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与人吵架引起的打架,但他走开是否算同犯?

朋友与人吵架引起的打架,但他走开是否算同犯?,第1张

前因后果来判断,主因在,如果当时他和人吵架,引发你和人动手,他努力劝阻过你,是你不听劝阻,那么他责任小些。如果没有,同犯。 如果是对方先动手,攻击你朋友,而你是防卫的话,你朋友没有参与打斗,那他责任也小。

再来论前因,引发打斗的原因是什么?谁的责任是主责!也是定罪的依据!

法律分析:1、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2、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双方互殴是分别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你们两个都不算是正当防卫,故依法均应受到处罚;

2、不随便就可以去住监狱的,故意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的才可以按刑法处罚以刑罚,也就可能去坐牢。如你所讲,对方只是头上一个包,应该不属于轻伤以上的伤害,你的行为应该还没到严重到触犯刑法,顶多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多就拘留15天,再罚点款;

3、你母亲轻微脑震荡这个有可能是轻伤以上,事实是应该是你要对方赔偿,而不是赔给对方。

4、处理建议:如果你想息事宁人,给对方三两百块当打发打发,也就算了;如果你觉得气不顺,你完全可以要求依法处理;你的过错程度应该不足以上刑法的程序(就是应该不可能去坐牢的)

PS: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头上打出一个包都要住院?

打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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