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按《上市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信息披露。
扩展资料:
构成北交所基本业务规则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下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下称《会员管理规则》)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三大规则,是证券交易所履行法定职责、按照证券法规定必备的基本业务规则,构建了北交所公司监管、证券交易和会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其中,《上市规则》规定了北交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监管要求,《交易规则》规定了北交所的证券交易制度,《会员管理规则》规定了北交所的会员资格等管理要求。
此外,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9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亿元。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较于精选层挂牌公司,北交所在持续监管方面做了四大方面的调整。
一是公司治理更加优化。
增加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形,将资金占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紧盯“关键少数”;明确了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
二是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
例如,《上市规则》细化了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提高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停复牌管理更加严格。
《上市规则》贯彻“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不得利用停牌替代信息保密,确保市场交易的连续性,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
四是主体责任更加清晰。
北交所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内的持续督导职责。需要强调的是,为确保平稳过渡,在北交所开市初期,上市公司与主办券商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应继续执行,信息披露和日常业务仍按现行模式办理,北交所将尽快明确后续制度切换安排。
古代的丹书铁券到底有什么作用
这是中国现存最早的铁券
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承我信誓,往惟钦哉!宜付史馆,颁示天下。
铁券丹书什么意思丹书铁券
(古代特权凭证):所谓“丹书铁券”,是指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凭证,又称“丹书铁契”,亦即民间叙事中所说的“免死牌”、“免死金牌”,颁授“丹书铁券”的制度最早始于汉高祖刘邦。 丹书铁劵真的免死吗所谓“丹书铁券”,是指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凭证,又称“丹书铁契”,亦即民间叙事中所说的“免死牌”、“免死金牌”,颁授“丹书铁券”的制度最早始于汉高祖刘邦。
现在已经没有了 攻城掠地丹书铁券怎么获得 丹书铁券什么时候用活动内容:活动期间,玩家购买任意资源副本的金币消费,累计达到以下要求,即可获得丹书铁券奖励。打的越多,送的越多!
金币消费(累计满)奖励 100送30个高级丹书铁券 200再送30个高级丹书铁券 500再送60个高级丹书铁券 1000再送60个特级丹书铁券 2000再送80个特级丹书铁券 注:奖励可累计领取(例:购买资源副本累计消费满2000金币,共可获得120个高级丹书铁券、140个特级丹书铁券) 活动说明: 1 奖励说明:1个高级丹书铁卷=5万武将经验、1个特级丹书铁卷=10万武将经验; 2 发奖说明:奖励即时发送,可在仓库中查收。 3 什么是资源副本 显示在部分“副本”界面的右侧(如下图),为资源副本。 4 剧本类资源副本(如下图),不算在本活动范围之内。 水浒里的柴进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有丹书铁券为什么皇帝也不能对付他?
赵匡胤生前,曾在太庙里立下石碑,后来的新天子即位都要到太庙里去拜碑,并默诵誓词。这石碑立在太庙寝殿的夹室中,除了北宋历代皇帝,别人都无从得知。就是新皇帝去拜碑时,也只有一个不识字的内侍跟随,其他人都离得很远,弄得很神秘。直到北宋末年靖康之变后,宫门被打开,人们才得以纵览,不过是很简单的三条:一是保全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二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三是子孙不得背弃上述誓言,否则即遭天罚。此外,赵匡胤还给柴家发了“丹书铁券”,凭此券柴家子孙犯罪永远免死。《水浒传》里小旋风柴进就是因为有丹书铁券,所以才那么吃香,活得很滋润。 连当时酒店打杂的伙计都知道:“他是大周柴世宗子孙,自陈桥让位,太祖武德皇帝敕赐于他誓书铁券在家”。柴进自己也承认:“为是家间祖上有陈桥让位之功,先朝曾敕赐丹书铁券”。当时世人都知道,有了这东西在家,便“无人敢欺负他”。柴进自己说得更为具体:“但有做下不是的人,无人敢搜。”乃至宋江落难到了柴进处,大官人说得更直露,他宽慰宋江道:“兄长放心,遮莫做下十恶大罪,既到敝庄,但不用忧心。不是柴进夸口,任他捕盗官军,不敢正眼儿觑着小庄。”当听说宋江只是杀了一个类似“二奶”的阎婆惜之后,柴进竟“笑将起来”:“兄长放心,便杀了朝廷命官,劫了府牢的财物,柴进也敢藏在庄里”。乖乖,这“丹书铁券”远比“尚方宝剑”厉害,“尚方宝剑”也只是让人代天子行使权力,伸张正义,而这“丹书铁券”简直是可以容忍藏垢纳污了!高唐州知府高廉仰仗其堂兄高太尉的势力为所欲为,其妻弟殷天锡也仗势欺人,要霸占柴进叔父的花园。李逵按捺不住,失手打死殷天锡。柴进让李逵连夜逃回梁山泊,自己仗着有丹书铁券庇护,料高廉不敢他怎样。不料高廉不顾柴进的“豁免权”,将他捉拿并打个死囚,成为贵族阶层遭受如此悲凉玩笑嘲弄的人证。柴进这才被公道不彰的丑恶现实惊醒,开始走上造反上梁山的历程。
“丹书铁券”在古代是什么样的物品,有什么作用?“丹书铁券”,是指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的一种特权的凭证,又叫做”丹书铁契“,在民间叫做”免死牌“、”免死金牌“,可见此”丹书铁券“是多么强大,颁授丹书铁券的制度最早始于汉高祖刘邦,那么“丹书铁券”有什么用处呢?
丹书铁券"(简称"铁券",民间俗称"免死牌"),是封建帝王颁发给功臣、重臣的一种带有奖赏和盟约性质的凭证,类似于现代普遍流行的勋章奖章,只不过其形制稍有不同,内涵较为宽泛。但从其源流、功能、性质等进行考查,可以认为"铁券"是勋章的雏形。"铁券"最初时用丹砂填字,合称"丹书铁契";梁时以银填字,即"银券";隋时用金填字,亦称"金券"、"金书",所以后世称"铁券"为"金书铁券",又因"铁券"可以世代相传,又称"铁券"为"世券"。
铁券镌刻的内容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赐券的日期,赐予对象的姓名、官爵、邑地;二、记载被赐者对朝廷的功勋业绩;三、皇帝给被赐者的特权,如免死等;四、皇帝的誓言。按朝延的有关法律,持有铁券的功臣、重臣及其后代,可以享受皇帝赐予的种种特权。铁券上的文字在汉时用丹砂填字,称做“丹书铁契”,即“铁券丹书”。
可见在古代拥有“丹书铁券”的大臣不是一般人,不是有大功之人就是很有本事之人,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就如同现在的奖杯,是对一个人的肯定。
有什么(77)丹书铁券(3)
“应该是发作品犯规,超出抖音规范,抖音号兰州罚豁免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当抖音小店发货订单的预计最晚发货时间被推迟时,订单将被打标“时效变更”;订单被打标意味着商家需要在最新的时间之前,完成订单发货;如果商家之前已经发货超时,由此导致的判罚会被豁免。订单实际支付金额”:订单维度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总金额(扣除优惠券);“商品实际支付金额”:每笔订单消费者针对商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优惠券、运费);同一笔订单被判定为超时发货和超时揽收,仅对消费者赔付一次。赔付标准如存在小数的,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例如订单实收金额为150元,150_5%=75元,赔付标准为8元。平台将按天维度,计算商家超时发货/超时揽收的订单量及超时率,根据超时量和超时率的情况,进行积分管理。如商家发生多次违规行为,会被进行多次积分管理。以下场景,不计入相关的违规处理:(1)消费者滥用发货规则或购买行为不是为了满足生活消费所需的;(2)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的;3)因疫情、自然灾害、会议赛事等不可抗力特殊情形导致商家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发货;4)平台官方发起的促销活动及特定节假日等需要调整发货时效要求的,具体以平台通知或公告的发货时间为准。
第一路演小编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得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股票都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
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定向发行流程一般是: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发行;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1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公司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这种情况下的流程如下:
1)决议:董事会就定向发行方案及方案的重大调整等事项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2)发行与认购:包括发行方式、披露认购公告、认购与缴款。
3)验资:认购完成后,挂牌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验资手续。
4)提交申请备案文件: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验资完成后的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登记表和相关文件。
5)形式审查:全国股转系统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发送与回复问题清单等。
6)出具股份登记函:全国股转系统对文件形式审查后出具股份登记函,送达公司并送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主办券商。
7)登记与公告:挂牌公司持《股份登记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后,披露相关公告。
8)备案:挂牌公司将股权登记证明及此前提交的其他备案材料一起提交中国证监会归档。
9)公开转让:本次股票发行中无限售条件和无锁定承诺的股份按照挂牌转让公告中安排的时间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几个问题
二是有利于改善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在资本市场中,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两种不同方式,与之相适应,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两个市场的发展并不是平衡的。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规模很低,并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出现了逐年下滑的趋势,2000年企业债发行额只相当于A股筹资额的848%短期融资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对于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从而有利于协调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改善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的债券分类,大致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政府债券都是由国家财政担保的,是无信用风险债券,企业债是金融机构担保的,不利于企业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助于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促进企业债券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协调政府债券和非政府债券市场的平衡发展。
四是有利于改善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不均衡。我国的金融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国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国有银行和大型保险公司垄断金融资源,在金融市场有很强的垄断力量,而货币市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进入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性。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为货币市场基金增加了投资品种,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竞争,协调他们之间的平衡发展。
五是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作为企业的主动负债工具,为企业进入货币市场融资提供了渠道。与一般企业相比,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信息披露相对透明,具有成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优势。优质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能够有效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通过合格机构投资人市场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微观基础的素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在证券公司已被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新兴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拓宽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证券公司开展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短期融资券还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基金规模的扩大就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丰富了货币市场工具,将改变直接债务融资市场中,长短期工具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改变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利于逐步改变一系列制约金融发展的制度安排日本和韩国的经验表明,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之后可以使社会融资格局发生明显变化:高信用等级的大型企业更多地通过CP市场直接融资,迫使商业银行去发现和培育中小企业客户,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由于市场直接融资效率的提高,企业整体融资成本降低,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此外,在货币市场领域率先突破企业债券市场过度管制,有利于促进减少管制的市场化改革。
短期融资券市场的框架设计和运作管理
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货币市场中的融资性商业票据(Com鄄mercialPapers)。融资性商业票据是一种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无担保的本票。在美国,商业票据已成为高信用等级公司筹集短期资金的重要方式,其属性十分类似于债券,只是在期限上比我们通常说的债券要短。目前美国有超过1700家企业发行商业票据,主要是高信用等级的大型公司。随着CP市场的快速发展,美国货币市场发生了重大变革,大额存单(CD)市场已经逐渐消失,短期国库券(T-bill)市场也退居次位,市场未清偿商业票据总额已占货币市场待偿还票据总额的66%,一跃成为当今美国货币市场上最主要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发达国家货币市场的成熟经验可资借鉴。
既往经验表明,在货币市场建设中什么时候坚持了市场化改革取向,货币市场就能快速健康发展;什么时候违背了市场化改革取向,货币市场的发展就会遭遇挫折和困难。在设计短期融资券市场框架中,首要的问题是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原则,并将此原则贯穿在市场运作管理的各个环节。
首先,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入的市场化集中体现在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交给市场解决。把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交给投资者,把信息揭示交给专业评级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防止把间接融资体系下集中到银行的信用风险转而变成直接融资体系下的政府风险。
其次,在发行方式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既可以采用企业债、可转债等证券的承销发行方式,也可以采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招标发行方式,其核心原则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定价,消除价格管制,完善不同期限、不同信用等级的收益率曲线,也有利于利率市场化。
第三,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为短期融资券发行和投资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承销商、注册会计师、律师、信用评级机构,今后随着市场的发展还可能有资产评估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等专业机构进入。此外,交易平台和托管结算机构也是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也要进行市场竞争,建立基于市场选择的扶优限劣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形成的市场化的专业服务机构,避免通过行政垄断或行政认可方式来“扶持”一家或数家垄断中介机构。
第四,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超越常规、加快发展是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基本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能一蹴而就。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认真分析货币市场的发展现状,找准发展的立足点和法律支撑点,按照市场要素发展的内在逻辑,选择突破口,通过强力推动,打破市场发展的瓶颈制约,打开市场的发展空间。在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进程方面,重点是引导和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尊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发展市场。
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问题
在发行短期融资券需要进行信用评级的问题上,管理部门和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十分一致,但是在如何进行信用评级的问题上,存在诸多见解。
有的观点认为,目前国内评级机构的公信力难以得到市场认可,由于发行人通常是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商业银行可以将内部评级对外公布,从而替代评级机构的外部评级。有的观点认为,目前由发行人聘请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做法很难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应该引入承销团成员协商确定评级机构和评级办法的机制。有的观点认为,可以将发行人在海外发行债券的评级结果直接作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豁免重复的信用评级。
由于我国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目前在信用评级领域缺乏市场化的实践和统一的认识,存在不同观点是正常的,应该允许通过实践去检验各种观点。在《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进行信用评级并公布评级结果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只要市场认可、投资人接受的评级办法都允许试验,待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后再拟订规范性文件,逐步推广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与信用评级一样,对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监管也是减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人民银行统一监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规则,其内容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超比例投资公告、违约事实公告在内的整套信息披露制度,并逐一落实了监管责任、信息披露媒体和操作流程,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以很便捷地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对于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管理办法》制定了非常严厉的处置措施,将不讲诚信的机构坚决清除出场。
市场培育与市场风险问题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培育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没有的、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机构,要建立相应的法规体系。金融市场发展要面对大量机构成长不到位的难题:比如,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自身的成长不足,机构投资者的成长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产品发展的必要环节;再比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评级机构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需要花很长的时间,需要将自身培育和对外开放相结合;还比如,破产法的演进和执法问题,需要立法、司法、行政方面改革,没有好的破产法和破产程序,就意味着差的信贷环境和偏高的不良贷款水平;此外,金融风险管理的市场缺失,风险转移、规避和定价的市场机制不完善。
由此可见,对于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我们不能作过于理想化的判断,其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若干风险。只有在确保市场整体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才能谈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风险问题逐步解决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以产品创新带动市场发展的过程。在如何正确看待和防范风险的问题上,需要厘清几个基本问题:
对于短期融资券的风险,应该静态地分析还是应该动态地比较有的观点认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有信用风险,其信用风险比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要大,允许这样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可能会影响银行间市场的平稳运行。
笔者认为,关于市场培育与市场风险的关系有一个辩证认识的问题。有人说目前我们的市场主体不成熟,识别承担风险的能力比较差,现在大力发展市场,风险太大。但如果我们反问,为什么市场主体不成熟反观金融市场发展的经历,实际上从制度设计到市场管理,我们一直就没有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真正的市场环境。市场上现有的产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实际上是没有信用风险的,企业债券的风险稍高,但管理上要求国有银行担保,几乎也没有信用风险。没有风险的市场环境,如何让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竞争中锻炼成熟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确存在信用风险,也可能出现部分企业违约的情况。但是,评估一个新的金融产品的风险时,不应该仅仅静态地看它有没有风险(实际上没有信用风险的金融产品很少),而应该比较它与原来的金融产品哪个风险更大,新产品是否带来了新的风险。
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目前主要通过贷款满足,贷款也存在坏账的可能性。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单一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目前远小于商业银行对该企业的总授信额。因此,引入短期融资券并没有增加社会总体的信用风险。而且,短期融资券与贷款相比,投资人分散,透明度高,短期融资券的违约行为将立刻被市场周知,其声誉损失远远大于对单一银行出现贷款坏账时的声誉损失。因此,发行人在短期融资券违约方面将会面临更强的市场约束。
在风险自担的原则下,集中风险更好还是分散风险更好有的观点认为,流动资金贷款是“一对一”的交易,交易双方风险自担,即使出现违约也是一个“点”上的问题;而短期融资券面向多个机构投资人,一旦出现违约是一个“面”的问题,其市场影响可能较大。
贷款违约是一个“点”的问题,但对于承担风险的机构是违约金额100%的损失;短期债务工具是一个“面”的问题,但对于承担风险的机构只是违约金额十几分之一或者几十分之一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贷款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可以是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集合投资等多样化的机构投资人,客观上能分散目前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
防范信用风险,是应该坚持行政审批还是应该坚持市场约束有的观点认为,企业良莠不齐,为了防范信用风险,应该对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定比较高的准入门槛,允许“好企业”发行、不允许“差企业”发行。
笔者认为,扶优限劣、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基本目的,企业的确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差异。但是,在防范风险和识别发行人的优劣上,究竟是政府的行政审批更有效、还是在信息披露基础上的市场约束更有效从近年市场建设的实践中发现,无论行政审批如何严格、行政审批的人员如何负责任,都不可能完全清楚地了解申请人的现实状况。而且,行政审批依据申请人过去的经营状况作出的判断,很可能因为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变得毫无意义。相比之下,持续的信息披露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一方面,机构投资人只要有足够的信息,是完全能够自行判断投资风险的;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公开透明,作为债务人的证券公司也必须十分审慎地维护其信用记录。在信息披露基础上的市场约束机制,应该比行政审批更有效地甄别发行人的优劣。市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工作,不断继续完善信息披露的规范和监测分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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