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舞蹈的特征包括身体姿态自然、强烈的节奏感、跳跃作为表现手段、互动与对话的方式以及浓郁的民族特色。
1、身体姿态:蒙古族舞蹈强调身体姿态自然,要显得自如、柔和、放松,体现出大草原自然环境的影响。舞者不强调身体的线条或姿势,而是注重身体的自然状态,舞蹈要让舞者能够在热情奔放、豪放不羁的节拍中动起来,因此身体姿态显得十分有韵律。
2、节奏感和跳跃:蒙古族舞蹈具有强烈的节奏感,常以马匹奔驰、环境的自然声音或音乐作为节奏来表达。在跑步、奔驰、跳跃等动作中,表现人物的自然状态。跳跃是蒙古族舞蹈的重要表现手段,是表现整个舞蹈热烈气氛的重要方式。
3、互动与对话:蒙古族舞蹈中人物不是单独跳一个舞蹈,而是互相对话、互相交流。在互动中表现自己的情感、态度、意念。这种互动方式,可以让人物的情感表达更加真实感人,令观众产生情感共鸣。
4、民族特色:蒙古族舞蹈常用角色化妆来表现文化传统和多样性,一般来说这些角色不仅通过服饰、化妆的方式来体现文化传统,同时还通过舞姿的形态来表现,这样使蒙古族舞蹈充满浓郁的民族特色。
例如《葡萄藤》的面具形状和装饰多样,色彩丰富,同时也反映了蒙古族民俗文化的独特性。整个舞蹈形式中,蒙古族舞蹈表现出的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舞蹈形式,既有民族风格,又显得十分自然、优雅、轻盈和舒适。
蒙古族舞蹈的由来
蒙古族舞蹈源远流长,始于草原上的生活,距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在蒙古族的长期生产生活中,舞蹈是他们自然而然产生的艺术传统之一,随着历史的演进和社会变革,蒙古族舞蹈也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与发展。
蒙族舞蹈特点有节奏较强、热情、风格独特。
1、节奏较强
蒙古族舞蹈是在音乐的配合下表现出来的,舞者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根据歌曲的节奏做出的,节奏感很强。
2、热情
蒙古族舞蹈是在长期的社会环境影响下逐渐发展起来的,其中也包括蒙古族人的民俗。从舞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热情好客。
3、风格独特
蒙古族舞歌颂生活,是根据人民的感情创作的,处处体现着人民感情的粗犷豪放、沉稳深沉。男子舞蹈风格挺拔豪迈,体现出豪迈洒脱、豪迈有力的特点。
藏族舞蹈的风格特点:
腿部的膝关节分别有连续不断地,小而快地的弹性动作,有时弹性动作会替换为连绵柔韧的屈伸动作。藏族舞蹈的颤动或屈伸步法要随着身体的重心移动,移动的同时要带动身体放松的上肢,手臂要随着舞蹈动作产生飘动的感觉,自己不能刻意的去移动身体的上肢,藏族舞蹈的身体上肢不能有丝毫的主动表演行为。
藏族舞蹈着重舞蹈形象的刻画与伴唱曲调的旋律特征,有一种劳动动作形成的协调美感,藏族舞蹈在跳动时,非常强调脚、膝、腰、胸、手、肩、头、眼等身体部位的配合,男女舞者的动作配合给人一种奇异的优美感觉。
蒙古族是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从事畜牧狩猎生产。由于长期生活在草原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下,自古以来崇拜天地山川和雄鹰图腾,因而形成了蒙古族舞蹈浑厚、含蓄、舒展、豪迈的特点。蒙古族民间舞蹈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盅碗舞。盅碗舞一般为女性独舞,具有古典舞蹈的风格。舞者头顶瓷碗,手持双盅,在音乐伴奏下,按盅子碰击的节奏,两臂不断地舒展屈收,身体或前进或后退,意在表现蒙古族妇女端庄娴静、柔中有刚的性格气质。舞蹈利用富有蒙古舞风格特点的“软手”、“抖肩”、“碎步”等舞蹈语汇,表现盅碗舞典雅、含蓄的风格。兴安盟民间流传的盅碗舞,舞姿质朴简单,没有严格的规律动作。
二是筷子舞。筷子舞以肩的动作见长,一般由男性表演。舞者右手握筷,不时击打手、腿、肩、脚等部位,有时还击打地面(或台面)。随着腕部的翻转变化,有时肩部活泼地耸动,有时腿部灵活地跳跃,有时转身左前倾,有时转身右前倾。其肩部的动作既有律动感,又具有一种特殊的韵味,融欢快、优美与矫健为一体。动作虽简单,但却以技巧取悦观众,故有一定的表演性质。在兴安盟民间流传的筷子舞,既有男性独舞,也有男女群舞。在表演形式上由单手执筷子发展为双手执筷子,肩部、腰部、腿部的舞蹈语汇也更加丰富。因此舞蹈显得欢快、明朗、新颖,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蒙古族热情、开朗、剽悍、豪迈的民族个性。
三是安代舞。安代舞于明末清初发祥于科尔沁草原南端的库伦旗。最初是一种用来医病的萨满教舞蹈,含有祈求神灵庇护、祛魔消灾的意思,后来才慢慢演变成为表达欢乐情绪的民族民间舞蹈。传统的安代舞,有准备、发起、高潮、收场几个程序,都由“博”来主持。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兴安地区带有迷信色彩的安代舞已不复存在,而是把它作为一种民间歌舞传承下来。在科尔沁地区,在逢年过节时、在庆祝丰收的日子里、在喜丧婚嫁和迎宾的宴会上,人们都要跳安代舞。姑娘媳妇挥舞头巾跳,小伙子脱去马靴光着脚丫跳,孩子们做着鬼脸跳……舞蹈动作有甩巾踏步、绕巾踏步、摆巾踏步、拍手叉腰、向前冲跑、翻转跳跃、凌空踢腿、腾空蜷身、左右旋转、甩绸蹲踩、双臂抡绸等等,这些优美潇洒的动作,融稳、准、敏、轻、柔、健、美、韵、情为一体,形成了盛大的狂欢场面,把美和对美的追求推向了极致。
四是查玛。查玛是藏传佛教为了弘扬佛法、传播教义、阻止邪恶诱惑、坚定佛门信念而举办的一种带有庆典性质的艺术活动。历史上,在“殿宇雄壮、比拟佛国”的科尔沁地区乃至内蒙古自治区全境,绝大多数寺院召庙都曾一年一度由喇嘛们表演这种舞蹈。至今,部分召寺依然传承表演这种舞蹈。查玛在蒙古族舞蹈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科尔沁地区查玛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经堂查玛。表演者二至四人,于经堂诵经时主要通过手势动作对佛进行功德礼赞。二是米拉查玛。在召寺前广场搭台表演。人物有米拉、黑白老头、狗、鹿(均由人扮演)等,以说、唱、舞、乐的形式,颂扬米拉撇家弃业,苦意修行,云游四方,传播佛理,终成正果的故事。三是广场查玛。在大雄宝殿前广场上表演。人物众多,程式固定,动作规范,舞蹈性最强,流传较为普遍。在查玛表演中,登场者统称护法神。护法神分大查玛(主神)、小查玛(皈神)两类。查玛一般由13—15个舞蹈段落组成,多以单人、双人、四人的形式表演。凡属大查玛者,均以单人舞的形式表演一个独立舞段;亦有一神化作多神、按东西南北中方位同时起舞的。小查玛多以四人舞的形式出现;亦可在主神舞蹈时,以侍者的身份在旁伴舞。相对而言,舞蹈中大查玛的动作沉稳犷悍,神态超然,举手投足都很有造型性,体现了强烈的宗教内涵和人物的思想情感;小查玛则动作灵活,节奏明快,不拘形态,较少神威,有很强的韵律性。某些规模较大的召寺,为了便于传承,还将近似的人物动作予以规范,确定名称。
五是科尔沁“博”舞。“博”,是萨满教中的巫师,研究者称之为“萨满”。蒙古人则自称为博。博所进行的宗教祭祀活动称为行博。博舞即指行博时所跳的舞蹈。博教曾为蒙古族所长期信奉,但自藏传佛教传入后即日渐衰落,现在仅有少量残存,主要流传于科尔沁草原。博舞保留较完整的是兴安盟和通辽市。博舞作为一种古老的艺术形态,由于其自身的丰富内涵及其所具有的艺术性和娱乐性,不仅仍有一定的生命力,而且有着很高的研究价值。科尔沁地区的行博,主要是用来祭祀求福和驱魔治病。以歌舞事神,治病驱魔,是其具有的主要特征。
科尔沁地区的博舞动作基本相同,但风格各异,有的古朴雄壮,有的典雅健美,有的刚柔相济,有的风趣幽默,有的舒缓曼妙,有的潇洒明快。个别女博跳的博舞,其舞姿更是细腻柔媚,别具风韵。博舞也有其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博们在行博时都须头戴沉重的铜制五佛冠,腰扎九个圆形铜镜,身着法裙、法服等;行博过程中要做出颤腿、扭腰、旋转、跳跃等动作,并且能够对神鼓、神鞭、铜镜、宝剑、腰刀等运用自如。粗犷、炽烈、颠狂的激情表演是科尔沁博舞的独特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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