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从那天开始,已经不相信爱情了。邦特得知了真相,表示非常的同情,他说他已经下定决心,再也不去网吧打游戏了。
我见他果真如此,每天晚上在“渡客”打烊之前,回到宿舍,煮好面条等我回住处。
写第一章的时候忘记介绍我俩的关系,这里补充下,他是我表哥,大表哥。从小就跟着他屁股后面玩,一直到现在。
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吃完一大碗鸡蛋青菜面,头一回见他这么大方,碗里打了两只香喷喷的荷包蛋。
我见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表情严肃,问他,“怎么啦?”
“你明天陪我去趟军区医院的重症病房。”
“你怎么啦?出什么事了吗?”我放下碗筷,在我心里,虽然邦特比混蛋还混蛋,可是到了关键时候,他的任何事情都会让我变得很紧张。
“我看你实在放不下,决定带你去一趟重症病房,看一看人世间的冷暖,看看人世间的生死离别,你就会明白人生的道理。”邦特卸下手腕上的串珠,微闭着眼睛,盘腿而坐,念起了阿弥陀佛。
又一次被他气了半死,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呢,害得我虚惊一场。
低着头继续吃面。
他微闭着眼睛继续叨叨的说了起来,“不是我说你,你已经得到了太多,再要就是贪婪,人这辈子,时间太短啦,好玩的事情又这么多,很多过去的事情,用不着去纠结。”
我抬起头,白了他一眼,“那你给我说说,我得到啥了?”
他听了,支吾了两句,无言语对。
似乎在自言自语,“说的也是,你本来就是个废物。”
我没正眼看他,“那不就得了。”
“画不打算学了?”
“干嘛不学?”我收拾着碗筷,心里仍旧想着那段没有萌芽的爱情。我告诉他我立志要成为一名画家,画出一幅和《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一样可以流芳百世的名作,将来收藏在海牙莫瑞泰斯皇家美术馆。
“这就对了。”这是邦特第一次用夸赞的口吻鼓励我的梦想。
传说中的情感理疗师,竟然也有词穷的时候,话里话外,没一句干货,净是扯淡。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邦特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聘请了练练当了“渡客”的首席咖啡师。
在一个慵懒的午后,店里一位客人也没有,Wesbox Channing依旧趴在窗台上睡觉。邦特不知从哪里弄来一盒雪茄,他靠在沙发上,抽出一根点燃,云里雾里的享受起来。
群青牵着练练的手,推开了“渡客”的门。
此刻,毫不夸张的想象出一个场景,在河边抓了一条五斤重的鲢鱼,很开心,可是后来,鱼从怀中挣扎走了,手心里的腥味却怎么也洗不掉。
矫情的人总是这样,根本没有的事,却在自己的心底纠结很久。
见到群青,顿时觉得满嘴的菠萝糖的味道,回味悠长,毫不涩口。
我假装没有看见她俩,转身回到吧台。邦特见了,放下雪茄,激动的迎上前,拉着练练的手喊我,“快来,我的伙计诶!给你找了个好帮手,国外留学归来的顶级咖啡师。”
我皮笑肉不笑迎上来,向练练点了点头,“哦,你好!”
练练是个特立独行的咖啡师,她能调出各种口味的咖啡,根据每个人口味的不同,心情的不同。我和邦特征求过她无数次,要不要给她设计一份精致个性的咖啡单?
她低着头,睫毛垂的老长,冷酷的来了句,“不用了。”
邦特的老脸上笑出了一朵花,把我拽了过来,压低声音对我说,“你信不信?敢不敢和我打赌,咱店今年靠她肯定能赚大钱。”
我把他拽到一边,狠狠的说,“滚蛋!你把人家当成什么啦?”
“什么当成什么了?你瞧好吧,她即将会成为咱‘渡客’的头牌。”邦特眼睛眯成一条缝,皮笑肉不笑的老远朝练练晃了几下脑袋,心里八成在盘算着赚到钱之后,给他的游戏添置哪几样最新的款式装备。
我用胳膊肘捅了一下他,说道,“又在想啥了?你不是跟我说过以后不再打游戏了吗?”
邦特没有理会我,他甩开了手,走到窗台边,把刚刚掐灭的雪茄点燃,四十五度角望着窗外的天空,做着他的春秋大梦。
窗外起风了,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
海陵这个海边的小县城总是这样,阴晴不定。
店里一直循环着放着张国荣的歌,有耳熟能详的《倩女幽魂》,也有冷门的《路过蜻蜓》。从哥哥来了之后,发现邦特什么都可以由着我,就是不允许换歌,一次也不行。
“唱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我一边算账,一边嘟囔几句。
练练听了,嘴角轻蔑的一笑,笑出一个耐克的标志。
“笑啥?”我板着脸问她,从一开始,心里一直把她当成抢走我爱情的情敌。
“任何事情,都能迷惑你,也能毁灭你。就看你怎么看喽。”她照样低着头,忙着调她的咖啡,酷酷的样子。
我打量着练练,她今天穿着干净的工作裙,很合身,她脚上却穿了一双迷你小熊的短袜。
我嘲笑她,穿的一点也不搭。
她下意识的缩了缩脚,换了一幅可爱的笑脸望着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怎么变得这么刻薄。
练练推过来一杯咖啡,冒着热气,微笑着说,“喏,送给你的。”
我深刻的怀疑她会不会是在里面放了泻药蟑螂或其他。
练练继续笑着,越来越迷人,她告诉我,“书上说,爱情应该是一个灵魂对另外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个器官对另外一个器官的反应。”
听了像句歌词的视觉感,细品了品,有些道理,我原先很讨厌这样的说教,现在已经习惯了。
我无奈的端起咖啡杯,问她,“这次你又打算给这杯咖啡起什么名字呢?”
练练转了转眼珠,眨了一下眼睛,“沉默是金,怎么样?”
这是练练起的第二十二个咖啡的名字,每个名字她会用个小本子记下来,用铅笔画出咖啡杯的样子,在旁边写下配方。
抿了一口,真特么的苦,比我磨的咖啡还要苦,苦的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再喝一口,发现我已经忘记了群青那天给我的吻了,也忘记了菠萝糖的味道。
我决定这辈子不会再吃菠萝糖,跟菠萝相关的,全部绝缘,包括街头大妈卖的菠萝串。
想到这里, 我仰脖一口把咖啡干掉,烫的喉咙生疼。
忽然,“咣当”一声,有人推开门,门边上的风铃晃荡的快散了架。
一位怒气冲冲的**,皮肤雪白,和练练一样的帅气的短发,头发染成淡淡的**,身上穿着的格子衬衫,湿漉漉的。她身后拽着一位胖胖的男人衣领,一言不发的跟在后面,后面紧跟着个年轻的女孩。
进了门,**左右环视,发现了邦特坐的位置,看出来,这是她平时最喜欢的座位。
她走上前,对邦特吼道,“滚开!”
邦特吓一跳,赶紧掐灭了雪茄,飞快的胡乱将桌子收拾了一下,低头哈腰的边退边说,“您坐!您坐!”
**把包扔向一边,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胖子埋着头,磨磨蹭蹭的在对面坐了下来,年轻女孩也低着头,靠着胖子坐了下去。
**眼睛瞪圆了,吼道,“谁让你坐了?!”
年轻女孩像受惊的小鸟,眼睛斜向一边,迅速的起身倚靠在沙发边。
邦特回头又走向前,继续低头哈腰的问道,“您三位喝点啥?”
“滚!”**看都没看他一眼。
“好嘞!您三位聊着。”邦特龇牙咧嘴的皮笑肉不笑的向吧台走了过来,边走边向我挤眼睛使眼色。
我压低声音问他,“这谁啊?什么情况?”
“这谁你不知道?诺姐啊。咱县最牛的纹身师。”邦特边说边竖起大拇指。
“那这又是演的哪一出?”
“你怎么笨的像一头驴,后宫起火了呗。”练练低着头,压根没看我,认真的研究她的咖啡,同样压低了声音。
我明白了,把手放在胸前,分别朝他俩竖了竖大拇指,“邦特,你赶紧去把值钱的东西放在一边,待会砸坏了不好收场。”
邦特摇了摇头,趴在吧台上,屁股撅的老高,“放心吧,不会的。”
我最烦他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说吧,怎么解决?”诺姐撸起袖子,露出洁白的手臂,摆出一副冲上去要打架的样子。
我这才看见胖子和年轻女孩脸上好几道血痕,看来,架刚刚打完一场。
胖子把头埋在裤裆里,不说话,年轻女孩靠在沙发边,卷着衣角,抖着腿,一脸与世无争无所谓的样子。
“说啊!哑巴啦?刚你俩在车里说悄悄话卿卿我我的那股子劲呢?”诺姐吼了起来,嗓音沙哑。
对面的敌人继续一言不发。
店里除了我、练练和邦特,没有其他人。看来,再好的戏也需要观众。
诺姐左顾右盼,对着吧台向我勾了勾食指喊道,“你!给我过来!”
我看了看左边的邦特右边的练练,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叫我干嘛?我指了指我自己,学着邦特吞吞吐吐的口气,问道,“您您这是叫我吗?”
“废话,不叫你叫谁?!”
我一脸不情愿,把茶水单抱在胸前,一步步的挪了过去。支支吾吾的正准备问。
诺姐先开了口,指着胖子逼问我,“你给说说,他是不是猪狗不如?!”
胖子抬了头,一脸愧疚的望着我,使劲的点了点头,这明显在给我使暗号。
叫我怎么回答,我看着邦特和练练,他俩赶紧把头转一边捂着嘴偷乐。
“你也哑巴啦?”诺姐怒不可遏。
我看见诺姐两只手臂纹满了刺青,那种感觉,像是被黑社会的马仔用刀架着脖子质问一般。
“我觉得吧”我字正腔圆的起了调。
“觉得个屁!就问你,他是不是猪狗不如?”
我被吓着了,连连说,“对对对,您说的对,他何止是猪狗不如,简直是禽兽不如,转世的陈世美转基因的西门庆。”
诺姐很满意我的回答,胖子也很满意。
年轻女孩却不乐意了,眼睛瞪的比诺姐还大,甩头质问我,“你给我说说,他怎么就禽兽不如了?”
我成了夹心饼干,夹在了中间,里外不是人。
邦特和练练在吧台里偷笑,眼睛直勾勾的欣赏着一场别人演的苦情戏。
诺姐怒气冲冲,质问女孩,“轮到你说话了吗?”
年轻女孩头哼了一声,头又甩到一边,眼睛望着天花板。
我赶紧打圆场,“我觉得吧,既然大家坐下来了,得心平气和的聊。行不?诺姐,您看呢?”
诺姐听了,点了点头,靠在沙发上,“听你的。”语气明显缓和了下来。
胖子陪着笑脸,终于说话了,“小伙子说的对,心平气和,不要吵架。”
诺姐白了他两眼,“哼!谁想跟你吵?”
我搬来了凳子,坐在他们中间,像个法官一样,对着胖子说道,“哥,要不要你先来表个态?”
“表啥态?”胖子懵了。
我一拍了几下桌子,声音提高了几度,“你这个没人性的东西,还表啥态?就说你还打算过不过了?!”
和邦特这么多年学到的情感理疗技巧,终于派上了用场。
胖子脸色有些为难,不停的咂嘴,向旁边扫了扫眼神,“还过啥呀?这都有了。”
年轻女孩很配合,朝着我揉了揉肚子。
“几个月了?预产期什么时候呀?”我来了劲,问道。
诺姐敲了几下桌子,“你特么来拉家常的呀?扯点别的。”
我也配合着猥琐的嘿嘿笑着,“姐,这不,全面的了解一下嘛。”
诺姐把我当成了街道妇联主任,“小伙子,我跟你说哦,老娘我起早贪黑的做生意,没日没夜,一大早爬起床,给这个王八蛋做好早饭才出门,晚上回到家里连一口热水也没有。累的我满脸皱纹,满头白发,一身疾病。这猪狗不如的东西,从结婚那天开始,就没见他挣过一分钱,整天游手好闲,花的全是花老娘的钱”
胖子正欲反驳,我按住他,一本正经的说,“你别说话,给我好好的听着。”
胖子很听话,安静下来。
“这些年在县城里买了两套房子,买了两辆车,全是老娘的挣的钱,最好的车给他开,我开最破的车,他竟然背着老娘去酒吧KTV洗浴中心玩小姑娘,这些都不提了,我也忍了。这个骚货以前在我店里打工,来之前吃不饱穿不暖,租房子的钱还是我借给她的,我是看她可怜才收留的她,没想到把我老公给勾引走了”说着说着,诺姐的眼睛里,擒满了泪水。
年轻姑娘也欲反驳,被我压住了,对诺姐说,“姐,注意措辞您继续。”
她伸出手,一把抓住胖子的手腕,“我俩纹了对方的名字,曾发誓永远到老,现如今,到老个屁!小伙子,你现在去给我拿把刀来,把名字给划掉。”
胖子吓的缩回了手。
我拿出一块纸巾递给诺姐,她擦了擦眼睛,继续说,“真特么的寒心呐!所有人都知道,就只有我蒙在鼓里,要不是今天撞见,不知道被这猪狗不如的东西骗我到什么时候。”
她扭头朝着邦特喊道,“邦特!你是不是也知道?”
邦特转过头,一脸尴尬的点了点头。这种情况下,叫邦特也难办,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诺姐骂道。
我劝道,“姐,你这打击面太广了,这世上好男人还是多的,像这种渣男只是极少数的。”
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和汗水,紧张的气喘吁吁,憋了半天说了句,“你怎么现在越来越像个泼妇了。”
诺姐抹了一把眼泪,看得出来,她已经伤心到了极致,话语咄咄逼人,“我变成泼妇?我变成泼妇?我变成泼妇还不是被你们给逼的!”
我赶紧打圆场问道,“姐,您还有什么要求?”
“离婚,没的谈!他出轨在先,给我净身出户!房子车子孩子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诺姐又恢复了怒气冲冲的语气。
胖子终于等到了这句话,松了一口气,抬起脑袋,认真的说,“钱钱总要给我留一点吧?总不能看我俩饿死吧?”
诺姐骂道,“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还真想离婚啊?”
胖子又耷拉了脑袋,“那能咋办?你先提出来的。”
年轻女孩伸手捅了捅胖子,即使压低了声音我们也能听见,“能多要点就要点,以后还要生活呢。”
我有些看不下去,批评道,“哥,这就是你不对了,你看姐多不容易,你还这样欺负她,真是禽兽不如呐。烔炀河现在正是涨潮期,你现在不如就去投河自尽谢罪吧。”
“对对对,小伙子你说的对,我就是禽兽不如,我跳河死一万次也洗脱不了我的罪。”胖子笑盈盈的握着我的手,连连点头。
“啪”的一声,年轻女孩朝他肩膀甩了一巴掌,“没出息!”捧着肚子,转身气呼呼跑出了门。
胖子捡起伞,跟着跑出去,边跑边喊,大声嗔怪,“伞!伞!伞!别着凉了!”跑到门口又回头,对着诺姐大声喊道,“老婆,我的错!我该千刀万剐。明天我们就离婚,我什么都不要,都留给你,你过的好好的就行。”胖子跑到了外面还在一遍遍的喊我错了,声音越来越小,渐渐的消失了。
透过玻璃窗,诺姐见胖子跑出去的背影,趴在桌上嚎啕大哭。
哭声震天。
我起身朝着邦特摊开了手,意思是说我可没办法了。
邦特好像戏还没看完样子,一脸遗憾,我心里骂道,“你也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练练摆了摆手,招呼我过来,推给我一杯咖啡,示意我给诺姐端了过去。
我走过去,轻声的问,“管用不?”
邦特依旧沉浸在戏里,满脸复杂的表情,“唉,人间惨剧呐。”
我晃了晃他肩膀,说,“你要是真的看不下去,拿把刀,把那胖子给阉割掉,就是积大德了。”
“把这孙子阉割掉也没用,心已死,谁也解不开。”邦特摇了摇头,又一本正经的说道,“你小子真是没用,为什么不能把他俩劝和呢?”
我歪着头质问他,“你为什么去?”
“我才不去呢,劝和了,姑娘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孤儿了,唉,到时又是一幅人间惨剧呐。”邦特叹了口气。
我吹了一下额头的刘海,没理他。端起练练冲的咖啡,坐在诺姐面前。
她还趴在那里嚎啕大哭,哭声听的我心里酸溜溜的,平生最见不得的事情就是看到女人哭。
“姐,想开点,好男人多了,我哥说过,失去一颗歪脖树还有一片森林等着你呢。”所有的劝解,在此刻,都是苍白的,但也是必要的,不然此刻凝固的空气,显得是多么的死气沉沉。
诺姐抬起头,脸上挂满了泪水,再坚强的女人,眼泪也掩饰不了她的柔弱。
“你哥是谁?”
我指着邦特。
邦特不知我们在说啥,笑嘻嘻的朝我们摆着手。
诺姐叹了口气,“他是个禽兽,他的话能当真?”
我肯定的点了点头,告诉她,尽快开启一段新的感情,就可以从过去的囚笼里挣脱出来。
她听了,又趴在桌上哭了起来,“我特么的根本没想过离婚这个没良心的。”
又一阵哭声震天。
诺姐突然抬起头,盯着门外看,想着刚刚的场景,“你看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跑的比兔子还快。”
刚刚胖子跑出去的样子,的确是只发情的兔子,满身赘肉,像一团沸腾的荷尔蒙在燃烧,火光冲天,漫天瘴气。
诺姐哭了一会,嗓子里的声音变哑了,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怎么是酸的?这么难喝。”诺姐皱了皱眉头,她说她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难喝的咖啡。
练练脸上没有笑容,低声的说,“我在咖啡里加了苹果酸,当然是酸的喽。”
我给诺姐解释道,“姐,这是我们店的咖啡师练练,她特意给您调的咖啡,名字就叫做:世美酸。”
诺姐一脸鄙视,“怎么会有这么难听的名字。”
心情不好的时候,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在她眼里都是垃圾,当然了,包括垃圾。
她忍不住一口一口的品尝着,一句一句的跟我诉着苦。
一直聊到深夜,“渡客”已经到了打烊的时间,邦特趴在吧台上打着哈欠。
诺姐仍在滔滔不绝的骂着胖子和年轻女孩,越说越起劲,我听的也是一身劲。
群青电话打到了吧台,“达·芬奇今天怎么没来学画?”
邦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道,“他在看戏。”又补充道,“不对,他在演戏,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看戏?看个屁戏。”
“我真的应该早些离开他。”诺姐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练练此时也没有离开,给诺姐调着一杯又一杯的“世美酸”。
我劝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下去就中毒了。”
“对,是不能再喝了。”诺姐调整了自己的情绪,说道,“我是明白了,人这辈子,酸甜苦辣得尝个遍,这才是人生。”
终于看见满血复活的诺姐, 她从包里掏出一沓钱,扔在吧台上,冲着练练笑了笑,对我说,“谢谢你啦,小伙子,改天请你喝酒。”
转身扬长而去。
邦特顿时来了精神,上去饿虎扑食一般的抢了过来,蘸着口水,一边一张张的数着,一边低声对我说,“我说的没错吧,练练就是我的摇钱树。”
我看见外面的还在下着雨,淅淅沥沥的拍打着玻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给诺姐送去一把伞。
一边收拾桌子一边感叹,“唉,我怎么觉得诺姐真可怜。”
也许此刻,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一把伞,雨下的再大,也是坚强流的汗。
我跟练练说,“你的咖啡还真挺管用,药到病除,让人有活力。”
“不是咖啡管用,是味道管用。”练练说道。
“什么意思?”
“自己慢慢想。”
又是一句让我想了半天也无法想明白的话。
时间过去了半个月,日子照常,没有任何波澜。
一天,群青突然想了起来什么,把我拽到一边,“那天邦特说你看戏,看什么戏的,快,给我说说。”
她满脸的期待,眼神像极了那天趴在吧台看戏的邦特。
练练在一旁向群青抛个媚眼,笑的诡异,“你没赶上太可惜了,后宫大戏。”
我纠正道,“不对,应该是铡美案。”
群青嘟囔着嘴巴,问道,“你俩说啥呢。”
邦特凑上前,问群青,“假如有一天,你分手了,你还会记得你的前任吗?”
群青看了一眼练练,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如何回答。邦特也是个猪脑子,当着情侣面问分手的假设。
我捅了捅邦特,他没有理会我。说出了他的答案,“记得呢,显得太花心,不记得呢,显得太薄情。”
我们三人同时摇了摇头,不明白他到底要说啥。
邦特见我们三个蠢笨如驴,解释道,“就好比你撞了一棵树,撞的头破血流,很痛很痛,以后呢,你走路都得绕着这棵树。可是,很久以后,确切的说,是很久很久以后,你才会记不得撞的有多痛苦。但是,那棵树还在,照样枝繁叶茂。明白了吗?”
我点了点头,有些明白了。
群青听了,一脸发懵,“你撞树上了?”
就在我快把这件事忘记的时候,收到诺姐的一条信息,“我离婚了。”
我吓一跳,顿时感觉我是这桩婚姻的拆散者。邦特说过,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那照他这么说,离婚登记办的人死后不是要下十八又十八层地狱了?
“能陪我喝杯酒吗?”诺姐又发来信息。
盛情难却。
我被诺姐邀请去了她的纹身店。
纹身店里很杂乱,工具物品散乱的堆放着,墙上挂着一幅幅瘆人的纹身画。咖啡色的风格,让整个店里变得更加幽暗。四处到处充斥着血液、油墨和诺姐身上香水的味道。
诺姐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洁白的两条手臂上,纹满了刺青,脖子下纹着一行五角星,由大到小,一直消失到胸口。
“坐!”她走过来,拿着一瓶意大利红酒,和两只空杯子。
我坐在沙发上,她坐在对面,玻璃茶几上,摆放了几碟小食。
诺姐状态不错,一直都笑盈盈的,她说,“终于离婚啦,你别说,领了离婚证,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解脱。”
我静静的听着。
“可是呢,我现在还在恨他,恨不得他俩走路上被车撞死、被雷劈死、被狗咬死。”
“不过呢,如果过了很多年之后,我也许就会不恨他俩了。”
“毕竟呢,这段婚姻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忘不掉,我也不该忘掉,我在里面学会了成长,也应该要学会包容。”
“还记得在店里和的酸酸的咖啡,叫什么名字来着的?对,世美酸,让我明白了,酸和苦才是味道的最低谷,品完了,就该是甜了。”
诺姐这是多久没和人说话了,滔滔不绝,我一句话没能插进去,静静的听着。
一瓶红酒不一会儿就被我俩喝完了。
“意大利红酒偏酸,喝不惯吧?”
终于轮到我说话了,“能习惯,我能品出托斯卡纳的花香味道。”
诺姐的脸笑成一朵花,胸脯一阵阵的起伏,“这就对了,是那种陈年的香料味道,徘徊在新生和腐败的边缘。”
坦白的说,我是带着一丝色胆的,在那之前,从来没有感觉的那种紧张和颤抖。诺姐笑盈盈的挪到我的沙发旁边,我下意识的朝旁边挪了挪,她一把搂住我的肩膀,我活像一头即将被宰杀的山羊,颤抖着、无助着。
诺姐有三十多岁吧,黑色的连衣裙穿在身上,愈加显得成熟。
也许所有人都会笑话,包括邦特,男人考虑问题的时候,总在那一瞬间发懵,大脑一片空白,可是,实际上,最大胆的尝试就是冒险,
既然开始了,就选择历来顺受吧。
接下来的一切,我全记不得了,脑海里完全空白。在纹身店里昏暗的灯光下,增添了两个人身上不同的汗水的味道。
如果按照村上春树的风格,我应该在当时的心理过程,非常的细腻。好在诺姐经验十足,无所顾忌,手法老到。
意大利红酒的烈度,在那一刻,穿过了脊髓,刺激大脑,达到了最高潮。
事后,我躺在她的怀里,轻轻的抚摸着她手臂上美丽的刺青,“姐,哪天给我纹一个吧?”
诺姐微闭着眼睛,有气无力的说,“好。”
“我不想纹动物。”
“好。”
“我也不想纹切格瓦拉的头像。”
“好。”
“给我纹一串藏文。”
“好。”
“就这么定了。”
“好。”
鲜花怒马,日月风华,知道这段故事的人也别当回事,因为这不是爱情。
毕竟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魔神拥有自己的位面,玩家和魔神的力量相比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滚5除了放着让你打的海尔辛鹿其他都是只有传音,滚四DLC可以看出,你敢摸一下魔神你会发现TGM都救不了你……(不是那些渣渣魔族们
滚5魔神只有海尔辛,血腥,触手,疯神,诺姐和美瑞狄亚现过形(夜母好像是西帝斯的血亲,西帝斯虚无之神的等级比9假神(九圣灵)要高得多,假神和魔神能力差不多= =所以夜母的能力应该不比魔神低),而且这几个不用控制台不打人的(血腥你做任务的时候打不到,真能打到目测也是被一酒瓶抡死233
真要找TES世界观最强的也就西帝斯和阿努瑞尔了,不过这俩等级太高,(曾经是凡人)最强是泰伯赛普汀(塔洛斯)和4代主角(5代里的疯神),一个圣灵一个魔神。
顺便一提,想要强力老婆随从直接给你老婆穿一身复原药bug装得了,21亿攻击力80%物免100%魔免(不跳出的最高属性),除了不死npc全秒,然后你就可以删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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