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逻辑.情感是什么?“情感”定义

情感的逻辑.情感是什么?“情感”定义,第1张

情感是人们行为表现中最为复杂的精神现象,也是人类生活中基本的精神表达。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伴随着喜、怒、哀、惊、愁、悲、妒嫉等等情感产生。人在认识事物时,对现实中不同的客观的对象环境状态都会产生不同的精神情感现象;有些客观环境状态使人愉快;有些客观环境状态使人惊慌;有些客观环境状态使人愤怒;还有些客观环境状态使人悲哀;另还有许多如冷漠、疑惑等等。这些愉快、愤怒、悲哀、冷漠、疑惑等等都是人的精神的情感情绪的不同表现形式。作为人,情感还表现在语言文字、艺术创造和劳动行为之中,甚至漠然和呆滞也是情感的表现形式。因此,作为人的情感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动物的人;另一是作为精神社会的人,人区别于其他动物最根本的特征就是“语言文字性质的精神表达”。人以外其他动物的情感表达只有体征形式,例如:狗在高兴时的欢快行为就是摇头摆尾;在受到主人责骂后就夹着尾巴而低着头。人表达情感不仅仅只有体征表达,还可以用文字的书信以及现代的信息产品、艺术礼品等作为传递情感的表达形式。..……………………...情感是作为生命精神主体对客观环境条件,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感觉体验和“逻辑判断”反应;与人有相互作用关系的客观事物就是客观环境条件状态,包括外部客观事物和人主体内部客观事物;内部客观事物是独特的包括自我“主观”客观化的形式。这些客观实在的事物就是情感产生的基础。不同的客观事物以及其事物中的不同特性,对人实际需要之间的相互作用,就可产生出人的各种不同的精神反应状态,这些状态就是情感。因此,认识“情感”的性质特征,其要点就是人与其自然环境事物动态的相互作用关系。.....人对自身的需要而产生的逻辑判断反应就是情感,需要就是情感产生的动力,客观条件符合人的某种需要时,就可产生相应的正相关的情感反应,如满意、愉快、高兴、平静等等;否则就会可能产生负相关的情感反应,如忧郁、愁苦、恐惧、烦闷等等;当人面对的是陌生事物时,或客观事物条件突然变化过大时,人就会产生惊讶、或恐慌、或疑虑等等情感反应;人处于内省状态时,自相互作用就会产生呆滞、沉思、冷静等等情感反应。.....从“情感”语义上,“情”字的字义是:一是精神对自然事物的信息结构的指称;另一是被指称对象的结构中存在着特定的结构性倾向。而“感”是指人受到自然结构性信息作用力传递后的确认和反应;对于自然事物,“感”是指某种事物的结构性相互作用对另一事物的结构性传递,例如:电磁感应、动量碰撞等等。因此,情感的基本定义就是:自然结构性信息作用于生物后所产生的自然的生物目的性的自然逻辑形式反应;作用于人就是人的情感形态的逻辑反应。其中,即时的逻辑判断反应,且有很强的针对对象倾向的情感反应,就是指情绪。情感的情绪与人的最基本的生物性需要和即时需要目的密切相连,而作为整体结构性的逻辑判断反应的情感,可包含一系列的情绪反应组合过程。在这里,对情感的定义中,使用了“情感判断”的概念,涉及将生理生物性的条件反应过程作为“逻辑判断”。因此,生物生化过程的“逻辑判断”秩序选择,与人意识思维逻辑判断,二者之间所具有的同质问题和意义差别,就是情感问题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事实上,人和其他生命物的精神反应也就是有序化的生理生物的条件反应过程,也就是“元逻辑”系统。于是,情感就从现象语言描述转化为逻辑语言描述了,感觉顺序描述也就转化为结构分层描述了。[]……[]由于需要的元逻辑意义是自然物理的选择目的性质,使情感也具有倾向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因为是自然“逻辑”判断的结果,必然的就存在着基本的逻辑尺度和标准。正是这些尺度和标准的结构,决定了最原始的元逻辑的生物活性的本能和意识。但是这些都不是直接与情感问题相关的内容,这里也就不作详尽。<,,,,,,作为情感定义的精神主体,生物生命精神的构成是由本能和意识组成。本能是原始的元生物逻辑系统,也就是生命生理机能的最基本的需要系统;而意识,则是通过与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经验记忆认识形成的。本能因预先就存在着,可认为是已经认识的意识记忆经验。这样以来,也就得到关于情感与认识的基本关系:只有可能被认识和感觉的自然事物才可能引起情感反应;有感觉和认识,才可能有情感;感觉和认识不一定是已经感觉的或已经认识的客观事物。感觉和认识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情感也随着感觉和认识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作为对情感的科学全面的认知,人对已知和未知的情感反应是同质的;“无情”也是情感反应的一种,表达的意义是拒斥,如冷淡、轻篾、麻木等等。未知引起的情感与已知引起的情感是确定与确认组合结构性的差别。有没有引起情感反应则是是否有感觉和认识的问题,在现实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客观环境事物都会引起感觉经验和认识记忆,这就属于注意的内容了。

男女之间爱情的产生与发展,虽然和两性之间互补价值关系的产生与发展是“同向对应的”,但不是“同步对应的”,通常存在一个时间差,即爱情的建立需要时间,爱情的消失同样需要时间。也就是说,有时候,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建立了广泛的、深刻的、持久的两性互补价值关系(例如已经结了婚),但男女双方还没有真正建立广泛的、深刻的、持久的爱情;有时候,男女双方虽然已经消除了广泛的、深刻的、持久的两性互补价值关系(例如已经离了婚),但男女双方还没有真正失去广泛的、深刻的、持久的爱情。

在爱情中,“理性”和“逻辑”的方式并不是一定会带来最佳结果。爱情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体验,牵涉到许多因素,如情感、心理、社会和文化等。

许多人认为,爱情无法完全用理性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爱情常常是由瞬间的感觉、冲动的决定和情感上的体验所驱动。虽然理性和逻辑的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有用的,但是在爱情中过度依赖理性和逻辑可能会忽略情感上的体验和需要,从而可能导致关系出现问题。

在处理爱情时,寻求情感和逻辑之间的平衡是很重要的。学术研究和我所提及的观点普遍认为,在爱情中,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沟通和信任,理解对方的情感需求和观点,以及尊重彼此的独立性和边界,这些都是明智的做法。

总之,在处理爱情时,完全依赖理性和逻辑并不是最好的方法。在关系中,情感和逻辑之间需要达到平衡,同时关注彼此的情感需求和尊重彼此的独立性和边界也是很重要的。

这样说,也合乎逻辑。但至于情感上亲不亲,完全靠联系,靠交往。既使关系再亲,老死不相往来,也会断了亲情。反之,既使关系不亲,但经常来往,互帮互助,也能做到比亲的还亲。所以,关键是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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