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佛教里面的绿度母,即观世音菩萨的化身。在我国古代称多罗菩萨、多罗观音,度母有许多不同的化现,包括有二十一度母、五百度母等等,皆为观世音菩萨之化身,而绿度母为所有度母之主尊,总摄其余二十尊化身之所有功德,她能救八种苦难,如狮难、象难、蛇难、水难、牢狱难、贼难、非人难,又称为“救八难度母”。
阿弥陀佛,意译为无量光或无量寿佛,乃是西方极乐世界的教主,在大乘佛教中,阿弥陀佛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阿弥陀佛以观世音、大势至两大菩萨为胁侍,在极乐世界中,实践其教化众生,接引有情的伟大悲愿。
依据《无量寿经》所述,过去久远劫前,有一位世自在王佛出世说法,那时的转轮圣王发心出家,名为法藏比丘。法藏比丘在世自在王佛跟前,发起无上道心,以四十八愿,誓愿建立庄严的极乐世界,修习菩萨道而成佛。其根本愿是希望在十方无量数佛土中,成就最为殊胜、最为微妙、最为第一的极乐净土,于是,世自在王向他提供了二百一十亿个佛土,法藏比丘就以这些佛土为资料,选择这些佛土的胜妙处,构筑自己的净土蓝图。法藏比丘发此胜愿,修学六波罗蜜,终于圆满成佛,被称为阿弥陀佛。
在阿弥陀佛成佛之后,任何人只要具足信愿行,如法念佛,一定能得到阿弥陀佛的接引,而往生真善美圣的极乐佛国。
佛家所说之“七情六欲”,“七情”指喜、怒、忧、惧、爱、憎、欲,六欲是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声音欲、细滑欲、人想欲,也有说法是求生欲、求知欲、表达欲、表现欲、舒适欲、情欲。
七情六欲并不只是佛教的说法,不同学派对七情六欲内容的描述有所不同。比如七情按《礼记》的观点指喜、怒、哀、惧、爱、恶、欲,按儒家的说法是喜、怒、哀、惧、爱、恶、欲,六欲按《吕氏春秋》指由生、死、耳、目、口、鼻所生的欲望。
佛教还有五戒和十善的佛家戒律,五戒,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四不妄语,五不饮酒。这五戒,是佛门四众弟子的基本戒,不论出家在家皆应遵守的。十善是不杀生、不偷窃、不邪*、不妄语、不两舌、不恶语、不拍马、不贪婪、不恼怒、不背离佛法。
扩展资料:
其实最初并没有“七情”而只有“四情”,这“四情”分别是“喜、怒、哀、乐”,在中庸中就有这样的说法。后人对这“四情”的解释是,人遇到所喜欢的就会“喜”,遇到所讨厌恶的就“怒”,得到所爱就会“乐”,失去所爱的就会“哀”。
从这里来看,“怒”是因为有所“恶”而产生的,“乐”是因为有所“爱”而产生。所以除了原本的“喜,怒,哀,乐”以外,人们还增加了“怒,爱”。因此“四情”也就变成了“六情”。
祖先们认为,在“怒,哀”还没有完全到达顶峰时,中间就会又产生一种情感“惧”。于是便在“六情”种加上了这“一情”,便成了“七情”。祖先们认为“欲”“乐”是相通的,“欲”在这里指的是人本能的需求。
佛家戒律的五戒
一、杀生戒:佛教的基本观念是众生平等。佛说众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佛所说的众生,不单是指人,而是胎卵湿化,四生之属皆包括在内。
二、偷盗戒:社会上的偷盗,有直接、有间接,有有形、有无形,例如小偷窃取,强盗抢劫,是直接的盗,贪官污吏的贪污舞弊是间接的盗,勒索诈欺,抵赖债务,是有形的盗,假公济私,混水摸鱼是无形的盗。
三、邪*戒:佛门四众弟子,有出家在家之分,出家者根本戒*,在家者只是戒邪*。所谓邪*,是指正式配偶之外的交合,及非时、非处的交合。
四、妄语戒:未见言见,见言不见,虚伪夸张,藉辞掩饰,皆为妄语。妄语不但欺人,而且自欺。
五、饮酒戒:有人以为以净财沽酒而饮,无损于人,为何也列为戒条殊不知酒能乱性,人间许多罪恶。莫不以酒为媒介。
-七情六欲
-佛教戒律
杭州城隍庙门口的一副对联,谈到了夫妇间的缘分,上联是这样写的:“夫妇是前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这就是说,既然两人结为夫妇,那就是前生姻缘注定的;而婚姻的好坏,姻缘的善恶,就要看家庭是美满幸福还是吵闹不和;但不论是善缘或者恶缘,都是缘分,如果没有缘份的话,两个人是不会结合在一起的。
一、佛教对爱情的论述
从佛法出世间法看,爱情应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中最基本、最强烈的。佛在《四十二章经》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此色欲,指性的欲望。人类的性爱,主要由对方的色(整体形象)、形貌、威仪(举止)姿态、言语音声、皮肤细滑、人相(异性性征)引起,称“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舍利弗阿毗昙论》卷十九说,男女喜欢欣赏异性的身体、形、相、服饰、欲、音声、璎珞(装饰品),想与所爱的异性交合取乐,名“七共染”。男女交合、接受对方的澡浴衣服按摩、共言说戏笑、互多或少的污染性。佛典中一般将夫一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如《俱舍论》卷四云:“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贪爱,终以我爱为本,一般来说不超出“因为跟他在一起使我感到快乐幸福,所以我爱他”的圈子。爱别人的实质和前提是爱自己。爱对方,无不是想得到对方的回爱,以驱除自己的孤独寂寞感,发泄自己的爱欲、性欲。
人类的性爱具生物性和社会性,可分为生理、感觉、心灵或精神三个层次,由喜爱对方的容貌、风度和性感而产生,出于心灵、精神的需要,出于或包含有对对方心灵美的喜爱、欣赏、爱慕,和在相互关系中、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感情。《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人类的爱情是性爱与情爱、灵与肉的结合。作为在有发达文化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男女情爱、夫妻之爱,因为具有了复杂的社会、文化内容,性质也颇复杂。
二、佛教对婚姻的论述
(1)佛教对人间男女、夫妻间的爱情、婚姻,并非一味否定。《杂阿含经》卷三六中,佛谓“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谚《别译阿含经》卷十二中,佛称“妻为最亲友”,说夫妻应“异体同心”。佛陀并非劝所有的人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说长者女善无独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人正道。大乘《惟日杂难经》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2)大乘、密乘还以爱情、婚姻为菩萨随顺众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经》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为树提梵志,常修梵行,清净离欲,然被一女子钟情,贪恋不舍,树提乃以悲愍心遂其所愿,与之成婚,经十二年,还复出家,命终上生于梵天。佛言:“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华严经》卷七五释迦瞿波女自述前生曾为居士女妙德,极其爱恋行菩萨道的威德主太子(释迦佛前身),情愿为爱情受一切苦、舍弃一切,不求豪富及五欲乐,只愿与所爱者共同修行,释迦瞿波女因此爱情,满足所愿,生多功德,偈云:
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
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这是对菩萨行者及其菩提心的爱情,即便掺杂染心,也是一种修行了,其功德比严持五戒还要大得多。
三、佛教对结婚条件的观点
在婚姻的条件上,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主张佛教徒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在佛教看来,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记载,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体外道,并最终感化了他。《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二《须陀品》之三记载,优婆姨须摩提嫁给了外道,后来这个外道皈依了佛教。
佛教认为,欲结为夫妻的男女,必须是在人格独立的基础上,通过相互了解,达到志趣相投,建立深厚的感情后,双方一致同意结为夫妻的一种行为,反对包办、买卖或有其他图谋的婚姻关系。
四、佛教对婚姻道德的看法
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也有多方面的论述。其首要的道德规范是不邪*,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1)不邪*
不邪*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于出家人而言,第一大戒是不*,即断绝任何性关系,否则即被逐出僧团。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健康基础,也是有史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的反常性行为。《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戒律以“不邪*”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不邪*,用现代汉语来讲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具体指不侵犯属于他、为他所护(未成年男女)的异性,不非时(经期、孕期等)、非处(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庙、公众场所等处)交合。
佛教反对婚外情、同性恋、兽交等。在夫妻之间,则尊重夫妇间的性意愿,提倡文明健康有节制的性生活,反对过分沉溺于性欲,无限制地放纵自然本能。
(2)夫妻间相互尊重
佛教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善生经》是指导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经典,在夫妇关系上,它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不满意于自己的妻子,与娼妓厮混,与他人的妻子纠缠,这是人毁灭的原因。”佛教主张男女要相敬相爱,在佛教经典中,有指导男性如何为人丈夫的《善生经》,有指导女性如何为人妻子的《玉耶女经》。《长阿含经•善生》教导青年善生: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夫。为人之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1.怜爱,爱妻子;2.不轻慢,尊重对方;3.供给衣物化妆品;4.委付家事;5.念妻亲亲,善待妻子的亲属。为妻者则以五事“敬顺”其夫:1爱敬关怀;2备设衣食,照顾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实语;善摄眷属,善于教育子女,尊长敬老,和睦家庭。《玉耶女经》中,佛教导**玉耶:为人妻妇,应做爱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所以,妻子要身兼母妇、臣妇、婢妇、夫妇、妹妇之职,把先生当成孩子一样疼爱,当成君王一样敬重,当成主人一样顺从,像夫妇一样互相敬重,像兄妹一样相互提携。丈夫要当君子怜惜妻子,当英雄保护妻子,当劳工为妻子服务,当禅者给家庭欢笑幽默,当个养活家庭的责任者。
现代净土宗祖师印光大师对夫妻间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述:他在《复周法利书二》中说,夫妻之间,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当代弘扬人间佛教的大德们,都将教人们如何正确处理情爱、和谐家庭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如《星云日记》说:人间佛教对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爱,才能赢得爱,恨永远是得不到爱的。夫妻相处彼此要真诚,并要互相制造欢乐,人的好话不怕多讲,会讲好话,懂得赞美加上有幽默感的家庭,必定是和乐幸福的。
(3)夫妻相互包容付出
历史上许多高僧大德都主张夫妻之间要相互包容谦让,促使家庭和睦幸福。现代著名佛学耆宿王骧陆居士《婚姻之礼》说:“夫妇之爱,有小爱大爱之别,小爱是一时形色,有时而衰,靠不住的。大爱是精神,以情意相交,处处体恤怜爱。即有不合处,大皆能原谅退让,遇着失误的事,勿彼此埋怨;遇着恼怒的事,双方先忍耐一下,过了一分钟,就忘记了。所谓不念旧恶,怨是用稀。各人的脾气,应先预告。切不可因爱而求其同我一样。做男的,勿使女子有怨意;做女的,务使男子得安慰。饮食起居,以及家庭整洁,井井有条,使男子自然向内不向外,感情自然一日好似一日,意外的非礼也自然绝了。”
真正的夫妻之爱意味着友善和同情,包括责任意识及接受对方的本来面目———包括所有的优缺点。如果你只爱对方的优点,这不算爱。必须接受对方的缺点,并用你的耐心、智慧和精力去帮助其改正。
真正的夫妻之爱不仅要相互包容谦让对方,而且还是一种向对方无私付出的过程。星云大师曾说:“真正的爱是双向的,真正的爱是要成全对方、祝福对方,爱不是占有,而是奉献。”
爱是付出,是让对方幸福,将爱情婚姻给予对方,比向对方索讨爱情使自己更感欢欣。突破自我中心立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不分你我地考虑双方的幸福,是婚姻成熟的表现,超越自我中心立场的付出、奉献甚至为对方作出牺牲,是爱情发展的最高层次。
五、佛教对离婚的看法
对于离婚,佛教经典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论述,但其基本态度是重视家庭稳定,也不绝对反对离婚。如果家庭出现裂痕,佛教提倡破镜重圆。《四分律》卷三说:“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就是鼓励夫妻和好的意思。不过,如果婚姻由于种种原因的确不能维系,佛教徒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情欲而离婚,在佛教看来是不道德的。
六、关于在家居士的婚姻
在家居士是佛教的基础,在释迦牟尼佛的时候,就非常重视家庭生活,重视夫妻之间、亲子之间,如何彼此相待。甚至还有经典讲到结婚之后,怀孕、生子的事。例如《善生经》、《玉耶女经》,均对夫妻亲子有明确的伦常原则。《中阿含一三五经》亦明言:‘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妻子当以十三事善敬顺夫。’并说:若人慈愍妻子者,必有增益,则无捐耗。’由此可知,佛教并不是与世隔绝的。
有个比喻很形象,夫妻要像筷子一样的地位平等,长短相适。筷子长短大致相当,而且彼此相对独立,夫妻亦然。男女地位的平等,是维系美满家庭的根本要素,可是,有的人却自恃自身条件优越,对对方盛气淩人、颐指气使,或暴躁泼悍、任性专横……显然,大男子主义、大女子主义和尊卑、主从、贵贱的夫妻关系,都难有幸福婚姻可言。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互帮互助,目标一致。筷子只有配合默契,才有‘收获’。和谐的夫妻感情贵在志同道合,比翼双飞。因此,情感上的体谅,生活里的体谅,挫折前的互慰,事业中的互勉……在夫妻间应是不可缺少的。只有难关共度,携手共进,才会使爱的‘横杆’不断升高。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冷热不辞,甘苦与共。筷子不惧高温寒冷,能纳酸甜苦辣。和谐的夫妻关系也该如此。
夫妻要像筷子一样方圆相间,灵机应变。这是因为筷子上方下圆,而使我们的手法能灵巧自如,变化万千。夫妻相处,同样需要这样的‘方圆’艺术;既坚持原则,同时又乐于欣赏和赞美对方,对对方的缺点不苛求;善于相互适应,不试图去‘改造’对方。而要改善自己。 夫妻如筷,愿天下夫妻都能如此。
七、佛教人士怎么看夫妻
1、南怀瑾:杭州城隍山城隍庙门口的一副对联。
这对子上联描写夫妇关系∶夫妇本是前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夫妻不一定是好因缘,有的吵闹一辈子,痛苦一辈子。
下联说的是儿女问题∶儿女原是宿债,欠债、还债,有债方来。有债务关系,才有父母儿女。所以,人生由男女感情结为夫妇,然后生儿女,美其名曰天伦之乐,其实从人生深一层的体会来看,没有乐,只有苦,不过人都是喜欢苦中作乐罢了。城隍庙的这副对子,将整个人生因缘道理,差不多都概括在内了。我在大学任教哲学课程时,看到现在的青年同学男的女的都蛮调皮,常常不只一次有女同学要我讲爱情哲学。爱情究竟是什麽东西?这种问题使我很难答覆,有时被逼紧了,就老实告诉她们爱情的哲学基本就是自私,人类的我执。不管描写爱情怎样好,爱情基本是我爱你!爱与不爱,都由我出发,不论是男是女,我爱你,是我在爱你;我不爱你就不爱你。一切都是为了我,全从自私观念出发。因此,爱情在文学境界是幅画,这幅画是理想的,很美;实际上不美,世界上许多爱情小说、爱情故事,使我们看了掉眼泪,非常吸引人,非常动感情;但是看遍所有古今中外的爱情故事,几乎没有一个是圆满的;假使圆满了,这个故事便失去了文学趣味。等於以前我们古老的戏剧,像从前各种地方戏、京戏、台湾的歌仔戏,唱的都是私订终生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一点意思也没有。至於落难公子中了状元,两人能否共同生活一辈子,那就很难说了。
以佛学的观点看人生,真正的好姻缘、善缘,不管有没有结为夫妇组织家庭,大都不超过五年十年的。例如有些小说,像红楼梦、西厢记,乃至西洋名著茶花女等等,大家看了,觉得男女间感情的你侬我侬,非常可爱,令人欣羡,但是你不能加以科学分析,一分析他们所谓的浓情蜜意时间的持续也不过几年的美景而已。因为它是短暂的、片段的,所以就觉得很美很有味道。人人都希望维持这种诗情画意般的感情几十年,甚至永远,这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佛经上称我们这个世界为娑婆世界。娑婆两个字的中译就是堪忍。这个世界缺点很多,没有一个人生是圆满的。幸福的家庭很快地就拆散了、破碎了。失望和痛苦忍不了,还是要能忍,还是要接受。
2、星云大师:佛教不可以把世俗上的婚姻看成一种罪过,这是家庭的基本,伦理道德的重点。佛化婚礼对在家的佛教信仰者来说是佛、法、僧三宝为他们幸福人生和佛化家庭的一种祝福,我们是以佛法来普及,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几十年来,我推动人间佛教,不拘形式地到处随缘,给人家证婚之类的。佛化婚礼对佛教的弘扬,社会人心的安定、和谐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出家人什么都能证明的。只要是合法不违法,对道德不损伤,对佛教的制度没有破坏,我觉得其他的都不重要。在澳洲要证婚的人,要持执照,我们在澳洲的徒弟,是政府主动授予的执照。
3、心律法师:《红楼梦》中,曹雪芹借一曲《枉凝眉》,道出了多少伤感和无奈:“若是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宝玉和黛玉有缘相聚,却无缘相守,一个泣血而亡,一个伤心出家,上演了一出千古爱情悲剧。
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情形:两个相爱的人,或因为误会,或因为经济、性格、父母等种种原因,只好黯然分手,他们也只能慨叹造化弄人。
所以才有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之语,道出能有幸成为夫妻的不易,也提示大家要珍惜夫妻之间的缘分。
而还有一些人,恋爱时也是你侬我侬,千恩万爱,感谢上苍能安排双方相识相知;情到深处,更是海誓山盟,海枯石烂,在父母亲朋的祝福下,双双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如果现实生活都能像童话故事中的结尾那样“王子公主开始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婚姻该是多么令人羡慕啊!
当然,很多人是很认真对待婚姻中,纵然双方会出现一些摩擦,争执,他们也会彼此包容,彼此谅解,一步步地慢慢适应,把婚姻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家庭的幸福让他们的人生分外精彩。
可惜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还有的人,有缘相聚,也有缘相守了,却不珍惜,三天两头吵吵闹闹,……这样不仅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还害得双方父母为他们担忧,更不要说夹在中间的孩子,更是无所适从。别人劝解他们,要他们哪怕仅仅是为了孩子也该好好好好经营婚姻家庭,他们却说,这婚姻简直就是爱情的坟墓,夫妻分明就是一对冤家。
请参考
"1叩问大士:请问世尊仍在灵鹫山中为众弟子说法吗?答:所向处可开化 2请问是有天眼才能见到?答:所向处可开化 3请问触摸山上任何一块石头,可得加持消去业障吗?答:所向处自获利 #地藏菩萨木轮相法占验选辑#
隋朝天台宗开山祖师智者大师,读《法华经》 到《药王菩萨本事品》,证得旋陀罗尼,突然超越时空,来到印度灵鹫山佛陀说法的场境。出定后,大师慨叹说:“灵山一会,俨然未散”。俨然者,仿佛也;佛陀在灵鹫山说法,仿佛如在目前的真实;法会仍在进行中,并未完结呀!这是智者大师在实修上的穿越经验。
印度灵鹫山,一个令人深深向往、心醉神驰的圣地。这地方实在太神圣!整个山已被圣化了;每粒砂、每块石、每枝草、每片叶、都充满灵气,都在闪耀著光芒。因为大恩佛陀与众大弟子都曾经摸过、走过、踏过,也在这里说法。阿弥陀经中的周利盘陀伽尊者与1600大阿罗汉,仍居於山中的隐密处,一定要再拜上去! "~常观世音师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