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威胁可以报警。
在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作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威胁同学行为上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校园霸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综上所述,校园学生要勇于拒绝校园欺凌。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要互谦互让,积极与老师、家长沟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对同学动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在受到校园欺凌时,不以暴制暴,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意思很简单,就是她现在还没有原谅你!
女人的心思很难猜,她们有时候说不要就是要,但有时候说不要就是不要,你这很明显就是属于后者,你可能觉得女孩生气了要哄一哄,可你却不知道这次她没有原谅你,你却一直拉扯她,就会让她对你更反感了!
打架了,双方都有伤,法律上分不分谁先动手,不能片面的认为先动手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治安处罚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三节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一)校园欺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三、校园欺凌可以报警吗
校园欺凌是可以报警的。要减少校园欺凌事件,最好的措施,是积极教育、预防,应该关注每个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和身心健康,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应携手,重视对学生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让学生在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法》第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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