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中的“秋”有什么特点?

《故都的秋》中的“秋”有什么特点?,第1张

  古往今来,对于“秋”,或讴歌,或诅咒;或因它而寓之于意,或借它而寄之以情。时有古今,地有南北,意有厚薄,于是“秋”也就显示不同的姿、色、声、味来。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通过独特的表现手法,表现出了“秋”独特的风姿,独特的色彩,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故都的秋》中的“秋”是这样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

  《故都的秋》,作者以深情的的感触,及细腻的的描绘给读者勾勒出一幅北国秋景图,使读者禁不住要爱上故都的秋了。

  这堪称是一篇描写秋情、秋韵的美文。《故都的秋》是作者对北国之秋的深情颂歌。

  文章一开头就紧紧扣住故都的秋“清、静、悲凉”之特点来描写故都的“秋味”、“秋意”,以抒发自己的“秋情”。如他写“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这里对北国之秋的深厚之情溢于言表,当然,不逢北国之秋犟劲十余年了。更是作者热盼北国之秋的急切所在。

  为了引起读者的共鸣,对故都之秋那份神往之因,作者选择了具有代表性和富有特色的秋花、秋草、秋蝉、秋雨、秋实等景物,把故都之秋烘托的绚丽而彩姿,那清静且悲凉之情韵,含蓄且坚韧的品格,自然而然抓住了读者的心弦。接着笔锋一转,写到南国之秋像“二十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这巧妙的对比,都是为了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而这不正是作者对大好河山的热爱和颂扬吗?

  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故都的秋》开篇就以北国之秋与江南之秋作对比。先描写江南秋景的特点,“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然后由景及人,表达自己于江南秋景中的感受,“不饱”、“不透”、“不到十足”的叙写,充分表现了作者不喜欢江南之秋的情绪。为了更好地表达这种情绪,作者还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来加强,“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由此,作者烘托的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就特别地引人注目,引人去探寻感知了。 接下来,作者用很大篇幅来记叙描写北国之秋,其“清”、“静”、“悲凉”的特点于字里行间渗透出来。秋晨观景、秋槐落蕊、秋蝉残鸣、秋雨闲人以及秋果几个画面,选景细微,表意却悠远深沉。 如在秋晨观景的描写中,作者没有写北平的高楼华宇、雕栏画栋,而是以破屋为入景点,恰恰合于这里的秋韵。“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青天下的驯鸽的飞声”、“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这一切景物的出现就已让人的心受到触动,然后你会在一种高远、清凉、空荡的淡淡悲伤中不断地感动着。而当你细细品味那“槐树叶底”“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时,几乎能感觉到温暖、和缓的秋天的阳光从臂弯流过,那一刻你确切地知道了郁达夫带给我们的生活感受是那么的丰富细腻。

  作者通过五幅图景描摹了故都的秋,让读者充分感受了北国秋光的特色。最后,作者在文章结尾以议论收笔,再次用对比,又辅以比喻的修辞手法来赞颂北国之秋,表达自己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

写秋天早晨院子的凉爽安静,写秋槐落蕊的飘零,等种种秋天的景物特征,都是为了突出秋天的神韵,清静悲凉,感觉就不是在写秋,可里面就是有秋,充分体现拉,形散而神不散。

《故都的秋》原文节选: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此文出自现代·郁达夫《故都的秋》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郁达夫于1934年8月创作的散文。1927年4月12日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1927年4月12日直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为止的这段时间被称为白色恐怖时期。

郁达夫为躲避国民党的恐怖威胁,1933年4月,他由上海迁居到杭州。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该文。

《故都的秋》全文1500多字,运用了42个秋字来润色北国之秋的“清” “静”和“悲凉”,也处处渗透着郁达夫消极与积极情绪在纠结与斗争的痕迹。

1926年6月,郁达夫之子龙儿在北京病逝,此外故都北平,在19世纪末卷起的历史风云中却越来越显得衰老颓败,小家与大国,两层感情的潮水浸过心灵的堤岸,留下的都是悲伤的印记。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到杭州。

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故都的秋》创作于1934 年8 月17 日。当时,郁达夫到达北京仅仅只有四天的时间。郁达夫本身是浙江人,在到达北平之后,对于故乡有着深深的眷恋。在作者的心理,对于秋天悲凉的感受实质上是对人生的感受。

作者简介: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字达夫,曾化名赵廉,浙江富阳人。1913年9月到日本留学,次年7月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医科部。郁达夫后来弃医从文。1921年6月,成为创造社发起人之一,郁达夫担任《创造》季刊创刊号的主编。

郁达夫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抗日时期文艺界抗敌御侮斗争中的翘楚,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追认郁达夫为“民族解放殉难烈士”。

在中国民政部公布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第一批英烈名单中,郁达夫的名字在列。郁达夫著有《达夫全集》共七卷、《日记九种》等。代表作:《沉沦》 、《故都的秋》等。

故都的秋中作者通过描写雨后都市闲人的衣着、活动背景、动作、神态、对话语调,描绘出一幅富有故都色彩的人情风味图,蕴含着悠闲落寞的感情。

郁达夫落笔于“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写他们雨过天晴时用“缓慢悠闲的声调”议论着秋雨秋意,作者此时的笔调是愉快轻松的,情感是亲切赞赏的(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嘛),表明作者很想像“都市闲人”那样过无所忧虑的生活。

郁达夫把笔触定位在下层人民和他们的普通生活,于是,北平每座低矮的家屋内外,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后,“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秋蝉”,“茅房边上”的一株株枣树,都成了作者精心描绘的对象,这种与普通人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审美眼光,正是作者平民意识的艺术体现。

扩展资料: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用饱蘸情愫的柔毫,描画出一幅神韵清绝、典雅质朴、极具个性的北国秋色图。一切景语皆情语。郁达夫笔下故都之秋的独特色彩、音响、风姿……无一不是作者丰富细腻、富有个人特质的情感世界的折射。

文章的首尾都将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了对比,且运用了独特的语句形式来强化对比的效果。例如结尾处的对比:(南国之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故都的秋呈现处北国之秋的“清” “静”和“悲凉”的特点,也处处渗透着郁达夫消极与积极情绪在纠结与斗争的痕迹。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郁达夫于1934年8月创作的散文。1927年4月12日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1927年4月12日直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为止的这段时间被称为白色恐怖时期。

郁达夫为躲避国民党的恐怖威胁,1933年4月,他由上海迁居到杭州。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故都的秋》。

扩展资料

1、创作背景

1926年6月,郁达夫之子龙儿在北京病逝,此外故都北平,在19世纪末卷起的历史风云中却越来越显得衰老颓败,小家与大国,两层感情的潮水浸过心灵的堤岸,留下的都是悲伤的印记。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到杭州。

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故都的秋》创作于1934 年8 月17 日。当时,郁达夫到达北京仅仅只有四天的时间。郁达夫本身是浙江人,在到达北平之后,对于故乡有着深深的眷恋。在作者的心理,对于秋天悲凉的感受实质上是对人生的感受。

2、作品鉴赏

“爱国”——是《故都的秋》的主旋律。《故都的秋》蕴含深沉的故都之恋、故国之爱,唤起人们对美的追求,对祖国的热爱。

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郁达夫的散文名篇《故都的秋》将悲秋与颂秋结合起来,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有秋的落寞——这情是故乡情、爱国情;这落寞之秋是作者当时心境的写照,是对国运衰微的喟叹。

-故都的秋

郁达夫笔下故都之秋的独特色彩、音响、风姿……无一不是作者丰富细腻、富有个人特质的情感世界的折射。具体表现在以下列四个方面一、独特的故都情结二、独特的平民意识三、独特的“悲凉”心境四、独特的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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