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带两大包泡泡杆乘车被踹下车,称涉事者已被抓获,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大妈带两大包泡泡杆乘车被踹下车,称涉事者已被抓获,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第1张

大妈的儿子文字描述,事情的起因是,老人家卖泡泡杆讨生活使用老年卡免费乘车,司机看了老年卡不舒服,就找大妈的泡泡杆麻烦,为讨生活一担也只能二三十元,老年卡免费没有买车票。如果说公交车人很多,大妈还非要带大包大包东西上来,乘客口头指责几下也不算啥。但是这辆公交车这么多空位,座位也有空的,人家东西再多也没放座位上不给乘客坐。

全车的人看着这些人的暴力行径,一个长发阿姨替她说话,差点被光头男揍。这不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吗?这个事件的核心问题并不在于大妈和司机之间的矛盾:司乘之间的矛盾几乎在每个城市每天都在上演。这件事最令人气愤的是那个踹人的光头男,不知是不是最近生活不如意还是生来有暴力倾向,对着一个大妈撒气,真的是毫无底线,不出意外的话,治安拘留是跑不了了。

在实践中,很多司机在跟乘客较劲的时候,都会巧妙地利用其他乘客的怒气来取得双方对峙中的优势。比如乘客和司机吵架,司机就干脆熄火停车不吵不闹,就在那耗着,其他乘客慢慢地就会不耐烦,哪怕是乘客有理,但迫于不想浪费大家时间的道德约束,也会逐渐屈服。

另外,对于公交车上乘客携带的物品尺寸过大是否要补交车费的问题,许多城市的公共交通法规其实都是有明确要求的,例如北京公交规定:当乘客携带物品乘车占用一个客位面积(0125平方米)时,需要另购车票一张。也就是如果携带一个035米边长的正方形,就需要补交一个乘客的费用。但益阳的公交有没有这个规定就得看当地的政策了。其实就算有这种规定,一般乘客不多的情况下,司机或者售票员都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司机也不会随身带个卷尺在那量尺寸。

坐公交的,开公交的,搭公交去卖小货的,

哪个不是靠劳动吃饭,哪个不是奔波劳碌,哪个不是手停口就停,哪个不是普罗大众?

劳苦者何苦为难劳苦者?

手里的一点点权力都要用来欺压比自己更劳碌的,身强力壮一点的也要乘机欺压身体弱小的,这样

的人,无论放到哪个岗位上,都会是一样的恶。

特别难过看到这样的新闻。

这个问题问得也怪…遇到类似如何处理,

如果我是司机,我会让大妈尽量靠里边不要靠门或通道,只要不影响大家上下车安全,我就尽自己

小小的所能帮一下老人家。

如果我是大妈我会尽量跟大家抱歉,尽量把东西收到不占座位不占门的地方。司机看到大妈下车之后,赶紧关上车门,发动了车辆这时,光头男乘客与车之内其他乘客发生争吵,一名女乘客上前表示不满,男乘客也开始推搡女。

后门下方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光头男乘客不仅推着大妈下车,还踢了一脚,当时大妈一直抓着

把手不肯下车。车辆行驶了一段时间之后,秃头男乘客看到阿姨有物品落在车之内,大声喊司机开门司机停下车打开车门,光头男子将物品直接扔进车里面。

视频发行人龚先生此前介绍,被赶下车的阿姨是他的母亲,靠卖泡泡杆为生。司机看旧卡不舒服,

就找麻烦。龚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妈妈没有受伤只是难过。 视频发布之后,不少网友表示男乘客太过分了,他连脚都踢了两下,以及看起来好生气。 也有网友质疑司机为什么关门这么快配合男子的暴力行为,以及心情太差无法保证乘客的安全。

此时公交司机听到阿姨刷的是免卡,还没等阿姨回来,便对阿姨表示不满。阿姨回去检查,不明

白是怎么回事,继续往回走,但司机还在一旁开车让阿姨回来,喊着回来你不过来是不是,想让阿姨付车费。

在行驶过程之中,司机一路大声表达不满,车上的乘客面面相觑,阿姨还和司机吵了起来。4分多钟之后,公交车开到桥南站停车,司机还在和阿姨大声争吵。这时,坐在最终面的一个戴眼镜的光头男子起身,把阿姨的两大包货扔到车里。

阿姨喊着要把它捡起来,乘客用脚把阿姨踢了下去。 因为我记得在座位不少的公交车上,一个中年男乘客曾经训斥我的包占了一个座位。我也记得,在一个站满人的公交车上,一位素未谋面的姑娘扶着更靠里边的我的外婆说,老人家我扶着您抓紧我 公交车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公交司机是绝对的主宰,如果你善良这辆车恶不到哪里去。每个乘客都是平民,平民之间互相理解,这车才开得舒心,坐的安心。

倘使有人作恶有人能站出来说算了,有司机站出来说不要,这车也是一个正常的车。到了人类社会有了衍生意义。

这个“弱”可能是身份地位不如自己的人可能是力量体征不如自己的人,可能是收入人脉不如

自己的人,可能是头脑学识不如自己的人正常人可以用道德伦理进行约束,维持着社会秩序和彼此的体面。 

动物和人渣却不能。

新闻里还是有儿子的老人,能在网上发声、维权,获得关注。

如果是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情况会更糟。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新闻用来催婚催育,最适合不过了。 无依无靠无尊严有儿有女享晚年。 XX部宣 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能体现一个社会的传统文化和一个人的道德水平。

改良社会风气,提高国民素质,任重道远啊。

可以没有文化,但要有人性;可以没有见识,但要有道德。

               一辆公交车上大妈太吵遭乘客怒怼,遇到这种情况我不会忍。因为毕竟在公交车上我认为也是一个公共环境,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是应该做到尊重别人。因为在公交车上也是不只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也是还有别人,因此很多时候,自己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也是应该去考虑考虑别人的感受,如果你自己在公交车上大声说话,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那么别人怎么办,因为你自己的这种行为确实也是已经影响到别人了。所以自己也是一定要去考虑。               

                因为在公交车上,也是有很多上班疲惫的人也都是在公交车上想要休息休息,但是当别人想要休息的时候,有别人也是一直都在大声说话喧哗,那么也是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好好休息,那么我想其实换做是谁也都是会很生气,因为在公交车上毕竟也不是一个私人空间,也是大家一个共同的环境,所以我们也是自己在公共环境的时候,自己也是一定要去自觉对待这些事情。                   

                千万也是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便利,对别人也是造成了困扰,那样其实也是非常不好,所以我们每个人在公共环境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去注意这些事情,一定不要去大声喧哗,因为别人也都是想要去休息休息。因为你的大声说话导致了别人的不方便。

                 因此,综上所述, 一辆公交车上大妈太吵遭乘客怒怼,遇到这种情况我不会忍。

吵架和辩论是有本质不同的。辩论存在第三方裁决,有观众有评委,而吵架其实看的不是谁更有道理,而是看谁更坚定。

而大爷大妈之所以那么坚定,往往是为了背后的利益。你以为吵的是道理,大爷大妈则以为吵的是利益。年轻人总想把道理掰扯清楚,往往不会过于在乎那一星半点的利益。而农村的大爷大妈,往往为了一丁点的利益,死也不肯让步。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农村的老一辈是从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过来的,有一种骨子里的匮乏感,即使生活水平提高了,也很难抹去。如果吵架的背后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大爷大妈才懒得跟你吵呢。总之不太建议跟大爷大妈掰扯道理,因为你们吵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架。还有一种典型的场景,也是很难吵出个道理的,

那就是在网络上跟人吵架。和你争执的人不一定是不讲理的,他可能只是真心不赞同或者不理解你的观点,当然由于利益相关,他肯定要捍卫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这种情况下,谁能触及到对方的核心利益逻辑并将其推翻,谁就能说服对方。

在云南到黑龙江的列车上,有这样一位老人,一上火车就要求旁边的小伙给她让座,见小伙不让座,老人还理直气壮的怼小伙。即使是后来乘务员来了,老人还一脸理所当然的表示自己已经八十岁了,而且自己是残疾人,坐三个座位怎么了。当时大家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都惊呆了,难以置信怎么会有这样的老人,这么不讲道理。在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老人是这样,在跟别人吵架的时候理直气壮,底气十足。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1、因为这些老人倚老卖老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其实就是这些老人在倚老卖老。老人们都知道自己岁数大了,一般没有人会愿意跟老人吵架,因为害怕把老人气出什么毛病来,尤其是不认识的陌生人,更是不敢跟老人一般见识。而老人们就是看到了这种现象,所以就更加肆无忌惮,仗着自己老就开始为所欲为,让人愤怒。

2、因为这些老人把他人的照顾当成了理所当然

在社会当中,总会有一些好心人,会额外照顾老人,比如说看到老人会主动去让座,会让着老人们,买东西也会让老人们先买。正是因为这些善良的人总是照顾这些老人,所以老人们把这份照顾当成了理所当然,就觉得其他人都应该照顾自己,所以才会在跟人吵架的时候理直气壮、底气十足。

以前大家都很爱帮助弱小,帮助老年人,但是随着这种不良风气的盛行,没有几个人愿意做好事了,大家的善良也渐渐被磨没了。是因为大家都不善良了吗?其实不是,只是因为大家都寒了心,所以不愿意做好人了。希望老人们也都能够懂点事,不要总是难为我们年轻人。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曾进,我们班自己在小间里攒了整整好几麻袋的瓶子,都是平时喝下的,一直没空去卖,结果有天,门没关,然后,卖废品的大妈,一个不剩全拿走了……

我们班怒了,找大妈吵架去了,瓶子是没拿回来,不过那位大妈再也不敢进我们班了……

其实,她们一点都不可怜的,我们给她们算过帐的,学校有四个收废品的,每学期给学校一定的钱,然后所有进入垃圾堆的废纸和瓶子都归她们,当时是5年前,我们班有个貌似很闲的人,很认真地算了一下,她们日收入有近200块

现在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反正如果瓶子之类的还在你们教室,那么你完全有权力不给他,当然送到外面垃圾堆的话,那么这些东西的所有权是她们的

都是邻|居,住在一起时间长了,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只要不是原则问题,能过去就萛了。而且她也上岁数了,气头上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我想她会自责的,原谅她好了。俗语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谁能保证一辈子不求人哪?还是邻居方便一些,年轻人,别和她计较就是了,以后你会得到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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