大黑狗的所有情愫,坦白地讲,我当时听得目瞪口呆。
但是,一切既然已发生,那就见招拆招好了。
所以,我凭借我的经验,让主人每次去见那只大黑狗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别不信,别说什么一只猫怎么会懂这些,毕竟——克鲁克山比谁都懂,尤其是它的主人,赫敏。
我用我最爱吃的小鱼干发誓,甚至有一天,我看见那个黑发灰眸的大黑狗看着我主人的眼神灼热的都快要燃烧了。大家都懂得,当时,我身为这一切的主导者,主人的穿衣搭配高级顾问,我看见这一切是有多么的自豪啊!
所以,在我的推动下,在他们两个超级强烈的相互吸引下,才有了大家现在看到的一幕——婚礼仪式上,身为新郎的黑发灰眸阿尼马格斯——我现在才知道他叫西里斯,正在动情的亲吻着身为新娘的主人。
所以,诸位之前绝不相信克鲁克山的猫,特别是你——洛丽丝夫人,现在,你们该相信,克鲁克山可是什么都懂得,尤其是对它的主人——赫敏格兰杰了吗?
{完}
“致黑魔王:
“我知道 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已经死了,但是我想让你知道:是我发现了你的这个秘密,我已经拿走了真的魂器并将它尽快销毁。
我甘冒一死,为你遇到命中对手时只是个血肉之躯的凡人。”
RAB
出生于纯粹高贵的纯血布莱克家族,家中次子。与其兄长西里斯·布莱克相比,雷古拉斯·布莱克的存在感实在低的可怜,在**中更是连出场镜头都没有,只能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他的形象:没有他的哥哥那么英俊,也没有他哥哥聪明,对家族言听计从,和家里其他人一样在斯莱特林,曾是纯血统的维护者,曾为家族荣誉加入食死徒。
让人印象深刻的布莱克家族成员大多活得极其痛快,如烟花般,美丽转瞬即逝,却令人难忘。他们天赋极高,唯我独尊,个性强势而略带刻薄,甚至有点疯癫,无所谓的挥霍着他人望尘莫及、自己生来就有的天赋和美貌。代表人物:小天狼星(还用多说啥),小天狼星母亲(变成画像还能给画布施展永久粘连咒,在老宅继续作威作福),贝拉特林克斯(为伏殿出生入死,为伏殿灰飞烟灭)。家族认为,雷古拉斯是个比其兄长更称职的儿子,那他大概会少一些叛逆,多一些听话,若他继承了布莱克家族的可怕品质,他大概是一个面色苍白,五官无特色的妈宝男,一个黑发版的德拉科·马尔福。
罗琳最喜欢玩的就是反转,除了斯内普教授,第二大逆转反派就是雷古拉斯·布莱克了。终于在克利切的陈述中,我们看到了真实的雷古拉斯:他不同于德拉科,他是正直而勇敢的,只是在年轻尚未认清时事的时候,盲目的听从了家长。他尊重每一个生命,连那些被巫师创造出来生而为奴的可怜生命也不例外。即便在选择背叛纯血统论之时,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正义感,而是如何保护家人不受伤害。
家养小精灵坐起来,蜷缩成一个球,把他湿漉漉的脸放在膝盖中间,开始前后摇晃。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很压抑,但在这个安静的、空旷的厨房中依然非常清晰。
“小天狼星少爷离开了,可喜的摆脱,因为他是一个坏孩子,总是不守规矩,伤透了女主人的心。可是雷古勒斯少爷很有教养,他知道布莱克家族的姓氏和自己高贵的纯血统意味着什么。多年以来,他一直谈论着黑魔王,那个让巫师不再隐藏,而反过来统治麻瓜和麻瓜出身……的人。16岁的时候,雷古勒斯少爷加入了黑魔王的集团。如此骄傲,如此自豪,如此幸福的侍奉……
然后有一天,他加入一年以后,雷古勒斯少爷下楼到厨房来看克利切。雷古勒斯少爷一直喜欢克利切。雷古勒斯少爷说……他说……”
年老的家养小精灵摇晃的速度加快了。
“……他说黑魔王需要一个家养小精灵。”
“伏地魔需要一个家养小精灵?”哈利重复道,回头看着罗恩和赫敏,两个人看起来和他一样困惑。
“嗯,是的,”克利彻呻吟了一声,“雷古勒斯少爷主动推荐了克利切。这是荣誉,雷古勒斯少爷说,属于他和克利切的荣誉。克利切必须做黑魔王吩咐的任何事情……然后回……回家。”
克利切摇晃的更快了,喘息变成了呜咽。
“所以克利切到了黑魔王那里。黑魔王没有告诉克利切要做什么,只是把克利切带到了海边的一个洞穴里。洞穴深处是一个山洞,山洞里有一个很大的黑湖……”
哈利脖子后的头发直竖起来,克利彻嘶哑的声音好像来自黑暗的水下。他仿佛清楚的看见了发生的事情,如同就在现场一样。
“……有一条船……”
那儿当然有条船。哈利知道那条船,可怕的绿色,很小,被施过魔法,所以每次只能载一个巫师和一个牺牲品驶向湖中心的岛。那么,这就是伏地魔测试魂器周围防御措施的方法,借一个无关紧要的生物,一个家养小精灵……
“岛上有一个装满了药……药水的盆。黑……黑魔王让克利切喝掉它……”
家养小精灵从头到脚都在颤抖。
“克利切喝了,喝的时候看见了可怕的东西……克利切身体里像被火烧着了一样……克利切哭喊着要雷古勒斯少爷救救他,他哭喊着女主人,可是黑魔王只是大笑……他让克利切把所有的药水都喝光……他把一个盒子放在空盆里……他用更多的药水把它装满了。”
“然后黑魔王把船划走了,把克利切一个人留在岛上。”
哈利仿佛能看到事情的发生过程。他看到伏地魔苍白的,蛇一样的脸消失在黑暗中,红色的眼睛冷酷无情的盯着受到过度惊吓的小精灵,一旦他屈服于燃烧的毒药带来的令人绝望的口渴,他的生命将在几分钟之内结束,成为牺牲品……但是哈利只能想象到这里,因为他想不出克利切是怎么逃出来的。
“克利切需要水,他缓缓爬到岛的边上,从黑色的湖中喝水……很多手,死人的手,从水中伸出来,把克利切拉向水下……”
“你是怎么逃脱的?”哈利问,当听到自己的声音低的像耳语时,他一点也不吃惊。
克利切抬起那颗丑陋的脑袋,用他大大的,充血的眼睛看着哈利。
“雷古勒斯少爷让克利切回来。”他回答道。
“我知道……可你是怎么从那些阴尸手里逃出来的?”
克利切似乎并不能理解哈利的话。
“雷古勒斯少爷让克利切回来。”他重复了一遍。
“我知道,但是……”
“哦,很明显,不是吗,哈利?”罗恩说。“他幻影移形了。”
“但你不能在那个山洞里幻影移形,”哈利争辩,“否则邓不利多……”
“小精灵的魔法和巫师的不同,不是吗?”罗恩说,“我是说,我们不能在霍格沃茨幻影移形,而他们却可以。”
哈利花了会儿时间理解罗恩的话。伏地魔怎么可能犯这样的错误呢?但这时,赫敏说话了,她的声音冷冰冰的。
“当然, 伏地魔会考虑到家养小精灵的活动完全在他的注意之下,就像所有的纯血巫师像对待动物一样…
他从不会想到家养小精灵会有他不会的魔法。”
“家养小精灵最高的法律是他主人的命令,”克利切拖长了声音说。“主人让克利切回家,所以克利切回来了…”
“是的,你做了你该做的,不是吗?”赫敏温和的说。“你一点也没有违背命令! ”
克利切摇了摇头,身体从没摇晃得那么快。
“你回来后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哈利焦急地问。“你告诉雷古勒斯发生的事情以后,他怎么说?”
“雷古勒斯少爷很担心,非常担心,”克利切嘶哑的说。“雷古勒斯少爷交待克利切待在房子里不要出去。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一天晚上雷古勒斯少爷到他的橱柜里找克利切,克利切能看出来,雷古勒斯少爷很奇怪,跟平时不一样,他的精神好像很混乱……他要克利切带他去山洞,去克利切曾经和黑魔王一起去过的山洞……”
他们动身了。哈利可以清楚的想象出受惊的老家养小精灵与瘦瘦黑黑,一度和小天狼星如此相像的的找球手……克利切知道怎么打岩洞隐藏的入口,知道怎么召唤小船;这次是他爱的主人划船将他带到装满毒药的石盆所在的岛上…
“他让你把毒药喝了?”哈利厌恶的问。
但是克利切摇头哭了。赫敏飞快地捂住了嘴巴,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雷……雷古勒斯少爷从口袋中拿出和黑魔王的相似的盒子,”说着,克利切的眼泪从大鼻子的两边倾泻而下。“他交待克利切带着它,一旦石盆空了,就掉换盒子……”
克利切的呜咽变成了尖利的哭叫;哈利不得不集中注意力来听清楚他的话。
“他还命令……克利切离开……他。他还交待克利切……回家……不告诉女主人……他所做的事情……还要毁掉……第一个盒子。他喝下了……所有的毒药……克利切掉换了盒子……看着……雷古勒斯少爷……被拖到水面下……被……”
“克利切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小精灵呻吟着,“克利切什么方法都试过了,他知道的所有方法,可是哪种……哪种方法都没用……有太多强大的咒语施加在盒子上,克利切确信毁掉它的方法是从盒子里面破坏,但是打不开它……克利切惩罚自己,他又试着打开它,克利切没能执行命令,克利切没办法毁掉那个盒子!而女主人伤心地发了疯,因为雷古勒斯少爷不见了,克利切不能告诉她山洞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能,雷古勒斯少爷禁止……禁止他告诉家……家族里的任何人山……山洞里发生的任何事情……”
或许他的天分不及小天狼星,但作为发现伏地魔魂器的第一人,雷古拉斯的才智也是不容小觑的。他比他的哥哥更加沉稳、冷静,更站在家族角度考虑,我时常以为他才是哥哥。
小天狼星·布莱克曾经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之一,甚至到现在我也非常羡慕他身上的某些特质。22岁以前的小天狼星,人生不要太爽,他正直仗义,冲动直率,放浪形骸,与最好的朋友披着隐身衣,变身阿尼马格斯游荡于学校周边每个角落,随便摆个pose都能吸引无数女孩侧目,即便叛变了家族,也有最好的朋友收留他,有老波特夫妇视他为亲生儿子。小天狼星的少年时代,是太多人可望而不可求的。
不是所有人,都做得了那颗最耀眼的星,普通人的人生有太多教条,不得不像雷古拉斯。在家里,要察言观色,体察父母心意,不要惹父母生气,要在哥哥闯祸的时候,父母吵架的时候,做家人之间的粘合剂。在学校,学习不要差,要打魁地奇,什么都不要输给别人,因为他来自大名鼎鼎的布莱克家族,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家族的脸面。罗琳从未给过雷古拉斯相貌的具体描写,只是一句“他很像他的哥哥,但不如他哥哥那么出众”一笔带过。对观众而言,雷古拉斯的相貌也是难以猜测的,大概只能隐约想象出,一个衣衫华丽的黑发小男孩,皱着眉头,一本正经的仰视着高他半头的哥哥:“你不要这样,妈妈会伤心的。”一个刚刚入学的十几岁黑瘦少年坐在悲愤的母亲身边悉心安慰,“妈妈,别伤心了,哥哥不在还有我呢。”一个初入社会的阴郁少年,面对与他想象中出入极大的食死徒世界,无所适从,面对伤害他家仆的黑魔头,愤然赴死。
克利切不是多比,他不是一个自由的家养小精灵,和其他同类一样,他不需要谁来解放他,他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的使命就是效忠巫师,无论是黑巫师还是白巫师。雷古拉斯从未想过解放他的仆人,但他从未忽视过这个生命的情感,他对弱者发自内心的爱护和怜惜,在那个唯我独尊的纯血统家族是那样的可贵。对于如克利切这样的可怜生命而言,他不需要别人告诉他什么是为他好,最好的收买,不是赫敏亲手织的帽子,更不是家养小精灵解放协会,而是来自得利者的同情和理解。原著中,家养小精灵手举刀叉,以微薄之力扳倒巨人和食死徒可谓是世界大战中最惜字如金却精彩绝伦的情节,这一族群可以为哈利战斗,完全得力于雷古拉斯生前对其家仆十几年的善待。
布莱克家族的势力,足以保护他们家族的孩子在学生时代,甚至终生高高在上、不受伤害,只要他们遵循家族意愿,家族就会给予他们全力的保护。这保护,表面上看起来像一个保护罩,为他们挡住枪林弹雨,实则却像枷锁,把他们关在这阴森华丽的老宅里,不通时事,也没有自我。即便是让人恨的牙根痒痒的德拉科·马尔福,也并非生来邪恶,他只是被父母的“保护”蒙住双眼,以一个既是得利者的身份,模仿着上流社会大人们的举动,以为坐井观天看到的就是世界的全部。
追求自我的小天狼星在15岁就选择了和家族决裂,他失去了家族的庇护,也逃脱了布莱克这个姓氏给他的束缚。他的人生跌宕起伏,充斥着大喜大悲,无论他人怎样为他而惋惜,我想他自己是无悔的。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是会与斯莱特林黑魔法小团体为敌,还是会为了给朋友报仇当面质问彼得,还是会为了保护教子苟且几年然后死于混战。大家说不出在与黑魔法的斗争中他究竟起了怎样的作用,但他像一个英雄一样死去,活成了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精神领袖的模样。
顺从父母的雷古拉斯选择了终身效忠他的姓氏。他一生看似平顺,却从来没有做过自己,即便他没有死于那个山洞,大概也将走着家人安排好的道路,身居他人羡慕的地位,娶一个名门望族的纯血统女巫,如自己的父辈一样,循规蹈矩的过完自己无趣的一生。那是巫师界所谓顶配的人生,但未必就是他的梦想,雷古拉斯的梦想是什么?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或许他只是想做一个让父母骄傲的儿子而已。唯有死前追寻魂器那短短一段时间,才是他真正听从自己内心声音的时候。
Chaser雷古拉斯,生于黑暗,死于黑暗。他终生没有让人印象深刻过,连为正义牺牲都是那样低调谦卑,只有他的家养小精灵记得,他原来追寻光明。
依稀还记得2017年10月,几乎所有《哈利波特》的忠实观众都在期待着,同时又都在惋惜着,陪伴我们一起成长的《哈利波特》系列,还是到了最终章。
话虽如此,在《哈利波特》未完结之前,观众还是对结局有着自己不同的幻想与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在对结局的猜测与臆想中,争议比较多的部分还是哈利波特、罗恩、赫敏这三人组合的情感走向,也就是当时官方给出的cp走向:哈利与金妮、罗恩和赫敏。
从大多书迷的反应来看,哈利和赫敏的配对人气真的很高。纵观全书,哈利必然是男一号,而女一号是谁呢,从出场时间、人物重要性、篇幅占有率来看,只能是赫敏。所以,希望男一和女一在一起,听起来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哈利波特》彻底完结的时候,不少人为哈利与赫敏没擦出火花,选择和金妮在一起感到不解和可惜。
当然,哈利的感情归属不是作者突发奇想,而是早有安排。纵观七本书,罗列了大量赫敏和罗恩的感情“有苗头”的一些例子,试图证明这两个人的感情发展,作者是有非常多的铺垫的。下面就带大家在具体分析一下。
罗恩在观众眼中,甚至可以说在整部系列作品中可以说是十分普通的,甚至有一种小人物的懦弱与逃避,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看,这又是一种谦让和忍耐,同时罗恩并不缺乏勇气、胆识、对朋友有忠诚和热忱,最重要的是他有着很强的包容和忍耐,当然从赫敏作为一个性格比较强势的女人的角度来看,更适合相爱共度一生的,显然就是罗恩这样的,能够包容她,同时又深爱着自己的人在一起比较好啊。
况且两人的感情也不是突如其来,而是日久生情,包括罗琳在整系列作品中,也做了很多两人在一起的铺垫,包括从第三部吵架,就已经出现了苗头,后来在第四部中,更是出现了吃醋的情节,当然,直到第六部中,罗恩在昏迷的状态下,糊涂的喊着赫敏的名字,两人才在正式的情节中有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而从这里罗琳也让观众从深度上剖析了罗恩的内心世界,为两人的情感宣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另一方面,哈利和金妮之前到底有没有感情呢?
金妮就不用说了,早在学前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喜欢哈利了;而哈利如果真的对赫敏有过感觉,那么秋张就不会成为他的初恋。也许有人会说,罗恩的初恋也不是赫敏啊。
但两者却存在本质的区别,罗恩是为了气赫敏才跟拉文德在一起的,而哈利是真的喜欢过秋张。所以在经历秋张那段伤心初恋之后,哈利在和金妮经历了DA行动、神秘事务所大战等一些事件之后,患难见真情也是非常合理的。因此在这个时期,哈利对感情的认知进一步深入,喜欢的对象也渐渐从秋张过渡到金妮。
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找原著小说罗琳女士了,《哈利波特》是她的产物,她想让赫敏和罗恩在一起,那这个人就勇敢不可能是哈利波特。
不过细分析之下,我们能够看到,赫敏对哈利,其实是没有爱情的,他们之前,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友情,并且哈利和赫敏,都属于那种能力高,十分强势的人,所以他们两个,最适合的关系,便是朋友。
再者,赫敏和罗恩的关系,在**的第一二部就为我们埋下了伏笔,罗恩和赫敏是一对欢喜冤家,两人吵着吵着感情也越来越深厚,而且,赫敏对罗恩,是暗生情愫的,在《哈利波特2》的结尾有这样一个细节赫敏和哈利拥抱,和罗恩却只是握手,从这可以看出赫敏只拿哈利当兄弟,而把罗恩当男人看待吧。
而且,罗恩也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人,他有勇气,有胆识,对人宽容,为人热情,这样的男人,赫敏喜欢,也是情理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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