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邻居跳楼自杀摔死在一楼院子里,一楼业主不可以要求其赔偿。1跳楼自杀的邻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跳楼自杀完全出于自身的原因,和一楼业主无关;2该邻居主观上对一楼业主没有过错,所以不需要对一楼业主进行赔偿;3该邻居客观上没有对一楼业主实施违法行为,所以该邻居不需要向一楼业主进行赔偿;4该邻居没有对一楼业主造成损失或者伤害,一楼业主并没有损害发生的事实;5一楼业主既没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且其邻居没有实施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之间就更没有因果关系。综上,邻居跳楼自杀摔死在一楼院子里,一楼业主不可以要求该邻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律师意见:1、您所述情况,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具体定哪个罪,要看行为人当时的主观故意,看行为人当时吵架的整个过程、吵架原因、推下当时行为人心理的想法,如是想把受害人摔死,楼下为水泥地面,很可能摔死,则为故意杀人,如楼层不高,楼下土质松软,一般不会摔死,行为人也只是一气之下想伤对方,则为故意伤害罪。根据您所述情况,本律师更倾向于定故意伤害罪。2、受害人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风险提示:本案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要看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情况,法院会根据行为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客观环境、客观表现综合判定。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半路夫妻是非多,现在的离婚率很高,导致很多人也是二婚重组家庭,这就有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各种纠葛,有的时候,二婚家庭不一定比头婚家庭过得好,有的甚至过得更不好,总有人觉得离婚后可能找到个更好的。
阎某在岳父母家中用刀将妻子金某、岳母白某、继女张某和女儿阎某杀死,随后点燃屋内物品,从该住所25楼窗台跳楼坠亡。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民警已经撤离,不过进入小区大门外临近6栋的地面上,仍有许多玻璃碎片。
涉事居民住在6栋25楼,事发时其家中曾起火冒烟,后被消防扑灭。有目击者称,事发不久他听到很大的声响,出去一看,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地上已一动不动。
男子阎某是二婚家庭,住在岳母家中,所以一直被压抑,在家里没有地位,妻子比较强势,经常发生争吵,所以才会日积月累,导致这样的悲剧,有邻居表示,在事发前听到有争吵声,而且这家人平时也比较吵闹,所以邻居对这家人还是有点意见的,但是没想到竟然引发命案。
故意杀人加放火,但是人已经跳楼了,法律对于一个连命都不要的人,其实是很无力了。 案件本身是个悲剧,但是生活总要继续,我们可以试着讨论一下这起案件背后的继承问题。
目前死亡的被害人为凶手岳母、妻子、继女及女儿。四人在该起事件中死亡,如果无法查清具体死亡先后顺序,那么需要推定岳母先死亡,妻子后死亡,然后继女和女儿死亡。当然,最后死亡的是凶手本人。
不管是什么样的家庭矛盾或者是家庭纠纷,都不应该在冲动后杀人后甚至自杀,以为这样就不需要付出法律责任,没有考虑过其他生者的想法,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事发后有多辆消防车、警车进出首山逸居小区。事发小区门口贴有“公租房首山逸居小区”的字样,不少居民在议论此事。在6栋楼下的地面上,还有很多玻璃碎片和砖头,地上疑有血迹。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知道这家人平时是怎么生活的,如果不合适,可以不在一起,为什么要采取这种违法的手段解决问题,这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胸怀,作为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就算没有感情了,也不能痛下杀手吧。
及时止损,远离消耗你的人,是最明智的选择。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发生家庭纠纷不可避免,不同的是有的人能理智地处理家务纠纷,有的人却选择用暴力方式解决。
在这起案件中,不管男子有什么难言之隐,都不应该犯下如此罪行,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可是他也已经跳楼身亡,一家人就这样全部消失在这个世界了,真的是令人惋惜。
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问题百出的婚姻关系让人与人之间陷入难于避免的内耗。 现在不想指责婚姻制度本身的缺陷,只说就结婚这事男女都该慎重再慎重。
14岁少女凌晨跳楼身亡,同楼女邻居10分钟后跳楼,两者并没有关联。
近日,成都新双城小区11栋发生两起坠楼事件。据该小区一清洁工透露,6月29日凌晨,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孩从该楼右侧坠落,大约过了10分钟,同一栋住7楼的一位30岁左右女性从该楼左边坠落。据悉,坠楼两人并无关系。事发后,该女性被送往医院抢救,14岁女生当场身亡。
该小区一位住户称,女孩坠楼原因可能是她在校打牌被老师责骂,目前对死者身份和死因正在调查中。还有一住户透露,30岁左右女性在跳楼前还去看了看坠楼女孩,大约10分钟后,她便也从楼上跳下,“那家人是人家女娃摔死了之后,她还过去看,看了,回来就跳楼了。”
扩展资料:
关于自杀,人们常常会有很多误解
误解1:自杀行为离我们很远,只会发生在精神病人身上
虽然自杀行为总是被与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相联系,但是它们之间并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目前据研究表明,80~90%的自杀者符合至少一种精神障碍的诊断,而2005年中国精神障碍发病率的数据是175%,6个人中间就有一个,现在估计还要更高。
误解2: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变得一切正常就说明已经好起来了
通常来讲,一个从有自杀想法到实施自杀会经历三个不同的心理阶段:纠结挣扎期,呼救期和平静期。
处在挣扎纠结期的人已经想到了自杀这个选择,虽然还没有决定实施与否,但是已经将自杀作为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选择。
他们会在死与不死之间徘徊摇摆,内心状态十分纠结,似乎活下去很艰难,但是去死的动力又没那么强。通常来讲,由于还没有做出决定,处在这个阶段的人只需要一点陪伴一句安慰,轻轻一拉就能拉回来。
舜网-14岁少女凌晨跳楼身亡,同楼女邻居10分钟后跳楼
在家开着空调陪两个孩子看着动画片,突然接到对面楼栋女儿朋友的妈妈的电话,问我们楼栋是不是有人坠楼了。
我来到阳台往下一看,就见一人躺在绿化带里,身上还遮着一把伞,周围围着警戒线,还有保安和许多居民围观。
我家就在四楼,家里两个孩子太闹腾,居然对外面这么大的事全然不知。此刻才知120早已来过了,已经确定人已死亡,现在警察和保安正在调查死者身份,勘察现场,分析坠楼原因。
随后,楼栋群里也发出了通知,寻求死者身份。30层,90户,接龙汇报家里人是否安全。很快网格员便回复已查到死者信息了,大家又集体沉默了,也都不敢细问是哪户人家出事以及事因。
人的生命有时候真的太脆弱了,意外更是让人猝不及防。对于这种突发事故,每个人心里都很沉重,也只有沉默是对逝者最好的尊重。
虽然不知是楼上哪楼的哪位邻居,平日里是否见过面,可是心里还真是不好受。只能在心里为你默哀,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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