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中不是出家人是可以有夫妻的,夫妻感情一如常人,可以生儿育女可以夫妻行房,唯一克制的是自己的*欲,不宜过盛。
五戒中的*戒是可以有正*的,就是夫妻这种。但菩萨戒中是不可以有夫妻这种正*的,一切*行皆当戒除。万万不可的是夫妻之外尚有暧昧或*行,这是犯根本戒的。
阿弥陀佛。
佛家对男女之间爱情见解是:人生在世,除了饮食的养分,还需要精神的滋润,而感情就是最好的精神滋润剂。感情和生命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的。然而,感情虽然带给人很多温暖,却也充满痛苦。相爱的人,感情浓烈,如胶似漆分不开,一旦爱过了头,或失去了爱,就变成了苦。也有人以为只要不动情,就不会为爱所苦,这恐怕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既然情爱和生命息息相关,那么,否定它,或硬生生地把它切断,既不合乎因果规律,也不合乎人情道理。佛教虽然劝人学习放下万缘,不要执着感情,却不是要人无情,因为,人本来就是有情众生。
如果想避免吵架、误解,或者是想消融不断的期待、要求,在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时,不妨以尊重的心态,心悦诚服、欢欢喜喜、平平静静去面对、解决,心中的纠结,其实在当下都能即得化解。
爱情里的关系,并不是在互相执着、纠缠和占有,而是互相的贡献、成长和学习。 能够互相关怀、照顾、包容,不去彼此计较、相互猜疑,多沟通,并相互信赖,才能成为菩萨伴侣。
佛家所说之“七情六欲”,“七情”指喜、怒、忧、惧、爱、憎、欲,六欲是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声音欲、细滑欲、人想欲,也有说法是求生欲、求知欲、表达欲、表现欲、舒适欲、情欲。
七情六欲并不只是佛教的说法,不同学派对七情六欲内容的描述有所不同。比如七情按《礼记》的观点指喜、怒、哀、惧、爱、恶、欲,按儒家的说法是喜、怒、哀、惧、爱、恶、欲,六欲按《吕氏春秋》指由生、死、耳、目、口、鼻所生的欲望。
佛教还有五戒和十善的佛家戒律,五戒,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四不妄语,五不饮酒。这五戒,是佛门四众弟子的基本戒,不论出家在家皆应遵守的。十善是不杀生、不偷窃、不邪*、不妄语、不两舌、不恶语、不拍马、不贪婪、不恼怒、不背离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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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初并没有“七情”而只有“四情”,这“四情”分别是“喜、怒、哀、乐”,在中庸中就有这样的说法。后人对这“四情”的解释是,人遇到所喜欢的就会“喜”,遇到所讨厌恶的就“怒”,得到所爱就会“乐”,失去所爱的就会“哀”。
从这里来看,“怒”是因为有所“恶”而产生的,“乐”是因为有所“爱”而产生。所以除了原本的“喜,怒,哀,乐”以外,人们还增加了“怒,爱”。因此“四情”也就变成了“六情”。
祖先们认为,在“怒,哀”还没有完全到达顶峰时,中间就会又产生一种情感“惧”。于是便在“六情”种加上了这“一情”,便成了“七情”。祖先们认为“欲”“乐”是相通的,“欲”在这里指的是人本能的需求。
佛家戒律的五戒
一、杀生戒:佛教的基本观念是众生平等。佛说众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佛所说的众生,不单是指人,而是胎卵湿化,四生之属皆包括在内。
二、偷盗戒:社会上的偷盗,有直接、有间接,有有形、有无形,例如小偷窃取,强盗抢劫,是直接的盗,贪官污吏的贪污舞弊是间接的盗,勒索诈欺,抵赖债务,是有形的盗,假公济私,混水摸鱼是无形的盗。
三、邪*戒:佛门四众弟子,有出家在家之分,出家者根本戒*,在家者只是戒邪*。所谓邪*,是指正式配偶之外的交合,及非时、非处的交合。
四、妄语戒:未见言见,见言不见,虚伪夸张,藉辞掩饰,皆为妄语。妄语不但欺人,而且自欺。
五、饮酒戒:有人以为以净财沽酒而饮,无损于人,为何也列为戒条殊不知酒能乱性,人间许多罪恶。莫不以酒为媒介。
-七情六欲
-佛教戒律
何谓七情?《礼记•礼运》说:“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可见,情是喜怒哀乐的情感表现或心理活动,而欲是七情之一。奇怪的是,佛教的“七情”竟与儒家的“七情”大同小异,指的是“喜、怒、忧、惧、爱、憎、欲”七种情愫,把欲也放在七情之末。中医理论稍有变化,七情指““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这七种情志激动过度,就可能导致阴阳失调、气血不周而引发各种疾病,令人深思的是,中医学不把“欲”列入七情之中。<br>
那么,什么是六欲呢?《吕氏春秋•贵生》首先提出六欲的概念:“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者。”那么六欲到底是什么东西?东汉哲人高诱对此作了注释:“六欲,生、死、耳、目、口、鼻也。”可见六欲是泛指人的生理需求或欲望。人要生存,生怕死亡,要活得有滋有味,有声有色,于是嘴要吃,舌要尝,眼要观,耳要听,鼻要闻,这些欲望与生俱来,不用人教就会。后来有人把这概括为“见欲、听欲、香欲、味欲、触欲、意欲”六欲。但佛家的《大智度论》的说法与此相去甚远,认为六欲是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
近日有网友给我留言说,因遭受感情波折而情绪低落,希望寻求解决的方法,为此,我特别写了《佛教的爱情观》一文以作响应:世间上男女情感的问题,及由之而起的种种烦恼,可以说是数之不清,说之不尽,我们要如何面对?唯有以佛法平等、慈悲、柔软、清净等原则去处理,如此自然就能得到真确的解答。
《诗经》三百篇第一首《周南.关睢》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中描述一位年青人,听到水边有一对水鸟(雎鸠)在一递一声的鸣叫,于是引起了无限的情思,想到自己所恋念的一位在河边采荇菜的姑娘。但他并没有因愁苦而失望,而是想像总有一天把这位「窈窕」:品德贞娴幽静的「淑女」迎娶过来,共同过著美好幸福的生活。
这种朴实真挚的情感,编织成千百年来优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可见两情相悦是有情繁衍的基础,海枯石烂是人类爱情的美好追求。但如何能发乎情止乎礼,其中所依据的是人心的善良本性与质量,由此而建立人生伦理的道德准则。
中国儒、释、道三家均以探讨人的价值为最高理想,而情感与欲望都属人之所有。儒家孔、孟讲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夫妇」一伦便是以爱情为核心。夫妇之道,依世间法来说,是天经地义之事。对此,佛教到底抱持何种态度,如何是佛教的爱情观?
欲爱与法爱.小爱与大爱
在原始佛教经论中出现的「爱」,主要是指贪求、渴欲、 等有染污之爱,可说是种种烦恼所以产生的根源。大乘经论中有所谓的无染爱、善爱或慈爱等,包括对亲人、师长之敬爱,以及关怀人类社会一切事物之广大胸襟。而《大智度论》卷七十二也说及欲爱、法爱的区分:
欲爱:指对妻子等的爱念所起贪欲。(此为「小爱」)
法爱:慈爱一切众生所表现的慈悲心。(此为「大爱」)
大乘经论中强调慈爱一切众生为菩萨行。此种无染污的爱的本质,实与大乘菩萨道所特别强调的「慈悲心」或「四无量心」:慈、悲、喜、舍相等同。梵语「悲」:原意为「 」,后则由自己的病痛而引申为对他人的病痛与苦恼,有共感而生怜悯不忍之情。梵语「慈」:从「友」而来,意指最深的友情。「慈」与「悲」两者都是对他人无条件的关怀与爱謢。
由此可见,佛教将爱情,转化为更具价值的一种宗教情感。然而正如《六祖坛经》所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站在世间的立场,佛教与儒家一样,以人为本,非常注重人伦的关系,所谓「佛由人成」、「人成即佛成」,佛教积极且正面地肯定人间与人生的价值。
情关难过.欲界难出
佛陀告诉我们:「爱不重,不生娑婆。」又称我们人类是「有情众生」,可知人是有情感、有情爱的生命,也就是说,「爱」,是生命的根源。
然而,这世间的「爱」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地说,爱是有漏身心的渴望与欲求。爱如绳子,会束缚我们,使我们的身心不得自由;爱似枷锁,会困锁我们,使我们片刻不得安宁;爱更像苦海,所以说「爱河千尺浪,苦海万重波」,它可以使我们在苦海里灭顶倾覆。
因此,爱与情及由此而来的婚姻,佛教认为是欲界生死之根本,是最难破除的烦恼。然而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社会习俗中,形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论调,从而令年轻的学佛人在爱情与道情之间,产生了不少矛盾与困惑。事实上,世上的爱情,虽然看似甜蜜,但堕入情网之中,往往是苦多乐少;很多时候,网内的人想要往外跑,而网外的人却要往内钻,在这个过程当中,寻寻觅觅,趺趺碰碰,可是人们依然是乐此不疲,很难做到挥慧剑斩情丝,总是情关难过,欲界难出。就是证到初、二果,也难免因一念男女情爱而再生于人间,何况是道前凡夫?
正如《维摩经》所说:「从痴有爱,是我病生。」一般学佛之人,虽有出离生死的愿望,却被许多与生俱来的爱欲与渴求所束缚;因此佛说八万四千法门,无非是希望六道中的愚痴众生能看破红尘,透脱情网,返途归真。因此,学佛即是遵循如来教法,发愿自己与其他一切众生皆能脱离六道轮回之苦,求得永恒清净的解脱与安乐。这当中,最基本的就是要远离男女情欲的烦恼。
居家学佛.和谐家庭
纵观全部佛法,虽力说男女之爱为欲界生死之根,但并非一概教人不婚不嫁。爱情、婚姻一事,多由前生的习气和业因所决定,能有缘结为夫妻,大部份都是既定的业报。爱情婚姻固能障道,所以出家修行确是最好,若是业力所定,随顺因缘而结婚成家,亦可效法维摩居士,虽有妻子而不著五欲;如果夫妻二人能和谐共处,以佛法互相鼓励、增益,如此则不失为幸福家庭。释迦牟尼佛以一生补处菩萨示现成佛,是在成家之后再出家寻求解脱生死之道的,其中有着深刻的寓义:当时的悉达多太子,看见熟睡中的妃子耶输陀罗,丑态毕露而感悟世间美貌的虚幻与情爱的不实,因而更加强了出离之心。
经教中多处谈及恋爱与婚姻的问题,除了力说爱欲、家庭的过患,引导具缘者出家修行外,同时亦对宜居家学佛者说夫妻和谐之道,如《长阿含经》中《善生经》说夫妻双方应互相「爱敬」,为人丈夫者必须以五事敬妻:
一者「相待以礼」,对妻子予以适度的尊重;
二者「威严不媟」,言行举止合宜得体,不失威严;
三者「衣食随时」,家庭内的衣食所需等一切开销,皆能不令匮乏;
四者「庄严以时」,随时注重自己的衣冠形象和威仪;
五者「委付家内」,男主外,女主内,一切家中事务均尊重妻子的决定,并取得双方的共识。
同样的,为 者,亦应以五事恭敬丈夫:一者先起,二者后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顺,五者先意承旨。如此则能令丈夫安隐、无有忧挂。
总之,男女之间,无论是夫妻或是交往中的朋友,若能本着佛法平等、慈悲、柔软、清净等原则,互相尊重、恭敬、诚信、不欺骗,以礼相待,那么彼此的相处必能平和、安乐。
《玉耶女经》中载佛陀教诫 玉耶女如何尽妇道:
佛告玉耶:「作妇之法,当有五等。何谓为五?一如母妇,二如臣妇,三如妹妇,四者婢妇,五者夫妇。何谓母妇?爱夫如子故,名母妇。何谓臣妇?事夫如君故,名臣妇。何谓妹妇?事夫如兄故,名妹妇。何谓婢妇?事夫如妾故,名婢妇。何谓夫妇?背亲向疏永离所生,恩爱亲昵同心异形,尊奉敬慎无憍慢情,善事内外家殷丰盈,待接宾客称扬善名,最为夫妇之道。」
对于「同心异形」、矢志不渝的爱情,经中持同情赞赏的态度。
佛陀还以结婚恋爱为度化众生的一种方便。如《须摩提女经》载,佛弟子王舍城美女须摩提,遇信奉外道的满财长者子求婚,不知是否应该下嫁,于是前往请教佛陀,佛陀谓须摩提女若嫁与满财家,当「大度人民不可称计」。须摩提女依佛教导出嫁,后来果然感化大家及满财城多人皈信三宝,得到佛陀的称赞。
大乘经中还多处说挚爱行菩萨道者及菩萨随顺众生爱欲以结缘度化的功德。如《华严经》卷七五说,妙德女因挚爱修菩萨行者威德主太子(释尊前身),求为其妻,而生大功德,「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大宝积经.大乘方便会》载,众尊王菩萨「以地大心执女人手共一床坐」,劝一位爱他的姑娘发菩提心,受到佛的赞叹,谓「成就如是悲心,虽受五欲,不犯众罪」。树提梵志对一女子起悲心,答应她的求爱,为作丈夫十二年后出家,因此「得以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众苦」。
又《惟日杂难经》中说「有妇不得道」,又说菩萨娶妇有四因缘:一者「宿命同福」,谓前世已结就夫妇之缘;二者「毕罪」,谓以结婚形式偿还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谓有共同生儿育女的业缘;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意谓有智者结婚,反而能成助道之缘,如释尊之娶妇,就有助于道。
学佛青年对爱情、婚姻应有的态度
因此,学佛的青年对待爱情、婚姻问题的基本态度及原则应该是:一、若宿根深厚,欲念淡薄,既无情爱的因缘,且道心坚固,具备出家的各种条件,当然出家修道最为适合。二、如果爱欲较重,又有恋爱结婚之缘,遇到结婚的对像,双方情投意合,这种情况就应该恋爱结婚,居家学佛。若对方不信仰佛教,应以方便耐心引导,渐渐使其接受佛法,双双修学,建设佛化家庭;常怀慈悲、平等心,常为对方着想,尊重、关心对方,可使恋爱更加亲密,夫妻关系更为和谐。但是虽然夫妻恩爱,也应观情爱过患与爱别离之苦,发出离心,居尘不染。在恋爱、家庭生活中,只要善于运用佛法,可以使爱情、家庭生活过得美满幸福。
至于出家佛子,对待异性的诱惑,唯有靠勤修戒定慧三学。严持戒律,摄护根门,谨慎与异性的接触,不受欲尘的诱惑,则内心自少扰动;坚持素食,甚至过午不食,欲望自然减少:坚持坐禅修定,或课诵经行,则浮躁之气自然转化为智慧。只要在禅修中得到身心轻安,享受到禅悦与法乐,则粗劣之情欲,自易伏断。
结语:美好因缘.菩提眷属
修行本来就是为求了生脱死,不入轮回,但谁能保证今生修行必定能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萨行菩萨道,也必须要有愿,重返世间,自利利他。以居士身修行,随顺因缘,婚姻问题在所难免,如果出家修行,自然没有婚姻的障碍与苦恼。居士在家,最好的情况是夫妻共修,共组佛化家庭,成为菩提眷属,了今生之缘,又能共行菩萨道。
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人海茫茫中,从相识到相爱,从相爱到结合为夫妻,在同一个屋檐下过著朝朝暮暮的生活,这是多生多世的缘份。
在《增支部》中,佛陀说:「若夫妇两人,互相信任,宽容和自制,如法生活,互相爱语,他们的幸福会增加,安乐会生起。如果夫妻严守清净戒,怨敌不乱意。如此实践的话,实为共住善男子,善女人。」
既然夫妻是在因缘具足下聚合,就应以同见、同行与同愿为基础,互相接纳,互相感恩与肯定。为美满的因缘,幸福的家庭铺路。佛法鼓励我们发挥「法味同尝」,以慈悲的精神去爱护与勉励身边的人。若能引导终身伴侣成为菩提道上的同修,这将是人间的美满因缘。
杭州城隍庙门口的一副对联,谈到了夫妇间的缘分,上联是这样写的:“夫妇是前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这就是说,既然两人结为夫妇,那就是前生姻缘注定的;而婚姻的好坏,姻缘的善恶,就要看家庭是美满幸福还是吵闹不和;但不论是善缘或者恶缘,都是缘分,如果没有缘份的话,两个人是不会结合在一起的。
一、佛教对爱情的论述
从佛法出世间法看,爱情应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中最基本、最强烈的。佛在《四十二章经》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此色欲,指性的欲望。人类的性爱,主要由对方的色(整体形象)、形貌、威仪(举止)姿态、言语音声、皮肤细滑、人相(异性性征)引起,称“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舍利弗阿毗昙论》卷十九说,男女喜欢欣赏异性的身体、形、相、服饰、欲、音声、璎珞(装饰品),想与所爱的异性交合取乐,名“七共染”。男女交合、接受对方的澡浴衣服按摩、共言说戏笑、互多或少的污染性。佛典中一般将夫一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如《俱舍论》卷四云:“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贪爱,终以我爱为本,一般来说不超出“因为跟他在一起使我感到快乐幸福,所以我爱他”的圈子。爱别人的实质和前提是爱自己。爱对方,无不是想得到对方的回爱,以驱除自己的孤独寂寞感,发泄自己的爱欲、性欲。
人类的性爱具生物性和社会性,可分为生理、感觉、心灵或精神三个层次,由喜爱对方的容貌、风度和性感而产生,出于心灵、精神的需要,出于或包含有对对方心灵美的喜爱、欣赏、爱慕,和在相互关系中、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感情。《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人类的爱情是性爱与情爱、灵与肉的结合。作为在有发达文化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男女情爱、夫妻之爱,因为具有了复杂的社会、文化内容,性质也颇复杂。
二、佛教对婚姻的论述
(1)佛教对人间男女、夫妻间的爱情、婚姻,并非一味否定。《杂阿含经》卷三六中,佛谓“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谚《别译阿含经》卷十二中,佛称“妻为最亲友”,说夫妻应“异体同心”。佛陀并非劝所有的人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说长者女善无独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人正道。大乘《惟日杂难经》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2)大乘、密乘还以爱情、婚姻为菩萨随顺众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经》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为树提梵志,常修梵行,清净离欲,然被一女子钟情,贪恋不舍,树提乃以悲愍心遂其所愿,与之成婚,经十二年,还复出家,命终上生于梵天。佛言:“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华严经》卷七五释迦瞿波女自述前生曾为居士女妙德,极其爱恋行菩萨道的威德主太子(释迦佛前身),情愿为爱情受一切苦、舍弃一切,不求豪富及五欲乐,只愿与所爱者共同修行,释迦瞿波女因此爱情,满足所愿,生多功德,偈云:
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
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这是对菩萨行者及其菩提心的爱情,即便掺杂染心,也是一种修行了,其功德比严持五戒还要大得多。
三、佛教对结婚条件的观点
在婚姻的条件上,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主张佛教徒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在佛教看来,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记载,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体外道,并最终感化了他。《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二《须陀品》之三记载,优婆姨须摩提嫁给了外道,后来这个外道皈依了佛教。
佛教认为,欲结为夫妻的男女,必须是在人格独立的基础上,通过相互了解,达到志趣相投,建立深厚的感情后,双方一致同意结为夫妻的一种行为,反对包办、买卖或有其他图谋的婚姻关系。
四、佛教对婚姻道德的看法
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也有多方面的论述。其首要的道德规范是不邪*,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1)不邪*
不邪*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于出家人而言,第一大戒是不*,即断绝任何性关系,否则即被逐出僧团。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健康基础,也是有史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的反常性行为。《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戒律以“不邪*”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不邪*,用现代汉语来讲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具体指不侵犯属于他、为他所护(未成年男女)的异性,不非时(经期、孕期等)、非处(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庙、公众场所等处)交合。
佛教反对婚外情、同性恋、兽交等。在夫妻之间,则尊重夫妇间的性意愿,提倡文明健康有节制的性生活,反对过分沉溺于性欲,无限制地放纵自然本能。
(2)夫妻间相互尊重
佛教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善生经》是指导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经典,在夫妇关系上,它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不满意于自己的妻子,与娼妓厮混,与他人的妻子纠缠,这是人毁灭的原因。”佛教主张男女要相敬相爱,在佛教经典中,有指导男性如何为人丈夫的《善生经》,有指导女性如何为人妻子的《玉耶女经》。《长阿含经•善生》教导青年善生: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夫。为人之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1.怜爱,爱妻子;2.不轻慢,尊重对方;3.供给衣物化妆品;4.委付家事;5.念妻亲亲,善待妻子的亲属。为妻者则以五事“敬顺”其夫:1爱敬关怀;2备设衣食,照顾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实语;善摄眷属,善于教育子女,尊长敬老,和睦家庭。《玉耶女经》中,佛教导**玉耶:为人妻妇,应做爱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所以,妻子要身兼母妇、臣妇、婢妇、夫妇、妹妇之职,把先生当成孩子一样疼爱,当成君王一样敬重,当成主人一样顺从,像夫妇一样互相敬重,像兄妹一样相互提携。丈夫要当君子怜惜妻子,当英雄保护妻子,当劳工为妻子服务,当禅者给家庭欢笑幽默,当个养活家庭的责任者。
现代净土宗祖师印光大师对夫妻间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述:他在《复周法利书二》中说,夫妻之间,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当代弘扬人间佛教的大德们,都将教人们如何正确处理情爱、和谐家庭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如《星云日记》说:人间佛教对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爱,才能赢得爱,恨永远是得不到爱的。夫妻相处彼此要真诚,并要互相制造欢乐,人的好话不怕多讲,会讲好话,懂得赞美加上有幽默感的家庭,必定是和乐幸福的。
(3)夫妻相互包容付出
历史上许多高僧大德都主张夫妻之间要相互包容谦让,促使家庭和睦幸福。现代著名佛学耆宿王骧陆居士《婚姻之礼》说:“夫妇之爱,有小爱大爱之别,小爱是一时形色,有时而衰,靠不住的。大爱是精神,以情意相交,处处体恤怜爱。即有不合处,大皆能原谅退让,遇着失误的事,勿彼此埋怨;遇着恼怒的事,双方先忍耐一下,过了一分钟,就忘记了。所谓不念旧恶,怨是用稀。各人的脾气,应先预告。切不可因爱而求其同我一样。做男的,勿使女子有怨意;做女的,务使男子得安慰。饮食起居,以及家庭整洁,井井有条,使男子自然向内不向外,感情自然一日好似一日,意外的非礼也自然绝了。”
真正的夫妻之爱意味着友善和同情,包括责任意识及接受对方的本来面目———包括所有的优缺点。如果你只爱对方的优点,这不算爱。必须接受对方的缺点,并用你的耐心、智慧和精力去帮助其改正。
真正的夫妻之爱不仅要相互包容谦让对方,而且还是一种向对方无私付出的过程。星云大师曾说:“真正的爱是双向的,真正的爱是要成全对方、祝福对方,爱不是占有,而是奉献。”
爱是付出,是让对方幸福,将爱情婚姻给予对方,比向对方索讨爱情使自己更感欢欣。突破自我中心立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不分你我地考虑双方的幸福,是婚姻成熟的表现,超越自我中心立场的付出、奉献甚至为对方作出牺牲,是爱情发展的最高层次。
五、佛教对离婚的看法
对于离婚,佛教经典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论述,但其基本态度是重视家庭稳定,也不绝对反对离婚。如果家庭出现裂痕,佛教提倡破镜重圆。《四分律》卷三说:“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就是鼓励夫妻和好的意思。不过,如果婚姻由于种种原因的确不能维系,佛教徒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情欲而离婚,在佛教看来是不道德的。
六、关于在家居士的婚姻
在家居士是佛教的基础,在释迦牟尼佛的时候,就非常重视家庭生活,重视夫妻之间、亲子之间,如何彼此相待。甚至还有经典讲到结婚之后,怀孕、生子的事。例如《善生经》、《玉耶女经》,均对夫妻亲子有明确的伦常原则。《中阿含一三五经》亦明言:‘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妻子当以十三事善敬顺夫。’并说:若人慈愍妻子者,必有增益,则无捐耗。’由此可知,佛教并不是与世隔绝的。
有个比喻很形象,夫妻要像筷子一样的地位平等,长短相适。筷子长短大致相当,而且彼此相对独立,夫妻亦然。男女地位的平等,是维系美满家庭的根本要素,可是,有的人却自恃自身条件优越,对对方盛气淩人、颐指气使,或暴躁泼悍、任性专横……显然,大男子主义、大女子主义和尊卑、主从、贵贱的夫妻关系,都难有幸福婚姻可言。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互帮互助,目标一致。筷子只有配合默契,才有‘收获’。和谐的夫妻感情贵在志同道合,比翼双飞。因此,情感上的体谅,生活里的体谅,挫折前的互慰,事业中的互勉……在夫妻间应是不可缺少的。只有难关共度,携手共进,才会使爱的‘横杆’不断升高。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冷热不辞,甘苦与共。筷子不惧高温寒冷,能纳酸甜苦辣。和谐的夫妻关系也该如此。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方圆相间,灵机应变。这是因为筷子上方下圆,而使我们的手法能灵巧自如,变化万千。夫妻相处,同样需要这样的‘方圆’艺术;既坚持原则,同时又乐于欣赏和赞美对方,对对方的缺点不苛求;善于相互适应,不试图去‘改造’对方。而要改善自己。 夫妻如筷,愿天下夫妻都能如此。
七、佛教人士怎么看夫妻
1、南怀瑾:杭州城隍山城隍庙门口的一副对联。
这对子上联描写夫妇关系∶夫妇本是前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夫妻不一定是好因缘,有的吵闹一辈子,痛苦一辈子。
下联说的是儿女问题∶儿女原是宿债,欠债、还债,有债方来。有债务关系,才有父母儿女。所以,人生由男女感情结为夫妇,然后生儿女,美其名曰天伦之乐,其实从人生深一层的体会来看,没有乐,只有苦,不过人都是喜欢苦中作乐罢了。城隍庙的这副对子,将整个人生因缘道理,差不多都概括在内了。我在大学任教哲学课程时,看到现在的青年同学男的女的都蛮调皮,常常不只一次有女同学要我讲爱情哲学。爱情究竟是什麽东西?这种问题使我很难答覆,有时被逼紧了,就老实告诉她们爱情的哲学基本就是自私,人类的我执。不管描写爱情怎样好,爱情基本是我爱你!爱与不爱,都由我出发,不论是男是女,我爱你,是我在爱你;我不爱你就不爱你。一切都是为了我,全从自私观念出发。因此,爱情在文学境界是幅画,这幅画是理想的,很美;实际上不美,世界上许多爱情小说、爱情故事,使我们看了掉眼泪,非常吸引人,非常动感情;但是看遍所有古今中外的爱情故事,几乎没有一个是圆满的;假使圆满了,这个故事便失去了文学趣味。等於以前我们古老的戏剧,像从前各种地方戏、京戏、台湾的歌仔戏,唱的都是私订终生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一点意思也没有。至於落难公子中了状元,两人能否共同生活一辈子,那就很难说了。
以佛学的观点看人生,真正的好姻缘、善缘,不管有没有结为夫妇组织家庭,大都不超过五年十年的。例如有些小说,像红楼梦、西厢记,乃至西洋名著茶花女等等,大家看了,觉得男女间感情的你侬我侬,非常可爱,令人欣羡,但是你不能加以科学分析,一分析他们所谓的浓情蜜意时间的持续也不过几年的美景而已。因为它是短暂的、片段的,所以就觉得很美很有味道。人人都希望维持这种诗情画意般的感情几十年,甚至永远,这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佛经上称我们这个世界为娑婆世界。娑婆两个字的中译就是堪忍。这个世界缺点很多,没有一个人生是圆满的。幸福的家庭很快地就拆散了、破碎了。失望和痛苦忍不了,还是要能忍,还是要接受。
2、星云大师:佛教不可以把世俗上的婚姻看成一种罪过,这是家庭的基本,伦理道德的重点。佛化婚礼对在家的佛教信仰者来说是佛、法、僧三宝为他们幸福人生和佛化家庭的一种祝福,我们是以佛法来普及,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几十年来,我推动人间佛教,不拘形式地到处随缘,给人家证婚之类的。佛化婚礼对佛教的弘扬,社会人心的安定、和谐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出家人什么都能证明的。只要是合法不违法,对道德不损伤,对佛教的制度没有破坏,我觉得其他的都不重要。在澳洲要证婚的人,要持执照,我们在澳洲的徒弟,是政府主动授予的执照。
3、心律法师:《红楼梦》中,曹雪芹借一曲《枉凝眉》,道出了多少伤感和无奈:“若是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宝玉和黛玉有缘相聚,却无缘相守,一个泣血而亡,一个伤心出家,上演了一出千古爱情悲剧。
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情形:两个相爱的人,或因为误会,或因为经济、性格、父母等种种原因,只好黯然分手,他们也只能慨叹造化弄人。
所以才有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之语,道出能有幸成为夫妻的不易,也提示大家要珍惜夫妻之间的缘分。
而还有一些人,恋爱时也是你侬我侬,千恩万爱,感谢上苍能安排双方相识相知;情到深处,更是海誓山盟,海枯石烂,在父母亲朋的祝福下,双双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如果现实生活都能像童话故事中的结尾那样“王子公主开始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婚姻该是多么令人羡慕啊!
当然,很多人是很认真对待婚姻中,纵然双方会出现一些摩擦,争执,他们也会彼此包容,彼此谅解,一步步地慢慢适应,把婚姻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家庭的幸福让他们的人生分外精彩。
可惜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还有的人,有缘相聚,也有缘相守了,却不珍惜,三天两头吵吵闹闹,……这样不仅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还害得双方父母为他们担忧,更不要说夹在中间的孩子,更是无所适从。别人劝解他们,要他们哪怕仅仅是为了孩子也该好好好好经营婚姻家庭,他们却说,这婚姻简直就是爱情的坟墓,夫妻分明就是一对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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