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作文600字

话题作文600字,第1张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话题作文600字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话题作文600字 篇1

 比较是把双刃剑。用的得当,会激发你的动力;用的过度,会让你一事无成。

 时间一天一天地逝去,光阴似箭一般飞驰,我们进入了初二的下半学期,学习任务一天比一天繁重。我也心中一天比一天焦急,生怕别人超过我。从上课的每次小测验,到期中期末考试,我内心全是比。一旦超过了,便欢呼雀跃;而如果输了,便一蹶不振。这样的想法越攒越多。而一次早测让我清醒了过来。

 我紧张地开始做答。开始的基础题非常轻松。我抓起笔一带而过。我不禁得意起来,悄咪咪地望向前桌的卷子。他正奋笔疾书,似乎一点没察觉到我的目光。不好!我一看,整张卷子快被他消灭一半了!我左看看右看看,却没有意识到考试的宝贵时间浪费了好多。最后的难题有些棘手,我终于认真起来,可当我正有些头绪时,却打铃了!

 垂头丧气又不情愿地交上卷子。我赶紧加入人群,大家正互相猜测大概成绩如何。我听到几个很高的数字,再看看自己的小卷子,怕是连说些什么都没有底气了。我低着头默默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成绩比我想象的还要差,我抓起卷子塞进了课桌下面。为什么努力地与他们比较,想要超过却仍是望其项背?我百思不得其解。以前,我是怎么在比较中获得快乐的?我总是牢牢记住那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我心里,比较并不是第一重要的事情。

 是啊,我太痴迷于比较中了,以至于忽略了最重要的并不是它本身,而是通过它而与朋友们互相帮助和支持,共同提高。并不是非要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成王败寇,而是在互相磨砺中闪耀出更璀璨的火花。这也许才是比较。

话题作文600字 篇2

 长路上,充满坎坷,起起伏伏,我们唯有坚持不懈,才能铸就成功追梦的辉煌。

 成长需坚持,因为一路上必会充满曲折。居里夫人在艰苦的环境中一次又一次失败。爱因斯坦在相对论提出前被多数人指责。爱迪生那一次次失败的实验,都算是失败和曲折吧?当然也正因为有了曲折,有了坚持,才有了他们之后伟大的成就。我们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我们同样也应像他们一样,做到坚持不懈,我们自然也会慢慢成长。尽管一路上充满荆棘,我们也应学会坚持。

 成长需坚持,因为持之以恒总会换来成功。泰戈尔曾说只有流过血的双手,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我们所了解的马云正是在非典时期,坚持自己的决定,在人人惶恐的年代发展网上购物这一项目。他的坚持和面对困难所具有的勇气,使他拥有了如今傲人的巨大成就。设想当时马云放弃了这一目标,而选择另谋它处,恐怕也不会有如今的成就。正是坚持使他成功,使他失现了自己的梦想。那为理相而奋笔疾书的高三学孑,最后会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那为国争光而每日苦练的奥运选手,最终会失现自己的奥运梦。那为回家过年而曰夜骑行的打工人,最后会回到温暖的家中。唯有坚持,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才能达到。我们学会不懈地帑力,自然会达到成功的彼岸,开出美丽的花朵。

 作为高中生的我们,坚持尤为宝贵。三年的苦学之旅,都是为了考上理想的大学。对亍一个勇于面对困难的人来说,这三年是刺激的挑战。而对于畏缩的人来说,这三年是难逃的厄运。前者当然会功成名就,而后者只能禄禄无为。因为梦想就在前方,我们不能放弃,因为青春无悔,我们应垓坚持。尽管生活中会发生种种不尽人意的事,但我们要学会坚持,勇敢地去面对它,去击败它。

 蜗牛坚守了自己的信仰,一步步爬到了终点。大雁南下,一路上面对种种困难,坚持不懈地拼搏,最后到达成功的彼岸,大自然也在启迪着我们。

 愿每个人能学会坚持,在快乐中成长,勇敢追梦,成就人生。

话题作文600字 篇3

 五大仙山之一青城山,是最值得去游玩的地点,今天我便会去那里旅行。

 我来到一个小村庄,那里的人十分热情,我一进去便收到了许多小礼物。有小男孩儿送木制飞机,有小女孩送布娃娃,更有一些老奶奶送饼。忽然,一个小男孩儿喊了声:“走!去抓鱼!让秦奶奶给我们烤鱼、做鱼汤!”“哗”一声,小孩子们一下子全跟着小男孩儿往山里跑去,我也被一位叫清儿的小姑娘拉走。

 山里的树木又高又大,十分壮观。几位农夫在田里拔草,虽然全身都是泥土,但却一点儿也不抱怨,反而个个脸上是纯真的笑容。他们看到小孩子们,便大声喊道:“小崽子们,又去抓鱼啊?”领头的小男孩大声回应:“是的,李叔!”

 我们风尘仆仆地跑到一条小溪边,小溪清澈见底,可以看到石头缝里的小虾,也可以看到自由自在的小鱼。男孩们挽起袖子,把脚伸进了水中。女孩子们则拿出一个大桶放在河边,往桶里装上水,对一个拿着小旗的人喊了一声:“小张!”小张会意一笑,大声地唱起山歌,所有小孩一边唱,一边抓鱼。上货啦!女孩子们把桶递给男孩,让他们把鱼儿放入桶中。我情不自禁地加入他们的队伍,把手伸向石头缝,小心翼翼地摸起来。

 我们的收获颇丰,便开始烤鱼。生一堆柴火,将处理好的鱼放在木架上,香味便飘到了每个人的心中。一个小女孩坐在我身旁,拉着我的手撒娇道:“姐姐,你给我们讲个故事吧。”我微笑着点头,给他们讲了许许多多非常生动的故事。他们对我如此亲切,让我直接把他们当成自己亲人了。

 天黑了,我流着眼泪不想走。我不舍地向新朋友们告别,心里暗暗发誓,在不久的未来,我还要回来。

话题作文600字 篇4

 泪水是咸的,一颗小小的泪水里包含着无数情感。是感动、是真诚、也许是开心、还或许是后悔……总之每一颗泪水都有不一样的故事,充满着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如果把全世界的泪水都聚集在一起,那么就是一个庞大的生命之海,滋润这心中之田,暖我们的心。

 最孝顺的老师—陈斌强,讲诉的是浙江语文老师陈斌强5年如一日,带着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的母亲上班的事迹。

 广西最美学生何玥—讲诉她在身患脑癌之后说服家人捐献自己的器官,用自己的大爱挽救了3个年轻的生命。

 他们都是很平凡的人物,大爱无疆,他们凭借自己的能力,点滴奉献,为社会作出贡献,为家庭做出贡献,陈斌强5年如一日的照顾自己的母亲,每天陪伴着她,风雨无阻,5年来从没有一句抱怨的活,不放弃自己的母亲,试问当今有多少人能做到这样呢?陈斌强的母亲有老年痴呆症,陈斌强都不抛弃,现在中国空巢老人的数量急剧增加,老人一个人留在家里的感受不好受啊﹗趁现在还有时间,爸妈还在人世,多抽点时间陪陪他们吧﹗他们很寂寞,他们需要儿女的爱护﹗

 何玥,一个很平凡的女学生,却挽救了三个年轻的生命,他的生命在以另外一种形式存留于世,为社会做出贡献,献出自己的器官,现在的人们想着怎样才能让自己的身体永留人世,芳名永驻人间。保证尸体的完整,虽然现在提倡火化,但很少会有人捐献自己的器官。人是赤裸裸的来到这世界,走时什么也不能带去,还不如在死前,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

 泪水不是后悔药,所以不要哭,擦干泪水再出发,去寻找生命的意义,寻找爱的归宿,如果想哭,也不要憋着,发泄总比忍好。泪水不单单只是从你的眼中掉出来的一滴水,每一颗泪水都是你成长路上的结晶。

话题作文600字 篇5

 在我的心目中,我的青春旋律是激情与理智的二重奏。

 激情,是青春亘古不变的主旋律。花季伊始,对生活的那股热情如烈火一般越烧越猛,于是,青春年少者的心中充满了激情。这是创造性的激情,不畏挑战的激情,任何东西都无法浇灭的激情!作为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我的每一根血管里都涌动着这激情四溢的血液。

 正是这激流的血液,使我信心百倍、勇往直前:课堂上,面对老师出的难题,我敢于正面回答,不管对与错,不管别人会怎么说,用激情设计出的答案毫不理会这细枝末节;运动场上,面对漫长的跑道,我敢于向它挑战,不管阳光有多炽热,不管我跑得快或慢,激情产生的动力不会在乎这些小小的“绊脚石”;生活中,面对一道又一道坎坷,我敢于“迈步从头越”,激情给予我的勇气看不起这些微不足道的羁绊。这,就是我的青春旋律,充满激情的青春旋律!

 理智,也是我青春旋律中不可或缺的音符。如果说激情是富有表现力的高声部,那么理智则是为激情当后盾的低声部。没有理智的控制,激情会把我“烧”得浮躁不安,甚至于将我“烧”成灰烬。在我与人争执时,理智会控制激情的爆发程度,不让争端升级,不让“烈火”烧伤双手;在我尽力奔跑时,理智会告诉我激情的燃烧上限。

 不让激情的爆发程度超过我所能承受的极限;在生活中,理智会指引出一条正确的道路,不让激情成为莽撞这一恶魔的帮凶;而在未来,理智会成为激情的帮手,将我引向成功……这些,就是我心目中的理智。它不是冰冷的,而是充满活力的;它不是激情的对手,而是激情的助手。正如原子能反应堆一样,激情是裂变产生高温高能的铀,理智则是控制铀所释放能量的镉棒;二者的作用相辅相成,目的都是一个:让原子能反应堆,也就是我的青春,限度地安全地释放能量!

 这,就是我的青春旋律,充满激情、富有理智的青春旋律!

话题作文600字 篇6

 八月下旬的一天,天气非常炎热。像烧,像烤。

 我来到了一个小区。这里有很多健身器材,还有几个朋友住在那。我想了想,就和朋友骑单车。

 我们围着小区骑了一圈又一圈。终于,我们汗流浃背,就不约而同停了下来。

 我们看到了一台牛奶机。里面有各式各样的牛奶,而且还散发着丝丝冷气。实在讨人喜欢!我们马上拿了一瓶牛奶,在旁边边喝边聊。

 这时,有一个老爷爷带着一个小孙孙走了过来。老爷爷头发已经白了,大概有80多岁了。而小孩只有三四岁的样子。很可爱,也很调皮。这个小孩也看到了牛奶机,而且还目不转睛的盯着,而且用手指着牛奶机,显得可怜巴巴的样子。

 那位老爷爷好像看出了小孙子的意图,于是拿出了几元零钱,请求我们帮他买几瓶牛奶。这时人已经有很多人了,但是我们还是帮老爷爷排了队,买了牛奶。给他后,他说了声谢谢,就走了。

 我的牛奶喝完了,我喃喃自语:“这个牛奶是挺好喝的,但就是太贵了点,如果再便宜点,这牛奶就更受欢迎了。”说完,瞟了牛奶一眼。突然发现,这瓶牛奶昨天已经过期了!我皱了一下眉头,觉得肚子很不舒服,那个小孩也叫了起来,过了许久,我的朋友肚子也很不舒服了!

 我想到了许多赚黑心钱的商家。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安全,往往把问题商品拿出来卖。导致我们得病。而且,因为“破窗原理”——因为一个人干了坏事,导致给了其他人一个暗示,使别人也去干那件坏事。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就会导致更多坏人出现。

 这些黑心商人,怎能不除……

话题作文600字 篇7

 执着是一种信念,因为执着,所以坚持。

 执着是一种精神,因为执着,所以成功。

 ——题记

 水滴石穿是一种执着,不是汹涌澎湃的白浪,不是肆无忌惮的海涛,却倾注生命执着地想要穿石,这似乎有点痴人说梦,但就是怀抱着一份信念,加上九十九分的执着,以日继年,不辞劳苦,没有谁懂得它付出是为了什么,甚至连它也不知道,但它依然执着。

 在人生前行的途中,就如水入东海的漫长旅程,除了可以欣赏生命跋涉途中成长的魅力,却也可能受到两岸鲜花的诱惑。莫为岸边花停留,鲜花虽然魅力四射,可也许它不是属于花的那一朵,而你的目标在前方,真正属于你的东西一定会属于你的,只是后延了时间。莫为途中阻挡你的丈石而低下头颅,生命不会一帆风顺。当遇到阻碍你的前行的巨石时,要学习水的执着,积聚力量,努力跨过,实在不行,就绕开!坚持自己的信念,永不放弃,往梦想的地方出发。

 物理学家丁肇中对学习一丝不苟,读书专心致志,遇到疑难问题,便找遍书本,务必得到答案。一次物理老师出了一道思考题,很多同学想了想就觉得难然后放弃了,等着讲解,可丁肇中却始终不愿意放弃,对着那道题目苦苦思索,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好学好问的精神是执着的表现。正是因为丁肇中从小培养的这种好钻精神,他才会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由此而发现,我们要善于思考,善于质疑,才会有所创新。这样的执着精神始终影响着我们,始终引领着我们。

 执着不是贪欲,不容别人玷污。执着不是勋章,不能只为标准;执着不是弹簧,可以随意屈伸,任人扭曲。人既要有追求,便要追求深远,求得博大。

 执着的故事不老——夸父逐日,愚公移山,精卫填海;执着的人物不朽——闻鸡起舞的祖逖,卧薪尝胆的勾践,面壁静修的打磨。执着是锲而不舍,执着是一首永无休止的乐章。

 人因执着而美,人因执着而拥有自己的蓝天。

谭智对阿紫的感情是什么?你为什么要为阿紫做任何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边肖一起看看。

“舔狗导致最后一无所获”,段誉和尤谭智并称为天龙中的两大舔。不过段誉毕竟是男主角,舔狗也能收获回报。游坦之不太高兴。他迷恋过阿紫,但阿紫在掌声间玩弄了他。最后,被折磨的人不像鬼。唯一好的是你误学了魔法技能。你接触了千百年的冰蚕之后,不但没有中毒,还吸收了冰蚕的寒气。最后,你无意间学会了冰蚕毒掌,世界顶级武功。其实幽潭后期实力和冯晓不相上下,但是实战经验还是略逊一筹,但是潜力很大。可惜尤坦优柔寡断,没有主见,经常被人利用。更何况他喜欢的阿紫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如果没有阿紫,尤坦的结局会怎样?也许我们可以摆脱与冯晓的宿怨,化敌为友。

事实上,尤坦的人生经历相当悲惨。他将冯晓视为杀害父亲的凶手,从此走上了复仇之路。从小说中可以看出,游坦之并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只会用一些卑鄙的手段来对付冯晓,根本行不通。以游坦之的实力,也许一辈子都无法为家人报仇,直到遇到了阿紫,游坦之的人生发生了360度的转变。可能是因为尤坦小时候失去了父母,所以很珍惜他的感情。他喜欢上阿紫后,就把阿紫作为自己唯一的情感寄托。

可惜,阿紫对尤坦毫无感情,却想尽办法折磨尤坦,把铁头放回他身上。但游坦之依然视阿紫为一切,这让阿紫更加洋洋自得。阿紫想练魔功大法,就让游坦之找了五毒给自己练,全然不顾自己的生死。要不是尤坦之练了神足经,他可能已经死了好几次了。后来,游谭智被冰蚕咬了,但这寒气被他利用了。反而让他成为了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高手。

如果游坦之有点主见,他的人生可能就完全不同了。他将被阿紫控制。如果可以归结为感情问题,那他被全利用纯粹是智商问题。为了阿紫,你愿意和丁春秋联手。可见他根本没把自己当丐帮帮主。总之,他愿意为阿紫做任何事。从这一刻起,他注定要失败。其实他并没有什么去少林游泳的野心,只是被世人视为异类,各种压力瞬间席卷而来。

再加上冯晓是阿紫的妹夫,你想报仇是不可能的,而且他的实力还欠缺,所以结局注定是悲剧收场。如果你有点脑子的话,你谭智可能会选择与冯晓硬碰硬,或者与冯晓冰释前嫌,许下诺言,让冯晓带领丐帮重现往日辉煌。这些路比他选择的那条好。可惜性格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游坦之不是这样的人。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男生贾里》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男生贾里》读后感1

 《男生贾里》是我读完《女生贾梅》之后又读的一本秦文君的儿童文学小说。

 贾里是秦文君《男生贾里》里的主人公。他和同学鲁智胜,陈应达并称三剑客。贾里是一个初一学生,书中讲述了他在学校和家中发生的事。在家里,他原是一个令爸爸头疼、常被妹妹笑话的男孩;在学校里,他也曾是一个让同学小看、冷落,常令老师难堪的学生。贾里是个所谓“当代徐文长式的人物,专爱恶作剧”,他发誓要出名,成为校园的“知名人士”,他的正当的,健康的欲求,往往以匪夷所思的奇特举动表现出来。为了出名他闹了不少笑话,但到了他并不想出名只是充溢着正义冲动时,倒真出名了,一夜间成了与歹徒搏斗的英雄,倍受女同学的青睐。

 贾里是平凡的,可他却又是不平凡的。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总认为自己前世是一个伟人或大侠出身,他给爸爸的作品提建议;帮助妹妹解决困难;为同学打抱不平……他活泼可爱而又淘气的个性、助人为乐的品行,最终赢得了爸爸的信任、同学的喜爱和老师的表扬,甚至连常常取笑他的妹妹也对他刮目相看,敬佩有加。贾里的故事不平凡,贾里的故事还在继续,还在真实地继续下去。

《男生贾里》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本饶有趣味的儿童文学小说《男生贾里》。

 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她1982年发表处女作,迄今已出版作品四百万字左右。主要有长篇小说∶《男生贾里》《女生贾梅》《花彩少女的事儿》《一个女孩儿的心灵史》《天棠街3号》等等。读男生贾里有感400字。

 在秦文君所出版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男生贾里》。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刘格诗,贾里,贾梅等。写出了男孩贾里的喜,怒,哀,乐,惧各种事情。

 有一次,贾里的妹妹贾梅进了舞蹈班。舞蹈班要参加一个大型演出,贾里想让妹妹迅速提高舞蹈水平,成为舞蹈剧的女主角,所以他就给妹妹当教练,对她进行魔鬼训练。妹妹不愿意,总是叫苦。可最终还是被哥哥屈服了。但是贾梅演出时。贾里的好朋友破坏了原计划,最终没能成名。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互相帮助是真理;友谊亲情重泰山

《男生贾里》读后感3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这句话你们应该很熟悉吧?没错,这就是狄德罗的名言。读本好书能让人终生受益。今天,我想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叫《男生贾里全传》。

 本书主人公贾里是个富有正义感,爱出风头的人,他有时会和他的好友争风吃醋,有时教训妹妹的不足,有时为别人打抱不平……,他有点骄傲自大,会让别人感觉他非常自恋,他爱数落妹妹的毛病,我却能读懂他对妹妹的爱。他的爸爸是个作家,他和爸爸的故事各种各样,一会儿还“好爸爸”的喊,一会儿却又和爸爸闹矛盾了。

 当我合上了这本书时,我仍然犹意未尽。贾里的生活和我的生活惜惜相关。他和我一样有个不太懂事的妹妹,我也能从贾里身上看到我的影子,时而高兴、时而委屈、时而气愤……

 这本书有一股中小学生青春的风格,它的文字不算优美,却能打动我的心灵,我能从贾里身上看到他那种助人为乐,心怀感恩的品质。总之,这是一本能代表我们中小学生的作品,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男生贾里》读后感4

 读过许多本书,我也很爱看书,其中,我最爱看的还是要属秦文君写的《男生贾里》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事是一个叫贾里的男生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有趣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贾里和坏人战斗,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暑假里,贾里和他的好朋友鲁智胜和同学们在外面秋游,鲁智胜突然想上厕所,他的铁杆哥们贾里就和他一起去了。

 当他们准备走时,迎面来了一个不怀好意的人,把他们的手表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去了,他们这时才恍然大悟:他是一个小偷!贾里奋不顾身的追上了小偷,鲁智胜也紧跟其后,和他打了起来……虽然最后贾里也受伤了,但是由于鲁智胜的大嗓门把周围的农民引了过来,农民见此情景,立即报警,警察将小偷活捉了……

 我觉得贾里十分机智、聪明活泼、勇敢侠义,我们一定要向他学习!

《男生贾里》读后感5

 在读长篇小说《男生贾里》前,我先读的是《女生贾梅》,之后我就一直寻找这位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的作品,最终我发现了我超级喜爱的《男生贾里》这本书。书中主人公贾里的性格活泼、可爱、机智、生动,总是不停地想鬼点子,但这些鬼点子虽然有的帮助同学却可能害了自己,但他还是义不容辞地去做,虽会挨打,但也开心

 他很勇敢。即使是他的冤家落难,他也不会去嘲笑、打击,反而去更努力地帮助他、支持他,虽然以后他们仍然是冤家,但他仍然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大家。他很正义,他把帮助他人看成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也很善良,当圆圆失去他的爸爸时,他努力地逗圆圆开心,甚至要在班级里的“我满 15 岁了”中邀请圆圆做嘉宾,虽然引起了一场风波,但最后还是成功了。我喜欢书中的贾里,他有责任心和爱心

 虽然他的故事我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但却没有他做得那样有趣又可爱。我在赞叹贾里时,又用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跟贾里对比了一下,发现了我与贾里的差距,我平时做事缺少主动精神,所以我开始努力让自已变成真实生活中的“贾里”,成为和贾里一样的勇敢、让人觉得开心的男生。

《男生贾里》读后感6

 《男生贾里》读后感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男生贾里。男生贾里是著名作家秦文君撰写的,这部优秀的作品获得了许多文学奖项。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男生贾里从初一到初二学习过程中家长、老师和同学在生活中发生的点点滴滴。整本书由很多小故事组成,最有特点的是,每个小故事都是从贾里的日记片段为引子。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最后一个小故事——“神圣的感情”。这个小故事主要描写了6月1日晚上,邻居李叔叔的女儿圆圆希望爸爸回来陪她过六一儿童节,但是李叔叔却因公殉职了。为了帮助圆圆实现愿望,贾里在查老师的帮助下,发动同学,一起邀请圆圆成为他们“满十五周岁”聚会的嘉宾,给圆圆带来了快乐。看完这则小故事,我感慨万千,我为失去李叔叔这样的国家栋梁而惋惜,我为天真烂漫的圆圆失去父爱而感到悲哀,我为贾里爸爸失去一位知己而感到难过,我更为贾里的善良而感到骄傲。而从“舞台明星”这个小故事中看出贾里对贾梅的关心;从“计策”这个故事中看到了贾里的聪明;从“吃患者”看出了贾里对同学的热心……通过秦文君的描写,在我们眼前,生动形象地展现了贾里这个人物。秦文君的文笔,让我非常崇拜。

《男生贾里》读后感7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秦文君写的小说《男生贾里》。

 本书以第三人称的视角写了一个初中男生,在家里、学校以及社会中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小事。那个男生就是贾里。他十分天真、机智勇敢。我十分欣赏他。

 本书幽默地写了典型的活宝贾里,还有与贾里称兄道弟的小鬼鲁智胜。作者在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大方、勇敢的性格。按我的想法所以写的如此引人入胜,是因为作者由开始提笔到结束,始终抱着少年的视角,以一个孩子的思考方式来诠释创造书中的情节。

 贾里是一个聪明的男生,对什麽事都不放过蛛丝马迹。这些事中包括对付那个缺德的鸭贩子,他为了生意为了金钱,不顾他人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向鸭嘴里注水。而聪明机智的贾里,身为一个受害者,并没有冲动,而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利。我十分敬佩他的勇气,贾里可不是一个有勇无谋的人,他和鲁智胜曾智斗大盗,不顾被捅伤的危险擒住了大盗。

 本书里,还揭示了师生间的情意。因为当查老师被调到电视台时,大家十分流连。同学们对老师的情意已经不是老师和学生了,他们已经是朋友了。我觉得我的收获:自己拥有的才是最好的,不要等到已经失去了才珍惜。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我受益终生。

《男生贾里》读后感8

 读了《男生贾里》这本书我有以下几个感想:一贾里在家里调皮捣蛋,总爱在妹妹面前耀武扬威。二在学校聪明,机智,勇敢又热情侠义。他还有一个特长就是爱给人起外号。

 他的勇敢表现在一次去长风公园秋游时,贾里和鲁智胜觉得正没什么意思时听到一个女人在呼叫,看见一个男的拿一个红包在前面跑。贾里一跃而起奋起直追。误以为是那个男人抢了那女的包,追过去一问才知道是虚惊一场。不过从这看贾里够勇敢吧。

 说他调皮吧,主要是在女生的眼里爱搞恶作剧。他们班有一个叫洪裳的女孩,圆圆的脸,高高的个子,就是有点胖,贾里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卡门”。并不是好听的外国名字,而是胖的过门时能被卡住的意思。弄得洪裳哭鼻子。

 我也很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他人物,比如可爱聪明的鲁智胜,胆小天才陈应达,还有贾里的妹妹贾梅等等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现在我真的很想和贾里以及他的“三剑客”成为好朋友,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呢。

《男生贾里》读后感9

 我读了《男生贾里》这本书后有了许多感想。贾里可不是一个平常的人物,他的故事还真不少呢!

 在《胜败体育节》这一篇中的拔河比赛,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团结的重要性。它还让我懂得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帮助与关爱,就像《神圣的情感》里面讲的圆圆的爸爸去世了,贾里想圆圆一个人太孤独了,于是就帮她办一个十五岁生日庆典,就是为了能让她开心快乐起来,这就是帮助与关爱。在《口吃患者》中贾里的同桌叫阿伦,他是个口吃患者,同学们都嘲笑他,只有贾里经常跟他一起玩。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贾里是一个不嘲笑别人,乐于助人的人,以后我要向贾里学习。

 读了整本书之后我最大的感悟就是:人与人之间要真诚相处,团结互助,不能嘲笑别人,改掉自身不足,多学习别人身上的优点。

《男生贾里》读后感10

 秦文君阿姨笔下的贾里,不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 他的故事可真不少!什么“三剑客”,“小丑”,“生日派对”,计策呀,都是讲他与同学家人间的事情。贾里是一个聪明机智、爱行侠仗义的男孩。

 我想拥有贾里那样的脑子。在《计策》那章里,陈应达因为 忘了付款,而被纠察扣留了学生证。贾里用聪明的脑袋拿回了学生证。

 鲁智胜是贾里的好友,他这个人鬼点子特多。有一次,他们 去听演唱会,可买不起票,就在前一场演出不出去,躲起来。但被刘经理发现,罚打扫厕所。我觉得应该把这些聪明放在学习上,如果真的放在学习上,那肯定有进步。

 在《男生贾里》这本书中,我们该学习得是贾里乐于助人的 精神。不该学习的是鲁智胜“逃票”的现象。让我们把优点吸收来,把缺点赶跑吧!

《男生贾里》读后感11

 我看完《男生贾里》后,对贾里的印象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我最喜欢其中的就是《舞台明星》这个故事了。

 贾里的妹妹贾梅,是艺术团的佼佼者,但练功不刻苦。于是,他就当妹妹的教练,成功地让妹妹的功夫更上一层楼了。后来,艺术团要编一个舞台剧,贾梅只做了一个配角。他的妹妹只能在角落里装模做样的补袜子。他想为妹妹打抱不平,就约定只要他在台下挥帽子,妹妹就冲进舞蹈圈子里。本来妹妹演得很好,导演也对她很赞赏,贾里也不打算挥帽子了。可一不小心,贾里被同学撞了一下,挥了一下帽子,妹妹就冲进舞蹈圈子里,贾里的帮助,换来了两句话:我不会不理睬你的,也不会和任何人说起这件事。你是好心,我懂。

 虽然贾里好心办了坏事但却可以看出他对妹妹的爱与正义感。妹妹为了当主角每天练功。若你是贾里,你会不会帮助贾梅?或是做一个行动的矮子,语言的巨人。家里为了妹妹能当主角,曾经找过艺术团的老师、班主任等老师。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男生贾里》读后感12

 男生贾里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它能够做一些帮助别人让别人开心快乐的事儿,同时也能理解家人和同学的苦衷,解除家庭矛盾,为大人分忧。比如《舞台明星》这一篇文章,妹妹贾梅哭着闹着要让爸爸妈妈陪她练习舞蹈,可是爸爸妈妈没有时间,于是贾里就自告奋勇角妹妹,为大人解忧。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口吃患者》这一篇文章,因为贾里的班里有一个叫阿里的小男孩得了口吃,贾里不但不笑话他,反而还一个字一个字的认真教他,我读了感觉内心很感动,我很喜欢这个善良的小男孩,所以我很喜欢《口吃患者》这篇文章。

 在这本书中,我还喜欢《计策》这篇文章,因为有一次,陈应达到书店借书看,忘记办借书卡,所以学生证被压在了书店。从书店出来后陈应达找到了贾里,贾里陪陈应达取要学生证。到了那里,贾里费尽了口舌才把学生证要了回来。所以我也喜欢这篇故事,因为我很喜欢文中这个乐于助人的小男孩。

 我喜欢《男生贾里》这本书,更喜欢贾里的天真快乐和乐于助人的品德。

《男生贾里》读后感13

 今天我看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力作——《男生贾里》,又看了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内容非常搞笑,让我爱不释手,觉得字里行间隐藏着真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刻画着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

 在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发现男生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活泼可爱而又淘气的个性、助人为乐的品行,最终赢得了爸爸的信任、同学的喜爱和老师的表扬,甚至连常常取笑他的妹妹也对他刮目相看,敬佩有加。

 在后来两个班联合打南华中学的时候,贾梅有生以来第一次喊“贾里加油,河马加油!”虽然南华中学的人个个人高马大,但家里他们还是用了权利,查老师也来帮他们用“秃子、茄子和卷子”的打球技术,这场比赛也非常精彩,因为他们很团结。

 总之,我想说:“我们,应该快乐的生活,勇敢的生活,要学会助人为乐,心怀感恩。也许,我们经常会犯错,但是,这些都是最真实的生活表现。”

《男生贾里》读后感14

 男生贾里的主人公名叫贾里,贾里是一个一身正气的男孩,也是三个男班委之一。

 一捧起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每次读这本书,我至少要读上好几张,才放下这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贾里生活中的许多趣事,同时,也向我们刻画了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如贾里最好的朋友——脑袋机灵,身体健壮的鲁智胜。身体瘦弱,英语流利的陈应达。贾里的妹妹——活泼机灵的贾梅。

 别看贾里只是一个初一的男生,可他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这个胆大的贾里和他身边那些不同凡响的朋友经常做出冒险的事情,在这么多故事中,我喜欢的故事有:《三剑客》《冒险的代价》《戏院风云》《计策》《胜败体育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冒险的代价》。《冒险的代价》讲的是贾里与鲁智胜相当英雄,但是帮的都是倒忙,谁知,他俩上厕所时,遇到一名抢匪打劫,于是,贾里和鲁智胜拼了命的与抢匪打了起来,虽然贾里屁股被捅了一刀,但他们的这件事在校内传了3个月!

 总之,贾里的生活丰富多彩,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男生贾里》读后感15

 当我选择买《男生贾里全传》时,看着标题,非常好奇。心想:我也是一个小男生,不知道这位贾里大哥哥和我有什么与众不同?他有什么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呢?于是,我带着疑问来到了秦文君力作的这本小说中。

 贾里大哥哥可不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的故事真不少!这个大哥哥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他周围的伙伴们一个个也不同凡响,经常会做点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让人刮目相看的事情。如“冒险的代价”中说贾里想当英雄,有一天在公园,突然听到一位妇女大喊:“快追呀。”贾里看见一位男士手拿红皮包拼命地在妇女前面跑。贾里一看遇到抢劫的了,他奋不顾身地追上那男士,原来他们是夫妻,原因是他们的儿子刚才任性跑了,妇女才叫孩子他爸追儿子,结果是一场误会。后来他和好友果真遇到抢劫犯,在坏人面前他们毫不畏惧。奋勇作战。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赞许。一系列的小故事看了让人笑得捧腹喷饭,却暗含人生的苦涩和少年内心特有的尴尬。

 贾里,一个坦率真诚的男生,给我带来了轻松。快乐。一个普普通通的男生,使我学会了许多,更使我懂得了许多。

我与地坛

史铁生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座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撤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记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竟相生长弄出的响动,悉悉碎碎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

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的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限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现在我可以断定,以她的聪慧和坚忍,在那些空落的白天后的黑夜,在那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她思来想去最后准是对自己说:“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的要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在那段日子里——那是好几年长的一段日子,我想我一定使母亲作过了最坏的准备了,但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为我想想”。事实上我也真的没为她想过。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

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有一次与一个作家朋友聊天,我问他学写作的最初动机是什么他想了一会说:“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心里一惊,良久无言。回想自己最初写小说的动机,虽不似这位朋友的那般单纯,但如他一样的愿望我也有,且一经细想,发现这愿望也在全部动机中占了很大比重。这位朋友说:“我的动机太低俗了吧”我光是摇头,心想低俗并不见得低俗,只怕是这愿望过于天真了。他又说:“我那时真就是想出名,出了名让别人羡慕我母亲。”我想,他比我坦率。我想,他又比我幸福,因为他的母亲还活着。而且我想,他的母亲也比我的母亲运气好,他的母亲没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否则事情就不这么简单。

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我便又不能在家里呆了,又整天整天独自跑到地坛去,心里是没头没尾的沉郁和哀怨,走遍整个园子却怎么也想不通: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为什么在她儿子就快要碰撞开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莫非她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她匆匆离我去时才只有四十九呀!有那么一会,我甚至对世界对上帝充满了仇恨和厌恶。后来我在一篇题为“合欢树”的文章中写道:“我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闭上眼睛,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溯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小公园,指的也是地坛。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得深彻。上帝的考虑,也许是对的。

摇着轮椅在园中慢慢走,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我只想着一件事:母亲已经不在了。在老柏树旁停下,在草地上在颓墙边停下,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乌儿归巢的傍晚,我心里只默念着一句话:可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把椅背放倒,躺下,似睡非睡挨到日没,坐起来,心神恍惚,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

曾有过好多回,我在这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看见过几次她的背影。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镜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她没看见我时我已经看见她了,待我看见她也看见我了我就不去看她,过一会我再抬头看她就又看见她缓缓离去的背影。我单是无法知道有多少回她没有找到我。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但这倔只留给我痛侮,丝毫也没有骄傲。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是太真实了,以致使“想出名”这一声名狼藉的念头也多少改变了一点形象。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且不去管它了罢。随着小说获奖的激动逐日暗淡,我开始相信,至少有一点我是想错了: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万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扬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现在让我想想,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来的人都是谁呢好像只剩了我和一对老人。

十五年前,这对老人还只能算是中年夫妇,我则货真价实还是个青年。他们总是在薄暮时分来园中散步,我不大弄得清他们是从哪边的园门进来,一般来说他们是逆时针绕这园子走。男人个子很高,肩宽腿长,走起路来目不斜视,胯以上直至脖颈挺直不动;他的妻子攀了他一条胳膊走,也不能使他的上身稍有松懈。女人个子却矮,也不算漂亮,我无端地相信她必出身于家道中衰的名门富族;她攀在丈夫胳膊上像个娇弱的孩子,她向四周观望似总含着恐惧,她轻声与丈夫谈话,见有人走近就立刻怯怯地收住话头。我有时因为他们而想起冉阿让与柯赛特,但这想法并不巩固,他们一望即知是老夫老妻。两个人的穿着都算得上考究,但由于时代的演进,他们的服饰又可以称为古朴了。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衣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曾有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这园中来,来唱歌,唱了好多年,后来不见了。他的年纪与我相仿,他多半是早晨来,唱半小时或整整唱一个上午,估计在另外的时间里他还得上班。我们经常在祭坛东侧的小路上相遇,我知道他是到东南角的高墙下去唱歌,他一定猜想我去东北角的树林里做什么。我找到我的地方,抽几口烟,便听见他谨慎地整理歌喉了。他反反复复唱那么几首歌。文化革命没过去的时侯,他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我老也记不住这歌的名字。文革后,他唱《货郎与**》中那首最为流传的咏叹调。“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我记得这开头的一句他唱得很有声势,在早晨清澈的空气中,货郎跑遍园中的每一个角落去恭维**。“我交了好运气,我交了好运气,我为幸福唱歌曲……”然后他就一遍一遍地唱,不让货郎的激情稍减。依我听来,他的技术不算精到,在关键的地方常出差错,但他的嗓子是相当不坏的,而且唱一个上午也听不出一点疲惫。太阳也不疲惫,把大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小路上,将近中午,我们又在祭坛东侧相遇,他看一看我,我看一看他,他往北去,我往南去。日子久了,我感到我们都有结识的愿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互相注视一下终又都移开目光擦身而过;这样的次数一多,便更不知如何开口了。终于有一天——一个丝毫没有特点的日子,我们互相点了一下头。他说:你好。”我说:“你好。”他说:“回去啦”我说:“是,你呢”他说:“我也该回去了。”我们都放慢脚步(其实我是放慢车速),想再多说几句,但仍然是不知从何说起,这样我们就都走过了对方,又都扭转身子面向对方。他说:“那就再见吧。”我说:“好,再见。”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但是我们没有再见,那以后,园中再没了他的歌声,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许是有意与我道别的,也许他考上了哪家专业文文工团或歌舞团了吧真希望他如他歌里所唱的那样,交了好运气。

还有一些人,我还能想起一些常到这园子里来的人。有一个老头,算得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当然装满了酒,常来这园中消磨午后的时光。他在园中四处游逛,如果你不注意你会以为园中有好几个这样的老头,等你看过了他卓尔不群的饮酒情状,你就会相信这是个独一无二的老头。他的衣着过分随便,走路的姿态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解酒瓶的当儿迷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视角内的景物细细看一遭,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摇再挂向腰间,平心静气地想一会什么,便走下一个五六十米去。还有一个捕鸟的汉子,那岁月园中人少,鸟却多,他在西北角的树丛中拉一张网,鸟撞在上面,羽毛戗在网眼里便不能自拔。他单等一种过去很多面现在非常罕见的鸟,其它的鸟撞在网上他就把它们摘下来放掉,他说已经有好多年没等到那种罕见的鸟,他说他再等一年看看到底还有没有那种鸟,结果他又等了好多年。早晨和傍晚,在这园子里可以看见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早晨她从北向南穿过这园子去上班,傍晚她从南向北穿过这园子回家。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的职业或者学历,但我以为她必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别样的人很难有她那般的素朴并优雅。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拂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我没有见过她的丈夫,没有见过那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想象过却想象不出,后来忽然懂了想象不出才好,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她走出北门回家去。我竟有点担心,担心她会落入厨房,不过,也许她在厨房里劳作的情景更有另外的美吧,当然不能再是《献给艾丽丝》,是个什么曲子呢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他因为在文革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好不容易找了个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平等,苦闷极了便练习长跑。那时他总来这园子里跑,我用手表为他计时。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下手,我就记下一个时间。每次他要环绕这园子跑二十圈,大约两万米。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已。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容群众场面的照片。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呆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现在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只在傍晚又来这园中找到我,把这事平静地向我叙说一遍。不见他已有好几年了,现在他和妻子和儿子住在很远的地方。

这些人现在都不到园子里来了,园子里差不多完全换了—批新人。十五年前的旧人,现在就剩我和那对老夫老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唯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悬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定,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孩子。“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具这两个意思的字。

我也没有忘记一个孩子——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到这园子里来就看见了她,那时她大约三岁,蹲在斋宫西边的小路上捡树上掉落的“小灯笼”。那儿有几棵大梨树,春天开一簇簇细小而稠密的黄花,花落了便结出无数如同三片叶子合抱的小灯笼,小灯笼先是绿色,继尔转白,再变黄,成熟了掉落得满地都是。小灯笼精巧得令人爱惜,成年人也不免捡了一个还要捡一个。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说着话,一边捡小灯笼;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所常有的那般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是厚重,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园子里太安静了。我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来这园子里我问她住在哪儿她随便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墙根一带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坏人便对他的妹妹说:“我在这儿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么虫子。他捉到螳螂,蚂蚱,知了和蜻蜒,来取悦他的妹妹。有那么两三年,我经常在那几棵大梨树下见到他们,兄妹俩总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渐渐长大了些。之后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们。我想他们都在学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必是告别了孩提时光,没有很多机会来这儿玩了。这事很正常,没理由太搁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园中见到他们,肯定就会慢慢把他们忘记。

那是个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时隔多年,我竟发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我摇着车到那几棵大栾树下去,恰又是遍地落满了小灯笼的季节;当时我正为一篇小说的结尾所苦,既不知为什么要给它那样一个结尾,又不知何以忽然不想让它有那样一个结尾,于是从家里跑出来,想依靠着园中的镇静,看看是否应该把那篇小说放弃。我刚刚把车停下,就见前面不远处有几个人在戏耍一个少女,作出怪样子来吓她,又喊又笑地追逐她拦截她,少女在几棵大树间惊惶地东跑西躲,却不松手揪卷在怀里的裙裾,两条腿袒露着也似毫无察觉。我看出少女的智力是有些缺陷,却还没看出她是谁。我正要驱车上前为少女解围,就见远处飞快地骑车来了个小伙子,于是那几个戏耍少女的家伙望风而逃。小伙子把自行车支在少女近旁,怒目望着那几个四散逃窜的家伙,一声不吭喘着粗气。脸色如暴雨前的天空一样一会比一会苍白。这时我认出了他们,小伙子和少女就是当年那对小兄妹。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世上的事常常使上帝的居心变得可疑。小伙子向他的妹妹走去。少女松开了手,裙裾随之垂落了下来,很多很多她捡的小灯笼便洒落了一地,铺散在她脚下。她仍然算得漂亮,但双眸迟滞没有光彩。她呆呆地望那群跑散的家伙,望着极目之处的空寂,凭她的智力绝不可能把这个世界想明白吧大树下,破碎的阳光星星点点,风把遍地的小灯笼吹得滚动,仿佛暗哑地响着无数小铃挡。哥哥把妹妹扶上自行车后座,带着她无言地回家去了。

无言是对的。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请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人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像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

设若智慧的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和悟性吗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设若有一位园神,他一定早已注意到了,这么多年我在这园里坐着,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栖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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