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女子因矛盾纠纷当街捅死年轻男子,她究竟为何这么做?

包头女子因矛盾纠纷当街捅死年轻男子,她究竟为何这么做?,第1张

当今这个看似充满和谐的社会,其实也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太平。相反,男男女女们都太过浮躁,危险无处不在。有时候说错一句话、表错一个情,都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就好像包头这起惨案一样,只因为旁人不经意间的一句玩笑话,女子当街持刀将一名男子捅杀,导致男子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一次冲动的代价,是两个年轻人的鲜血,是两个家庭的泪水……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8日,网络上流传出一则女子当街行凶的视频:

在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春光小区派出所辖区内,一名黑衣女子一把拽住一名白衣男子的领口,跟着挥动手中尖刀,刺向白衣男子的腹部。

视频中另一名女子见状(黑衣女子的朋友),赶紧将黑衣女子拉开。白衣男子趁机逃脱,但由于伤重,没走几步男子就蹲了下去。一旁的路人试图上前将其扶住,遗憾的是,男子突然面部朝下倒地死亡……

目前,该案件已经得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证实,据该局通报,目前涉案嫌疑人龚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龚某某4月5日才从呼和浩特前往包头找其男友武某某。并在此期间与女网友李某某、高某某相聚,4月8日当天凌晨,三名女子相约到昆区某KTV消费。不想因此引发这场悲剧!

在KTV消费时,龚某某等人认识了服务员杜某等两人,在聊天过程中得知杜某与其男友武某某相识。此时一旁有人以开玩笑的口吻调侃了几句,取笑其男友武某某的外貌。

但当时并未产生矛盾,龚某某等人到凌晨7点多就离开了。事后,武某某从杜某口中得知此事,于是打电话质问龚某某,两人在电话中大吵了一架。

龚某某认为,自己跟男友吵架都是拜杜某所赐,因此心生怨恨,决定对杜某实施报复。4月8日晚间,龚某某用微信联系杜某,并将其骗至赵家营东门见面,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将其杀害。

笔者观点:

其实仔细想想,杜某把这件事告知武某某,显然并非刻意而为。只不过因为他恰好偶遇了好友的女友,作为朋友,碰上武某某时聊几句关于偶遇他女友的事并不奇怪。

更何况这本身就是一件小事,不就是被人调侃了一句外貌吗?又何必要耿耿于怀呢?尘世间的闲言碎语多了去了,如果每一次都要去计较,那你可能有得忙了,一天什么都别干了,光是生气了……

说到底,龚某某与武某某争吵也怪不得别人,如果他们本身就有坚实的感情基础的话,根本就不会因为一句不相干的话剑拔弩张。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本来就有问题。

然而,龚某某却把这次争吵的全部过错都推到杜某身上,当街将杜某杀害。充分显示了龚某某思想之极端。只求一时之爽快,却没有想过这么做会造成怎样严重的后果。杀了杜某,她自己也会因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家人也会因此受到牵连。

这就是冲动的代价,冲动是魔鬼,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老祖宗留下的话,着实有几分道理。通过这起惨案,希望人们能够收起压抑的情绪,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心平气和地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物!

调解不成,可以起诉。但是你方不能起诉,只有受害方可以起诉。

起诉的罪名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具体裁决要看吵架这一事实是否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和被告是否明知受害人由于身体、年龄、性格等情况,知道受害人易发怒而引起患病的情形,来综合判断的。

给你看一个类似的案例吧。

日报讯 日前,淄川法院审结一起因吵架致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9900元。

孙甲和孙某某两家是邻居,去年8月26日,双方因垒院墙发生纠纷并争吵。随后,患有严重高血压等疾病的孙甲突然发病,医院诊断为急性脑血管病脑出血,孙甲于当日5时左右死亡,公安机关对孙甲的死亡及尸体进行了勘查、检验,并确定不构成刑事案件。去年10月9日,张某、孙某作为孙甲的继承人起诉孙某某、刘某某,以争吵致人死亡要求孙某某、刘某某赔偿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147000余元。孙某某、刘某某辩称,对孙甲的死亡没有加害行为,不应赔偿。

淄川法院近日审理后认为,孙某某、刘某某明知孙甲患有高血压等严重疾病,却因垒院墙与其争吵,对孙甲的死亡有一定过错,应承担20%的民事责任,于是依法判决被告孙某某、刘某某赔偿原告张某、孙某死亡赔偿金19900元。判决后,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请求,协调双方进行了和解,由孙某某、刘某某一次性支付张某、孙某现金11000余元。目前双方已履行完毕。

气死你!气死你!在吵架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恶语相加,大致意思是我不打你,我故意气你,气死怪你自己肚量小不怪别人,反正气死人不偿命。气死人真的不偿命,不承担责任吗?这还要针对不同情况来讲。

一、故意气死人的,也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心理障碍等其它严重疾病,在情绪激动时会造成生命危险,“气人者”故意采取不当行为、言行刺激被害人,希望且导致伤死后果发生,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气人者”虽不与被害人进行肢体接触,通过“气”达到杀人目的,“气”就成为了凶器。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但认为争吵不至于导致被害人发生危险,因疏忽大意导致被害人发生死亡的,这种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2013年4月3日,梁平县某医院物业管理公司徐某,因工作纠纷与文某等人发生抓扯,文某突然倒地,随即被送到急救室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经鉴定,文某系饮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而情绪激动,造成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原因是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心源性猝死。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并据此作出判决。承办法官称,徐某在案发前明知文某有心脑血管之类的疾病,应当预见与文某发生吵架及抓打可能发生严重后果,而没有预见,其仍与文某吵架抓打,致文某在饮酒后与其发生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肢体活动等因素诱发心脏病发作死亡,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罪责。

在刑事上,“气人者”不知道被害人有严重疾病,在公众场合采用言语进行侮辱,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通过侮辱、诽谤方式惩罚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涉嫌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二、存在过失的,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与侵权责任法来讲,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不存在过错,属于受害人肚量小把自己“气”死的,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电梯劝烟猝死案。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段肖礼的妻子田九兰将杨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欢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田九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院。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法院撤销要求杨欢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的民事判决;驳回田九兰的诉讼请求。一分也不用赔了!

结束语:

大家不要以为,气死人需要诸葛亮的技术和头脑,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稀罕,所以大家在生活中要有所注意,不要赌一时之气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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