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爱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

湖北省关爱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第1张

《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承担着更加艰巨的防控救治任务,面临着感染风险高、工作休息条件有限、心理压力增大等困难。为进一步关爱全省一线医务人员,激励他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坚强的战斗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使收治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传染病诊疗和防控要求。各地可依法征用医疗机构周边酒店,尽可能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单人单间的休息场所,确保其休息和隔离需要,并做好饮食、基本生活用品等保障。

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各地应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合理配置医务人员。各医疗机构应统筹协调外来支援医疗队和自有医护人员,在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保障医务人员休息时间。在方舱医院或一般定点医院工作的一线医护人员,原则上连续工作时间不得长于一个月;在重症救治定点医院的一线医护人员,连续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在集中隔离点工作的一线医护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协调落实轮休时间。对于因执行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医务人员,防控任务结束后,由所在医疗机构优先安排补休。

加强医务人员健康防护。尽一切可能为各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有条件的要尽可能安排CT检查等。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及时隔离、全力救治。

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充分利用省高校心理支持热线“4007027520”,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在医疗机构内部成立由心理医师和其他医护人员组成的心理咨询自助工作队,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开展以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为重点的心理危机干预和日常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对于发生应激症状的医护人员,及时安排换岗。

强化对一线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各地要组织社会力量,发动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开展慰问,定期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对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建立对口帮扶机制。

二、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倾斜

享受一次性子女基础教育阶段入学入园照顾。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秋季入学幼儿园的,优先安排到辖区内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就读;2020年秋季学期升入小学或升入初中就读的,由户籍地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2020年参加中考的,有关市州可在其录取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后参加中考招生录取。

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予以照顾。2020年,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我省省属本专科高校被录取的,由高校根据考生意愿在同批次优先调整专业;安排省内部分优质高职院校专项招收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实行计划单列。

实行人事人才倾斜政策。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人才评价和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作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人才项目评选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时予以倾斜,优先推荐、优先晋升。

三、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待遇

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各地要按照人社部发〔2016〕4号、鄂防指发〔2020〕7号、鄂财社发〔2020〕8号文件规定,统计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工作情况,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社和财政部门按月审核并组织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次月1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审定后,省财政按规定与各地据实结算。

对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按照鄂防指发〔2020〕7号、鄂卫通〔2020〕9号、鄂财社发〔2020〕12号文件规定,由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发放,建立发放名册明细,报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省财政按规定与各地据实结算。

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社、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因地制宜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分配,重点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

落实卫生防疫津贴。各地要及时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特别是对参与疫情防疫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开通工伤认定通道。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为省内医务人员和外省援鄂医疗队人员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切实保障好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鼓励建立专项保险。鼓励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保险公司,建立医疗卫生人员疫情防控专项保险保障计划,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水平。

四、保障执业环境

各地要加大警力投入,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伤害医务人员、故意传播病原体、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

五、做好宣传和先进表彰工作

各地要积极挖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团队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团队和个人,及时开展表彰奖励,着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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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武汉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9例

12月13日0-24时,湖北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9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当日出院病例14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27例。

截至12月13日24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本土确诊病例229例,疑似病例0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74例。

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8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1例。

全省累计治愈出院64085例,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864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018人。

白沙新增新冠肺炎感染者

2022年11月23日凌晨,白沙黎族自治县发现2例输入性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外省来琼人员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和隔离管控期间发现。白沙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对相关风险人员落实隔离管控、协同排查,对相关场所落实管控及消毒等措施。目前两名无症状感染者已第一时间转接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两名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具体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11月20日0:55左右乘坐鹦哥岭号轮渡到达海口新安港,签署承诺书。01:12自驾车前往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中途无停留。02:49到达白沙邦溪镇木棉湖山湖小区,在门口与保安做信息登记后回到家中无外出。

11月21日居家隔离无外出。

11月22日严格居家,无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

系无症状感染者1家人,与无症状感染者1轨迹相同。

目前,两名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白沙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等处置工作,并已对相关人员实施管控。

请与上述病例有同时段同轨迹人员,立即向白沙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如已离开白沙,请向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配合落实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如今湖北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高峰期,每天在增加确诊的病患极多,而目前武汉也在积极的建设各类医疗资源,对各类患者进行分区隔离,那么如今又那些患者,哪些人事需要被隔离的呢。

哪些人员需要集中隔离

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遏制疫情扩散,我市按照“四集中”原则和“四应四尽”要求,对四类人员进行集中隔离:

一是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重症患者必须送定点医院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全部进入定点医院治疗的,安排到指定地点(包括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二是疑似的新型肺炎患者。重症患者必须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入院隔离的,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隔离。治疗疑似患者单间隔离。为有效防止家庭聚集性传染,不得进行居家隔离。检测结果为“双阴”,但临床症状符合新型肺炎条件的患者,仍按照疑似患者进行管理。

三是无法明确排除新型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对无法明确排除新型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参照疑似患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但要与疑似患者分开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四是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因一些病毒携带者,虽然不发病但仍具有传染性;一些病例在尚无症状的潜伏期就已具有传染性。所以,已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参照发热病人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湖北新冠肺炎最新情况

2020年2月4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3156例,其中:武汉市1967例、黄石市104例、十堰市27例、襄阳市103例、宜昌市44例、荆州市100例、荆门市22例、鄂州市50例、孝感市342例、黄冈市223例、咸宁市36例、随州市65例、恩施州15例、仙桃市37例、天门市11例、潜江市10例。全省新增死亡65例,其中:武汉市49例、襄阳市1例、宜昌市1例、荆州市2例、荆门市2例、孝感市1例、黄冈市6例、随州市2例、仙桃市1例。新增出院125例,其中:武汉市65例、黄石市8例、十堰市3例、襄阳市6例、宜昌市7例、荆州市3例、荆门市10例、鄂州市2例、孝感市2例、黄冈市11例、咸宁市1例、随州市6例、恩施州1例。

截至2020年2月4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6678例,其中:武汉市8351例、黄石市509例、十堰市318例、襄阳市735例、宜昌市496例、荆州市713例、荆门市422例、鄂州市382例、孝感市1462例、黄冈市1645例、咸宁市384例、随州市706例、恩施州138例、仙桃市225例、天门市128例、潜江市54例、神农架林区10例。已治愈出院520例,死亡479例,其中:武汉市362例、黄石市2例、襄阳市2例、宜昌市4例、荆州市9例、荆门市16例、鄂州市18例、孝感市18例、黄冈市25例、随州市8例、仙桃市4例、天门市10例、潜江市1例。目前仍在院治疗12627例,其中:重症1809例、危重症71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81039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667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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