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理性爱国是一种表达爱国情感的方式,它强调的是通过合理的言行来表达对国家的爱和关注。而盲目爱国则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它可能会对国家形象和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如果有人以“理智爱国”为名,对您的爱国情感进行贬低或攻击,您可以考虑以下回怼方式:
1 强调爱国情感的合理性:您可以强调爱国是一种天然的情感,它是人类对自身文化和国家的认同和热爱。同时,您可以指出爱国的表现应该是通过建设性的方式,例如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等来表达。
2 反驳攻击者的动机:如果有人以“理智爱国”为名攻击您,您可以指出他们的言论和行为实际上是出于其他原因,例如个人恩怨、误导或者试图分裂国家的行为。这种回怼可以揭露他们的真实目的,让更多人看清真相。
3 引用权威声音:您可以引用一些权威的声音来支持您的观点,例如国家***、知名媒体或者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这些声音可以为您的爱国情感提供支持和证据,同时也能够让更多人了解真相。
4 以理服人:最后,您可以以理服人,通过深入的分析和阐述来解释您的观点和立场。您可以指出盲目爱国的危害和影响,同时也可以强调理性爱国的重要性。这种回怼方式可以让人感受到您的思维深度和逻辑性,从而更加认同您的观点。
总之,回怼“理智爱国”的攻击需要我们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理的言辞和事实来表达自己的爱国情感。同时,我们也要坚持建设性的态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建设。
良心,是这个社会的人最公正的审判官,你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的良心。我们应该诚实地修行而且不自欺。所谓不自欺,就是不个人骗个人。当所有人都在感叹诚信危机时,是否问过自己的良心:我对个人做到诚实了吗?唯有诚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内心,才能懂得人生确实的追求。
共情 (empathy),也称为神入、同理心,共情又译作同感、同理心、投情等。 由人本主义创始人罗杰斯所阐述的概念,却越来越出现在现代精神分析学者的著作中。不管是人性观还是心理失调的理论及治疗方法似乎都极为对立的两个理论流派,却在对共情的理解和应用上,逐步趋于一致。共情似乎为现代精神分析与人本主义的融合搭起了一所桥梁。
在人际交往中,若能感知别人的情绪,尊重别人的情绪与照顾别人的情绪,那就具备了体验他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共情能力。共情就是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用心体会对方的情绪,理解并认同对方的内心感受。
要体验与认同他人的情绪,应从了解自己的情绪变化开始。尝试感知自己的情绪是何种情绪,是如何产生的,是如何变化的,是如何消失的。学会用理性,一个身外更高的自我,来识别与评判自己的情绪,调控自己的情绪,便自己的情绪始终在自己的监督与监控之中。
人具有感性的一面,亦具有理性的一面。但人的言行举止大都是由感性支配的,当感性与理性发生矛盾或引起冲突的时候,最终取得胜利的常常是感性。人不能全是感性,若完全被感性支配,那就是动物。人又不能全是理性,完全被理性支配,那就是机器。改变假恶丑,需要理性与法律的约束,而宏扬真善美,则需要发现与拥有自己的良知与良能。
共情就是要与他人感同身受,在体会自己情绪变化的同时,亦能觉知他人的喜怒哀乐。觉知其情绪的复杂与情绪的变化,是为了缓解对方的压抑,消除对方的疑虑与打开对方的心结。使负面情绪烟消云散雨过天晴,使正面情绪华枝春满天心月圆。若双方都具有较高的共情能力,就会有更多的话题可以展开,有更多命题可以深入,人际之间的信任才能坚如磐石,友谊才能天长地久。
与人交往需要共情能力,艺术欣赏亦需要共情能力。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在特殊的情绪中诞生的,都永久储存并不断释放着某种情绪。缺失共情能力,就不能理解王羲之在书写《兰亭序》时适度的微熏与忘我,就不能理解颜真卿在《祭侄稿》中暴发的压抑与悲愤。在面对艺术作品的时候,就不能体会其中的深意,就不能解析其中的奥秘,就不能欣赏其中的魅力。
种花养鸟亦需要共情能力。花有花的习性,鸟有鸟的性情。人的性格与心情,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它们的生存环境与生存质量。虽然植物处于生命的较低层面,但它们依然能够感受人类的情绪。在欣赏与赞美的情绪中,它们就长势良好会开花会结果,而在讨厌或诅咒的情绪下,它们便日趋羸弱会枯萎会死亡。动物的智商与情商,比我们想象中的层级更高。你若与之亲近,它们会十分开心,你若与之疏远,它们会十分沮丧。它们通过观察与识别对方的情绪,来揣摩对方的意图与主导自身的行为。
共情能力在艺术创作中是一种通感,“感时花溅泪,触目鸟惊心”。只要能够深入地关注与领悟,便可以闻到花的色彩,看到花的芬芳。相近的事物可以有通感,相远的事物也可以有通感。古人在书论中说一点如高空坠石,一竖如万岁枯藤,一横如千里阵云。笔画须如锥划沙之深透,又如屋漏痕之自然。
懂得共情与运用共情,可以远离与扬弃自恋,自私,虚荣,以自我为中心等诸多阴暗的心态。可以学会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关心他人与体谅他人,拥有一种健康而阳光的心态。使自己的情绪变得平和,抑或在平和中波澜壮阔。使自己的情绪变得沉静,抑或在沉静中电闪雷鸣。认同共情,拥有较高的共情能力,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做自己情绪的主人,不仅是身心健康的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和谐相处与互利共赢的前提与保证。
良知与良心
根据《辞海》的解释,“良知”是指“天赋的道德善性和认识能力”。从词源上来看,良知(Conscience)指的是共同的好心,也称良心。人的内心活动虽然隐而不彰,但善恶迥异的动机形之于外部行为,往往“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良心的起源
良心是一种道德,良知是一种判断,更指一种天赋。
良心:
个人内心的是非感;对自己行为、意图或性格的好坏的认识;同时具有一种做好人好事的责任感,常被认为能引起对于做坏事的内疚和悔恨。
对道德行为主要原则的先天知识。
良知:
天生本然,不学而得的智慧。
“良知”最早由孟子提出来,孟子以后,儒家思想虽然有很大发展,但没有人专门讲良知,直至明代,才有阳明子重提良知。
致良知是中国明代 王守仁 的 心学 主旨。语出《 孟子 ·尽心上》 :"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
《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本身即是兼知兼行的过程,因而也就是自觉之知与推致知行合一的过程,"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致良知"是王守仁心学的本体论与修养论直接统一的表现。
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天理、最善、光明需求。他后来又把“良知”拟人化:良知就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产生天和地,造就了鬼神和上帝,所有一切都由它产生,任何事物都不可与它相比。
丧失了良知的才智比没有才智更糟。--爱·扬格
永不沉睡的良心,不断的鞭笞着人们。--蒙田
在这个世界上,良心应该更大于天才。巴尔扎克说:良心比天才更难得。良心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反应。--弗洛姆
凡是对真理没有虔诚的热烈的敬意的人,绝对谈不到良心,谈不到崇高的生命,谈不到高尚。--罗曼·罗兰
良心的觉醒就是灵魂的伟大。--雨果
人为什么有良心?良心从何而来?良心是我们内心想象出来的公正而同情的旁观者,能在自我和他人之间作适当的往返观察。人们既从自己的角度去观察他人,也从他人的角度去观察自身。这样,每个人都像分成了两个自我,一个是行为者,或行动中的我,受情感的支配,情感上的趋乐避苦产生意志上的趋利避害;一个是旁观者,或观察着的我,受理性的支配,理性帮助人们形成一种通观全局的充分观念。
这两个自我并非截然分离。一方面,“理性是情感的指导原则”(柏拉图语)。另一方面,理性也是情感的奴仆,服务和服从于情感。“理性就是平静的情感,是情感依据某种辽远的观点或考虑所做的一般的冷静的决定”(休谟语)。情感的好恶促使我们采取行动,而理性帮助我们克制冲动、指导行动。人性包括情理两部分,情理交融形成人性心理。
良心之所以是“人皆有之”的“良知良能”,乃是因为人天生具有想象力,即生产的或先验的想象力,“生产想象力是综合感性和知性的第三种人类认识能力”(海德格尔语),天生先验的想象力与后天经验的想象力相结合,能够让人摆脱一己之私,客观公正地判断是非善恶,想象力于是成为善的主要工具。借助于想象力进行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便是良心运作的机理:
1、近观他人。 此时的良心是一位同情的旁观者,借助同情人能够感受他人的苦乐,并与之形成情感上的共鸣。“恻隐之心,仁也”,“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然后能“推己及人”甚而推己及物,所以良心首先是同情之心,同情是情绪和情感的传达,感情则是习惯性的同情。人虽然具有广泛的同情,但难以做到真正的感同身受,由于同情而感受到他人的情感程度往往小于本人的切身感受,所以同情心的过度胜于不足。同情或恻隐之心可谓心之“善端”,即良心的最初源头,能使人产生利人之心乃至公益之心。
2、远观他人或自身。 此时良心扮演的角色是一位公正的旁观者,帮助我们修正自己的天然情感和激情,从而理性地看待自我及他人,并就“是”和“不是”问题作出事实判断。爱心天然是不平等的,自爱之心胜于爱人之心,因为人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他天然比他人更适宜于关心自身的利益。但为了兼顾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人需要转换自身的立场,将自己置于公正旁观者的超然地位。拉开一段距离来看待自身,就能认识到我并不比世上其他任何人更重要。
在人我利益冲突之时更要秉公心而斥私意,不应因过分自爱或因一己好恶而有所偏私。在人我之间作等量齐观并非易事,远观自我比远观他人需要更深刻的理性,因为超越自我需要与自身天然的激情和情感作斗争,而这种情感的强烈程度显然超过基于同情而感受到的他人的情感强度。“是非之心,智也”,有理智的良知可以使每个人不但有良好的利人动机,而且有良好的利人效果,既避免过份的自我偏好,也避免以好心办坏事。
3、反观自身。 我们内心的旁观者在经历情感体验和理性观察之后会最终回归本心作反躬自省,以帮助我们生成一种以直觉形式呈现的道德义务感,即通过羞恶感来帮助我们分辨善恶,并回答我们“心安不安”或“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良知反省是道德理性的感性呈现,是情与理的统一,也是理见之于情,体现出明显的情感性。例如,愧疚感是因损害他人而造成自己良心痛苦的心理反应,也是良心存在的明证,其作用往往不在灯红酒绿处,而在夜深人静时——此时最宜于倾听内心良知的声音。“羞恶之心,义也”,义者,宜也,即应该。道德是应该而不是事实,应不应该属于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应基于并后于事实判断作出,但实际上价值判断却往往先于事实判断产生。道德首先是情感的感受对象而不是理性的判断对象,“道德宁可以说是被人感觉到的,而不是被人判断出来的”(休谟语)。正因道德较之理智具有先入为主性,缺乏理性训练的普通人往往是先感觉到道德上的该不该,然后才会去论证道理上的是不是。
有人因不能近观他人,故缺乏对他人的同情之理解;有人因不能远观他人或自身,而听任泛滥的情感支配理性;也有人因不能适当地自省,所以不能产生合宜的道德情感,甚至于迷失本心随波逐流……
良心的形成
良知虽然存在于个人内心,但却不是一种独立自足的知性。良心也是将心比心心心相通的结果。个体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而良心形成于与他人的互动与比较之中。每个人都以各自心目中的原型为参照系,来发现自身之缺憾与不足,从而产生努力模仿并缩小差距的动力。而原型的确立,部分源于先天的由文化基因的代际传承而积淀起来的集体无意识,部分基于后天的社会规范和文化教育潜移默化的型塑。因为心有所同然者而人之秉赋各异,所以良知是社会共知与个人自知的统一。康德认为,“良知就是判断正当与否的普通理智”,是一种基本常识。常识是依据日常经验法则形成的对于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合乎情理的认知。“常识即使无法足够地指导我们极为合宜的行为,也能以距离极为合宜的行为最近的方式指导我们的行为”(亚当·斯密语)。而底线是社会对于行为正当性的最低限度的共识。有所不为的廉耻之心乃是人的道德底线。不失良知首先是不偏离常识或丧失底线,只有对底线和常识保持应有的敬畏之心,才不致于无所不取无所不为,也不致于虽然伤天害理还自诩问心无愧。个体的自知水平受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社会共知水平的制约,虽然个体的道德实践具有一定的能动性,但这种能动仍然是在社会共知水平制约之下的相对能动。
1)从世俗的享受中分别出来
拿细耳人的奉献,有四项的分别。
第一,拿细耳人不可吃、不可喝甚么与葡萄有关,自核至皮所制的物。从豫表来说,酒以及一切与葡萄有关之物,都象征属地的快乐和世俗的享受。倘若我们要有真正的祭司职分,就必须从所有属地的快乐中分别出来。要从世俗的享受中分别出来非常困难,因为这是一个世俗享受的国家。由于许多的试探--属地的快乐和世俗的娱乐,道里的青年人很难认识真正的祭司职分。只要我们喝了葡萄所制之物,我们的祭司职分就被破坏了。因着重生,所有的基督徒都成了祭司和君王,但他们几乎都被属地享受的酒所破坏了。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我们都必须认识,今天的基督教已经堕落了。我们若要取得祭司职分的立场,就必须自愿与葡萄完全的分别。惟有完全从属地快乐和世俗享受分别出来的祭司职分,才能使主的恢愎得以广传。何时我们有分于这世界上的甚么,我们的祭司职分就了了。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们,我们里面就会清楚。我们仍是神的儿女,但我们实际上已经不是祭司了。哦!属地的快乐和世俗的享受何等破坏了祭司的职分!你也许会问:‘你所说的属地享乐是指着什么呢’不要问我,问你自己就彀了。你知道!你绝不能说你不知道。你清楚知道,有甚么属地的快乐和世俗的享受,使你偏离了祭司职分。在今天的堕落中,主需要那些行在这条绝对奉献路上的先蜂。这样的奉献必须没有任何保留。
从自我的荣耀里分别出来、拿细耳人奉献的第二项是不可剃头。
在祭司职分中的人必须是一班独特的人。我们必须有点特别,有点不同。如果我说你很特殊,你可能不太高兴;但若是你那样说我,我会很高兴’从这种意义上来看,一个基督徒独特是正常的。禁止拿细耳人剃头是什么意思林前十一章十四节说,‘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长头发不是荣耀,而是羞辱。长头发对女人来说是荣耀,但对男人而言则是羞辱。一个拿细耳人是一个愿意为主忍受羞辱的人。留长头发的意思是从自我的荣耀里分别出来。自己已经被置于死地;从此,就不再有自觉、自义或自荣。只要我们有一点的自荣,我们就绝不能在祭司职分中。我们必须为着主的见证和他的旨意忍受羞辱。不要作一个寻求荣耀的人,要作一个忍受羞辱的人。倘若我们要成为祭司,就必须学习忍受羞辱。
希伯来十三章十三节告诉我们,要出到营外,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意思就是
要忍受他所受的羞辱。不要惧怕恶名或毁谤。我们若是不彀勇敢的忍受羞辱,我们就不能在祭司职分里。一个祭司是一个留长头发的人,那就是说他没有自己的荣耀。你若真是祭司,别人会因此轻看你的。在这个满了娱乐和追求荣耀的世界里,你和基督徒谈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谈到从世界中分别出来,和拒绝自己的荣耀。只要你一说到这些事,你就得罪了他们,为着祭司职分,要付上真正的代价。我们必须为他的缘故,忍受凌辱,拒绝所有自我的荣耀。
从天然的情感里分别出来、拿细耳人奉献的第三项,
是他必须不被任何死亡的东西玷污,特别是他至近亲属的死亡。我们最近的亲属,代表我们天然的情感,会成为杀死我们的工具。我们必须从这容易杀死我们的天然情感中分别出来。我们很容易被别人的死亡弄死。我们必须胜过天然的情感,不受母亲、父亲、姊妹,甚至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所影响。我们与神之间的事,必须不受任何天然情感的牵累,否则我们就会立刻死亡。我们生下来就是祭司和君王,但是我们与父母、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如何呢这一切的意念就是说,我们必须胜过天然的情感。许多生为祭司和君王的基督徒,今天却由于三件事失去了功用:属地的快乐或娱乐,自我的荣耀,和天然的情感。我们若要认识真正的祭司职分,就必须自愿奉献给神,从这一切的事物中分别出来。
从属灵的死亡中分别出来、不但如此,神的话对于属灵的死亡,说得更清楚。
民数记六章九节说,若在你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你就被玷污了。不仅我们亲属的死亡,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影响我们。如果我们被他们杀死,我们所有分别为圣的日子就都归于徒然了。我们也许已经胜过了天然的情感,但假使有一天在教会生活中,一位弟兄在我们旁边忽然死了;我不是指他身体的死亡,而是指属灵的死亡。若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们就要小心,不要受他影响。不要让他把死亡傅给你。撒但是死亡的根源,他总喜欢把死亡傅给别人。许多在教舍生活中的弟兄姊妹,就是被一、两位死亡的人杀死了。只要我们一感觉、一闻到属灵死亡的臭气,我们就必须跑开。
你喜欢观赏垃圾桶么不论一个住家有多好,总有一只垃圾桶。连王宫里也有垃圾桶。如果你到我家来,你会来闻闻,来享受垃圾桶么有时候你访问一个地方教会,你不去客厅,却到垃圾桶那里去。你不让自己尝尝好东西,却去享受垃圾桶--闲话、批评和怨言。最终,你就被弄死了。你越多接触消极的事物,你越不能祷告。你就是被弄死了。你也许有一百个理由来听这些消极的谈话,但你却被弄死了。若有人在你旁边忽然死了,你必须跑开。跑离这些死亡的人,否则你的灵会被弄死。
必须胜过属地的享受,自我的荣耀,天然的情感,以及别人突然灵里的死亡;否则,祭司职分就被毁坏了。我们都必须认识,今天的光景是不正常的。若是正常,就不需要应用拿细耳人的原则。我们必须自愿作一个拿细耳人,如同撒母耳一般,把堕落的时代转入国度的时代。施浸者约翰也是一个拿细耳人,他将旧约的经纶转入新约的经纶,亚且引进了主耶稣基督。
在这末后的日子,必须有一班人,将现今的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只有拿细耳人才能把主耶稣带回来。今天的基督教办不到,惟有那些自愿将自己从属地的享受,自我的荣耀,天然的情感,以及别人突然属灵的死亡中分别出来的人才能办到。他们要成为今日的拿细耳人,将堕落的时代转入国度的时代。他们要把主耶稣带回来。
为着道个拿细耳人的原则,我们必须祷告。不要说我们已经生为祭司和君王。在今天的堕落中,靠出生而得的任命没有什么用处。因此需要这扇边门,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我们都必须将自己借给神。就属灵的人位而论,神今天非常贫乏。我们必须将自己献给神,使他能借用我们来为着他的旨意。惟有拿细耳人的愿才能应付今天的急需。神正在呼召一班人,愿意将他们自己从所有属地的享受、自我的荣耀、天然的情感、以及突然属灵的死亡中分别出来。谁要成为自愿的人
文章来源《耶稣爱你-资源库》
在冷战期间,民主德国的国家安全局大概是人类史上网络发展得最庞大也最严密的国家机构,它的势力渗透到整个民主德国社会。本文摘自《档案:一部个人史》一书,作者梁文道,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出版,原题为《出卖作为一种美德》。
前东德斯塔西的秘档
1980那一年,蒂莫西加顿艾什还是一个在东柏林当交换生的英国青年。有一天晚上,他和当时的女友安德莉一起躺在床上,忽然她站了起来,把衣服 ,走到面对街道的窗户旁边拉开窗帘,接着又开了足以点亮整个房间的大灯,然后才回到床上。这个举动似乎没有什么太深的含义,顶多是年轻人那种没来由的浪漫罢了。可是近二十年后,已在牛津大学教授历史,同时替英国各式报刊撰写评论及报道的加顿艾什,却对这件小小的往事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他怀疑安德莉其实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安插在他身边的线人;她那天晚上脱衣服开窗帘,为的是要方便外头的同伙拍照。
他之所以生起这种疑虑,是因为他看到了当年东德国安部(简称MfS,更常为人所知的是其俗称“斯塔西”,Stasi)的一份档案。这份档案的封面盖着“OPK”三个字母,意思是“作战性个人管制档案”。而“作战性个人管制”,根据东德的《政治作战工作辞典》,它的意思是“辨识可能违反刑法,可能抱持敌意负面态度,或可能被敌人基于敌对目的而利用的人”(德国人似乎对任何事物都能给出精确定义,就连情报工作也不例外,所以才会有这么古怪的辞典)。此类管制的目的,最简单的讲法,就是要回答“谁是谁”的问题。而关于加顿艾什的“作战性个人管制档案”,就是当局对这个问题的答案。
类似加顿艾什手上这样的档案还有很多,将文件夹竖排起来,可以长达18公里。这也难怪,“斯塔西”大概是人类史上网络发展得最庞大也最严密的国安机构,其正式雇员就有97000人,非在职的线民更有173000人。若以东德人口估算,平均每50个成年人当中,就有一个和斯塔西相关,若非直接替它工作,便是间接为它服务。在这样的一张大网底下,当年东德老百姓的生活真可谓无可逃于天地间。“斯塔西”如此规模,不只苏联的“克格勃”远比不上,就连纳粹时代的“盖世太保”也要自叹不如。东德的这一系统实在堪称完善,至少理论上它应该很清楚每一个国民“谁是谁”,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想什么。饶是如此,最后它也还是逃避不了倾覆的命运,这是不是一个教训呢?这个教训的第一个意义是,再巨细无遗的维稳体系原来也无法挽救一个腐败的体制(掌握一切的“斯塔西”当然知道东德的腐败,它的头目梅尔克便曾亲口对下属愤怒地指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是一个腐败的国家”)。它的第二个意义是,原来东德干得还不够出色,它们的工作应该再聪明一些细致一些才对。至于哪一个教训更加重要,这就得看要领会这份教训的人是谁了。说来奇怪,虽然“斯塔西”清楚东德的腐败,但它好像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造成腐败的原因之一,而且它所造成的腐败可能还是比普通的权钱交易更加深层的腐败。那种腐败就是人际关系与社会道德的腐败。
东德垮台之际,柏林有一大群市民冲向国安部大楼,想要占领这座掌握一切国民信息因而也叫一切国民恐惧的建筑。建筑里头则是一群手忙脚乱的特工,他们正赶着销毁最机密的材料。不知是幸抑或不幸,绝大部分档案都被留了下来,现归“高克机构”管理。这个机构负责保存“斯塔西”留下来的文件并将之分类,允许所有前东德国民调阅有关自己的档案。
后果显然易见,100多万人提出申请,想要看看“斯塔西”有没有关于自己的档案,其中又有近50万人确实看到了这种材料。在这些材料当中,他们就像看老日记似的重新发现了自己,并且是人家眼中的自己。所谓“人家”,指的是他们的同事、同学、邻居、朋友、亲人,乃至于最亲密的伴侣。于是有学者失去教职,因为他曾在过去向当局举报同行,害得后者失业;有人被迫迁居,因为他曾偷窥狂似的监视邻家的一举一动;有些人离婚,因为他的另一半正是当年害他坐牢的“斯塔西”线人;更有些人自杀,因为他们的子女发现自己竟然被父母出卖,自此断绝关系。
在这种情形底下,加顿艾什怀疑起自己的前女友,实在是情有可原。那时他正在牛津攻读史学博士,论文题目是第三帝国时期柏林市民的日常生活,为了搜集资料前赴东柏林留学。等他到了之后,便发现历史即在眼前,遂把关注范围移向当代。后来他以研究和评论德国及中欧事务闻名,得知“斯塔西”密档公开,自然想要回来查看自己是否属于“作战性个人管制”的范畴,同时加深了解他所喜爱的德国,以及看看当局对于“他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得档案之后,他以熟练记者的技巧逐一回访监视过他的线人(也就是他当年的朋友)和负责联络那些线人的“斯塔西”官员;又以历史学家的素养细心检索相关文献,解释其中的出入与歧义。这趟使人不安的回溯之旅,就是《档案》这本书的主线。它是本奇怪的自传,在自己的日记和记忆,以及他人的秘密报告笔录之间穿梭来回。它又是本微观史述,恰如加顿艾什自言,为那个前所未见的系统和在它管辖下的社会“开了一道窗口”,令读者得以稍稍掂量“警察国家”这四个字的实际分量。
不难想象这本书以及其他一切近似体验当中的情绪:发现事实之后的震惊,被出卖之后的痛苦,被背叛之后的不信任,被揭发之后的沮丧、自责与否认。所以很多德国人都说“够了”,应该停止“高克机构”的档案公开工作,它已经毁掉了太多太多人的生活、工作和关系,过去的且让它过去, 就留待遗忘来修复好了。不过,这并不是今日德国人做事的风格,何况这是个在短短几十年内经历过两次极权统治的国家。包括加顿艾什在内的许多学者都认为,东德之所以能够建立起如此惊人的秘密警察系统,是因为它有一个在纳粹时代打下的告密文化基础,所以德国不认真清算自己的历史是不行的。中国人总是喜欢比较德国和日本,夸奖前者坦白对待纳粹的罪行,却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他们近二十年来在处理东德历史上的细致(尽管很多德国人还是认为做得不够彻底)。
与其抱怨“高克机构”的做法过火,不如想想这一切问题的源头。难道没有它,前东德的百姓,就会继续拥有一个比较健康的生活吗?不,他们很可能只会继续猜疑下去。就像书里头一个老头的告白:“至少我知道怎么写遗嘱了。我原本以为我的女婿在背后打我的小报告,所以一直告诉自己:我要是把房子留给他,就罪该万死。但是现在我知道我还是该留给他了。”除了这个老人,当年到底还有多少人怀疑过自己身边的人呢?这种事情并不是你不把它挖清楚就会不存在的。“斯塔西”的存在正如所有对付自己国民的秘密警察,既秘密又显眼,它以秘密的行动公然宣示自己的力量,如此方能在人人心上种下恐惧的种子。恐惧,乃是这种体制的基石。它的双重性质要求国民也要以双重态度来对待它,在表面上爱它爱得要死,在心里则怕它怕得要死。结果是一群表里不一、心中多疑、彼此提防的原子化个体;这就是它的深层腐败,东德政权大厦的散砂地基。
对“斯塔西”而言,恐惧不只是用来对付一般百姓的利器,它还是吸收线人为己工作的有效手段。加顿艾什就找到了一个纯粹出于恐惧才来监视他的线民。这人竟然是个英国人,一个老 员,在东德娶了太太,住了下来。“斯塔西”大概觉得他的身份很好利用,于是开门见山地威胁他,谎称“他们从西柏林的一本有关西方情报组织的书中发现了他的名字”。这么一来,他就得借着合作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否则的话,他会被驱逐出境,和他的太太永远分离。
又有些时候,恐惧出现的形式并非如此具体。比方说这本书里头其中一个色彩最丰富的线人“米夏拉”,面对加顿艾什二十年后的质问,她坦承自己的恐惧:“在内心,每个人都吓得半死。因此,大家都会想方设法接触体制对自己的怀疑,表现出合作的态度,喋喋不休,将所有无害的细节都说了出来。”这句话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点出了一种更广泛的恐惧,似乎每一个人都会暗暗担心体制对自己的看法,都想知道自己在当局眼中到底是不是个危险的人。于是一旦他们真的找上门来要你合作,你反而变得放心了,并且想用积极的表现去换取生活当中最基本的安全感。
利用人类本能需要,正是“斯塔西”以及它所捍卫的体制成功的原因。还是这个“米夏拉”,身为画廊经理,她时时需要出国看展交易,这本是很自然的职业需要;然而,在人民没有出入境自由的东德,它就成了特权与诱饵。和“斯塔西”合作,“米夏拉”可以换取这种在很多外国人看来十分寻常的权利,去美国看展览,到西欧去开会。和当局合作,得到的并不一定是什么锦衣华服,不一定是什么权势地位;在这种体制之下,合作所换来的往往就只是这样或那样的“方便”而已。
一旦开始合作,那就是一条灰度无限延展的道路了,你很难知道界限何在,很难把握话该说到什么程度才不会太过违背自己的原则与良知。有些线人会试着把“斯塔西”要求的报告变成自己“从内部发挥影响”的手段,长篇大论地分析局势,与负责跟自己接头的特工探讨国家政策的问题。可是到了最后,对方真正关注的其实全是他自以为不重要的“无害”细节,比方说某某人最近在什么地点说过什么话,某某人又在什么时间见过什么人;他们不必你为国家出谋献策,只想要你提供大量的事实资讯,一些能够让他们在既定框架下分类整理、诠释分析的材料。多数线人都以为自己“觉悟”很高,给出来的东西不会害人;可是你怎能知道“斯塔西”将会如何使用和判读你那些不伤大雅的信息?“米夏拉”在和接头人谈话的时候便常常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在聊天,“以表现自己是一名好同志、忠诚的公民、‘事无不可告人者’。所以她说的都是一些闲话。或许她从来没有想到,所有她说的一切,都被如此详细地记录成文字”。对方也许只不过是轻松地问一句:“你继女最近怎么样了?”她则轻松地招出继女有个西德男友;如此闲散的家常话,可能会带来她想也想不到的后果。
虽然大家活在同一个世界,面对同一组事实,但每一个人理解这个世界和构成它的事实的角度是不同的。“斯塔西”这类机构看待世界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辨识敌人,找出引致风险的因素,于是他们解读事实的心态就会变得很不简单了。加顿艾什去“米夏拉”管理的画廊欣赏包豪斯展览,对这个展览十分着迷,由是不免奇怪这么好的展览为什么不出画册。很自然的问题是不是?可是你看“米夏拉”她们怎么理解:“这问题的提出暗示,‘G’(加顿艾什的代号)希望能够从‘IMV’(‘线人米夏拉’的简称)口中听到,因为文化政策的关系,这种事是不可能的之类的话。”
加顿艾什是英国人,这个身份在“斯塔西”眼中已是先天命定的嫌疑人。看他像是“坏人”,他就会越看越有“坏人”的样子,其一言一行全都只会加重他的嫌疑。慢慢地,他就成了“案子”,必须专案处理专人负责。于是一场朋友间的畅谈打成报告交上去,“斯塔西”人员会用慧眼看出它的“军事作业价值”。加顿艾什在东德四处走动,找人聊天,有时会透过已识的朋友来结识人,有时以英国媒体记者的名义提出正式采访,又有些时候则回到留学生的身份;在“斯塔西”看来,这种本来很正常的多样身份(谁没有好几个身份?谁不会用不同的身份来对应不同的处境与圈子?),竟然就是三道“幌子”,更使得加顿艾什“具有高度嫌疑”。在他们的档案记录里头,他们还会把加顿艾什替之撰稿的英国杂志主编称为他的“长官”。看到这个“有非常明显的上下等级含意”的词,加顿艾什不禁感慨:“他们才生活在每人都有长官的世界之中。然而,他们竟将这种概念套用到我身上。”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读出雷暴的预示,无事变成小事,小事衍成大事;每一个人背后都另外有人指使,每一个行动背后都别有深意。这就是“斯塔西”这种机构看待世界的原则。
加顿艾什在这本书里表现得相当坦诚。正因如此,读完之后,我居然感到当年“斯塔西”对他的怀疑原来还是有些道理的。因为他就像当年那些典型的西方记者,同情他们在东欧认识的异见分子,在能力范围内会尽量协助他们。他又是那种典型的公学出身的牛津人,向往过有着辉煌传统而又优雅神秘的英式间谍生涯,一度报名加入“MI6”(“军情六处”,英国对外情报单位),甚至因此在英国安全部门留下了“自己人”的档案。这人分明就想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垮台,而且就连英国相关部门都误会他是能和他们合作的“朋友”,“斯塔西”监控他又有什么错呢?
是的,他们没错。问题只在于“斯塔西”不只监控有嫌疑的外来人员,他们还监控自己人——每一个东德国民。就像曾经引起关注,拍得十分好莱坞的那部**《窃听风暴》(直译为《他人的生活》)所显示的,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可能会被监视,也都可能正在监视他人;于是他们难免就得出卖以及被出卖。被出卖的人,有时候可能只是个侍应,因为服务态度不善,充当线人的客人就把他写进报告,利用这小小权势恶意报复。更常见的情况则是出卖身边的朋友,工作上的伙伴,隔壁家的少年,甚至自己的女婿。一个人该当如何理解这林林总总的出卖?难道出卖和背叛(背叛信任、背叛友情、背叛爱情、背叛亲情……)也能够是对的吗?加顿艾什注意到凡是受访的涉外情报人员,皆能理直气壮地描述自己的工作,因为去外国当间谍,还在传统的道德框架之内,是无可置疑的卫国行动。可是反过头来看管自己人的线人和特工就不同了,面对质问,他们往往要不就是否认,要不就是转移责任。
自古以来,几乎任何文化都找不到把背叛和出卖看作德目的价值体系。尤其中国,例如孟子那句名言:“舜视弃天下犹弃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可见儒家绝对不能接受对任何天然情感联系的背叛。所谓“大义灭亲”,可能是后来皇权时代才有的想法;即便不是,那也只限于少数个案而已。只有到了20世纪,我们才能见到这么大规模的告密、揭发、举报和出卖,而且全都不再需要羞愧。它们非但不可耻,反而还很光荣,因为整套价值必须重估,在崭新的最高原则底下,它们破天荒地成了美德。于是每一个告密者都能为自己的脆弱找到最大义然的理由,让自己安心;每一个出卖过其他人的,也都能在事后多年把往事推给那个时代的道德错乱。
17世纪种族奴隶制的确立, 是北美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在以和平自由交换为本质的资本主义滥觞之际, 一个本以崇尚“自由”为骄傲的民族, 却在新大陆复古蹈旧, 令人困惑不已。本文试从英国早期资本主义的特点、法律传统和白人共同体观念的角度, 分析北美奴隶制的起源, 以期更好地理解美国历史的特性。
一, 早期资本主义与北美奴隶制的起源
论及资本主义, 首先须弄清它的含义。作为一种经济制度, 资本主义的实质在于资金、土地、产品和劳务等各种经济要素之间能够和平自由地交换, 不受道德尺度、身份地位或政治的阻碍, 即在于黄仁宇先生所说“技术性格”, 或诺斯和托马斯所称真正有效率的私人财产权。成熟的资本主义可定义为:基于国家所保证的财富的私人占有、自由市场以及资本家自身很少参与实业活动的生产和贸易方式。
二,英国“自由”传统与北美奴隶制的起源
英国强制传统没有导致白人契约佣工堕入奴隶地位, 却使黑人陷入了截然不同的境地, 为此还须了解英国与个人权利相关的“自由”传统。与个人或团体权利相联的法律观念的形成, 是英国法律传统的一部分。中世纪以来, 在诸种复杂因素的推动下, 有关个人或团体权利的观念逐渐在普通法的框架下发展起来。大体说来, 这种过程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的。其一, 从封建关系的倾斜性向契约关系的匀称性方向发展, 封建义务转化为个人权利。所谓封建关系的倾斜性, 是指上下级之间责任义务的非对称性, 这是由“委身”和“恩赐”所造成的必然后果之一。
三,白人意识与北美奴隶制的起源
既然资本主义“自由”和“英国人的自由”都是白人共同体的垄断物, 那么作为白人共同体存在纽带的共同意识——笔者称之为白人意识——是如何形成、并在殖民地表现的呢它与奴隶制的形成有什么关系对于人类而言, 种族间的好恶与其说是由机体本身所决定的, 不如说是由其背后的伦理文化标准决定的。史学家们注意到, 不列颠最早的定居者伊比利亚人以及随后塞尔特人的社会组织确实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的;但这种基础并非血缘本身, 本质上只是对自我相似性的一种天然情感, 即对血缘的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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