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依法行政如何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基层依法行政如何做到合法,合理,合情,第1张

  基层依法行政如何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执法工作中如何体现情理法关系的协调

  (一)要坚持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

  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不机械执法。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的情况下,要善于通过政策、情理、法律的一般原则等一切可用的法外资源来进行判断,在尊重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全面、准确地把握法律规范的原意和精神,运用正确的法律解释方法来适用法律,确保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

  (二)要讲究执法的人性化,以促进法理情关系的协调:

  执法的人性化既是情理的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要切实保护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不受侵犯,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刑讯逼供、非法羁押及不文明办案的现象发生,尊重人格,使用文明用语、中性词语。对当事人患病等特殊情况实施人文关怀。充实司法救助内容,对特困群体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执行救助、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担任辩护人等措施。对案件的处理体现人性化,如对未成年犯、残疾犯等“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给以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要注重依法办案与合于情理相统一:

  要注重对公序良俗、善良习俗等情理的合理运用,作为对法律适用的一定补充。要以当事人利益解决为导向,在法律和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内综合考虑,确保作出的处理结果既公正合理,又便于当事人接受。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当法律和习俗发生冲突时,要考虑当事人的意思是否能达成协议,同时要判断习俗是陈腐落后还是善良进步,对前者要予以摒弃。善良习俗的识别标准一般是属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符合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体现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普遍的通行做法、能够强化良好的秩序等。对习俗进行价值判断时,要真正理解习俗的文化意义、经济意义、历史意义等,立足于解决纠纷,不能过分苛求。要注重法律的普遍性与个案差异性的统一,对于法律没有作具体规定而又体现个案差异性的案件情况,应当认真研究、区别对待、合理运用。要深入进行研判、辨析和甄别,要恰当判断具体情况的法律价值,使处理结果能达到法律所要调整的最佳效果。需要说明的是,对情理的运用还应当包括人性、人情、伦理、民情等其他积极因素。同时,情理在诉讼中的作用在不同的领域不尽相同,在民事领域可以据此定案,而刑事领域则由于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在犯罪情节的轻重方面发挥作用,但也可能导致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如自诉案件的撤诉、公诉案件的不起诉等

  (四)要以协商正义补充规则正义的不足:

  对民商事诉讼调解结案是“规则多元化”与“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最佳契合点。由于法律缺陷等原因,依法作出的裁判很可能出现判非所愿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引导他们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对各方都有利的纠纷解决结果。采用合意型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可以使法理情得到有效的互动,其结果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因为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纠纷的真相和他的利益所在。要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行政案件调解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创新调解方式,拓宽调解适用范围。

  (五)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注重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把握执法效果,力求处理结果为社会所认同。要高度关注执法的社会需求和社会评价,考虑公众和社会的承受力,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努力使处理结果符合社会的公正预期,更具人性化,增强公信力。要按照“同样情形同样处理”的公平正义要求,确保执法尺度的统一,体现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同时要认真办理群众来访,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批评监督。要充分考虑司法公正的社会标准和评价要求,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方面要增强群众对执法者的认可和信赖,在执法规范化的基础上,强化执法者的形象公正,加强自身修养,注意执法礼仪,凸现亲和力;另一方面要注重从情理角度进行“辨法析理”,增强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认可度和认知力,以利于履行和执行,不搞只讲法律不近情理的简单化操作。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产生正面的影响,不搞单纯判断法律责任的就案办案。要善于找到依法执法与服务大局之间的最佳契合点,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让被告人服判认罪、修复被害人物质和精神创伤、化解社会矛盾等作为社会效果的现实目标。

  (六)要完善执法的方法,使之与执法目的相一致:

  不仅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还要善于从案件之外发现和研究隐藏其后的民生、民情、民俗和政策等问题,善于从每一个细微环节入手,把握事物的本质。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审查方法,在适用实体法时,善于找到法律规范与情理规范、政策规范之间的最佳契合点,实现情理法和谐统一的司法公正。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方法,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群众工作,使之更具人性化,把案件处理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理顺情绪、感情交流及教育感化的过程。要采纳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对无理要求则要予以说明,并阐明遵纪守法是做人的最低标准,让群众和当事人(包括当事人亲属等)从情感上接受执法,使执法方法与执法目的相一致。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统一,最大限度地追求实体公正;以理服人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要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理明法,促进当事人“胜败皆服”。

    

《寒战》编剧和导演都是梁乐民、陆剑青,片长93分钟,一直保持着风驰电掣的速度,没有“尿”点,也没有打盹的空隙。上来就是一桩冲锋车的人间蒸发事件,香港警方为了找回失踪的警员,发起了“寒战”行动。案情反转了又反转,反派锁定了又松开,如此复杂的故事浓缩在一个半小时内,那只能是全速前进,小站不停。到片尾时,主干问题基本捋清楚了,但某些枝节上的谜团仍在--看样子还有第二部。

《寒战》雨骤风狂的叙事颇能给人观赏的快感,但这还不是它真正的独到之处。通常的警匪片,都是大英雄和大反派之间的战争,道高一尺,魔高一仗,西风和东风的交战越激烈,站在风口上的观众就越开心。可是《寒战》却不是这样的配置,好人之间的猜心疑云占了主要篇幅,留给反派暴露面目和自揭心曲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通篇看下来,兵贼对决不过是必须要借助的劫材,最振聋发聩的是对香港法治精神的拆解和宣讲。

刘德华扮演的保安局长说了一段话:“香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洲最安全的城市,法治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法治是个重要而抽象的概念,宣传片可以正面阐释,而警匪片则需要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显其要义。梁家辉扮演的副处长李文彬,开场即凭资历和权威出任“寒战”行动总指挥,却因独断专行和战果微薄而失去同僚信任,被杨采妮扮演的女下属指为:你这是人治而不是法治!郭富城扮演的另一副处长刘杰辉,通过正当程序夺去李文彬的权柄,然而他也有软肋和暗伤,行动再度功败垂成。刘杰辉不但没能力挽狂澜,反倒成了廉政公署怀疑的黑警

故事层层推进,香港行政部门的内部运作机制和彼此的监督关系跃然眼前。警务处长是由保安局任命和管理的,掌管着全香港所有的警务人员。保安局对下属官员进行品行鉴定,品行不合格者能力再强也得不到任用。廉政公署则对所有的警员实施监督,一旦发现贪墨和妨碍司法公正的行迹,可以不经过保安局直接请人“喝咖啡”。警务处、保安局和廉政公署形成了一个类似于总经理、董事长和监事会的三角关系,互为犄角,彼此制约。

法治社会不是光喊口号就能达致的,需要严密的制度设计,烦琐的运行程序,以及高昂的维护成本。在这套严密的体系下,没有人可以一手遮天,忽略程序的李文彬下了。没有人可以一错再错,判断失误的刘杰辉下了。没有人可以把私人揣度转化为公权意志,李治廷扮演的廉署干探没能如愿抓到“黑警”。也没有人可以轻易地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刘德华扮演的保安局长不敢放出一句不负责任的豪言。

法治可以保障人权,法治还能改善人性。谁头脑中都有偏侠自私,但总是被刚性规矩约束,总是绷紧守法的意识,久而久之,你就会成为随心所欲不逾法的人。但这并不是说制度是万能的,法治可以框正人心,人的主观能动性反过来也会砥砺制度。刘杰辉败中求胜的一招,正是对廉政公署制度的创作性运用。而李文彬在廉署里咆哮公堂,那是用一辈子的经验和荣耀,嘲笑了制度运用不当的浅陋和虚弱。是的,一部有思想的**,必然不会止步于公理和常识,它还需要在认知的模糊地带翩翩起舞,引发观众内心的纠结与交战。

从情感表达、人生意韵、叙事流畅诸方面看,《寒战》跟《无间道》比尚有不如,但作为香港法治精神的故事样本,它于当代中国更有现实意义。影片的结尾,李文彬向刘杰辉敬礼,这是最后的点题:性格固然不同,只要信仰法的精神就能共事合作。动机固然不同,只要执守本分就能各得其所。

法治信仰是社会主体对法律治理现象的一种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依法管理国家和治理社会的经验凝结,是社会主体在对法治现象理性认识的基础上自然产生的一种认同感、皈依感和神圣体验,是调整社会关系进行社会秩序安排的主流意识形态。

首先,法治信仰是一种思想情感和精神寄托。信仰法治意味着法律不是与自己无关的外在强制力量,而是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不仅是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模式,而且是人们进行价值评价和思想情感交流的载体。

其次,法治信仰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形式。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信仰处于社会意识的最高层次,统摄其他意识形态。法律不仅是一套行为规则,而且还是自由、民主、正义、安全的制度化价值体系。法治信仰的本质是对法律价值和法治功能的一种坚定不移的信任,是对法律所确立的价值目标和法治所蕴涵的功用效能的始终不渝的追求。

再次,法治信仰是社会治理的经验凝结和理性选择。法治信仰建立在社会交往和社会组织方面的经验基础上,在人类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历史活动中逐渐地转化成一种法治文化传统。人们对法治的信服和尊重,是人类在社会交往和社会组织方面的经验凝结和理性选择。

演讲是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演讲同时也是一种对自身沟通能力的提升。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法治伴我行 演讲稿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治伴我行演讲稿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 规章制度 ,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治伴我行演讲稿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可大家未必知道今天就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国家设定“法制宣传日”的用意应该是:国家依法治国,百姓心中有法。所以,今天我 国旗下讲话 的题目是《法制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 法律知识 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可以说美好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学好 文化 课,还必须要有法律知识,做到心中常有法,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静时想到法,激动时更不能忘记法,必须时时处处用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

生活中许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别人妨碍了你的时候,一句“没有关系”就可以成为友谊的纽带。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豁然开朗。

有这样一句 名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不良风气作斗争。

同学们,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在淦中美丽校园内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下面,我倡议,我们所有的老师和所有的同学一起宣誓,请举起我们的右手、握紧我们的右拳,开始:

“我宣誓: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刻苦学习、奋发图强、报效国家、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为我的梦中国梦而奋斗!”宣誓完毕

法治伴我行演讲稿篇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可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着违法犯罪现象,我们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 社会实践 经验 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我们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 教育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2、热心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同学们,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第9个法制宣传日,我们天河区也在12月份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去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法治伴我行演讲稿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伴我行》。

同学们,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

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治伴我行演讲稿篇5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我是经济与管理学院12级国贸1班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国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亦或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从而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要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

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约束。甚至认为这些秩序的约束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如果有一天这些约束能够消失,或许我们的能力能得到更大的发挥,人生会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实真的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的吗?

如果宇宙中没有秩序的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地球的存在。因为缺乏秩序的约束,大小行星就不会各行其道,地球也将会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环境,从而随时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此一来,我们的地球也就不会存在,更不用说生存在地球之上的我们的存在了。而这种秩序的约束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法律。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然而法律的意义真的能这样轻易否定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证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之下。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倘若世界上没有坏人,或许也就不会有法律的存在。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没有法律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模样。没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将会陷入混乱之中,我们出行在外的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没有法律,作-犯科者将得不到惩戒,那么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法维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社会稳定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得不到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就得不到维护,更不用谈走什么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我们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避雨,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说,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们才可能去走出那么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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