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灵魂,失去追求,行尸走肉的活着是不是很悲哀?

失去灵魂,失去追求,行尸走肉的活着是不是很悲哀?,第1张

分类: 烦恼 >> 情感情绪

问题描述:

喜欢自做多情,喜欢没有来由的伤悲。我该怎么找到我的灵魂呢。其实是很幸福的,有亲人无限的关爱,但是我怎么不快乐呢。妈妈要我就在家乡的城市里找个工作,不想我在很远的地方打工。我知道妈妈的牵挂和担心,做妈妈的总是舍不得儿女在很远的地方的。但是我却不想啊,我不想,我不愿见到熟悉的人,也许我想在外面找回我的灵魂之后才会回家,也许我想满足我的自做多情,也许我不安分,一直不安分,害怕一种反反复复的日子。

不行啊。我想我无药可救了。就连写下这些文字也感到突袭而来的恐惧,生活的恐惧。

给我的机会全让我浪费掉,是不是很欠揍。我怎么这么没有自信呢,工作才开始却不给自己机会,总觉得不适合或者不行,然后当了逃兵。我知道这样不好,实在欠缺考虑。想要改变却好象已经成了致命的习惯,想死掉又害怕死。

姐姐已经对我失望之极,她甚而恳求我要坚持下去,要自信些,但是我竟然还是一副麻木不仁的样子终于让她发誓再也不理睬我。

妈妈算我的八字要我不要在31岁之前结婚,否则要离婚N次直到31岁。要我不要随便交男朋友(好象是我在勾引男人一样,哈哈,其实我那里有哪个能力,147CM的身高,47KG的体重,重要的是什么都不会,脾气也不好,性格内向,长的也不好看。所以我对爱情只能说是自做多情,真的自做多情,不管帅的丑的一般的,有些变态吗?但是只是想象罢了。象童话一样想象没有其他什么的想法)。

我测试我患上了抑郁症,不知准不准。我唯一能感觉的只是失去了灵魂变得游移不安。我不知道我要什么,也不知道我将会怎样。

解析:

学会爱惜自己就算是为了爸爸妈妈也要好好的活着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你值得爱的人不要为了那些所谓的爱去伤害那些真正爱你的人

《行尸走肉》 在当地时间10月23日播出第七季,

作为评分一直居高不下的一部美剧,随着新的一季首播,《行尸走肉》再次成为了影视类的热点话题。

丧尸类题材影视作品一直处于 两个极端

观众 有两个极端,一部分人十分喜欢,一部分人觉得恶心并因此排斥,

其实各有所爱,我们无权评价任何一个个体的观赏喜好。

丧尸类影视 作品 本身也有两个极端,有的拍案叫绝,有的无聊透顶。

应该说《行尸走肉》在同类题材影视作品中,算得上一部 难以颠覆 的经典。

透过虚拟的不切实际的剧情本身, 善恶美丑 在弱肉强食的极端环境下暴露无遗,

你以为讲的是鲜血淋漓到处溜溜达达的僵尸,其实归根结底探讨的是 人性

但凡一部影视作品吸引人,一定有至少一种情感影响着我们,

让我们随着剧情发展 产生共鸣 ,可能是喜悦兴奋,也可能是愤怒悲伤。

僵尸剧固然有吸引眼球的独特方式,而假如同样身处绝境,是选择 体面的死去 ,还是选择 艰难的苟活

行尸只是 大环境 ,幸存的人为了有限的资源互相残杀,单打独到迟早必死无疑, 有序的组织 可以给予人更多生存的空间。

剧情背后是人性,人性背后是人类社会秩序的建立。

人们之所以对《行尸走肉》之类的美剧上瘾,是因为除了剧集本身的精彩,更多的是 发人深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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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莉

罗莉是瑞克的妻子,也是这一小队幸存者的情感中枢,并且努力维持着他们的道德和行为。肖恩和罗莉发生了性关系。愤怒的肖恩对她说瑞克已经死了,罗莉也警告肖恩离她和她的家庭远些。不久很多并发症状让罗莉意识到她怀孕了,罗莉服用了紧急避孕药,但是不久她放弃了服用并对瑞克承认了她的不忠。罗莉坚决保护自己儿子的安全,并在其他人质疑瑞克的领导时快速的保卫瑞克。在行尸闯进幸存者们避难的监狱时,罗莉正因生产而引起大出血。为了救活婴儿,她要求玛姬为她进行剖腹产,最后难产而死。她变成行尸后被卡尔亲手杀死。

演员 莎拉·韦恩·卡丽丝

莎拉·韦恩·卡丽丝,1977年 6月1日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拉格兰奇,美国女演员,代表作有《越狱》、《行尸走肉》等。

http://baikebaiducom/view/2169749htm

瑞克有洛莉、有杰茜、还有刀女。

妥妥的男主光环加持,编剧竟然给了他三个女人。

瑞克如果还在剧中,那肯定是爽歪歪偷笑到天亮的。

格伦有玛姬,末世中的苦命鸳鸯,天作之合,无缘白头偕老,令人扼腕叹息。

就连卡妈都有了神之国的以西结了。

那个一天到晚乐呵傻笑后患癌的驯兽师。

咱们的钢铁弩哥都快到第十一季了,CP还没有个着落?

难道说,孤狼注定孤独终生么?

弩哥与卡妈这两人之间的感情最为复杂。

但仔细撸撸,还是可以看到 情感 脉络的。

一开始,第一季到第三季的时候,卡妈因恨杀家暴的丈夫,痛失爱女索菲亚,整个人都陷入了绝望的深渊之中。

感觉世界都变成了一片灰色。

整个过程中,在瑞克和其他人都没有明确表示要坚决找到索菲亚的时候,唯有弩哥一人夜以继日地找,不知疲倦地找,掘地三尺地找。

一方面,是弩哥小时候迷路的经历让他感同身受,另一方面,是因为弩哥把围绕在瑞克周围的人都当成亲人,当成同甘共苦的战友,关心爱护卡妈,是出于一种怜悯的心情,与爱情没有一丁点关系。

后来,卡妈在弩哥的痛骂下顿悟,潜能增强,逐渐升级,与弩哥默契无间。

甚至于第三季有一个夜晚,卡妈面对如此美好的夜色,主动示意弩哥,何不为爱鼓掌?

面对突然的挑逗,弩哥愣了好久,随后拒绝了。

其实,这时的弩哥更多的是害怕,或者说是害羞。

不善言辞的弩哥对爱情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又或者弩哥认为爱会变成一种对自己的束缚。

单身惯了,多一个人突然有点不习惯。

面对突如其来卡妈的“表白”,弩哥有点不知所措,不知该怎么面对。

第四季到第七季,总督攻陷监狱后,瑞克团队开始四散逃生。除了知道赫歇尔死了外,其余人谁也不知道究竟谁还活着。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带着贝丝逃生的弩哥以为其他人都死了,猛然陷入了绝望之中。

虽然贝丝短暂疗愈了弩哥的心伤,但始终是杯水车薪。

再到后来,弩哥去找被抓的贝丝,才知道瑞克团队的人都还活着。

然后遭遇了尼根的救世军,失去了亚伯拉罕和格伦。

卡妈关切地问其他人都还好吗?

弩哥生平第一次对卡妈撒谎,说所有人好好地生活着,亚伯拉罕和格伦被棒杀都没说出来。其实也是担心卡妈,怕她再度伤心难过。

弩哥深知卡妈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痛苦,尤其是现在内心里依然很痛苦。本心是向善的,但是还是杀了很多人,手上沾满了鲜血。

这种矛盾一直在激荡卡妈内心世界,搅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所以弩哥要离开的时候,突然又折返回来,卡妈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弩哥对卡妈,已经是一种超越亲情胜似亲情的感情,是人世间中最珍贵的一种情谊。

随后,卡妈和以西结在一起度过了一段时光。

及至低语者来临,干儿子亨利被杀。

卡妈执意要闯入低语者领地,搜寻阿尔法的踪迹时,弩哥先是反对,但最后还是拗不过卡妈,随她一同前往,主要是有个照应。

到此时,卡妈就是弩哥的至亲至爱了,生死与共,融为一体。

但转折点在第十季第十三集的时候,卡妈出现了幻觉或者做了个美梦。

梦中,卡妈在一个早晨醒来,走下楼和达里尔一起做早餐。

他们聊着去商店的事,达里尔还掏出钱来递给她。

可见,在潜意识中,卡妈还是希望跟弩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是不是说明其实内心深处,卡妈深爱着弩哥,认为弩哥是自己的一切?

而弩哥失去了哥哥莫尔、失去了贝丝、失去了格伦,变得越来越害怕得到。

得到后又失去的痛苦,弩哥真的有点后怕了。

以至于从前的心扉再也不敢向任何人敞开。

默默地忍受着孤独。所以从不曾表达对卡妈的爱意?

这一切估计只有等编剧给我们揭晓了。

在监狱沦陷后,弩哥与贝丝独处过一段难忘且美好的时光。

毫无疑问,弩哥是爱上了贝丝的。

因为弩哥的外冷内热,贝丝一开始是很不理解弩哥的,甚至有点讨厌弩哥。

及至后来每次贝丝遇到危险,都是弩哥挺身而出,默默地保护着她。

贝丝在慢慢成长的同时,也渐渐走进了弩哥的心里。

两人在废弃的车厢里躲过尸群、一起分享蛇肉、一起喝酒谈心。

贝丝坐着弹琴唱着悠扬婉转的歌,而弩哥躺在棺材里听,说这是自己这一生来最舒服的躺姿。

后来,还把废弃小屋放把火烧了,贝丝先竖起了中指,意味着贝丝即将跟过去懦弱的自己、那些青春岁月告别。

她还示意弩哥也竖中指。

弩哥也随着竖起了中指,也是意味着他从绝望中慢慢走来,跟过去告别要重新开始认真地生活。

关于他们之间甜蜜浪漫的瞬间,几乎是所有情侣都会做的事情。

贝丝跟弩哥手拉手、弩哥还给了贝丝公主抱;

贝丝的脚受伤了,弩哥马上背着她走;

弩哥自责愧疚时,贝丝立马给他个温暖的拥抱。

当贝丝被女警察道恩一枪走火爆头而死后,弩哥坐在树下,死气沉沉地抽烟。

随后,将滚烫的烟头压在左手虎口旁边,没有一丝的表情。

那时候的弩哥早已心如死灰,所有的欢乐爱意都随着贝丝的死去烟消云散了。

甚至于抬头看着明媚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叶撒在地上,但弩哥禁不住抽泣起来。

时光是如此的美好,可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人,有什么用。

世界本就一片灰暗,为何还给我阳光?

爱有多深,痛到骨髓。

而这样的神情,或者心理活动,在面对卡妈的时候你是看不到的。

是贝丝女神打开了弩哥尘封的心门,弥补了弩哥青年时期所缺失的爱,懂得什么才是爱。

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弩哥深爱贝丝,两人是最可能组成完美CP的一对。

可惜了,贝丝死得也实在令人秃然。

枪走火导致的爆头。

而原本贝丝是可以不用死的。

编剧,你还我美丽可人青春善良的贝丝……

康妮这个角色,是在第十季才慢慢有了发挥的余地。

瑞克走后,弩哥自然就取代了瑞克,成为了社区的领袖,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同伴的安危。

而知晓这一切的哑女康妮选择了主动接近弩哥,意外发现弩哥并不是个闷油瓶。

内心很火热,很爱开玩笑的人。

两人以寻找凯利为契机,慢慢地组合在一起。

互帮互助,彼此开着玩笑。

也就是在遇到了康妮,仿佛弩哥的心扉又一下打开了一道缝。

弩哥笑的时候多了起来,这是什么在起作用呢?

随后康妮的莫名失踪,弩哥也不见得会再次抽出身去掘地三尺地寻找。

因为最强大的低语者逼得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康妮生死未卜,估计与弩哥还有戏。

如此看来,剧迷中呼声最高的CP无疑是弩哥与卡妈。

但是我觉得可能性真不大。

那么多剧情下来,卡妈结过婚生过女儿,索菲亚起码都十几岁的样子。

卡妈实在是老呀。

看着都像是弩哥的亲大姐都不为过。

而贝丝呢,注定是个悲剧。

年龄小是一回事,主要是很没有得到充足的锻炼,心不够坚韧。

如果跟弩哥组CP,迟早有一天也会害死弩哥的。

因为弩哥不得不分神来保护贝丝。

所以贝丝也不太适合,注定是弩哥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直到康妮的出现,我们发现,康妮也是有勇有谋的一个人,战斗经验也丰富,人也长得不难看。

重点是,跟弩哥有过很亲密的互动,所以是最佳CP人选。

相信不久会再次现身,完结弩哥“十年光棍”的身份。

 行尸走肉

 任末,字叔本,蜀郡新繁(今属成都市新都县)人,东汉时期的学者和教育家。他自幼勤奋好学,年轻时与当时学者景鸾(字汉伯)等去都城洛阳游学。他通晓“五经”,对西汉齐郡人辕固生所传《诗经》特别有研究,在洛阳教授生徒达十余年,其一生事迹感人至深。

 任末十四岁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教师,常背着书箱不怕险阻到处求学。有时,他在树林里搭个小茅棚住下,削树枝做笔,汲树汁当墨;晚上,他就在星月的辉映下读书;遇上没有月亮的黑夜,他便点燃麻杆、篙草取亮。他刻苦读书,到了晚年仍坚持不懈。每有心得,便写在衣服上,以免忘掉。学生们钦佩他的勤学精神,便用洗净的衣服换取他写满字的衣服。他常说:“人如果不学习,怎能有所成就呢”

 任末不仅刻苦好学,而且还以爱友尊师闻名。他的友人董奉德在洛阳病死,因家境贫寒无力送棺木回老家埋葬,任末便用鹿车(古时一种独轮小车)载上棺木,亲自推着送回董奉德老家的祖墓。古代风俗,人死于异乡,如果不能归葬在祖坟,对死者和死者家属都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任末出于对朋友的至诚,不顾路途坎坷,风雨无阻地推车送友人尸骨还乡,这是一种十分令人感佩的高行义举,在当时传为美谈。

 后来,任末回到家乡,蜀郡守曾聘请他做管理全郡总务的功曹史,他称病没有去。不久,他的老师去世,他又不顾路途遥远前去奔丧,不料死在奔丧途中。临终前,任末告诉陪他同行的侄儿任造说:“你一定要把我的尸体送到老师家门前,如果人死后还有知觉,那么我为老师奔丧尽了弟子的礼节,魂灵也就不会感到惭愧;如果死后没有知觉,把我埋在泥土里,我也就满足了。”

 任末爱友尊师的风范,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东晋文学家王嘉所着《拾遗记》是这样记载的:任末一生,除非圣人的书,其他一律不看。他临去世时,告诫弟子们说:“好学不倦的人,即使死了也好像活着一样;不学无术的人,即使活着也只是行尸走肉罢了!”“行尸走肉”的成语便由此而来。

 ——《拾遗记》

 求解驿站比喻庸碌无为,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行尸,会走动的尸体;走肉,能走动但无灵魂的肉体。

 活学活用他自从失恋后,便整天无所事事,颓靡不振,如同~一般。

 妙语点拨任末以勤学苦读闻名,但他的爱友尊师的义行更是声名远播,非常人所能及也。虽然古人重义,但能将“义”修到任末这种大境界,也算罕见。“义”是做人的本分,是道德,是情感,更是行动。“度义而后动”,向来为君子的信守之道。至于极至到大义所在,不惜舍生取义。任末的义行,在如今这个“义”缺失的现代社会,如夜中明珠,闪闪发亮。

 近义酒囊饭袋

 反义虽死犹生

 引证解释

 行:行动,活动;走:走动,活动。也用于形容一个人犹如没有灵魂,徒有躯体,看上去极其颓废。‘’

 字词解释:行尸:可以走动的尸体;走肉:会走动而没有灵魂的躯壳。

 造句

 1、那些不努力学习、不努力工作的人,即使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

 2、他整天无所事事;颓靡不振;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3、她并不幸福;属于行尸走肉一类人;过着庸碌的生活。

 原文

 任末年十四时,学无常师,负笈不远险阻。每言:“人而不学,则何以成”或依林木之下,编茅为庵,削荆为笔,克树汁为墨。夜则映星望月,暗则缕麻蒿以自照。观书有合意者,题其衣裳,以记其事。门徒悦其勤学,更以静衣易之。临终诫曰:“夫人好学,虽死犹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

 译文

 任末十四岁时,求学没有固定的老师。(他)背着书籍跟老师求学,不怕困难。他常常说:“人如果不学习,那么凭什么可以成功呢”

 任末有时靠在树下,编白茅为茅草小屋,削荆条制成笔,刻划树汁作为墨水。晚上就在星月的辉映下读书,遇上没有月亮的黑夜,他便点燃麻蒿取光。看书有领会的时候,写在他的衣服上,用来记住这件事。徒弟们钦佩他的勤学精神,常用洗净的衣服换取他写满字的衣服。他临终时告诫别人说:“人喜欢学习,即使死了也好像活着;不学习的人,即便是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罢了。”

 注释

 任末:字叔本,东汉繁人(今属成都市新都县),少习《齐诗》,学识渊博,游京师,教授十年。

 负:背。

 笈(jí):书箱。

 或:有时。

 庵:茅草小屋。

 荆:这里指荆的枝条。

 刻:划。

 缚:捆扎。

 麻蒿(hāo):一种植物,点燃后可照明。

 题:题写。

 其:书上的。

 悦:敬佩。

 静:“静”为通假字,通“净”。

 易:交换。

 终:死,终止。

 诫:告诫。这是他临终时对他弟子说的话。

 夫(fú):句首发语词。

 犹:如同。

 虽:即使

 耳:罢了。

 学无常师:学习没有固定的老师

 负笈不远险阻:背着书箱不认为这是万里险阻。远:认为……这

 人而不学,则何以成:人如果不去学习,凭什么成功

 暗则/缕麻蒿/以自照:如果视线昏暗就捆麻蒿点燃它用来照明自己。

 夫人好学,虽死犹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人要勤奋好学,虽然去世了可是精神仍在。而不好学的人,虽然还活着,只是生命活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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