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豳风·七月》是《诗经》中的一首诗。此诗反映了周代早期的农业生产情况和农民的日常生活情况,不仅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也是一首杰出的叙事兼抒情的名诗。全诗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从岁寒写到春耕开始;第二章写妇女蚕桑;第三章写布帛衣料的制作;第四章写猎取野兽;第五章写一年将尽,为自己收拾屋子过冬;第六章写采藏果蔬和造酒,这都是为公家的,为自己采藏的食物是瓜瓠麻子苦菜之类;第七章写收成完毕后为公家做修屋或室内工作,然后修理自家的茅屋;末章写凿冰的劳动和一年一次的年终燕饮。全诗围绕着一个“苦”字,按照季节的先后,从年初写到年终,从种田养蚕写到打猎凿冰,反映了一年四季多层次的工作面和高强度的劳动,语言朴实无华,完全是用铺叙的手法写成的,语调凄切清苦,仿佛是在哭吟着一部沉重的历史。
文学赏析豳地在今陕西旬邑、彬县一带,公刘时代周之先民还是一个农业部落。《七月》反映了这个部落一年四季的劳动生活,涉及到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它的作者当是部落中的成员,所以口吻酷肖,角度极准,从各个侧面展示了当时社会的风俗画,凡春耕、秋收、冬藏、采桑、染绩、缝衣、狩猎、建房、酿酒、劳役、宴飨,无所不写。诗从七月写起,按农事活动的顺序,以平铺直叙的手法,逐月展开各个画面。诗中使用的是周历。周历以夏历(今之农历,一称阴历)的十一月为正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以及四、五、六月,皆与夏历相同。“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即夏历的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蚕月”,即夏历的三月。皮锡瑞《经学通论》云:“此诗言月者皆夏正,言一、二、三、四之日皆周正,改其名不改其实。”戴震《毛郑诗考证》亦指出:周时虽改为周正(以农历十一月为正月岁首),但民间农事仍沿用夏历。首章以鸟瞰式的手法,概括了劳动者全年的生活,一下子把读者带进那个凄苦艰辛的岁月。同时它也为以后各章奠定了基调,提示了总纲。朱熹《诗集传》云:“此章前段言衣之始,后段言食之始。二章至五章,终前段之意。六章至八章,终后段之意。”在结构上如此安排,确是相当严谨。所谓“衣之始”、“食之始”,实际上指农业社会中耕与织两大主要事项。这两项是贯穿全篇的主线。首章是说九月里妇女“桑麻之事已毕,始可为衣”。十一月以后便进入朔风凛冽的冬天,农夫们连粗布衣衫也没有一件,怎么能度过年关,故而发出“何以卒岁”的哀叹。可是春天一到,他们又整理农具到田里耕作。老婆孩子则到田头送饭,田官见他们劳动很卖力,不由得面露喜色。民间诗人以粗线条勾勒了一个框架,当时社会生活的整体风貌已呈现在读者面前。以后各章便从各个侧面、各个局部进行较为细致的刻画。诗的二、三章情调逐渐昂扬,色调逐渐鲜明。明媚的春光照着田野,莺声呖呖。背着筐儿的妇女,结伴儿沿着田间小路去采桑。她们的劳动似乎很愉快,但心中不免怀有隐忧:“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首章“田唆至喜”,只是以轻轻的一笔点到了当时社会的阶级关系,这里便慢慢地加以展开。“公子”,论者多谓豳公之子。豳公占有大批土地和农奴,他的儿子们对农家美貌女子也享有与其“同归”的特权。这里似乎让读者看到汉乐府《秋胡行》和《陌上桑》的影子,虽然那是千年以后的事,但生活中的规律往往也会出现某些相似的地方。姑娘们的美貌使她们担心人身的不自由;姑娘们的灵巧和智慧,也使她们担心劳动果实为他人所占有:“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她们织出五颜六色的丝绸,都成了公子身上的衣裳,正如宋人张俞的《蚕妇》诗所说:“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四、五两章虽从“衣之始”一条线发展而来,但亦有发展变化。“秀葽”、“鸣蜩”,带有起兴之意,下文重点写狩猎。他们打下的狐狸,要“为公子裘”;他们打下的大猪,要贡献给豳公,自己只能留下小的吃。这里再一次描写了当时的阶级关系。五章着重写昆虫以反映季节的变化,由蟋蟀依人写到寒之将至,笔墨工细,绘影绘声,饶有诗意。《诗集传》云:“斯螽、莎鸡、蟋蟀,一物随时变化而异其名。动股,始跃而以股鸣也。振羽,能飞而以翅鸣也。”咏物之作,如此细腻,令人惊叹。“穹窒熏鼠”以下四句,写农家打扫室内,准备过冬,在结构上“亦以终首章前段御寒之意”。六、七、八章,承“食之始”一条线而来,好像一组连续的**镜头,表现了农家朴素而安详的生活:六、七月里他们“食郁(郁李)及薁”、“亨(烹)葵(葵菜)及菽(豆子)”。七、八月里,他们打枣子,割葫芦。十月里收下稻谷,酿制春酒,给老人祝寿。可是粮食刚刚进仓,又得给老爷们营造公房,与上面所写的自己的居室的破烂简陋适成鲜明对比。“筑场圃”、“纳禾稼”,写一年农事的最后完成。正如《诗集传》引吕氏所云:“此章(第七章)终始农事,以极忧勤艰难之意。”到了最后一章,也就是第八章,诗人用较愉快的笔调描写了这个村落宴饮称觞的盛况。一般论者以为农夫既这么辛苦,上头又有田官监督、公子剥削,到了年终,不可能有条件有资格“跻彼公堂,称彼兕觥”。其实社会是复杂的,即使在封建社会的中期,农民年终时也相互邀饮,如宋代秦观《田居四首》所写:“田家重农隙,翁妪相邀迓。班坐酾酒醪,一行三四谢。”陆游《游山西村》诗也说:“莫笑田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七月》所写上古社会的西周村落生活,农闲之时,举酒庆贺,也是情理中事。中国古代诗歌一向以抒情诗为主,叙事诗较少。这首诗却以叙事为主,在叙事中写景抒情,形象鲜明,诗意浓郁。通过诗中人物娓娓动听的叙述,又真实地展示了当时的劳动场面、生活图景和各种人物的面貌,以及农夫与公家的相互关系,构成了西周早期社会一幅男耕女织的风俗画。《诗经》的表现手法有赋、比、兴三种,这首诗正是采用赋体,“敷陈其事”、“随物赋形”,反映了生活的真实。读者仔细吟诵其中任何一章,都会有这样的感觉。[2] 名家点评《毛诗序》:《七月》,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至王业之艰难也。朱熹《诗集传》:仰观星日霜露之变,俯察昆虫草木之化,以知天时,以授民事。女服事乎内,男服事乎外,上以诚爱下,下以忠利上。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养老而慈幼,食力而助弱。其祭祀也时,其燕享也节。此《七月》之义也。姚际恒《诗经通论》:鸟语虫鸣,革荣木实,似《月令》;妇子入室,茅綯升屋,似《风俗书》;流火寒风,似《五行志》;养老慈幼,跻堂称觥,似庠序礼;田官染职,狩猎藏冰,祭献执宫,似国家典制书。其中又有似采桑图、田家乐图、食谱、谷谱、酒经:一诗之中,无不具备,洵天下之至文也!……无体不备,有美必臻,晋唐后陶、谢、王、孟、韦、柳田家诸诗,从未臻此境界。方玉润《诗经原始》:《豳》仅《七月》一篇所言皆农桑稼穑之事。非躬亲陇亩,久于其道者,不能言之亲切有味也如是。周公生长世胄,位居冢宰,岂暇为此?且公刘世远,亦难代言。此必古有其诗,自公始陈王前,俾知稼穑艰难,并王业所自始,而后人遂以为公作也。吴闿生《诗义会通》:此诗天时、人事、百物、政令、教养之道,无所不赅,而用意之处尤为神行无迹。神妙奇伟,殆有非语言形容所能曲尽者。洵六籍中之至文矣!余冠英《诗经选》:这诗叙述农人全年的劳动。绝大部分的劳动是为公家的,小部分是为自己的。[2] [3]来自 来自 来自
参考资料1. 朱 熹 .诗经集传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 :60-61 .
2. 徐培均 等 .先秦诗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8 :296-301 .
3. 七 月 .湖州师范学院网 [引用日期2014-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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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本来是女生的歌,是毛毛作词,周杰伦作曲,蔡依琳演唱的歌曲
从词来看,这歌的意思是男一号对她有意思,但都不敢表白,而女生也对他有意思,等着他的表白,但他就是连话都说不清楚,后来有男二号追求她,她等不到男一号的表白,就做了男二号的女朋友其情感就是这女的对男一号的懦弱胆小的恨意及无奈
而曲是以R&B的曲风来唱出,多了一种伤感
从而这歌就有了悲伤难过,无奈及幽怨之感
剧名:《小爸爸》
角色:周正
演员:赵志刚
简介:三妹的相亲对象
赵志刚,1979年8月生,江苏省徐州人,毕业于北京**学院表演系2000级,曾在电视剧《神探狄仁杰》系列1,2,3中扮演狄春。在建国60年大剧《猎鹰1949》扮演我方五号情报员。在都市情感大剧《想明白了再结婚》中扮演“伪富二代”果言。赵志刚毕业于北京**学院表演系2000级本科班,出演的第一部戏就兼任副导演一职,此后在多部影视剧作品中都同时拥有演员、执行导演、制片人等多重身份。
祥林嫂,一个丧夫的寡妇,在封建礼教盛行的社会之下,被视为晦气之人。所以当初被卫老婆子领到鲁四老爷家里时,鲁四老爷眉头紧皱,但鉴于祥林嫂模样还周正,手脚壮实,沉默老实,看起来是个安分耐劳的人,而且女工还不好找,四婶这才答应让她留下。祥林嫂在试用期内,勤劳肯干,且从不歇着,抵得上一个男子,所以到第三天就被正式录用了。这也体现了祥林嫂想通过自己的勤劳来改善生活的努力,即使她一人干几个人的活,她也乐意,此时的她感受到作为一个的尊严和自由,所以她口角渐渐的有了笑脸,脸上也白胖了。她为了改变命运而从婆家出逃,似乎让她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祥林嫂抗婚
然而,好景不长,婆家寻上门来,据卫老婆子描述,祥林嫂的婆婆需筹钱帮小儿子娶媳妇,于是将祥林嫂强行许配给了贺家墺的贺老六,并因此获得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彩礼,不仅帮小儿子娶上了媳妇,还剩了不少钱。卫老婆子详细描述了祥林嫂在被强行嫁人时反抗的情景,一路嚎,直到嗓子不出声,在拜天地时被两个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劲擒住也没拜成,且在他们松手时,祥林嫂便一头撞在香案角上,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和两块红布还没止住血,直到几个人将她和贺老六反锁在新房里,祥林嫂还是骂啊嚎啊。第二次拼尽全力的反抗,还是以失败告终。于是,她接受了这桩婚事,丈夫也有手艺,会盖房子,小日子似乎慢慢过得好起来。在年底生下一个男孩,她胖,儿子也胖。好日子持续不到两年,命运又给她一记重击,丈夫因伤寒病故,儿子被狼吃了。悲惨如斯。丈夫亡故后,房子被大伯强行占有,她被赶出家门,孤零零的一个人,又一次走投无路。于是,又找到了卫老婆子,又一次来到鲁家,此时的她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死尸似的脸上整日没有笑影,手脚也不如先前灵活,引得四婶颇有埋怨,而鲁四老爷更是告诫四婶,祥林嫂虽然似乎很可怜,但败坏了风俗,祭祖物品和饭菜决不能让她沾手,否则不干不净的东西,祖宗是不吃的。可见鲁四老爷的冷漠无情。
祥林嫂捐门槛
死了儿子的祥林嫂,逢人便说阿毛被狼叼去的惨烈,人们慢慢地听厌了,最开始还能改换鄙薄的神气,陪出许多眼泪来,有些老女人还要特地寻来,听她这段悲惨的故事,直到祥林嫂说到呜咽,她们于是流下那停在眼角上的眼泪,叹息一番,满足了去。“满足”一词如此讽刺,在那些听众看来,祥林嫂的故事,纯粹是为她们提供了一个谈资而已,她们早已在心里对祥林嫂所谓的伤风败俗鄙夷过一万遍,而这种鄙夷的背后是冷血和麻木。最后,祥林嫂的悲哀被大家咀嚼鉴赏了许多天后,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烦厌和唾弃。祥林嫂似乎也觉察了这一点,后来也就不开口了。
听众们听厌了这个悲惨的故事,开始在祥林嫂身上寻找新的谈资。一天,柳妈问起祥林嫂额角上的伤疤,这一问绝非出于关心,而是一种带着挖苦和讥讽意味的纯粹的恶,旨在从祥林嫂私密之事中寻点乐子,于是关于这个伤疤的事,又传开了,人们开始兴致勃勃地谈论这个伤疤,从此伤疤成了祥林嫂的耻辱柱。柳妈建议祥林嫂去庙里捐个门槛,以免死后被阎罗王截成两半,分给两个亡夫。祥林嫂听后,陷入了无限的苦闷中。于是攒了一年的钱,去庙里捐了门槛,神气也舒畅了,眼光也分外有神。她天真的认为,这一世的罪孽这下应该赎清了罢,人们不会再嘲笑鄙夷她了罢。于是她高兴地对四婶说,她捐了门槛了。所以当四婶在祭祖时,慌忙大声阻止祥林嫂拿酒杯和筷子时,祥林嫂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变得灰黑,到第二天,眼睛凹陷下去,精神更加不济了,她开始变得更就胆怯,如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胆颤心惊,自此,她仅存的这点希望也彻底地破灭了。她对悲惨命运的第三次反抗,以绝望告终。
祥林嫂自尽
“脸上消瘦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木刻死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祥林嫂一次次地抗争,一次次陷入更深的绝望。鲁四老爷也没再收留她,她最终沦落为一个乞丐。她开始琢磨人死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死掉的一家人,是否还能见面?这大概是她能想到的唯一慰藉了。当在被告知也许有魂灵罢,也许能见面罢,祥林嫂便走上了绝路,这是她的最后抗争,如此毫无尊严的生活,她不想再继续了,从这一角度看,她的死是在为维护自己的尊严所做的抗争。于是她选择结束自己受尽唾弃、摧残、践踏、鄙夷的悲惨一生。在那个祝福之夜,孤独地死在漫雪纷飞之中。多么讽刺、惨烈而又悲恸。
祥林嫂的悲剧,也是封建礼教社会的悲剧,而麻木、冷漠、刻薄的围观者都是杀人不见血的侩子手。鲁四老爷听闻祥林嫂的死讯后,大声说了句,“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在他眼中,祥林嫂是伤风败俗的,是低贱如蝼蚁的,连在死这个事情上都要妨碍他;视祥林嫂为私物并将其随意处置的婆婆;尖酸刻薄爱嚼舌根的柳妈;毫无怜悯之心的卫老婆子;麻木不仁的四婶,她们在祥林嫂的生命里都是施暴者。文中的新派知识分子“我”,是唯一一个对祥林嫂发自内心表示同情的人物,然而仅限于同情,更多的是对现状的无奈和无力感,最后也只能用诸如“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来自我疏解。
先生的文字振聋发聩,历经差不多一个世纪,时代发生了巨变,而人性的麻木和冷漠,似乎亘古未变,这也许便是先生的伟大之处罢。
孔乙己用双手撑着一步一步爬出了酒店,寒风丝毫没有一点想要放过孔乙己的念头,凛冽地吹着,肆虐地刮着,打在只穿着一件破夹衫的孔乙己身上。他用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爬到一棵树下,蜷起身子,尽一切可能多给自己一些温暖。他静静地坐在树下,回想起从前,若不是因他好吃懒做,总是连笔纸带人一起销声匿迹。或许现在的他虽说不上是有钱人至少也能养活自己,过上太平的日子了。更不会去偷别人家的东西,落成现在的这副惨状,遭人唾弃。想起以往在酒店,那些酒客对他的调侃和讽刺以及嘲笑,自己还仍迂腐地试图去反驳,他顿时觉得这一切都来得太荒谬和可笑了。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到最后一刻,他都沦落成这般下场了,却依旧没有任何人表示出对他的同情,哪怕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也好啊,都没有。这是多么凄凉、多么悲哀的事!……孔乙己反反复复地思考着,陷入深深地悔恨中,可似乎一切都来得太晚了。伤势的严重、体力的透支,让他渐渐地闭上双眼,永远地睡过去了。
1趣事闲谈——迷路
我有个缺点,当然,比起其它的缺点,这个缺点更让我哭笑不得。
好像是第一次离家之后,我就深刻地体会到这个缺点带给我的困扰。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作为一般人来说,我也不是很笨。然而就是在一般然和聪明人的缝隙里,我好像更具备笨人的资格。
我学不好地理,因为我的脑海里没有方位。记得我刚开始记东南西北的时候,别人轻易就能回答的问题,我是决计不会的。就连现在如果一个人告诉我,到某地去要朝东走,我肯定是站在原地分辨好久,末了,还不一定会走对路呢。瞧,很笨是不。
因为不辨方位,我常常闹出了不少笑话,也生出不少困扰。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期末会考,考点不在本校,而是在相距不到20分钟的X中学。我去过那所学校,因此我认为自己是可以找到那所学校的,所以我还很自信地告诉别人应该怎样怎样到达。到了考试那天,我由于疏忽没带齐证件而落了后,但当我取完证件再赶去考试时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找不到原来的路了。后来还是靠好心人的一路指点,终于是有惊无险地赶到考场了。
有时我也真想尽量记住我身旁的事物,但越是努力,越是困扰。我越是想要记住某条街,结果在我眼里,每一条街都是那么相似或相同,我上一刻钟记住的东西好像都能在下一秒找到重合的。我越是想要记住某一个人的脸,结果我感觉每个人的脸和其他人的也是没有多大的差别。过这样的时候,我像发现重大秘密似的指着两个人说:你看她们长得多像双胞胎呀。结果换来当事人的尴尬一笑,旁人的几句抢白。最不可原谅的是我还很坚持,因为我看到的确实是好像的呀。
例如在生活中,我可能刚刚上了一幢楼,下楼后就忘了来时路,常常是站在楼角不知所措。所以我常常会走错路,朋友们都开玩笑说,和我在一起时要想不迷路的话就一定要朝我说的反方向走。
其实我真的好想走对路,也很想记住一条路。但很困扰的就是同样都是眼睛看出去,为何我的眼眸里的每一条街,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相似呢?为什么呢?这个问题我直到现在也回答不了。我还是会经常走错路,但所幸的是,走错后我还能找到正确的路。所幸的是,在我走错的时候,都有善良的人群为我指路。
2记一次失去了的情缘
不知是因情感小说看多了,还是因爱情电视剧看多了的缘故,很早就渴望着一个美丽的爱情,一个美丽的女子。我爱她,她爱我;我珍惜她,她珍惜我。可是命运总是作弄人,不给我一个很好的情缘,大好的青春在等待和渴求中白白地失去了。并不是因为我不主动的缘故,也不是因为我没有热情,真的是因自己不够优秀,条件很差的缘故,生怕人家看不上我,给人带来痛苦而造成的恐惧心灵。
我就像高粱一样,在那个赤热、焦黄、贫瘠的土地上生长着,过早的把成熟的身子举过头顶。
我曾深深的暗恋过一个女子,她是那么的优秀、美丽而善良,长长的头发,清澈的大眼睛,就像画里的一样。我真的像望月亮、盼嫦娥那样,望着她、盼着她。我不知我异样的眼神和举动,她是否察觉,是否打动她,我的情意就像一只蜡烛,一直燃着、燃着。我不敢表白,也不敢直视她,伪装着自己,担心她的拒绝,也担心会伤了她,还有我那可怜的、小小的自尊,也被包了起来。一直暗恋着,苦心的经营着。
记得在一次小小的聚会上,有人邀请大家跳一支舞。她是一个很文静的人,那天我就坐在她的旁边,她鼓励我去跳,可是我真的不会跳,担心闹出笑话,我犹豫了。多好的一次机会啊,如果那天我拿出了男子汉的气概,我跳了,可能我与她会有一个好的开始,可是我失去了。
我爱的人,你是我心中的神,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爱你,我还需要提升自己,才能给你带来美满和幸福。
可是自那以后,便失去了联系,也没了她的消息,就像一根针丢入了大海,但扎在了我的心里。
二十年了,可能她已嫁人,也可能她已变老,但当初那个模样,一直留在我记忆的脑海里,好似保留着一张永不暗淡的照片。
3街上流行花裙子
阳光灿灿的白,而那些花一样的女人们都穿起了花裙子。
蝶儿是心痒的,只是她很少穿。
阳光灿灿的白,而那些花一样的女人们都穿起了花裙子。
蝶儿是心痒的,只是她很少穿。
假如是钱少买不起,她会努力赚钱,她会奔着她的理想飞奔。这样也许有人会猜,那肯定是长得胖或者矮,穿上裙子比穿周正的套装还难看,那就没有必要穿且正剩下羡慕的份了。
只是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也或者没有身体的原因,而是心理的因素。
刚记事时父母的戏言她还记得少许,就是东家的二姑,西家的二姨稀罕她,说要不就跟去吧,其实她知道父母更期望她是个男孩子,而她事实是粉嘟嘟的女娃,几岁的时候有过沉进水里,死过一次的经历,同龄的孩子们总是取笑她“呀,那个孩子呀,差点淹死了!”这一句话在她耳边萦绕了好多年。十几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叫所谓非礼的遭遇。那是一个大几岁懵懵懂懂较成熟的坏孩子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抱了她,她哭着告诉父母,父母找了他的家人,也吓唬他不许再非礼,同时父母也叮嘱她事事要小心,从此她再也没有恣意过。
那年高中刚毕业,在家期待成绩的她,焦虑,烦躁,寂寥,邻家的姐姐看着她可怜就喊她一块逛超市,在五彩缤纷的花裙子里她打眼看上了一条白底子细碎青花的连衣裙,美滋滋的买回家,父亲大怒,不许,必须退,只好换了纯白的细线牛仔裤,一条薄薄得红绸无袖衫,父母也唠叨了好长时间,她一直想做一个乖孩子,父母能留她在身边,她的心里早已下决心好好报答他们,并且不让他们生气,父母真的不易,供她吃穿读书,父母是她的天。
因为读书和工作,该嫁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好多姻缘,在别人提亲时她不想看到父母失望的眼神,只想了三个条件:个子比自己高,年龄比自己大或者同岁,再就是文凭最差也一样。说到眼前的正好符合,再没有了别的理由,只好应了,第一次见面她和他聊着聊着,哭了,哭得说不出话,他呆呆的立在那儿也不知道那儿出了错,其实他哪里知道,她的话是说给自己的,那是一次和那个小小的自己做别,当提亲的`人追问到底咋样的时候,她沉默了,“不说话就是同意了!”就这样她又一次懵懵懂懂的做了新娘,在出嫁的那个晚上,是伯母陪她睡得,她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婚车来了,穿着洁白婚裙的她颤颤巍巍上车,头“吭哧”一下撞到了车顶,她疼的两眼昏黑,白裙子惨白惨白的印在记忆里。
先生是个严肃严谨的人,出身好,家庭好,而这不是她在别人眼里是“攀爬”的本意,真的不是,当初嫁只为去掉父母的心事而已。不知在怎么样个状况,先生让别人猜度自己的日子,而她这个大难不死的人总是多了些优势,生活的历练已经把她的处世为人打磨的玲珑剔透,而不变的依旧是她的身材,她一直记得好多人说起来都说有一种人的身材叫魔鬼身材,而她是沾边的。每一个女子都有爱美的情结,她也不例外,只是习惯了小心行走,即使最亲近的人,她也顾忌,喜欢逛超市,喜欢在那些花裙子里来来回回穿梭,偶尔也买,她的眼光总是很独特,看上眼的裙子总是在她的身上泛着魔力的光彩,而那种内心的欣喜一点一点蔓延,那是一种很奢侈的感觉,因此只要逛超市就喜欢在琳琅满目的花衣群里流连忘返,让那种愉悦从一点到一线到一面网,让自己罩在那种窃喜的意境里。
每每翻开衣橱,一件一件裙子旗袍立在那儿,淡雅,安静,就如自己站在那个角落,怯怯地笑,在安静的晚上,拿一件穿上,仰起脸走几圈,自己就羞红了脸,再换一件,低头看着摆动的裙裾,一种痒爬进心里,这样的时候性情总是无比的兴奋。
只是每天的早晨出门前,伸进衣橱的手总是缩回来,不需要穿的理由一下盖过来:上班,在办公室,不方便。公共场合:自己总不想进入别人的视线,也无需要。偶尔,晚上宴会需要,却已经累了一天了,没有了力气和心情。
又到绚烂的夏天,街上流行花裙子,依旧羡慕,很多时候站在窗前,安静的看着白花花的光线里,养眼的裙子飘动,好看的不好看的人都随着裙子飘动情绪飞扬,心里的虱子总是千军万马般得涌动,痒的很。想起张爱玲的话:人生是一件华丽的旗袍,却生满了虱子。每每这样的时候总是一半笑,一半恼,总是左抱着惆怅,右抱着希望品味日子。
4理解需要一个过程
在生活中,当我们与人交往时,你与对方的观点得到了彼此的认同后,我们往往会说:理解万岁。看似短短四字,却反映了你与对方在沟通上实现了某种契合,或者说彼此的交流在心灵上保持了一致。其实,这种契合和一致是建立在对彼此长期的一个理解过程之上。家庭的理解是如此,职场社交中的理解亦如此。
在家庭中,理解需要一个漫长的自我认识过程。从我们懵懂无知到长大成熟,从我们求学深造到立业成家,父母为我们的成长成才可谓含辛茹苦,可我们在这个漫长的成长之旅中,对于父母的理解又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认识过程呢,我想每一个人,当回忆起那一段段与父母相处的生活时,这种理解肯定是在历经了无数次岁月的打磨和锤炼才愈见其永不退色的光泽。
年幼时,当我们屡次犯错时,是父母关切的唠叨催我们改过自新,而我们却总是无法理解父母为什么事无巨细都要管。
上学时,当繁重的课业压得我们总想寻求解脱时,又是父母绝不给我们偷懒钻空的机会,而每每这个时候,我们不止一次的叛逆和顶撞不知是怎样伤透了他们的心,让他们渡过了多少个心怀失望的不眠之夜,而我们却浑然不知,总是难以理解父母为什么如此情薄义寡?
而当我们有一天也踏上工作岗位,肩上多了一份责任,少了一份轻狂时,我们始才把关注的目光移到了父母身上,看到父母双鬓那银霜般的白发时,我们恍然所悟,理解了原来父母那唠叨催促中竟蕴藏了多少放心不下的关爱,理解了原来父母那杜绝我们偷懒钻空的时光里竟隐含了多少担心我们误入歧途的焦虑。
后来,当我们也成家立业,为人父母时,再转身细滤那不堪回首的往事时,我们才明白父母曾对我们多次扼腕叹息的“父母的心在儿女身上,儿女的心在石头上。”那句话的分量是何等的深重啊,我们才了悟到原来理解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自我认识过程。
在职场社交中,理解同样需要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我们每天的生活离不开社交,但在社交中我们要做到游刃有余,实非不易。你工作水平的高低,既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历练,又要在长期的工作成效中见分晓。
领导对你真正的器重,不是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也不是短时期内就对你做出一个令你自我满意的评价,它需要你长期一贯的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脚踏实地的干劲以及富于智慧的才干去赢得和换回,从这个层面上说,领导对你的理解和信任是建立在长期的理解过程之上的。
说近点,你的同事对你工作上的赞同和人品上的认可理解同样需要一个过程,你长期以来工作靠前,成绩出色,同事自然会对你投来钦佩的目光,你一如既往的坚持为人厚道,坦率秉正,你身边会多一些支持和信任你的职场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要争取同事的认同和理解也绝非易事,它确需要你有一颗正直不偏私的心和一种始终不渝的理性坚持。
理解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一颗常怀感恩的心,需要睁大一双经常擦亮的眼睛,需要一次次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为他人予以关爱的行动,惟有如此,我们方能在理解中升华自己的思想和人格,让自己永远也不会生活在失去理解的自我烦恼中。
5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
一段时间以来我总在思考,思考爱情,思考婚姻。我在想爱情到底是什么?婚姻到底是什么呢?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才是真正的婚姻呢?
有人说婚姻就像一座城墙,城外的人想进城,城里的人想出城。
我问过许多单身的朋友爱情是什么?总结就几句话,你愿意,我愿意,你开心,我开心,大家一起快乐。简单而粗暴。
很多进入婚姻的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有人说婚姻就是两个人在一起过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还有人说婚姻就像冬天里的小棉袄,穿在身上行动不便,但是却很温暖。
前几天我问我老婆,你说婚姻是什么?她的回答怎一个简单了得。她说婚姻就是两个人结婚了,呵呵。
婚姻难道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吗?那么爱情又是什么呢?
其实早在2400多年以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问过他的老师苏格拉底这样的问题。他问老师爱情是什么?大哲人苏格拉底让他穿越一片麦田,去摘一株最大最金皇的麦穗回来,要求他只能摘一次,并且只能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可结果他却两手空空的走出了麦田,老师问他为什么空着手回来?他说当我走在田间的时候,曾看到过几株特别灿烂的麦穗。可是我总想着前面或许会有更大,更好的呢,于是就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觉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好的早已经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有摘。听完他的描述,苏格拉底意味深长地说,孩子,这就是爱情。
是的,这就是爱情,你们懂了吗?能理解吗?
那婚姻又是什么呢?
柏拉图同样问过苏格拉底这样的问题,苏格拉底让他穿越一片树林,去砍一颗最大最茂盛的树回来,告诉他同样只能砍一次,只能向前走不能回头。于是柏拉图去做了,许久之后,他带了一颗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却也不算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为什么带了这么一颗普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次的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还两手空空的时候,看到这颗树还不错就砍了下来。免得错过之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苏格拉底说,孩子,这就是婚姻。
是的,这就是婚姻,我想我懂了。
我想能读懂这两段故事的人,一定能收获幸福。你读懂了吗?
作者┈伱芡莪の冭茤的文集
6被岁月催熟的容颜
再一次见她,她已经初为人母了。她抱着自己还不到一岁的孩子在大街上乘凉,夜才刚刚开始,她抱着孩子在小区的石凳上坐着。昏黄的灯光照在她已经发胖的身体上,显出臃肿的样子。头发也不如之前鲜亮,随意挽起来扣在头上,倒像个贤妻良母了。我在她身后走过去,她正低头给孩子整理衣服,一边整理还一边用埋怨的语气教训孩子:你看看,弄的身上这么脏。仔细一看,小孩手里握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抠来的泥巴,怪不得她会生气。我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没有和她打声招呼,就急忙的逃走了,生怕被她发现一样。临走时,耳边竟然一直响起妈妈说过的话:只要她不上学了,你们的世界就完全不一样了。
是啊,才几年的时间,我还在读大学,她却已经嫁人,并且当了母亲。
她叫晓月,是我初中两年最好的朋友,但是她在初三的时候选择去北京打工,没有和我一直走到高中,走到大学。其实她的成绩挺好的,人也很聪明,又很勤奋,只要坚持读书,说不定还会比我有潜力。但是她却在我的遗憾里离开了。那个时候我特别伤心,因为她父母并不支持孩子读书,并不认为读书了就会有出息,他们会用以后挣多少钱来定义你过得好不好。晓月比我大三岁,却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她本是四川人,生在四川,但是妈妈改嫁,跟着来到了济南。后来妈妈在这里又有了个小妹妹,她也就整天看孩子,做家务。她的生活并不是很好,但是她很乐观,即使在初中的时候很多同学不喜欢她,甚至孤立她,我也一样和她玩,因为我能懂她的不容易。她很坚强,除了最后她跟我道别的时候哭了,我就没有见她哭过。她的离开,对我的打击很大,我一直把她当做一个依靠,后来这个依靠没有了,我就成了一个人了,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她也成为了一个人了,一个人在北京打拼,一个人承担起所有,一个人独立的成长。
对于她的离开,我的家人倒显得很淡定。因为两家人都很熟悉,我爸妈很了解他爸妈。我的爸爸和他的爸爸是小学同学,又是一个村子的,算是从小一起长起来的玩伴。她的爸妈没有文化,也不懂孩子上学读书才有出息,他们只能用金钱来衡量眼前的一切。孩子读书要花钱,还不如早点出去打工更为实在。虽然我不懂他们的价值观念,但是我心疼在这个家庭背景下生活的晓月,失去了多少同龄人应该拥有的关心和疼爱。我作为她在学校里唯一的好朋友,却不能为她做点什么,每次想来我都很愧疚。她刚开始离开的时候我很想她,每天都在等她的电话,有时候遇到她的家人也迫切的想知道她的消息,但是生活里好像就失去了这个人的消息一样,我不知道她在北京做什么,过的好不好,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包括她的父母。我知道她是怀着怨恨和无奈离开的,她将这里的一切想尽办法的忘记,就是为了更好的开始。她的生活都是她自己的努力,朋友、家人都帮不上她。渐渐地,她也淡出了我的世界。
我继续上高中,没有她的世界仿佛也没有太大的改观。好朋友的空缺被另外两个死党占据了,我继续无忧无虑的读书,偶尔也会想起她,想知道她的情况。但是除了每个月定期的往家里寄钱,她也不会往家里打电话,也不会给我电话。我妈妈就说,只要她不上学了,我们的世界就完全不一样了。以后渐渐地就没有了共同语言,渐渐地彼此越走越远,一开始认为的坚固友情,也慢慢的消失了。每当听到妈妈说这些的时候,我都会不相信,我并不觉得时间和距离会改变什么,但是过了两年的时间,她回来了,还特意来我家找我玩。那个时候的她,已经变成我不认识的样子了。
两年里,她已经浓妆艳抹,穿着成熟,说话语气与口音已经变得完全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她了。她大方的和我妈妈聊天,我却只能坐在一边默默的,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也插不上什么话。她们聊得都是挣了多少,上班怎么样,人怎么样。我只想知道她是怎么过的这两年,然而在她和我妈妈欢畅聊天的时候,我并没能说上几句话。她们得出的结论是,我还太小,幼稚,什么也不懂。送走了她,我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妈妈倒是很轻松,又说了她一直给我说的话:只要她不上学了,我们的世界就完全不一样了。之前我不相信,但是看到她的样子,我沉默了。她变了,变得我不再认识。她已经变成之前她最不屑的样子了,她已经完全成为了现实的奴隶,她和我,真的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那一面之后,每年的正月,我还会去她家里串串门。聊不了几句话,我就在她家里看电视。她家里还是老样子。她的妹妹长大了,妈妈还是如此。只要她在家,家里所有的家务还是她的。她也坐不了多久,就去烧水、洗菜准备做饭了。她在我眼中一直是能干的,看着她忙来忙去我还是会心疼她。记得去年我要上大学走的时候,听我妈妈说她怀孕了,我还不相信,特意跑去她家看她。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看出来,就看到了她将要结婚的对象,人看上去挺老实,对她也是百般呵护。我想,终于有个人能看到她的辛苦了,愿意来爱她,理解她,保护她。我为她感动。只是她结婚那天刚好是我报道的那天,就这样错过了。我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们约好做彼此的伴娘,时间一走,恍如隔世。现在,她已经成熟,我却还在成长。
我上大学后,就有一个在网上给她聊过一次。她兴奋的给我分享给孩子取的名字,如果是女孩,就叫心如,如果是男孩,就叫亚霖。看着她甜蜜幸福的样子我也替她开心,奔走了这么多年,她终于可以停下来,认真的为自己过生活了。
又是一年过去了,我又见她,却不敢上前说话了。她已经有了小孩子了,当她已经成为了一个母亲的时候,我却还和之前一样,还像个孩子一样。在她的面前,我一点都没有长大。我不能和她谈论我在大学里的种种,我怕她心里会有落差,我也听不懂她说的柴米油盐,我们的世界,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现在想起过去的事情,那些怎么也复原不了的朦胧岁月,对她来说就像是一场美丽的梦吧。梦醒之后,她依旧在现实中摸爬滚打。在我眼中,她还是个孩子呢,但是,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要为自己的孩子奋斗了。我不知道她现在的生活是否幸福,她吃了这么多的苦,应该有自己的甜蜜的。
她成熟了,是被岁月催熟的。不管在这其中有多少遗憾,多少坎坷,她自己走来,一个人挺过。我并没有参与其中,但我愿意用真心祈祷,她的以后,会好过一些。
7故乡的湿地
一块绿茵茵的湿地,滋润盈满了我思乡的情感。至今,还在我的梦中浸透着干枯的心田。
我爱故乡_______肥城。爱那片绿茵清香的湿地。
在我游走他乡的足迹中,曾经目睹过无数处湿地风光。东北的湿地,虽然辽阔浩荡。但是,似乎有些僵硬的样子。南方的湿地,却常见潮雾迷茫,更显得有些娇羞。这些异乡的景色,终不能让我感到亲近,如同墙壁之画,属于他人的水彩之笔。我,只是一个游客而已。
去年夏天,我因堂侄结婚,故而回到了魂牵梦萦的故乡。当我面对陌生的城市,当我听到了熟悉的乡音,我,一个童年离家的孩子,泪流满面。
故乡啊!您还能认出那个曾经背着竹筐打猪草的小男孩吗?您可否还记得回荡在山坡上的那一声声哭喊吗?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这首贺知章的诗,就是我回家的真实写照呀!少年记忆中的痕迹,如今已是烟消云散了。呈献在我面前的是青山绿水,田肥果香。
因为堂侄的挽留,因为我眷恋故乡难离,故而迟迟未能返回。在我游遍了肥城市内的景点后,堂侄说:伯父,咱市郊新开发了一处绿色湿地,有空您去瞧瞧。
湿地。这个名称,对于我来说,能在肥城听到,的确感到惊讶。因为,在我们山乡就跟本不会有湿地。
我第二天匆忙吃过早饭后,便走出家门。
湿地在哪儿?面对高楼林立的城市,面对即熟悉又陌生的痕迹,我问路人,湿地的方位就出现在我记忆中了。原来,湿地的所在,就是我儿时常去打猪草的康汇河湾处的荒滩。好奇让我不由地加快了步伐。
向西大约走了三华里,就看到了:垂柳浓荫深的绿色景色了。顺幽静,绿草茵茵的小路,我向水歌花舞深处走去。登玉桥而望,我看到了芦苇青翠,碧草欲飞的湿地。我听到了蛙鸣如鼓,蝉声似歌的音乐。我感觉到了,凉风细细的衣纱,我触摸到了清水柔柔的皮肤,闻到了浓浓花香。
远望,蓝天白云下,绿波翻滚。近视,水清如镜,微波粼粼。在稍显宽阔的水面上,荷花绽放,如杯杯溢香的牛奶,让绿色碧盘把它们高高举在空中,如天使照水。轻风吹拂,那素雅轻盈的舞姿,香风浸透了阳光空间。有草团茵茵,在草团窄狭处,有水仙花的神韵,有水葫芦花的藏羞。它们盈盈的,娇媚的笑着,点点风骚,让草团更加精神。
再望,水面上花色纷呈,姹紫嫣红。有的如白蝶轻飞,又似玉片散落。有的红如火焰,有的黄如碎金,有的紫的如秀缎。它们在水韵绿色舞台上争奇斗艳,绚丽多姿。这种绝美的野色,给人一种幸福的遐想。让一颗心的空间,充满五彩缤纷的美丽。
我被阳光点燃了,我被清风拂醉了。他乡招摇的风景,他乡朦胧的思绪,都被这片真实而纯净的湿地所覆盖。
啊!这块如绿色珍珠般的湿地,让我醉如梦境。故乡泥土的芳香,盈满了游子的心房。
故乡啊!请让我化做一尾小鱼,沐浴在这片没有渔船的湿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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