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弦、七和弦、九和弦、十一和弦与十三和弦。
和弦是有规律和划分的,没有具体的数量。
其中每个和弦音都是按照三度关系叠加的,三和弦是三个音按照三度关系叠加,七和弦是四个音,九和弦是五个音,十一和弦是六个音,十三和弦是七个音。
音乐的物质材料和形式要素相关资料
各种样态的声波振动,是音乐赖以存在的物质材料。它们是人类运用各种物质手段而发出的,其中,既包括人类天生的器官(发声器官、四肢等),也包括人类所创造的各种器具。人类之所以会造成某种样态的声波,一方面取决于物质条件(生理或生产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受听觉审美需求的引导。古人最初追求乐音的纯净性和音程关系的协和性,很可能是由于受到某些狩猎工具(如猎哨、猎角、弓弦)所发乐音和某些鸟类啼鸣的启发,在自然界的天籁中,具有纯净、协和这类性质的音响和这种声音的泛音列,使人感到悦耳动听,人们才会去追寻、探求,创造各种器具将其模仿、再现出来。人类对声波样态(作为物质材料)的审美追求,推动了歌唱技术、乐器制作技术(作为物质手段)的发展;反过来,新的发音器具(新乐器、电子合成器等)的创制,又提供了获得新的音响材料的可能性;材料与手段的交互作用,模仿与创造的辩证结合,使音乐所运用的物质材料不断丰富提高。
乐器是人类所创造的发音器具,当代的乐器学已经根据声学原理把乐器分为五大类(体鸣、 膜鸣、 弦鸣、气鸣、电鸣),形成科学的系统。但从人类学的角度看,从人类运用发音手段以支配音响材料的方式这一更广的角度看,可把发音手段区分为如下三类:
第一类发音手段,由人类天生的器官、肢体构成。其中主要的是人声歌唱所用的整套器官,由于它的复杂的生理结构和丰富的性能,使运用人声的歌唱艺术(声乐)成为音乐表演艺术的一大重要门类。此外,口哨、拍手等发音手段,在初期的舞蹈中,曾有过重大的作用,其后由于各自的局限性虽都不占主要地位,但在音乐基础教育的节奏训练中,拍手仍有其重要价值。
第二类发音手段,由人类运用天生器官、肢体直接激发与控制乐器构成。其中由呼吸器官用气息激发声源的是吹奏乐器(管乐器、气鸣类乐器);由手的动作激发声源的则有:以摩擦发音的弓弦乐器,以弹拨发音的拨弦乐器,以敲击发音的击弦乐器和体鸣类、膜鸣类乐器。上述发音体中,凡是音域宽广,音位齐全,音色富于变化,声学性能丰富,乃至能同时奏出几个不同乐音的,它的艺术表现力就强,演奏技巧就发展得高超。中国传统乐器琴、筝、琵琶、二胡、笛、箫等,现代乐器提琴、竖琴、圆号、小号、双簧管、单簧管等,都各自形成一整套演奏艺术。
第三类发音手段,是在人类天生肢体与发音体之间介入一系列部件而构成的复合系统。其中首先应当提到的是带有键盘装置的乐器,如管风琴、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作为人类手指的延长,使演奏者的手可以发挥好几倍的效能,能够同时奏出许多乐音,并可自由地选择它们的组合方案,它向人类提供了发展多声部音乐思维的条件。在工业文明条件下,人类可以进一步利用机械和电声手段自动化地演奏音乐,八音盒、音乐自鸣钟、唱片唱机、磁带录音放音机等,仅仅是这个等级里的历史前奏,当电子乐器开创了用电子技术模仿乐器音色和探寻新鲜音色的先例之后,真正成熟的自动化电鸣演奏是通过电脑(计算机)控制电子合成器进行音乐表演,甚至进行音乐创作的实验。
当人们把任何一首优美动听的乐曲象分解化合物那样拆成各种元素时,会发现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是十分简单的,不外乎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音色的差异而已。由这些基本要素互相结合,形成一些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句法、音程进行、和弦、调式等;由这些形式要素进一步构成一些形态侧面,例如曲调、织体、和声、曲式等。音乐艺术品就是由这样一些侧面综合而成的。
节奏是音乐最重要的形式要素,从最早期、最幼稚、甚至没有明确音高的原始音乐起,直到最复杂、最丰富、含有和声、复调的多声音乐,都离不开节奏。在节奏中,实际上包含了音的强弱和长短两种不同的简单基本要素在内。节奏的最小单位是节奏型,不同的节奏型有不同的性格和表情,它们好比是音乐生命体上有活力的细胞。一连串的节奏型前后相继时,通常由节拍把它们组织起来(散板除外)。节拍是要求重拍周期性地出现的强弱配置规律的格式,它作为一个潜伏在低音区或隐藏在欣赏者内心中的规律性框架,起组织节奏型的作用。节奏型的多样性和重拍周期的统一性结合在一起,大大加强了音乐的艺术魅力。
与节奏节拍密切联系的是速度和力度。从音乐可以表达什么样的情感内容这个角度来看,速度和力度具有特殊的作用。假如把一首葬礼进行曲用快两倍的速度来演奏,它就不再具有沉痛哀悼的情感内容了;又如把一首乐曲中经过渐强发展、引出凯旋主题的段落,改为渐弱来演奏,它也就会不再具有欢庆凯旋的意味了。这是因为速度的快慢、力度的强弱都有助于表达音乐作品中某种性格和表情。速度的准确和力度的恰如其份,是音乐表演艺术中头等重要的问题。
由节奏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乐音,在高低方面呈现出有秩序的起伏呼应,就形成了曲调(旋律)。曲调是音乐的各种形态侧面中最重要的,被誉为音乐的灵魂。任何一首脍炙人口的世界名曲,首先是在曲调上有动人心弦的艺术魅力,才能使人喜爱,经久不忘。曲调有不同的类型,一类是吟诵性的,一类是歌唱性的,还有一类是器乐化的。曲调在音高方面的横向组织,可以区别为浅层和深层两个层次:浅层就是音程的进行,即使是缺少音乐修养的人,也能凭听觉直接感受到一串旋律音程的不同样式:上行、下行、级进、大跳、小跳等连缀起来形成的音调;从深层来看,不同音高的音在音乐艺术品中,有支柱音与非支柱音的区别,有静与动的区别,在动的性格中还有支持性与对比性的区别,又有阳刚与阴柔的区别……。这些细微、奥妙的形式要素与表情手段,都由调式理论加以阐述。
由音高与节奏两方面的横向(继时性)组织综合在一起构成曲调以后,音乐的形态就呈现出一定的乐节、乐句和曲式逻辑。不同的乐句,除了在幅度的长短方面有其规定性外,还在结束音方面有其特征。各个乐句用相同的还是不同的结束音,不同的结束音相互间要求有什么样的音程关系,这些都影响到曲调的表情性格。曲调中相继出现的各个部分的形态样式彼此间的相同与相异,形成逻辑因素,例如最简单的“问答式”句法,进而有“正反合”结构、“起承转合”逻辑模式等等,都是凭听觉直接可辨的。相同或大同小异的音调材料的重复,显示肯定;相异或大异小同的音调材料的并置,显示否定;处于这类逻辑关系中的各个音调材料可以按某种格式加以布置,这样的布局格式就是曲式。
和声是音乐的又一重要形态侧面,它的素材是音高之间的纵向(同时性)组织,在纵向组织基础上形成更高等级的横向组织(和声进行)。在一些古老的民族中,可以发现各具特色的民间合唱,如中国的侗族、壮族、瑶族、都有多声部民歌在流传,几条旋律线按某种音程关系作纵向的结合,形成和声效果。但是朴素的民间合唱仅仅凭习惯选择了和声手段中的一小部分;至于把和声手段作为一个独立的形态侧面来开发它的表情力量,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运用自如,则是到近代才发展起来的。
当音乐形态从单声部发展到多声部以后,在形成和声手段的同时,也形成了织体手段。如果同时演唱演奏的是几条各有自己独立个性的曲调,就形成复调性织体;如果几个声部中只有一个具有独立个性,其余的都是为烘托它而结合成各种和弦的,就形成主调性织体。主调织体是一个大类,在它下面,还可以由于陪伴声部的厚薄、节奏、音型的不同,以及它们与主旋律声部在音区与节奏上的不同关系而形成许多织体小类。各种织体都有自己的表情性能。
音色,是音乐形态中直接作用于人类听觉器官的、最为感性的要素。人类只是到了近代才学会从物理学的角度,用声谱分析的方法来描述每一种音色的构成。仅凭听觉的直感分辨各种音色以及它们的表情性能,是古代音乐家们早已具备的本领。音乐的表演艺术,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都在追求美好音色上花费了大量功夫。表现在人声歌唱中的音色,是最为丰富和多彩的。除了男高音、女高音、男低音、女低音等不同的声型分类外,每一个歌唱家的发声都具有各自不同的音色特质,在中国的戏曲和欧美的歌剧中,不同类型的角色使用不同的音色和表演风格,更促使声乐艺术呈现极为绚丽多姿的面貌。在器乐领域,每一种新乐器的发明,都给人类带来一种新的音色;乐器改良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为了追求更加美好和纯净的音色。各种民族乐器所特有的音色常常唤起本民族人民特殊的情感共鸣,带来特别亲切的精神交流,这是音色手段具有特殊审美价值的例证。自从人类学会运用电子振荡器发出声波以来,人们除了用它模拟各种喜爱的音色外,还致力于开发闻所未闻的崭新音色,以扩大音乐的表现力。音色的创造和运用,也是作曲技法中的一个方面。在配器法中特别讨论到各种音色的选择、配合,通过乐器组合获得新的音色,以及运用织体、和声手段创造新的音色等。
音乐的基本要素是简单的,由基本要素所构成的各个侧面的样式形态却是无限丰富的。它们是在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其中不仅有专业音乐家的创造,更有广大人民的创造和积累;正是由于各民族各地区的人民群众在漫长的历史年代,以自己的生活和艺术实践使音乐呈现出种种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区性特点,世界音乐宝库才能达到今日的壮观规模。
这没有固定的答案,大调代表你可以理解为男孩欢快的,小调可以理解为女孩忧愁的,关键要看你对这首曲子的理解了。我认为G调是一种明亮的活跃,D调是一种更进一层的活跃之感,F调则是一种天真活泼的愉悦之情,C调是那种缓慢中带着点快乐的感情了,反正只要你是带着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一首曲子,这些就会变的不再那么重要了,而且你回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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