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会被被吊销驾驶执照,并且追究刑事责任,5年之内不能再重新考取驾照。事情发生在内蒙古,当天交警同志正在路上执行公务,突然发现一辆原本正常行驶的白色汽车突然停在了路边,凭着多年的经验,民警直觉认为这辆车的行为很不正常,于是上前例行检查。
民警检查后发现,原来这是一起酒后驾车事件。司机丁某和妻子吵架后心情不好,在家里喝完5瓶啤酒后想出门散散心,没想到恰巧碰到交警检查,于是将车辆停了下来企图躲避,但没想到也正是因为他异常的行为才引起了交警同志的注意。交警利用仪器对丁某进行酒精测试,发现他每100毫升血液当中酒精含量高达82毫克,已经达到了最佳标准,并且丁某的行为也涉嫌危险驾驶。
仅仅因为和妻子吵架就冲动行事,未免太不值得了。这位司机应该庆幸,幸好没有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否则就真的小命不保了。要知道我国严厉禁止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到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醉酒驾驶的处理方式通常是吊销驾照后追究刑事责任,5年之内无法再重新考取驾照。如果驾驶的是运营车辆,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和吊销驾照外,10年之内不能考取,即便是十年后重新考取,也不能再继续从事运营车辆的工作。
如果是在醉酒驾驶后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司机的行为则构成犯罪,终身不能考取驾照,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认为醉酒驾驶等同于故意杀人,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不顾。也正是因为我国如此严厉的规定,才让很多司机不敢任性妄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法律分析:
公职人员禁止饮酒的规定简称“禁酒令”,是指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禁止吃酒的行政性法规。公职人员禁酒不是目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权力效能以及杜绝寻租腐败才是。如何把“禁酒令”的规范制定得更严密、更有效并且符合程序与法治,既充分保障公职人员的正常个人生活与社交,又堵住借酒围猎官员的口子,可能依然是一道待解的公共议题。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 二、具体内容
1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公务活动;酒品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精类饮料),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
2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
3严禁着工作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
4严禁酒后执行公务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5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管酒治酒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立起从严管酒治酒的刚性约束。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战备、值班和遂行任务期间饮酒;
(二)严禁工作日饮酒;
(三)严禁领导机关下部队期间饮酒;
(四)严禁国内公务接待活动饮酒;
(五)严禁军地之间、部队内部宴请饮酒;
(六)严禁官兵聚众到地方场所饮酒;
(七)严禁在部队营区和办公场所饮酒;
(八)严禁任何时机、任何场合酗酒。官兵探亲休假、休息期间亲友团聚,要严格控制饮酒。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和机关要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带头遵守管酒治酒规定,带头抵制吃请请吃行为,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部队。同时,要突出在外人员这个群体和八小时以外这个时段,发挥部队管控、家庭协助和社会监督合力,确保人人都在组织管理之中、时时都能严守禁酒规定。
《通知》要求,要把从严管酒治酒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做到“六个纳入”:纳入肃清郭徐流毒影响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摆位;纳入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汇报思想、民主评议、讲评党员干部的重要方面;纳入干部德才考核评价体系,有违规情形的一票否决;纳入考察帮建、安全检查和专项指导工作内容,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纳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明察暗访工作范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纳入群众监督举报网络,层层设立举报箱、专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各个方面监督。《通知》强调,各级要坚持令出必行、令行禁止,硬起手腕、严肃执纪,对违规饮酒、顶风违纪的,做到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违反纪律规定饮酒的,一经查实,均实行无后果责任追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发生集体违规饮酒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组织者、职务最高者的领导责任;对因饮酒酗酒发生事故、案件和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领导和机关违反规定饮酒的从严从重处理。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禁止未成年人喝酒这件事情,许多网友认为非常的赞同,因为未成年人饮酒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应该严厉打击一些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的行为。现在有未成年人们喜欢上饮酒抽烟这种一些不良的恶习,他们小小的年纪在校园当中,就学会了喝酒抽烟,因为他们看见一些成年人在嘴里吞云吐雾,表示很稀奇,所以自己也都会学习,而他们却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对自己的健康受影响。同时还有一些未成年人都喜欢喝酒,他们为了显示自己的豪气都会对瓶吹,同时也为了向三五好友证明自己的酒量。
现在未成年人喝酒在任何国家都是一个受关注的社会问题,而在日本也曾经定制法律规定,年龄不满20岁的人不可以喝酒,在美国也把喝酒的最低年龄提到了21岁,而卖酒人像21岁以下的顾客推销酒品,最高都可被判入狱。虽然在中国没有明确的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饮酒的行为,但在未成年保护法当中也有是相对应的规定,但由于当中的规定比较模糊,所以这一人大代表建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和酒。
应该明确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喝酒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任何人都不应该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浓度大于5%的饮料,同时也针对一些像未成年人出售酒类饮料的处罚力度,虽然说未成年人不应该喝酒,但是未成年人也都年满了18岁,18岁的年龄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能力有一定的认知,他们应该知道自己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如果禁止未成年人饮酒需要立法,如果未成年人躲避着家长或者老师,在外面自己偷着喝,那么又该怎么管理。
其实在未成年人时,也有许多家长会故意让孩子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陪着长辈喝一杯,家长们认为孩子们也相当于成年了,认为男孩子们喝点酒也没什么,其实父母们的做法我们也能理解,为了在热闹的节日当中,同时也给长辈带去欢乐,所以选择让孩子陪这种长辈们喝点酒,同时也像在夏天,天气炎热时,一些未成年的孩子也会选择喝上一瓶冰啤酒来解暑。其实针对这样一些行为,我认为只要孩子的酒量可以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少喝一点,只要不嗜酒成性就可以了。
性戒与遮戒
佛教最基本的戒律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不妄语、不饮酒。
前四戒名为“性戒”,以体性当戒故,不论受戒与否,犯者皆有罪过,未受戒者按事论罪,已受戒者加一重犯戒之罪。
不饮酒戒名“遮戒”,是为防止酒醉乱性,以保证前四戒的持守。
古时有位在家居士,因为喝醉了酒失去理智,致使众戒俱犯。
酒能坏智慧种,令人颠倒昏狂,饮酒过量会使人神智不清、仪容不整,生起妄念邪行,不仅失态于人前,更能起迷乱、暴戾之行,久而久之,身体受损,恶名流布,有碍上进解脱。
不饮酒属于五戒之一,在佛教的修行受持中属于禁止行列,大家或许都知道。但是饮酒似乎并不会引起严重的违反社会道义的行为,甚至中国历来都有酒文化,对于为什么禁止饮酒的意义,很多人概念上很模糊,不像五戒的“戒杀生”“戒偷盗”一样,一说出来就是人神共愤,几乎会全票通过支持禁止的。
其实从佛教本身的戒律来区分,是有性戒和遮戒之分的。
所谓性戒,就是不论当初佛陀是否有明确教言教义要受持禁止的行为,只要违背佛理和社会公序良俗,佛教徒就须一体遵守的戒律,比如五戒中的“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戒妄语”就属于性戒。
所谓遮戒,也是要按照佛教教义禁止的行为,但是要轻于性戒。属于遮戒的戒律很多本来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只是佛教为了防止弟子们由于违背遮戒而引起对性戒的破坏,预先警示禁止了一些诱因行为,“戒饮酒”就属于典型的遮戒。
佛陀能在古印度时期制定“戒饮酒”的戒律,也是有一段因缘公案的。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经中,佛陀住世时,曾于某年结夏安居结束后,带着弟子们游化各地。他们来到支提国中一村落,村民见到佛陀都很恭敬。
当佛陀带着弟子们走出村外,正要朝着拔陀越村的方向走去时,这些敬重佛陀的民众关心地告诉佛陀说:“那个拔陀越村去不得,因为村里有一所修道院,院里盘踞着一条毒龙,性极暴恶,时常危害我们的庄稼和村民,它住在院内的一个水池边,天上的飞鸟、陆地上爬行的动物及水中的鱼等,一靠近就会有生命危险。”佛陀微笑着表示谢意,不过还是向修道院走去。
佛陀的随从弟子中有一位善来长老,他在皈依佛陀之前曾是外道教徒,具有降伏毒龙的神通本领。他自告奋勇要去修道院降伏毒龙,佛陀准许了他的请求。于是,善来长老独自一人前往修道院,在院内的某个角落静静地打坐。
没多久,毒龙果真出现了,它口吐毒气要伤害善来长老,而善来长老则以权巧方便的方法,降伏了毒龙。因此,四面八方的人对善来长老都极为敬重,争先恐后前来供养他。
一天,当他游化到室罗筏城时,有一位信徒供养他可口的饭菜,但因菜较咸,一会便感到非常渴,这位信徒自思:我所供养的食物极为肥腻,如果供养他冷水,可能会生病,我倒会罪过无边。不如权巧方便,以酒代水,既止渴又有益健康。
于是便拿来美酒供养这位圣僧。善来长老一点也不知晓,一饮而尽。然后拿起衣钵前往佛的住处。快要到达时,酒性大发,头晕目眩,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衣钵锡杖散落一地,极为狼狈,一阵风吹来,全身坦露,但善来长老全无知觉。
佛陀和比丘们受供后返回精舍途中,看到善来长老躺在地上,比丘们赶紧将他扶回精舍,然后将他扶到佛陀面前,让他躺在地上,头向着佛陀。酒醉中的善来长老,躺在地上翻来覆去,后来变成了脚朝向佛陀。当他醒来发现自己的脚朝向佛陀,感到十分惭愧,赶紧起身顶礼佛陀,请求忏悔。
佛陀问比丘们:“以前的善来长老是不是很尊重佛?”大家说是。
佛陀又问:“现在他的脚朝向我,这样是否有恭敬心呢?”大家回答说:“已经失去恭敬心了”。
佛陀又问:“善来长老先能降伏毒龙,现在还能降伏一只癞蛤蟆吗”?
比丘皆说:“不能”。
佛陀便利用此机缘,告诫诸比丘,“喝酒会让诸比丘的智能和毅力消失,失去自持的力量,也会破坏庄严端正的形象。所以,大家绝对不能喝酒,要洁身自爱”。
从此,比丘僧团中就有了不饮酒的戒律。这就是佛陀制定不饮酒戒的因缘。
不单是佛教徒从精进修持的角度看,饮酒会有诸种罪过,就是从我们世俗的普通人角度看,饮酒也会有违缘的事情发生。
不善饮酒的人,喝酒容易喝醉,失态引起他人的反感,或者因为无法控制行为而触发其他恶业积累。
善于饮酒的人,虽然不容易喝醉,但是自身健康仍旧会受到影响,肥胖、肝脏疾病或者胆固醇、血脂升高等,疾病会使家庭经济受损,也会让家人因为照顾疾病而陷入痛苦。
从遵守五戒的角度看,如果皈依弟子的确因为工作应酬的需要,无法当下戒酒,可以在皈依仪式时不发受持“戒饮酒”的愿,一定程度上不算违背佛制。但是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克制,能避免饮酒就避免。可是一旦发愿“戒饮酒”,就要遵守誓愿,否则种下恶业,要消除它就很难了。
从根本上杜绝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证了公职人员在工作日期间的工作状态。尽管反“四风”一直在各地实施,但仍有部分公职人员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在下班后或非工作时间内,请客吃饭、饮酒奢靡,而这一规定的出现,将在很大程度上对反“四风”起到一个正面的推动作用,同时保障了公职人员时刻待命的工作状况,也为各类突发事件的出现提供了应急基础。
一、有利于反“四风”的实施。
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日禁止喝酒,也就是从根本上杜绝了请客吃饭的奢靡之风和享乐之风,这条规定的出现,将对一直以来开展的反“四风”起到一个极大的促进作用,更是强有力的震慑了具有侥幸心理的公职人员。如果此项规定能够保质保量的实施,也将有利于公职人员的自律与清廉。
二、保障了公职人员时刻待命的工作状况。
尽管公职人员并不是24小时待命,但也会出现突发状况,像是夏季的暴雨、台风,甚至是更严重的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一系列突出的人文事件,这条规定的出现,将使得公职人员在正常工作日的前提下,都能保持一个清醒的状态,时刻待命,从而有利于更好的应对突发状况的出现。
三、为应急保障提供了人员基础。
所谓世事难料,很多问题或灾难,都是突然出现的,若发生在晚饭后或凌晨,公职人员却因为饮酒不能开车而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则大大影响了应急事件的处理。因此,这一规定的出现,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提供了极为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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