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雷和黄磊的关系好吗?

孙红雷和黄磊的关系好吗?,第1张

挺好的。

孙红雷和黄磊的友谊是在拍摄《男人帮》的时候建立的,在拍摄《极限挑战》的时候,二人的感情更加好了,在节目中相爱相杀,在平时的生活中也是各种玩笑都开。他们之间的感情真让人羡慕。

孙红雷说,从智商到情商,黄磊全面碾压我。在《极限挑战》中就可以看出来,一个是思维清晰、逻辑严密的“神算子”,一个是靠“坑蒙拐骗”混日子的“极限三傻”之一。

在孙红雷眼里,黄磊既是哥们也是偶像。他说:“其实黄磊什么都碾压我,不管是智商还是情商,还是作为一个男人的全面性,所有方面我都挺佩服他的,他确实是我前辈。”孙红雷比黄磊大一岁,但是黄磊对工作和家庭的把握得很好,让孙红雷十分羡慕。

颜王是在《极限挑战》中,黄磊给孙红雷起的。这只是黄磊调侃孙红雷的一个小细节,却意外让孙红雷火了起来。没有扎实的友谊基础,是经不起这样的频繁调侃的。

黄磊说:“我们生活中喜欢互相逗,因为很熟悉所以没什么顾忌。但是我们在聊工作的时候就会严肃。”面对黄磊的挑逗,孙红雷采取的态度经常是不予理睬,“私下的时候我们更像在《极限挑战》里那样,互相挑逗互相打趣。”

在黄磊眼中,孙红雷是一个很爱较真的人。这样的性格在外人看来,会觉得难以忍受,但在黄磊却说:“他非常认真,演戏的时候就是要这么入。”在孙红雷眼中,黄磊也并非是十全十美的,有时候太骄傲了。

这几天总算闲来无事,坐下来好好看看书。

当我纠结看什么书的时候,有四句话把我惊呆了:

这四句话被用在了日本捐赠给武汉的物资上。

当时我在想:

我有多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句子了?

为什么《诗经》中的美好,我要在外国人那里才能看见?

我不甘心,于是就翻开了这一本《六神磊磊读唐诗

有人这样评价六神磊磊和他的这本书:

这本书有多好看?

对于一个热爱生活的人,诗歌一定逃不过你的眼。

对于一个喜欢诗歌的人,唐诗是绕不过去的坎。

对于一个喜欢唐诗的我,这本书真的给了我太多惊喜。

小时候一直喜欢唐诗,少年犹爱李白,那是一种天生的浪漫情怀。

也喜欢张若虚、陈子昂、杜甫、白居易、李商隐……

我能说出一大串喜欢的诗人和他们的诗歌——当然参加诗词大赛还远远不够

但是,我从来没有站在历史的长河上去看整个大唐。

初唐 是属于四杰的,但是却掩盖不了写下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的王绩;埋没不了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的宋之问;还有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的陈子昂。

盛唐 不只是李杜的,纵然他们文章光焰万丈长,也会有张九龄、王维、孟浩然、王昌龄、高适带着一首首诗来挑战,试图把他们踹下神坛。

中唐 是百转千折的,韩愈、白居易、元稹、刘禹锡、柳宗元这些一流诗人围绕着“三大战役”,铺开了中国诗歌最好的画卷,这是唐诗的最高潮。

晚唐 是落寞的,他是一个王朝的终结。但是依旧有人发出“一种风流吾最爱,六朝人物晚唐诗”的感慨。

这本书不仅告诉我,唐朝有哪些好诗、有哪些好诗人。

更重要的是, 六神磊磊站在唐诗的源头,望向末尾,带我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大唐和那些用诗人和诗歌串起来的唐诗的故事。

大唐人才辈出,名号都被用尽,但可以肯定的是 在唐朝,只有难以逾越的杰作,从来没有不可挑战的诗人

这就是我们的大唐。

你有多久没有完整的看过一本书?

你有多久没有读过一首诗词?

你有多久没有看到过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这样的句子了?

不管在什么时候,我看到张若虚的这一句诗,我总是心潮澎湃。

就像他说的: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我很开心,因为我还能读到这样的诗,看到当年的明月,体会当年的心情。

当我被那么多公文、材料逼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

当我被那么多小白文、热血文砸的头昏脑胀的时候;

当我被那么多粗制烂造的新闻、公众号淹没的时候;

当我绞尽脑汁,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表达心中喷薄情感的时候;

我总是会想, 究竟什么才是能穿透人心,穿越历史的好文字

现在想想,大概就是唐诗吧,或许算上宋词吧,可能还有元曲吧!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不愁明月尽,自有夜珠来。

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

我愿君王心,化作光明烛。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这些句子,流传千年,记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当我翻看这本书的时候,她们仿佛精灵,跳跃着从脑海中的书册中蹦出来。

她们看着我,我还没有开口,就快要感动得泪流。

从前读唐诗

喜欢的是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喜欢的是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大概是年少轻狂,总记着一些能一鸣惊人的诗。

多年后的某一天,看到一道题

你最喜欢的诗歌是:( )。

下意识说出来一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愣了半晌,又出来一句“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少年时,最看不上的就是 “床前明月光” “白日依山尽”

爱背的都是《梦游天姥吟留别》、《长恨歌》这种长的不能再长的诗。

甚至买了《太白诗选集》和《子美诗校注》来找到没人看过的诗歌。

现在才发现,真正好的诗我都曾见过,只是她不记得我,我也忘了她。

幸好,总有相逢时。

现在想想,我竟然找不出另外两首写日、月能够超过它们的诗。

六神磊磊说:

如果说有什么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

是舌尖上的翻滚的美食,还是耳边“我的中国心”的歌声?

在我看来,刻在骨子里的是那一首 《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没有任何中国人没有读过这首诗,没有任何人不知道这首诗。

这是留存在每个人心里的,只有中国人才能明白的愁绪。

白日里我们为理想而奔走,夜晚我们孤独的舔舐着内心的伤口,想起这首诗,独怆然而涕下。

作家六神磊磊在他的新书中讲述了金庸小说里的,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种情感。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一种情感”。此处的情感讲的是爱情

金庸笔下的爱情观其实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叫英雄点缀,第二叫爱情至上,第三叫解构爱情。

金庸一开始对爱情的认识是,爱情不过是点缀,不管你爱得多深,终究要让位给政治正确。

然而第二阶段中,在《射雕英雄传》里,郭靖和黄蓉的爱情被写成一种至上的追求。《神雕侠侣》里的爱情更是一种信仰,是人生的终极追求 。

紧接着,金庸写了世间形形色色的爱情,包括单恋、虐恋、畸形之恋、不伦之恋等等,爱情的各种滋味,各种形式,各种变态的形式,几乎都被金庸写了一个变。金庸武侠成为了爱情的百科全书。 

金庸小说第三阶段中,爱情的浓度下降了。在他倒数第二部书《笑傲江湖》里,令狐冲爱任盈盈,但却不愿为了她加入魔界。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金庸最后一本书《鹿鼎记》,里面是金庸对爱情的嘲弄,他把爱情踢出了局。

到此我觉得,小说写进了现实,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爱情可能有一瞬间的柔情蜜意,但它不是生活主旋律,它的占比是很低的,这才是真相。这也是为什么金庸笔下的爱情观始于点缀,成于信仰,终于虚无。

六神磊磊说自己已经读了金庸8年,还可以再读10年,20年,到时依然有话说,因为金庸武侠的读者遍布各个阶层、各种年龄,因为他的作品雅俗共赏,厚重。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金庸本人也说,他在写作上是有天赋的。 我也超爱根据他的小说拍成的影视剧。

我认为,哪怕最高的写作天赋、创作天赋,都不能为打造空中楼阁,都必须得有基石。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艺术高于生活,却来源于生活。创作也是,写作也是。 任何作家的作品,都藏着他的经历,他的价值观,他的信仰,金庸也不例外。为此我特意求证了他本人的爱情线和作品线。

他的感情线

林冶芬, 第1任妻子, 1948年结婚

朱玫,第2任妻子, 1956年结婚,1976年离婚

林乐怡, 第3任妻子,1966年认识,1976年结婚。

从中可以看出,金庸作品把爱情写得最唯美的阶段,对应的是与第2任妻子结婚后的前10年。

关于第1任妻子,按金庸本人的说法,是妻子背叛了他。实际上,那时金庸忙于工作,没有时间陪她,她一个人在家里寂寞无聊,生活过得很不愉快,两人最后办了离婚手续。他们之间有爱情吗?肯定有啊。金庸本名查良镛,事实他有很多个笔名,“林欢”是其中之一,而“林欢”的“林”就源于查良镛和妻子林冶芬名字中都有木字。“林欢”寓意美好愉快的爱情。

让许多女性愤愤不已的就是他的第2段婚姻。妻子朱玫个才女,两人曾经相濡以沫。结婚之初,他们生活十分拮据。婚后,朱玫利用自己记者的身份帮丈夫办《民报》,更是在困难之际,变卖首饰来支持金庸的事业。为了爱,妻子可以冲在最前沿,也可以退居幕后。在他们有了4个孩子的时候,妻子每天要忙着带孩子,还得给金庸送饭。金庸自个说“我妻朱玫每天从九龙家里煮了饭,送到香港来给我吃。”然而,妻子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却最终也看他出轨了。朱玫是最后一个知道丈夫奸情的人。是她太相信?是她太迟钝?还是她太忙了?还是丈夫藏太好?

他和第三任妻子的相识很狗血,在他和朱玫结婚十年之后,有一天,他和妻子吵架了(因为工作上意见不一),他心情不好,然后跑去了酒吧喝酒,对服务员林乐怡一见钟情了。小三的故事不想多讲,类似于翻版的林有有和许幻山。

再看金庸作品,他笔下的爱情始于点缀,成于信仰,终于虚无。这哪里不是他真实的生活呢?

他和第1任的爱情,有是有,却没有同甘苦共进退、没有你侬我侬、没有辗转反侧。年轻人嘛,大家都理解,事业至上。爱情对于男人来说,就像手上的腕表,戴上了方显品位。可如果把爱情当做压在头上的王冠,那便是有些鸠占鹊巢了。

关于把爱情当信仰,我想说,谁还风流过,狂热过,以为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过。 可是狂热过后,步入婚姻后,是无数大大小小的生活琐事,鸡毛蒜皮。新鲜感没了,矛盾多了,付出变得理所当然了。如果再加上一些纠葛,朱砂痣便成蚊子血,白玫瑰便成白饭团。朱玫对待工作极其认真,有自己的主见看法,她和丈夫常会因为工作上意见不一而吵得不可开交,这些也为他后面的出轨埋下了隐患。

爱情终究是虚无的。当金庸第1次见到林乐怡时,他以为那就是他梦中的小龙女,青春、活力、有趣,让他顿感爷青回。按道理来说,那时他笔下的爱情不该是虚无的,至少得迈向另一个巅峰。我的猜测是,尽管他改不了风流的本性,但他的理智是部分清醒的,他对自己的行为是自知的,他对爱情的真相也越来越明了。感情可以一日千里,可以掀起惊涛骇浪,却最终都会归于平静,只等下一次起风,下一次轮回。所谓的一见钟情,也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而那些可抵岁月漫长的忠贞不渝只能存活于小说中。

说实话,除去他的作品,金庸在我的眼中就是一个渣男,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我相信他自己也知道。 不管他对渣的评判是褒是贬,不管他内心有没有一段成龙般的OS"我只是犯了一般男人会犯的错",渣都是一个事实。 他对前妻也是自责的,他不止一次地讲过,他最对不起的就是前妻朱玫,那个被他始乱终弃的人。

至此,我觉得,金庸武侠最大的成功就是在于他笔下的“真”,对自我的“真”,对人性的“真”。他写小人物真,写大人物也真,写精忠爱国有度,写黑暗势力也有理。他的爱情是真实的,也是虚无的。有读者评论道“因为是金庸,出轨也显得很香艳”,大概是基于此吧。

其实,我不是想批判渣男,因为据说这个是基因使然,男性只有通过渣的方式才能使自己的基因得到最大概率的传递。

从女性视角来讲,不管爱的多么的轰轰烈烈,山盟海誓,还是全情投入,最终都要为自己保留一份全身而退的勇气和力量。朱玫最终选择了离婚,但要求金庸不能再有孩子。所以金庸第3任虽然成功上位了,但是进行了扎输卵管的手术。这是朱玫最钢的一面了吧,可我觉得还不够,因为她的晚年真的太凄苦了,她最终也没能放下吧。

对于男性而言,“小龙女”的幻想是件很愚蠢又危险的事。李敖曾对比他小18岁的胡因梦一见钟情,觉得对方美得不可方物,甚至为了能和她厮守,不惜与前妻决裂,自己净身出户。然而,当被问及当年为什么与胡因梦离婚时,李敖说:“有一天我无意中推开卫生间的门,看到了胡因梦便秘而涨红的脸,实在是太不堪了,我心中的完美女神竟然也和常人无异……”

面对爱情,适度的悲观并不是一件坏事情。有是恩赐,虚无也正常。风花雪月虽甜,但不要贪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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