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不同。正当防卫目的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相互斗殴是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 互殴,在侦查机关的侦查过程中,因为双方各执一词,侦查机关无法进行责任的界定,所以公安认为只要两个人打起来了,就不分先后顺序,直接认定为互殴。正当防卫,公安机关在认定的时间一般会以追打做为正当防卫的开始,就是说,两个人打架时,必须有一方先用逃跑的方式来引起正当防卫的预备,另一方继续追打,另一方在被追到被打的情况下还手,才会认定为你是正当防卫,这其实是公安机关在无法相信双方当事人的话时,无耐采取的一种第三者旁观的做法。
在互殴的情况下,不问谁是谁非,先认定你们同时动手,如果能明确一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这一方有过失,在民事赔偿上可以要求其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安不会因为谁先动的手就对另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另一方还有一个逃跑的避险方法,如果当事人没有使用,而是直接动手,那么就认定为这是互殴。
记忆中,“地摊”应该是上世纪70年代末或是80年代初的事。当时,经济比较落后,人们还处于解决温饱时期。傍晚来临时,一些头脑比较灵活的人,从当地企业批出积压产品,也许还有从外地倒来的商品,在允许的地方占道摆摊,那时被称为“夜市”。我们虽然是个偏远小城,当时的民生企业却很齐全,什么食品厂、啤酒厂、针织厂、服装厂、家俱厂,人们可以在“夜市”中,买到低廉的生活日用品。
在家里经济宽裕的时候,母亲会带我们去逛逛。晚饭后,逛“夜市”成为我们最快乐的事,姐弟三人跟随母亲的左右,仿佛三名小保镖,走入叫卖声与人群吵嚷混杂一起的“夜市”中,偶尔还有吵架的声音。吃穿用一应俱全,母亲会为我们买些吃的,偶尔遇到极便宜的裙子,母亲也会奢侈一次,给我和妹妹买上一条,这时的感觉比过年还要兴奋。每次逛“夜市”,妹妹都有意外收获,总能在地上捡到别人挤丢的东西,最多的是扎头的绸子。
工作之后,“夜市”也发生了变化,把吃穿用划分区域,分为“夜市”和“地摊”,最红火的是烧烤一条街。一般在朋友聚餐后,年轻人聚在一起,以酒为乐,结束时,才感觉到肚子里除了酒,没有其他食物。偶尔路过“地摊”时,叫上一碗混沌或是面条,热乎乎的吃下去,再迈着微醉的步伐回家,那时的感觉,神仙都不换。
后来,城市开始整治,占道经营的“地摊”成为妨碍城市发展的诟病,应运而生的是城管。于是,有了威风凛凛的执法者,与东躲西藏的小贩博弈,秤被折断、货车被没收,有了不断的冲突。在他们的努力下,城市整齐干净了,有些人的日子紧张了。
红楼梦中贾府一顿螃蟹宴,是刘姥姥家几年的生活费。疫情之后,“地摊”经济再现,让紧张的日子有点活力。
唐山打人事件刚过去不久,在惠州以夜市店门口,又发生一起群殴事件,由5名暴徒当街暴打一名女子。根据夜宵店的老板娘透露,当时店正要打烊,突然听到外面有一群人在打一个女生,于是老板娘的丈夫就上前进行劝阻,结果没有想到反而遭到疫情人的围殴导致被打的满身是血,后来这一群人又跑到店里殴打自己,而且这伙人还持刀伤人,现在老板还在医院进行救治。
经过警方的调查,主犯人是洛某,还有他的4个老乡,而被打的女子是男子的女朋友,在事发前,男子骆某和其女朋友因为一些琐事产生了争执,结果后面演变成群殴,更让人感到愤怒的是,饭店老板谭某见状之后,立即上前帮助,结果却嫌其多管闲事,也将谭某围起来暴打一顿,而且还有一人准备抽出长刀,幸亏警方及时赶到,目前这几人已经全部归案。
有不少网友呼吁,一定要对这几名暴徒进行严厉的惩戒,我觉得这些人就是当地的黑恶势力,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如果任由这些人继续暴行的话,势必会影响更多的负面影响,要让这些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总有一些人热衷于暴力,而且手段极其残忍,丧心病狂,其行为令人发指,对于这些人就要严厉的打击。
有很多网友称赞,店老板见义勇为,在看到女子被打的时候,并没有选择袖手旁观,也没有害怕逃跑,而是勇敢的站出来阻止这场恶行,我觉得大家应当给予这个店老板最崇高的敬意,如果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同样的事情,千万不要视而不见,而是及时伸出自己的民主之手,这位店老板好心帮忙,结果却被打进了医院,很多网友都想讨要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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