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应当立案侦查。因为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司法解释又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恋爱诈骗立案的情况如下:
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诈骗。以恋恋爱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的,公安机关并不是不立案,而是没有足额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诈骗,要是有证据证明实施诈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一般为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某地的诈骗最低标准是五千元。恋爱诈骗通常为经济诈骗。虚构身份与受害者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骗取受害者的钱财,这种行为是违背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因而不能属于赠予行为。若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则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
一是虚构事实。
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网络诈骗罪;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恋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
恋爱诈骗通常为经济诈骗。虚构身份与受害者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骗取受害者的钱财,这种行为是违背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因而不能属于赠予行为。若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则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有关案例
1、案情
2012年5月,小杨假称自己名为小杰、系某大学在校学生,通过QQ聊天与某大学在校女生小桃认识,后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在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小杨以购买篮球鞋、治病等虚假理由多次让小桃汇款至银行账户,共计人民币6981元,而后小杨将这些钱挥霍一空。
此外,2013年1月,小杨以备课的虚假理由,让小桃将自己的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交给小杨使用。小杨的辩护人在庭审中辩称,被告人小杨与小桃二人是恋爱关系,小桃汇款及交付笔记本电脑的行为是赠与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2、分析
本案中,小杨在与小桃开始交往时就虚构了自己的名字,还隐瞒自己其他的真实身份情况,使得小桃对其的信任与好感建立在一个虚假的身份之上。后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小杨以各种虚假理由谎称自己急需钱财。
而小杨的种种谎言已然超出了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恋爱中为了获取对方好感而编造的谎言范围,小桃则基于对小杨的关爱将自己的钱财“拱手相赠”,小桃的赠与行为其实是建立在对小杨编造的谎言误信的基础上。
因此,可以推定这样的赠与行为违背了赠与人小桃的真实意愿,小桃是在受他人蒙骗的情况下发生了赠与行为,因此辩护人辩称小桃向小杨汇款的行为是赠与行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综合本案情节,可以认定小杨犯罪的主观目的十分明确,其虚构身份与小桃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小桃的信任,进而骗取小桃的钱财。小杨的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故小杨的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法律主观:
以结婚为目的骗取钱财涉嫌诈骗罪,立案标准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钱他人财物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具体立案是可以根据各地的立案标准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欺骗感情属于诈骗罪吗诈骗罪是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犯罪,其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权利。因此欺骗感情不构成诈骗罪。欺骗感情一般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所以违法行为,更不构成刑事犯罪,犯罪行为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欺骗感情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但如果涉及到钱财,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利用感情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就触犯了规定的其他罪刑。排除重婚可能,排除骗钱,不承担因欺骗感情而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期间有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等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达到法律规定数额的,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相关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数额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分析只要诈骗就可以报警,但是需要达到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超过当地的受案标准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感情诈骗不构成诈骗罪,同时金额小于3000元的,一般是在500元以下处罚款,同时处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则基于10-15日的拘留处罚,同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2、构成诈骗罪的,根据刑法的量刑规定,数额较大处管制、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单处或并处罚金。
一、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
欺骗感情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至于钱财,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如果利用感情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就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刑。排除重婚可能,排除骗钱,不承担因欺骗感情而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期间有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等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达到法律规定数额的,构成诈骗罪。
1、不构成诈骗罪的,诈骗小于3000元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欺骗感情,有重婚罪法定情形的,按重婚罪论处。
2、构成诈骗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数额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在感情欺诈中,若是没有牵扯到金钱诈骗的话,那一般不能认定构成犯罪,此时仅仅只能对行为人给予道德上的谴责。但要是其中出现了财物的诈骗,当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的,则可以以诈骗罪论处,之后按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给予行为人相应的处罚。
法律分析:恋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内蒙古的诈骗最低标准是五千元。恋爱诈骗通常定为经济诈骗,其中包括网络诈骗,以虚拟身份与受害者确定关系骗得受害者的信任,来骗得财产,严重违背受害者的意愿,所以不能定为赠与行为。所犯数额达到诈骗法刑事责任数额,此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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