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几大感情中,谁更符合他对伴侣的想象?

徐志摩的几大感情中,谁更符合他对伴侣的想象?,第1张

徐志摩的人生有三位女主角: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但符合徐志摩对伴侣的想象的,无疑是他最爱的林徽因。

林徽因的出现,加速了徐志摩与张幼仪的离婚

徐志摩在1922年发表的《徐志摩离婚通告》中有这样一句话:“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段话当中的“唯一之灵魂伴侣”就是指林徽因。

每个人会遇到什么人,不可预测,但会爱上什么人,基本上都是因为他的性格。他性格是什么样的,就会爱上什么样的人。

而徐志摩,是一个多愁善感,喜欢冲动,热爱自由,具有诗人的浪漫主义思想的人。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满意父母包办的婚姻。哪怕对方再完美,强加给他的,他便不要。这就是徐志摩之所以和张幼仪离婚的原因。而加速徐志摩离婚的,便是林徽因的出现。

是林徽因促使徐志摩写诗

他要自由的恋爱,于是1921年,徐志摩在剑桥,遇到了刚刚十六岁的林徽因。这个有才情、有涵养、妙笔生花、娇美如花的女孩完全符合徐志摩的想象,深深地让徐志摩着迷。

在《猛虎集序》当中,徐志摩提到,他在二十四岁以前,与诗“完全没有相干”,是与林徽因的相遇,激发了他的新诗创作。

在英国康桥大学留学期间,成了他诗歌创作的暴发期。他在《吸烟与文化》里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正是与林徽因的这段恋爱,才使得徐志摩诗情澎湃。

他在《草上的露珠儿》当中写道:“你是精神困穷的慈善翁,你展览真善美的万丈虹,你居住在真生命的最高峰。这是徐志摩献给林徽因的第一首诗。

陆小曼只是徐志摩退而求其次

《你去,我也走》是徐志摩在1931年7月给林徽因的信里附的一首诗。同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飞机到北平参加林徽因举办的演讲会,途中在济南飞机撞山罹难。所以,这首诗,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最后一首诗。当中写道:

等你走远了我就大步向前,

这荒野有的是夜露的清鲜;

也不愁愁云深裹,但须风动,

云海里便波涌星斗的流汞;

更何况永远照澈我的心底;

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

虽然此时两人都各自组建了家庭(此时的徐志摩已经和陆小曼结婚5年),但徐志摩还是直白的诉说着对林徽因的爱。

也许,他对林徽因的爱情就像他写下的这段话:“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节诗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最后的“西天的云彩”,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这节诗为整首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节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得非常形象。他运用的手法是比拟(拟人、拟物)。这节与第三节诗联系紧密:“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第三节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还有,它并没有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第二节是化客为主,第三节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所谓的: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节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虹”,一片红光,是实写。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闻一多先生纪念他的长女夭折时写了一首诗,曾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说明梦境是美好的,钟声是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1927年徐志摩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节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了两年。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第六节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这节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是暗喻的手法。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箫”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歌讲究精练,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是强调重点,并不是浪费语言。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例如,柳永的《雨霖铃·寒蝉凄切》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意在言外,旨在象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如王国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有很深长的意蕴,又如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都是这样的好诗词。说沉默时感情最深,就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节:“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

《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月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抓住瞬间的永恒——《再别康桥》文本分析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这是一首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心情的短诗,诗人是崇高、赞美自然的。诗中景物的描写真实细腻,可见康桥在诗人心中打下了极深的烙印。不仅如此,而且康桥是诗人的理想。他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然而,满目疮痍的中国,是非颠倒的年代,艰难的民生,使诗人的 康桥理想逐渐破灭。这首诗写于一九二八年诗人重返英伦归国途中。故地重游,昔日之景勾起作者昔日之忆,而离别在即,诗人敏感的心底怎能不荡起阵阵伤感的涟漪!描写康桥的自然美,表现作者对康桥的不舍眷恋及心底的惆怅,是这首诗的主题。

徐志摩以其独抒性灵的诗风靡一时。他的诗,轻灵飘逸,幽婉洒脱,集意境美、建筑美、音节美和绘画美于一身,同时对中外诗艺进行融合,追求一种“纯真的诗感”。这些在《再别康桥》可见一斑。

这首诗意境优美,情感深挚含蓄,诗思精巧别致。诗人以康桥的自然风光为直接抒情对象,采取间接抒情的方式,寓情于景,人景互化。通读整首诗,无一处不是在写景、又无一处不是包含着诗人那淡淡的离别愁绪。诗的第一节:“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行文看似洒脱,实则是无奈与惆怅:诗人知道,康桥的美景是永存的无法带走的,改变的是人的心境,失落的是曾经的梦想,而带走的只是那份似淡实浊的眷恋与忧愁。往下,诗人运用比喻,将金柳看成是荡漾自己心头的新娘,甚至他甘心做康河里的一条水草,“油油的在水底招摇”。第四节中,是清泉倒映了天上的彩虹,还是天上的彩虹融入了清泉?那种“月光如水水如天”的意境开阔而悠远,正如诗人那淡淡的却又无处不在的愁情。那绚烂如虹的梦早已揉碎、沉淀在其间诗人轻轻地吟哦也许正是对往日康桥理想的一种悼念?情感在每一个意境中不断升华至高潮。如果说诗的前四节描写的是自然之景,而到了第五节则回忆人的活动。诗人仿佛看到往日的自己长蒿漫溯,在康桥寻梦的情景,那时的自己是怎样的意气风发啊,现实中的诗人禁不住也要放歌了——但他不能放歌,因为要离别,因为离别时是满心的不舍与惆怅。唯有沉默才是今晚的康桥,诗人的心境,如一张拉满弦的弓,箭未离弦,便被人活生生的抢了去,那淡淡的思绪曾有瞬间的高涨,但这高涨又在瞬间消失了,正如他悄悄地来,呼应了开头。诗作的情绪线索是:淡淡的哀伤——逐渐升华——高涨瞬间——回复淡淡的哀伤,在这样的线索中,整首诗情与景浑然一体。而诗人构思之精妙体现于取裁的巧妙。诗的开头:“轻轻地,我走了”诗的结尾:“悄悄地,我走了”两个一前一后的“我走了”,说明诗人截取的是“走”这一瞬间,而并非从来到走这一个较长的过程。这一瞬间已在诗人心中永远定格,诗人的一系列情感与他所描绘的康桥的一切意境都在瞬间中完成。瞬间便是永恒。也许,这也正是《再别康桥》这首诗在众多的离别抒情诗中脱颍而出,为世人所喜爱,经久不衰的原因。

从结构上来看这首诗。全诗共七节,每节四句。每节各描写一个景物一个意境,而节与节之间是相互联系,上承下启的。以第二、第三节为例。第二节中,前两句诗人描绘了河畔的金柳,后两句采用层进深化情感。第三节则承第二节所写的“波光”来写“水底的清荇”。可见句子之间、诗节之间的环环相扣。诗人非常重视诗行本身的美感作用。他的诗作很考究诗歌的外形整齐。这样的整齐偏重于诗的整体排列顺序的整齐规划,至于诗行长短并不做呆板限制。这首诗使用 式的诗形,而诗句有长有短,诗的整体错落有致而并不单调死板,使人在视觉上产生一种诗的参差错落的图案美及严谨稳定中内含变化的和谐感。

诗人说:“诗歌的美妙不在于它的文字意义,而在于它的不可捉摸的音节里。”可见,诗人追求的是音节的音律和节奏。在其诗歌里,音节与内容达到了自然完美的统一。“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两个“轻轻地”叠用,与其说是意境的渲染,不如说是诗人在有意增强节奏的轻盈。诗人将节奏视为诗内在的生命,他所谓的“内含的音节的均整”,更多的是追求诗行间“顿”的数目大致相等,而非字数的相等。顿,即按句中不同成分来区分音节。如诗的最后一节按意群可作这样的划分:“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诗的每一句之间的顿数是大致相等的,使得整首诗富有整体一致的节奏感。在音韵方面,这首诗偶句押韵,同一节二、四句押相同的韵,造成了一种叠荡起伏的音韵美。在诗人有节奏有韵律的吟唱中,诗中的意境、诗人的愁绪也在变化、扩散开来。

这首诗采用现代白话形式,继承了中国古典传统诗歌的含虚、典雅,又采用了音语中的语法调式,可谓中西合壁。而绘画的色彩美在诗中也用明显体现,诗中的云彩、金柳、青荇、清泉,天上虹,一组组物象的颜色鲜明,写出了康桥之美 。这样一幅色彩明艳的画卷,与诗人的心情并不矛盾,正是因为它的美,才令诗人如此难以割舍!

读《再别康桥》,如观楼如吟歌如赏画,而感受到的是诗人那淡淡的离别之恋之愁之哀。

反映了作者对自由美与快乐的执著追求;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浙江海宁硖石人,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

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

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

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

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

徐志摩的《偶然》表达的情感:

诗人领悟到了人生中许多“美”与“爱”的消逝,书写了一种人生的失落感。

这首诗深含的人生奥秘与意蕴,以及超脱、飘逸、不食人间烟火的浪漫爱情观。

内容简介:

《偶然》是现代诗人徐志摩于1926年5月创作的一首诗词。此诗主要是诗人对人生、情感的深切感悟,诗人于其中表达了对爱与美的消逝的感叹,也透露出对这些美好情愫的眷顾之情。

此诗并非只是一首简单的爱情诗,它更是一首对人生的感叹曲,充满情趣哲理。全诗两段十行,上下节格律对称,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意溢于言外。

写作背景:

此诗写于1926年5月,乃是诗人徐志摩初遇林徽因于伦敦时所写,昔时徐志摩偶识林徽因,燃起爱情之火、诗作之灵感,一挥而就有此佳作。初载于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这也是徐志摩和陆小曼合写的剧本《卞昆冈》第五幕里老瞎子的唱词。

《偶然》

作者徐志摩 朝代现代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作者简介: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浙江海宁硖石人,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

扩展资料

徐志摩这首《偶然》,很可能仅仅是一首情诗,是写给一位偶然相爱一场而后又天各一方的情人的。不过,这首诗的意象已超越了它自身。我们完全可以把此诗看作是人生的感叹曲。

人生的路途上,有着多少偶然的交会,又有多少美好的东西,仅仅是偶然的交会,永不重复。无论是缠绵的亲情,还是动人的友谊,无论是伟大的母爱,还是纯真的童心,无论是大街上会心的一笑,还是旅途中倾心的三言两语,都往往是昙花一现,了无踪影。

那些消逝了的美,那些消逝的爱,又有多少能够重新降临。时间的魔鬼带走了一切。对于天空中的云影偶尔闪现在波心,实在是“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更何况在人生茫茫无边的大海上,心与心之间有时即使跋涉无穷的时日,也无法到达彼岸。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方向,我们偶然地相遇,又将匆匆地分别,永无再见的希望。那些相遇时互放的“光亮”,那些相遇时互相倾注的情意,“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徐志摩和林徽因和陆小曼的感情一直都是人们热于谈论的,人们也会猜想对于徐志摩来说是更爱林徽因还是陆小曼,个人认为徐志摩对于两位女子的感情都是一致的,都是很浓烈的,爱的衡量标准每一个都是不一样的。在感情外面的人是无法正视处于感情中的人感受的,徐志摩的多情让三位女子都为自己伤心难过,对于徐志摩来说得到三位女子的青睐是幸运也是不幸。

徐志摩最初和林徽因的感情是很炙热的,两个人都有着同样对未来的希望,但林徽因终究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徐志摩的妻子伤心就离开了徐志摩,徐志摩为了和林徽因在一起就和自己的妻子离婚,但林徽因却不想再和徐志摩在一起,徐志摩在失意的时候遇到了陆小曼,知道陆小曼是自己朋友的妻子也要在一起,可是婚姻的经营不比恋爱容易。

对于林徽因他是爱的,为了林徽因他可以舍弃陪伴自己的妻子,乃至最后出事也是因为要去看林徽因,但对于陆小曼他也是爱的,不然不会冒被人耻笑的原因而去娶陆小曼,也不会在结婚之后尽力的照顾到陆小曼的花销。徐志摩是多情的对于自己喜欢的女子是甘愿付出一切的,但他终因为他的多情和对于爱情的不坚定让两位优秀的女子都黯然神伤。

徐志摩更爱谁的答案只能他自己来回答,可能他都不知道对于林徽因和陆小曼的感情到底哪一个更深一些。林徽因是他最开始准备付出一切的,陆小曼是他在失意的时候爱情炙热的时候,对于徐志摩来说娶到了陆小曼却对于林徽因念念不忘,但或者当他和林徽因在一起时候又想起了陆小曼,爱与不爱都是过去的事情,只能由徐志摩来回答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91510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7
下一篇2023-09-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