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老人的做法他们都十分的痛恨,但是有一些老人,他们确实是很可怜的。就比如有些老人他们的腿脚不是很方便,在坐公交车还有地铁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非常的嫌弃他们。特别是不愿意跟这些老人坐在一起,嫌弃他们身上有味道。
而本案中的这件事情确实是让人非常的生气,这件事情是发生在11月8号河南焦作的。当时有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在上了公交车之后,公交车的司机却大声的喊叫让老人赶紧下去,还说他的身上臭死了,臭死了。这件事情也被网友拍摄到了网上,很多网友都表示,这个公交车司机她难道就没有老的一天吗。
而她这样做,让她的父母看到了会怎么想。还有很多网友表示,看到这个视频真的是非常的伤心,因为不知道自己家里面的老人在外面是遭受到什么样的侮辱。而老人身上能有多臭呢,当时乘客们都没有去嫌弃老人,这个公交车司机她有什么权利,去撵老人呢?
其实这个社会上面对于老人的两极分化是十分严重的,有一些老人他们是很可怜,同时也是很善良的,所以我们对他们应该多一些包容。有一些公交车司机,他们在看到老人之后,故意的把车开得很快,就是为了不让老人上车,因为他们觉得老人上下车是十分的麻烦,但是人总是有老的一天的。
都说天道好轮回,如果你想象一下,在你老了的时候,别人这样对你的话,那么你心里面会不会特别的难过?而这个司机她的这种行为就已经是对老人的歧视了,我觉得她这样做真的是十分的可笑,因为她的爸爸妈妈也老了,她这样做完全也是对于她爸爸妈妈的不尊重,真的是让人觉得非常的恶心。
焦作一个公交司机拒绝老人乘车,驱赶辱骂老人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众人纷纷对这名司机表示愤怒和谴责。毕竟谁都有老的时候,老年人更应该受到我们的关爱和尊重。不管真实的情况是什么。作为一个公交司机这种行为确实不应该,也丧失了一个公交司机应该有的职业操守。
这名公交司司机对老人进行驱赶和辱骂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对这位老人的讨厌。这位老人已经多次搭载这个司机的车,而且在乘车过程中骚扰过其他乘客,尤其是这位老人在乘车的时候不止一次搭讪女性乘客;其次,方便学生乘车。当天正值学生放学,正是学生的乘车高峰期,公交车上人流量特别大,所以这个司机让这位老人乘坐下一趟车,以方便学生们坐车;最后,老人身上有异味。在视频中我们可以听到这位司机嫌弃老人身上味道的话,而老人身上有味道也让这位司机不愿意让老人乘车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一、司机讨厌这位老人。据司机讲,这位老人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经常在车上搭讪一些女性同志,也是属于为老不尊的那种人。所以这个司机对老人从心里是比较讨厌的,所以她也不愿意让老人乘坐她的这趟公交车。
二、方便学生乘车。当天正值学生乘车高峰期,公交车上人流是非常大的,所以这位司机为了让学生乘车而让这位老人等待下一趟。虽然这种行为不正确,但是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
三、老人身上有味道。在网上的视频中,我们可以听到女司机一直在说老人身上有味,所以不愿意让他乘车。不管老人身上有没有味道,都不是拒绝他乘车的理由,我们应该对老人宽容一点。
你觉得公交司机这个做法对吗?
近日,《人民日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失事原因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事故全过程,车辆内部监控视频也已发布,为我们还原了事件经过。以下内容为人民日报发布:
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公交车与小汽车相撞事故后,公交车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重庆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更多精彩视频,均在车载家庭视频频道。
指挥部现场组织专业打捞船70余艘,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起重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大巴车坠河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件发生后,经过仔细调查,确定了15名司机和乘客。同时,克服水域复杂、水深超过70米等实际困难,找回13具遇难者遗体,确认身份。准确定位坠河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河客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采集监控视频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视频220余段,对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辆进行调查,对现场目击者、现场周边车辆驾驶人及乘客、提前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员从水中打捞出车辆行车记录仪和SD卡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模拟测试,成功恢复了SD卡数据,提取了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均在车载家庭视频频道。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线路上的36个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走访前两站下车的4名乘客,确认当时车上有一名中等身材的女乘客,穿着浅蓝色牛仔裤,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女乘客为刘。前期综合调查走访与车内提取的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了事发时的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0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司机冉某离家上班。凌晨5点50分,他从始发站万达广场驾驶22路公交车,沿着22路公交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已是冉某第三次离境。9点35分,乘客刘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目的地为1号家园阁站。因道路维修及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经过1号家亭站。车行到达南滨公园站时,司机冉某提醒1号家亭的乘客在此站下车,但刘没有下车。当车继续行驶时,刘发现车已经过了他的目的站,要求下车,但是没有公共汽车站,司机冉也没有停车。
10点03分32秒,刘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正在开车的邹的右后侧。他靠在邹旁边的扶手柱上,指责邹。邹多次调头解释,与刘争吵,双方争执逐渐升级,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08分49秒,当车行驶到距离南桥头348米的万州长江二桥时,刘右手拿着手机打向冉的头部右侧。10点08分50秒,冉右手松开方向盘还击,侧拳打在刘脖子上。随后,刘又用手机打邹的肩膀,邹用右手挡住,抓住刘的右上臂。10时08分51分,冉某收回右手,用右手向左侧猛砸,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并越过中央实线,与对面红色轿车发生碰撞,随后冲向路边,撞破护栏坠入河中。
经调查事发前几天肇事司机冉某的生活轨迹,其行为正常。事发前一天晚上,司机冉与父母共进晚餐,未饮酒,21点回到房间,精神状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好,路段平坦,没有坑洼和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新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发生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制动有效,传动及驱动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消除了导致车辆因故障而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与正在驾驶的公交车司机冉某发生争吵,并用手机对公交车司机冉某进行了两次攻击,实施了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了车辆的行驶安全。冉,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时与乘客刘发生了争吵。被刘袭击后,他应该意识到反击和抢夺会严重危及公交车的行驶安全。然而,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驾驶安全。他用右手放开方向盘对刘进行还击,随后又用右手挡住刘的进攻,一把抓住刘,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交司机的职业规定。乘客刘与驾驶员冉某发生打斗,导致车辆失控,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后坠入河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与司机冉的打架行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犯罪。
十五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2019
发生这种事情大家都很心痛。乘客和司机都有不对的地方。乘客下过了站,这种事不至于严重到要去扳方向盘。而司机也应先顾及车上人的安全而停下车,再与乘客沟通、协调。
为了避免这种闹事成本低,后果却很严重的事情目前只能靠运管部门提高安全意识。例如像出租车一样给司机加装护栏。
假如事情是车没掉下去,司机开到派出所,公交公司会说小题大做,还要跟乘客赔礼道歉。
结果就是车掉下去了,车上的全部人都死了,追究作案人也没有意义了。
想要靠提高公德心的宣传也没用,总有没公德的,一个就可以KO一车……
在这件事情上又是针对个人行为,不能像机动车一样违章罚款,不处理不给年检。
只能采用手段避免直接冲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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