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封控小区有哪些?(清河住宅小区)

清河县封控小区有哪些?(清河住宅小区),第1张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6日

信息来源:清河发布

清河县封控区名单

葛仙庄镇袁宋庄村、路家那村、南堤村、葛仙庄村

坝营镇东洪河村

王官庄镇田家村、杜村

油坊镇杜楼村、安家那村、赵店村

谢炉镇李六庄村

站前居委会

新材料聚集区

园丁苑小区

鸿翔国际一、二期

恒基首府小区

上大檀宫小区

甘泉小区

注:封控区名单将根据清河县疫情防控情况有变化。

封控区划分标准:

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地区可划为封控区。

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

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封控区解除标准: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清河县疫情举报电话

0319-8199237

0319-8182683

举报对象

1、未按规定及时报备的外地来清人员,特别是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清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和有阳性感染者所在的县。

2、未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来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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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清河县人员必须报备的通告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清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已提前报备,抵清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从风险地区来清、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等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清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_全国疫情风险等级实时查询

邢台调整相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2年4月20日起,邢台市南和区史召乡李牌村片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信息来源:河北卫健委

邢台调整相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2年3月23日起,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信息来源:河北卫生健康

邢台清河县一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2年3月4日起,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信息来源:河北卫生健康

邢台疫情最新数据

2022年3月23日0—24时,邢台市无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邢台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关于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新人员实施严格报备、监督和举报的通告

一、严格个人防疫责任。

凡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健康码异常的人员,要立即向县防疫办和所在村、网格、单位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凡不如实报备行程、拒不配合防疫管控措施的,或在居家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社会排查管控。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等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码登记、消毒消杀、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出入人员引导监督扫描场所码,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发现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新人员,一律就地留观隔离,第一时间报县防疫办;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各类场所和经营主体,一律停业整顿。

三、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向县防疫办和所在乡村、网格、单位举报。

1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新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备的;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

以上人员信息,由县防疫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并采取相关措施,县防疫办、网格办及各乡镇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新河县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格办及各乡镇服务电话

县疫情办:4982668,4988096

网格办:47812954781292

新河镇:4752225

白神乡:4865955

荆庄乡:4861905

寻寨镇:4881083

西流乡:4811032

仁里乡:4833060

清河县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当前“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促销活动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坚决落实“人物同防”,进一步做好清河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理性消费,合理安排网购,主动规避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商品发货风险。

二、邮政、快递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要求,对邮件快件、运输车辆和贮存场所按规定进行消毒消杀。特别是对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件要进行严格消杀,处理过程和相关人员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来自境外的邮件快件每日处理情况做好登记。

三、请广大居民朋友做好个人防护,取件时一定要佩戴口罩,尽量戴好一次性手套,取件期间不用手触摸口眼鼻,尽量减少与快递员的接触。快递外包装先用浓度75%酒精或84消毒液对其进行消毒,货物本体也需进行消毒。快递外包装按照垃圾分类妥善处理,不要随处丢弃。全部完成后,立即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手部。一旦接触涉疫邮件快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四、请广大居民朋友保持高度警惕,从你我做起,增强防控意识。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提高免疫力。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倡导“五一”期间就地过节。

为避免您往返途中感染病毒风险,我们倡导在外经商、务工、学习、生活的清河县籍居民今年“五一”期间不返乡。在清广大居民要主动劝导在外亲属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平平安安过“五一”。

请确需来清的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村、小区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所有来清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24小时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请自觉居家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非必要不外出。

倡导广大居民“五一”期间在清河县内就地过节。确需外出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沿途地区风险等级,不去14日内有疫情的地区旅游、探亲、访友,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两点一线”方式出行,减少途中停留,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旅途、就餐、住宿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返回前,要按照来清人员的管理要求和实际行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关管控措施。

三、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均设置张贴了“场所码”,实行扫码验码通行。请广大居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扫“场所码”“健康码”、出示“行程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积极响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庙会停办”倡议,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提高疫情防范意识,科学做好个人防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直接、最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特别是新冠病毒易感染人群的60岁以上老年人,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面免疫屏障。

五、拒绝传播谣言。

坚持做到从主流新闻媒体等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战胜疫情离不开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安全的“五一”假期。

当前,国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新冠病毒加速变异传播,德尔塔病毒在浙江变异,奥密克戎变异病毒相继出现在天津、广东,疫情传播风险很大;尤其是西安市中风险地区已增至71个,高风险地区1个,疫情开始外溢;元旦、春节“双节”将至,加之我县交通区位、经济活跃等多重因素叠加,今冬明春清河县疫情防控将面临巨大压力。为了全县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双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重防护,勤监测。

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出入公共场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扫码测温。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有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存在确诊病例的县旅行史的人员,更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前往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发病情况和旅行史、接触史。

二、少聚会,不聚集。

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聚集、不扎堆,不宜组织参加庙会、集会、聚餐、节庆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三、少流动,不外出。

请广大居民群众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出清、不返清,尽量不离开当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和有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县,确有需要的要严格审批管理。大力倡导就地过年、网络拜年,有在外亲友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尽量不返清,确需返清的要主动提前向所在单位、居民小区、村委会报备。

四、多沟通、不返清。

双节期间,在外地的清河籍人员,倡导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清。家属要多沟通,多做工作,确需回清的,要及时向村委会或者居民小区分包责任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方可返清;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和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县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清;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和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市的其他县原则上不返清,确需返清要按照规定报备、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

五、扎疫苗、筑屏障。

实践证明,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增强免疫力,防止疫情传播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接种加强针后,抗体水平相当于原来的10-30倍,可以使重症发生率下降19倍,感染率下降11倍。据专家介绍,我国新冠肺炎疫苗对“奥密克戎”等变异毒株仍然有效。加强疫苗接种免疫,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接种疫苗,是民族责任,也是社会义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尽快就近接种加强针。

更新时间:4月29日

清河县疫情防控便捷查询工具

两地往返风险等级

清河县疫情防控热线电话:0319—8199237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倡导“五一”期间就地过节。

为避免您往返途中感染病毒风险,我们倡导在外经商、务工、学习、生活的清河县籍居民今年“五一”期间不返乡。在清广大居民要主动劝导在外亲属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平平安安过“五一”。

请确需来清的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村、小区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所有来清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24小时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请自觉居家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非必要不外出。

倡导广大居民“五一”期间在清河县内就地过节。确需外出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沿途地区风险等级,不去14日内有疫情的地区旅游、探亲、访友,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两点一线”方式出行,减少途中停留,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旅途、就餐、住宿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返回前,要按照来清人员的管理要求和实际行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关管控措施。

三、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均设置张贴了“场所码”,实行扫码验码通行。请广大居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扫“场所码”“健康码”、出示“行程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积极响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庙会停办”倡议,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提高疫情防范意识,科学做好个人防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直接、最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特别是新冠病毒易感染人群的60岁以上老年人,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面免疫屏障。

五、拒绝传播谣言。

坚持做到从主流新闻媒体等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战胜疫情离不开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安全的“五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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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是来清人员必须提前向目的地的分包责任单位或工作单位报备,责任单位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凡不主动报备的,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按照防疫政策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从风险地区来清、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未提前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等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所有来清人员在到达火车站、高速公路下口、国省干道后,做一次“落地”核酸检测,并在24小时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分包责任单位和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清后要落实好报备和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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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对象

未按规定及时报备的外地来清人员,特别是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清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和有阳性感染者所在的县。

未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来清人员。

二、奖励标准

对第一时间举报的,每举报一人奖励500元,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举报电话

0319-8199237、818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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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清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已提前报备,抵清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从风险地区来清、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等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清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关于严禁擅自启用绒毛原料及外包装的通告

鉴于当前清河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所有绒毛原料及外包装一律继续就地封存,严禁擅自启封动用,待统一消杀评估并经批准后,方可启用。各业户要积极配合、主动如实报备,属地镇村和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逐一核查。如违反上述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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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居民朋友的倡议书

请广大居民自觉保护好自己,筑牢第一道防线。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自觉做到坚决不出门、不串门、不流动、不聚集。广大居民朋友要以强烈的主人翁精神从我做起,积极响应,保护好自己,就是保卫清河;保护好清河,就是保护自己。

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筑牢第一道防护屏障。请您和您的家人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自觉做到坚决不拥挤、不插队、不扎堆、不逗留。有序完成核酸采集和检测,多一份耐心和体谅!

信息来源:

清河县一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2年3月4日起,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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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月2日在全县开展居民核酸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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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清返清

一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原则上不得来清返清。确需来清、返清、返岗的,要配合责任单位实现点对点接返,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是其他县来清、返清、返岗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的村庄、小区、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报备,提供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清后24小时内再检测一次核酸,期间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做好防护,规范就医。

二、离清外出

一是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目前正在接受医学观察、隔离管控以及按照封控管控标准管理且尚未解除的,原则上不得离清外出;

二是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清。确需公出、经商、务工等人员且目的地不是风险地区,要提前向目的地及居住地进行咨询、报备,尤其是公职人员外出必须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制度。抵达目的地后,须严格按照当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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