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苏轼渴望像魏尚一样得到朝廷的信任,表现出他献身国家,要为国立功边疆(但他不是真的要到边疆去打仗立功,指他的一种雄心。以少年孙权自比,显示作者的狂劲和豪兴
亲射虎,看孙郎:我亲自射虎,请你们看看孙郎当年的射虎的英姿孙郎,孙权,这里作者自喻《三国志·吴志·孙权传》载:“二十三年十月,权将如吴,亲乘马射虎于凌亭,马为虎伤权投以双戟,虎却废常从张世,击以戈、获之”这里以孙权喻太守。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是说朝廷何日派遣冯唐去云中郎赦免魏尚的罪呢典出《史记·冯唐列传》汉文帝时,魏尚为云中(汉时的郡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一带,包括山西西北部分地区)太守他爱惜士卒,优待军吏,匈奴远避匈奴曾一度来犯,魏尚亲率车骑出击,所杀甚众。
后因报功文书上所载杀敌的数字与实际不合(虚报了六个),被削职经冯唐代为辨白后,认为判的过重,文帝就派冯唐“持节”(带着传达圣旨的符节)去赦免魏尚的罪,让魏尚仍然担任云中郡太守苏轼此时因政治上处境不好,调密州太守,故以魏尚自许,希望能得到朝廷的信任。
《江城子密州出猎》出自北宋诗人苏轼
原文如下: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白话译文:
我姑且抒发一下少年人的狂傲之气,左手牵着黄狗,右手托着苍鹰。随从的将士们头戴华美艳丽的帽子,身穿貂皮做的衣服,浩浩荡荡的大部队像疾风一样,席卷平坦的山冈。为报答全城的百姓都来追随我,我一定要像孙权一样射杀一头老虎给大家看看。
喝酒喝到正高兴时,我的胸怀更加开阔,我的胆气更加张扬。即使头发微白,又有什么关系呢?朝廷什么时候才能派人拿着符节来密州赦免我的罪呢?那时我定当拉开弓箭,使之呈现满月的形状,瞄准西北,把代表西夏的天狼星射下来。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这首词作于公元1075年(神宗熙宁八年),作者在密州(今山东诸城)任知州。这是宋人较早抒发爱国情怀的一首豪放词,在题材和意境方面都具有开拓意义。词的上阙叙事,下阙抒情,气势雄豪,淋淳酣畅,一洗绮罗香泽之态,读之令人耳目一新。
首三句直出会猎题意,次写围猎时的装束和盛况,然后转写自己的感想:决心亲自射杀猛虎,答谢全城军民的深情厚意。过片以后,叙述猎后开怀畅饮,并以魏尚自比,希望能够承担起卫国守边的重任。
结尾直抒胸臆,抒发杀敌报国的豪情:总有一天,要把弓弦拉得像满月一样,射掉那贪残成性的“天狼星”,将西北边境上的敌人统统一扫而光。这首词在偎红倚翠、浅斟低唱之风盛行的北宋词坛可谓别具一格,自成一体,对南宋爱国词有直接影响。
作者对此阕也颇感自豪,在《与鲜于子骏书》中,他曾说此词“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自是一家”。可见这首词可能是作者第一次作豪放词的尝试,可见作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颇具文学底蕴。
-江城子·密州出猎
前两句点出诗人赏花的时间是春天的月夜,并描绘了海棠在东风月色中的光彩和芬芳,是实写,后两句诗写海棠的神态,是虚写虚实结合,既表现了海棠优雅脱俗的美,也抒发了诗人爱花惜花的感情,更书写了怀才不遇的人生感慨全诗语言浅近,含而不露,感而不伤,情意深永,耐人寻味
苏轼与众友人观月色下江景,这时心胸开阔,舒畅,无拘无束饮酒乐极,扣舷而歌,以抒发其思“美人”而不得见的怅惘、失意的胸怀想望美人而不得见,加之客吹洞箫,依其歌而和之,一曲洞箫,凄切婉转,致使作者的感情骤然变化,由欢乐转入悲凉,对人生短促无常的感叹感叹自己生命的短暂,羡慕江水的长流不息,希望与神仙相交,与明月同在但是作者继而思辨道:事物和人类都是无穷尽的,又何必羡慕江水、明月和天地呢!这表现了豁达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天地间万物各有其主、个人不能强求,江上的清风有声,山间的明月有色,江山无穷,风月长存,天地无私,声色娱人,我们恰恰可以徘徊其间而自得其乐最终表现了作者忘怀得失,胸襟坦荡心情是一波三折,哲理是步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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