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第1张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5篇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教育讲座活动总结,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1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当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一样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教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当严于律己,不能自我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并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学校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礼貌景象。所以我们要处处以法为中心,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提高自我的法律觉悟,因为仅有人人讲法,学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大家庭才会和谐。

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冲动心理、盲从心理、攀比心理、哥们义气心理和好奇心理。讲座教育了我们应当不崇尚暴力、不盲目冲动,应对问题三思而后行。在遇到他人犯罪时应极力劝阻,不行则尽量保护自我。经过自我的劳动换取喜欢的东西,时刻坚持清晰的头脑,提高自我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地遵纪守法。这是我们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最基本的方法。还要增强辨别是非、自我控制本事,正确对待所遇到的各种纠纷,学会控制自我。犯罪是一条不归路,一旦踏上了第一步,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在一时冲动后铸成了大错,留下的只是后悔莫及。犯罪不仅仅危害到自我,还危害到了身边的父母、亲人。一失足成千百恨,我们应当坚持清醒的头脑,了解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自我的法制观念。俗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当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正确认识法律,树立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犯罪。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向受用!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2

听了一节生动搞笑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我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此刻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3

为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岳阳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为主题的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学校都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县形成了乡镇、社区、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法委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等五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协调配合,突出教育内容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全县上下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形式,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社会人人动员,学校个个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各方齐抓共管,让青少年在活动中每时每刻、每处每地都置身于教育的氛围之中:

(一)大力开展了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治办牵头县教育局以及各乡镇组织全县学生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展览和参加法制教育基地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了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三中组织了新墙镇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对高一新生11个班集中法制授课。主要由派出所钟警官宣讲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交警大队向警官宣讲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整个课堂听课秩序井然,老师讲的头头是道,学生听的津津有味。整个课程生动有趣,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常识,给予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正能量。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

为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9月县法治县办、县教育局联合下文及时调整了全县各校法制副校长。9月23日至30日,组织法制副校长到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上了一堂生动的《学习宪法知识,了解我国的基本制度》。县一中、二中、职中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讲座、组织了主题班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一中还组织了岳阳县青少年法律知识“综治杯”竞赛,全校二千多名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三)大力宣传和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借此契机,全面加强学校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督查,提出要求,落实创建方案,认真抓好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校通过校会、班会、座谈会、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舆论氛围。目前,有一中、二中、职中等十所学校申报县法治示范校。

(四)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

县三中学、月田小学等21所学校印制宣传资料,深入社区、村组,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形成家、校、社会三维网络共同教育态势,为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认真组织了“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

县禁毒办9月23日至9月30日,利用案例展板分批到城区学校,宣传禁毒知识,教育学生远离毒品,加强自我保护。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团委、教育局等单位,于9月26、27日,在全县高级中学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巡回警示教育,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学生预防犯罪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活动氛围。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周”的活动组织,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宣传的浓厚氛围。县教育局收集了“法制宣传教育周”的相关标语35余条,要求在各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外张贴,如“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等,对青少年起到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活动期间,全县各地共办好了近138期法制宣传园地,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宣传声势。

三、完善制度,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效

我们充分利用学校这一主阵地,把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全县各中、小学均聘任了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要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办好一块法制宣传栏、开好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组织一次法制讲座。法制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整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传播法律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4

为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我区扎实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今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共青团天元区委、天元区司法局多个单位下访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形式宣传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期间,我区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通过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大力开展校园学法用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各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法制故事会、普法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和法制手抄报比赛、出法制宣传栏、法制展览、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使广大师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成效显著。

据统计,在此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中,全区各中小学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0份,共出法制宣传栏(黑板报)30期,法制教育展览100余幅,受教育师生达1万人次,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办充分利用活动时期,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组织普法讲师团一行分别前往雷打石中学、马家河中学、三门中心小学等中小学校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法制知识讲座。

法制课上,交警队刘伟、法院欧阳建新庭长,法援中心主任欧阳芳等法律工作人员以培养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和加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为重点,结合荣辱观、价值观及道德观思想教育,通过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对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以及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教育青少年学生要远离暴力,远离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同时,向同学们讲解了青少年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如何处置和应对,保护自己和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课后,区司法局还给中小学生送去了组织编印的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此次法制讲座让学生们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提升了同学们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广大青少年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3、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区各中小学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契机,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管理,用法律规范人,用制度约束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4、加强对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关工委、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帮教活动,加强对未成年、青年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子女的教育,建立结对帮扶制度,使帮扶对象在经济上有人资助、思想上有人帮助、学习上有人辅助。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即给每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配发一册普法读本、配备一名法律监护人、进行一次解矫前评估,以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积极宣传,效果显著

通过对全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如今已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一是加强了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增强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力量。二是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普遍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了崇法、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三是建立了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教育关系,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工作相互配合,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帮助学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各项综合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5

按照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为推动我院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实际,10月15日,我院开展“法律进村寨”宣传咨询活动。在谷增村村党支部、村居委会的积极配合下,特别是党员、宣传骨干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为有效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现将我院法制宣传活动做个简单的总结:

一、加强思想意识,完善领导体制成立院长为组长的法制宣传小组

谢必龙(组长)

成员:李国云、王建华、宋杰、陈权、周遵伦、付文萍、周应珍

二、联系时间,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法制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律学习,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要以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使居民在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理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

我们积极加大力度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维权等与村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院法制宣讲组及时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余份,使流动人口和村民受到深刻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法制观念得到改善。今后的任务依然艰巨,村民的法制意识观念仍有待加强,我们有信心,有决心继续努力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村寨法制健全,共同维护好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一条围巾撕裂6个家庭 杭一女高中生命丧同学之手

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截至昨天上午,5名加害者悉数被杭州警方抓获。令所有人惊异的是:他们竟是死者的同学。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目前,杭州警方正对案情进一步调查。

惊闻噩耗家长掩面而泣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当其中一位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女儿是5名行凶者之一后,掩面而泣。与其余4名行凶者家长一样,面对被害者家属,他们将承受一辈子的痛苦,遭受无以言尽的精神折磨。

其实早在半年前,杭州萧山区一名高二男生,也为一件不起眼的小碰擦,将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学生杀害。而这名出身贫寒之家的女学生受害时,刚参加完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这两起凶杀案中,死者和加害者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拿刀杀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同学?十几岁的孩子心里究竟有多大的仇恨,使得他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方式全都归于暴力?

这样的青少年犯罪令人震惊

一位办案多年的资深警官对记者说,杀人分尸,且出自按理看连杀一只鸡都害怕的青少年之手,让人震惊。这位警官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过去一般比较常见的是以大欺小、偷盗、抢劫、打群架等等,类似这起集体将同窗杀害并支解的恶性事件应是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新问题。

在一般人眼里,女生往往与暴力绝缘。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4人竟是女生。警官说:“女孩子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暴力程度,大体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青少年对暴力的一种心态。”

当文静、柔弱的女孩子,开始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时,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真的需要重新思考和反省。

家长感到教育责任很重

在杭州一个学生家长论坛中,不少孩子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家长纷纷就此发表评论。

水香苑清说:我觉得家庭教育出了问题。现在的家庭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做父母的都非常溺爱孩子,生怕自己的“心肝宝贝”在外面“吃亏”。于是传授给孩子一些“不吃亏”的方法,如何与人“针锋相对”啊,如何骂人、打人啊,等等。如此教子,虽说能培养孩子好强争胜的性格,但最终也有可能把孩子培养成打手或杀手。

木子的妈说:很多家长往往在满足子女物质要求之余,而忽略了与他们沟通。我女儿正处于后青春期,情绪也是一会高潮一会低潮。我和她爸更是提心吊胆。奉劝子女在外地读书的家长,没有手机的赶快买,宿舍没有电话,要求学校赶快装,只要有一天听不到子女的声音,就忧心忡忡的。

琪琪爸说:现在的孩子不能与以前的孩子做比较,社会不是从前的社会,压力也不同从前,孩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一些他们这个年纪不应该掌握的知识,往往应该掌握的心理及生理变化却由孩子们自己畸形完成。这样的环境中,孩子们的心态会自闭;而在家里,父母很少能真正听听孩子们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在学校里,老师关注的只有学习、只有成绩,十几岁的孩子看似风华正茂,可心中不知淤积了多少阴暗。

对生命尊重教育的缺失

昨晚,记者采访了杭州市青少年热线心理咨询师杨迪老师。听到又一起学生杀人案,她感到非常痛心。“这起命案再次折射出我们长期以来在孩子教育中的一个缺陷——‘对生命尊重’的教育缺失。”

“这导致我们的青少年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漠视。除了伤人,杀人,还包括自杀。”她说,正是由于学校和家庭情感教育的苍白,更强壮、更聪明的青少年一代,反而少了善良之心、同情之心。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社会更关注的是孩子或学生如何去竞争,而如何爱护、同情、帮助别人慢慢淡出。“这种冷漠是最可怕的。”

青少年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教育无效或失败的直接后果。惩罚从来不是目的,教育的目的是使人生敞亮,使人生的终极可能性敞亮。毫无疑义,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其中的问题虽然是复杂且多方面的,但这样的追问亦是必须的:青少年犯罪与道德救赎的可能在哪里?是否可能?何以可能?

[律师点评]

一、追根青少年犯罪

(一)欲望的囚徒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全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与再分配,使不同收入层的分化加剧。"恐贫症"成了公众的社会性心病,人成了欲望的囚徒。经济的发展,物质的丰富,人的潜在欲望获得了"合法化"的地位,结症也许在于肯定个体欲望的自由权利的同时,个体欲望的自由被同时夸大了。于是社会结构和心理的失衡便成为犯罪的诱因。

(二)终极关怀的缺失

主流意识形态的解冻以及对西方文化的吸纳,带来了价值判断的多元与生活方式的个性化,终极关怀不得不让位于"及时行乐"的唱词。各种价值观并存所造成的混乱,让正处于人生的弱脆期和敏感期的青少年无所适从。

(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和健全,可以减少由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激化的犯罪行为,由于社会保障是作为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一种保障,至少能够消除和减少那些为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发生的犯罪行为。"适者生存"的自然进化论是否适用于社会进化?我们如何保护弱势群体?这些问题都亟待探讨、回答。

(四)城市化进程中的可乘之机

随着人口流动和信息流量的增多,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同时,也为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因而有人把犯罪现象视作"现代化的副产品"。"有钱就有一切"成为行动纲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敢做,以致陷入了急功近利、不择手段、道德沦丧、理智毁灭的境地。

(五)同辈交往中的负面影响

同辈交往原指在年龄相同或相近的群体中发生的人际交往,由于社会对青少年群体的独特关注,现通常专指在青少年群体中发生的交往。同辈交往是青少年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动态上表现为信息沟通、物质交换;在静态上反映为人际关系,即通过动态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情感联系。由于青少年的敏锐与个性的不成熟,往往情绪强烈,易走极端,致使部分人为获得"自尊"而攀比,为"行侠"而入魔,为"仗义"而铤而走险。

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我国青少年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并且有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1、现实中需要全社会共筑社会防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针对现在青少年喜欢卡通、动漫的特点,将法制宣传知识融于这些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节目中,寓教于乐。

2、构筑学校防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和关心。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接受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

3、构筑家庭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一个楷模,在尽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4、构筑法制防线。对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以后重蹈覆辙,实施“浪子回头金不换”工程,这相对于单纯的惩罚而言更有意义。

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

1、教育部门应运用道德与法治课程培训、典型案例引导、防欺凌教育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学校切实加强防治欺凌教育。

学校要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通过设置专门的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加强学生之间沟通,培养合作精神。

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等。

2、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开展家庭亲子关系、夫妻婚姻关系的教育指导,帮助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妇联组织应通过学校或者村(居)委会定期组织开展家长讲座、父母课堂等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进行指导。

学校教师可以受聘在家长学校授课,帮助监护人了解学生欺凌的防治知识,提高监护人的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3、学校要制定和完善以下防治学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岗位职责;

(二)校园和校园周边重点场所巡查制度;

(三)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置及事后干预的具体工作流程;

(五)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惩戒规定;

(六)设置学校接收投诉和举报学生欺凌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

(七)其他防治学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教职工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4、学生欺凌苗头是指介于打闹嬉戏与欺凌行为之间的一方言语或动作造成另一方精神痛苦等行为。

学校除了通过观察学生的身体、心理、物品、学生关系和行为等变化以及巡查校园和校园周边重点场所发现学生欺凌苗头,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或途径发现校园学生欺凌苗头的信息及时预防欺凌事件:

(一)学生调查表、家长或第三方反映;

(二)学生曾经就读的学校:

(三)班主任与学生沟通;

(四)每周学生操行评价表;

(五)心理咨询老师的反映;

(六)校长信箱、心理咨询信箱;

(七)学校周边商铺、监护人及亲属、村(居)民委员会的反映;

(八)手机短信、网络上的、视频及有关信息;

(九)其他可以发现学生欺凌苗头的方式。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比如,丈夫长期虐待妻子,导致妻子死亡的;妻子对施暴的丈夫实施伤害行为,或者妻子、子女共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导致施暴者受伤、死亡的等,罪名涉及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时有发生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破坏了和睦的家庭关系,更影响了社会安定祥和。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由于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具有一些特殊性。在选编案例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要准确,不能采取“和稀泥”办案,要查清事实、理清原委;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对因酗酒、赌博等恶习而长期或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施暴者构成犯罪的,要体现从严打击、依法严惩;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杀害行为的,要依法体现从宽处理精神;检察办案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要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了解到,本着上述原则,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从各地检察机关报送的90多个案例中筛选出6个,并征求了全国妇联、最高检有关业务部门、部分省级检察院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这些案例中,检察机关均履行了主导责任,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展开调查走访,全面了解情况。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尊重被害人的意愿,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将其作为办案参考。通过司法救助、协同各方力量开展救助帮扶等方式,帮助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注重以案释法,通过推动公开庭审,协同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年来,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逐渐得到认同,不再被认为是家事、私事。民法典颁布实施,强化了公民人格权保护,婚姻家庭编更是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这对于巩固、发展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梳理、选编、发布典型案例,就是为了引导检察机关通过贯彻落实反家暴相关法律,真正把这种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说。

案例一

张某某虐待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9年1月出生。

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41岁。

二人2004年底结婚。张某某酗酒后经常因李某某婚前感情问题对其殴打,曾致李某某受伤住院、跳入水塘意图自杀。

2020年2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张某某酗酒后在家中再次殴打李某某,用手抓住李某某头发,多次打其耳光,用拳头击打其胸部、背部。李某某被打后带着儿子前往其父亲李某华家躲避,将儿子放在父亲家后,在村西侧河道内投河自杀。后村民发现李某某的尸体报警。经鉴定,李某某系溺水致死。

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24日立案侦查,3月9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0年3月11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对张某某决定逮捕,4月9日,对其提起公诉。

2020年8月28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张某某未上诉。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因张某某在村外居住,村民对李某某是否被殴打不知情,张某某的父母也有包庇思想,被害人尸体无明显外伤,侦查初期证据收集较困难。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提出以殴打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作为取证方向。侦查机关根据李某某曾被殴打住院的线索,调取李某某就诊的书证,李某某的父亲、母亲、儿子、医生的证言等证据,证实张某某多次殴打李某某的事实。

(二)自行侦查,完善证据。审查起诉阶段,张某某辩解虽殴打过李某某,但李某某系迷信寻死,其殴打行为不是李某某自杀原因。检察机关开展自行侦查:一是询问李某某父亲,证实李某某案发当日口唇破裂、面部青肿;二是讯问张某某、询问李某某的儿子,证实李某某自杀前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想法,被殴打后精神恍惚;三是询问张某某父母,因张某某被取保候审后殴打其父母,其父母不再包庇如实作证,证实张某某酗酒后经常殴打李某某。

被害人未成年儿子在职业学校学习

(三)开展救助,解决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生活问题。案发后,父亲被羁押,母亲离世,被害人未成年儿子生活无着。检察机关派员多次看望,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依托省检察院与省妇联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经多方共同努力,使其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劳动技能。

典型意义

(一)介入侦查、自行侦查,提升办案质效。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往往存在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围绕虐待持续时间和次数,虐待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取证,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

(二)准确适用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情节。“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

(三)延伸检察职能,关爱家暴案件未成年子女。夫妻间发生的虐待案件,一方因虐待致死,一方被定罪服刑,往往造成未成年子女精神创伤、失管失教、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注重协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经济帮扶等,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例二

胡某某虐待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某某,女,1989年11月出生。

被害人曹某某,女,殁年6岁,系胡某某次女。

案发现场

被告人虐待被害人使用的苍蝇拍把手

被告人虐待被害人使用的拖鞋

曹某某生前主要跟爷爷奶奶生活,后因上学搬来与母亲同住。2019年2月至4月间,胡某某照顾曹某某日常生活、学习中,经常因曹某某“尿裤子”“不听话”“不好好写作业”等以罚跪、“蹲马步”等方式体罚曹某某,并多次使用苍蝇拍把手、衣撑、塑料拖鞋等殴打曹某某。

2019年4月2日早7时许,胡某某又因曹某某尿裤子对其责骂,并使用塑料拖鞋对其殴打,后胡某某伸手去拉曹某某,曹某某后退躲避,从二楼楼梯口处摔下,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检验,曹某某头部、面部、背臀部、胸腹部及四肢等多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其中,右大腿中段前侧两处皮肤缺损,达到轻伤二级程度。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3日立案侦查,6月17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9月6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

2020年1月6日,淮滨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胡某某未上诉。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提出建议:一是全面提取案发现场的客观性证据,如拖鞋、苍蝇拍等,以印证胡某某的供述;二是围绕死者生活、学习轨迹,走访学校、亲属等,查明死者案发前生活、学习及平时被虐待的情况;三是通过尸检报告、伤情鉴定、理化检验报告等,查明死者损伤原因及死因。经侦查查明胡某某虐待致曹某某周身多处损伤、死亡的犯罪事实。

(二)准确适用法律,充分释法说理。被害人的父亲曹某飞及其他近亲属提出,曹某某是被伤害致死,为此多次上访。检察机关就定性、法律适用问题开展听证,邀请曹某某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与。检察机关对胡某某的行为性质及可能受到的处罚进行了论证说理。通过听证,曹某某的近亲属对检察机关的意见表示理解、认同。

(三)推动制度落实,形成保护合力。检察机关以本案为契机,结合近五年辖区内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研分析,针对相关部门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有效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防护墙”。

典型意义

(一)通过引导取证,查清事实准确定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殴打、体罚子女,情节恶劣的,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在案发初期及时固定证据,为案件性质认定筑牢事实、证据基础。

(二)准确区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虐待致人死亡、意外事件的界限。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是出于追求被害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应以虐待罪定罪处罚。本案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虽然不是虐待行为本身所导致,但被害人的后退躲避行为是基于被告人的虐待行为产生的合理反应,死亡结果仍应归责于被告人,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不属于意外事件。

(三)注重发挥各方作用,构建联动保护机制。检察机关推动家暴案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

案例三

张某某虐待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某,男,1981年6月出生。

被害人王某某,女,殁年65岁,系张某某的母亲。

被告人张某某与父母共同居住。2018年5月7日,其母亲王某某因精神疾病发作离家,被张某某及其家人接回家中。同年5月7日至5月10日间,张某某因王某某不睡觉多次持木棒打王某某,致其腿部、头部受伤。同月10日下午,王某某在家中死亡。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品报案。经鉴定,王某某额部擦挫伤、四肢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死因系肺动脉栓塞死亡。另查,张某某亦曾多次殴打其父亲。

贵州省织金县公安局于2018年5月18日立案侦查,6月2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9月5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9月14日,织金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张某某未上诉。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完善证据、强化审查,准确认定事实。检察机关派员到案发地走访调查,当地群众反映“王某某被张某某活活打死。”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张某某在母亲精神病发后未送医,而是持续多天持木棒殴打,造成其轻微伤。检察机关结合张某某供述及证人证言,与鉴定人沟通,咨询法医,确定被告人的虐待行为并非被害人致死原因。最终,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虐待罪,但不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

检察官到被告人家中回访

(二)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开展释法说理。检察机关主动听取死者近亲属张某品的意见,并释明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消除其疑惑。宣判后,张某品未提出异议。经回访,张某某刑满释放后,返回家中与其父亲张某品共同居住,未再出现打骂老人的现象。

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庭审,开展法治宣传。

(三)推动在案发地公开庭审,开展法治宣传。检察机关与法院、当地政府沟通,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数百名群众旁听庭审,检察机关结合案件特点阐述了虐待罪的构成、法律适用及本案的警示意义。法院当庭宣判后,群众表示,通过旁听庭审,直观了解了司法机关办案程序,消除了对被害人死因的误解。

典型意义

(一)准确把握虐待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因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属于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虽然实施了虐待行为,但被害人非因上述虐待行为造成死亡,不能认定为因虐待“致使被害人死亡”。

(二)运用事实、证据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检察机关主动听取被害人近亲属对案件处理的意见,释明检察机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依据,让其感受到检察办案的客观公正。

(三)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庭审,强化以案释法,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普法形式,促进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弘扬尊老美德,普及反家暴知识,增强公民反家暴意识。

案例四

毛某某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人毛某某,女,1994年12月出生。

被害人王某某,男,1981年10月出生。

二人系夫妻,均系聋哑人。王某某酗酒,经常酒后打骂毛某某。

2019年6月25日中午,王某某得知毛某某将自己被打的事情告诉了朋友,说晚上回家要砍断毛某某的脚。于是,毛某某买了一把刀,藏在卧室衣柜内。当晚,王某某回家后在客厅一边喝酒一边打毛某某,并将菜刀放到饭桌上。后因孩子哭闹,毛某某回卧室哄孩子。王某某酒后进入房间,继续打毛某某,说要用菜刀砍断毛某某的脚,并走出房间拿菜刀。毛某某从衣柜拿出刀向王某某身上乱砍,分别砍在王某某头顶、手臂、腹部等处。王某某夺下刀后,受伤倒地。毛某某到王某某的二姐王某娟家求助,王某娟的丈夫报警。经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毛某某为轻微伤。

浙江省江山市公安局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侦查,8月6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12月2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毛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检察官走访村委会

(一)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检察机关派员多次走访,了解到王某某一家6口生活困难,王某某的父母年迈患病无劳动能力;王某某案发前在当地务工,被砍伤后没有收入;毛某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低保补助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村民反映,王某某经常酒后对毛某某实施家暴,还多次殴打亲友、邻居,认为毛某某的行为是反抗家暴,希望对其从轻处理。

(二)准确定性,依法妥善处理。检察机关认为,毛某某面对现实、紧迫的人身危险取刀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虽事先准备刀具,但不影响防卫性质。王某某徒手殴打,实施的是一般暴力行为,虽声称要拿菜刀砍毛某某,但在尚未使用可能危及生命或可能造成重伤的工具或高强度手段时,毛某某用刀砍王某某,其防卫手段及损害后果与不法侵害明显失衡,属于防卫过当。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毛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决定对毛某某不起诉。

(三)开展司法救助和跟踪回访。针对王某某一家经济困难情况,检察机关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与村委会沟通,由村委会监督司法救助款的使用,以管束王某某不再实施家暴。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对二人进行动态跟踪教育,经回访,王某某未再对毛某某实施家暴。

典型意义

(一)正确认定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与正当防卫。“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综合判断。

(二)妥善把握家庭暴力引发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有家庭因素牵涉其中,要兼顾维护家庭稳定、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关系、尊重被害人意愿。对犯罪嫌疑人具有防卫性质、自首等法定情节,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依法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帮助被救助人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心灵创伤,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五

武某某、陈某某、傅某某

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武某某,女,1971年7月出生,系被害人之妻。

被告人陈某某,男,1996年5月出生,系被害人女婿。

被告人傅某某,女,案发时17周岁,系被害人之女。

被害人傅某明,男,殁年54岁。

武某某与傅某明系夫妻,二人生育一女(案发时6周岁)。傅某明与前妻养育一女傅某某。傅某某与陈某某生育一女(案发时3个月)。上述6人共同生活。

傅某明酗酒后经常打骂家人。2010年,傅某明和武某某结婚,婚后仍经常酗酒、打骂武某某,社区民警、村干部曾多次前往劝解。

2018年7月5日21时许,傅某明在家中酗酒,与武某某、傅某某发生争吵,并欲打傅某某,被陈某某挡下。傅某明到厨房拿起菜刀欲砍傅某某,陈某某在阻拦过程中被傅某明划伤手臂。傅某某、陈某某、武某某合力将傅某明按倒将刀夺下。武某某捡起半截扁担击打傅某明头部,致傅某明昏倒。傅某明清醒后往屋外逃跑,并大声呼救。武某某担心日后被继续施暴,遂提议将傅某明抓住打死。傅某某与陈某某一同追出,将傅某明按倒,武某某从家里拿出尼龙绳套在傅某明脖子上,勒颈后松开,见傅某明未断气,要求陈某某、傅某某帮忙拉绳直至傅某明断气。武某某让傅某某报警,三人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经鉴定,傅某明系他人勒颈窒息死亡。

2018年7月6日,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以武某某、陈某某、傅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22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4月1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傅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从犯情节,且处于哺乳期,家中有3个月的女儿和6岁的妹妹需照顾,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建议公安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武某某担心家中孩子无人照料意图包揽全部罪责,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使武某某放下思想包袱,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三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辩护权。检察机关认为,本案是典型的家暴被害人因不堪忍受家暴杀死施暴者的刑事案件,傅某明有重大过错,结合三被告人的自首、从犯、未成年等量刑情节,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后,对武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年的量刑建议,对陈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量刑建议,对傅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到被告人家中回访

(二)协同各方力量,妥善解决被告人服刑期间家庭问题。检察机关利用专业力量对未成年被告人傅某某及妹妹进行心理辅导,修复突发暴力事件造成的心理创伤。同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联系镇村将其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联系一位志愿者,为他们提供长期物质帮助,联系教育部门解决幼儿异地就学问题。

检察机关与妇联会签文件,共同推动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利用公开庭审,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检察机关与县妇联共同开展“以案说法,维护妇女权益”普法,在法院配合下,邀请县妇联、镇村妇联维权干部旁听武某某、陈某某案庭审。同时,检察机关与妇联会签文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

典型意义

(一)依法妥善办理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二)注重研究解决案件衍生的社会问题。因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家庭成员或致伤、致死,或入狱服刑,家中多出现需要被抚养、赡养的人失去生活来源或无人照料。检察机关积极与村(居)委会、民政、教育等部门对接,通过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心理疏导等,妥善解决涉案家庭生活保障、监护保障、教育保障问题。

案例六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女,1973年3月出生。

被害人朱某某,男,1970年6月出生。

二人1995年结婚后,因朱某某赌博及赡养老人等问题时常吵架,朱某某多次殴打杨某某。杨某某也多次提出离婚,并于2020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调解撤诉。

2019年1月8日23时许,杨某某怀疑朱某某给其他女性发暧昧短信,二人在家中再次发生争执,杨某某用菜刀将朱某某左手手指砍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0年8月14日,朱某某报案,公安机关对杨某某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9月30日将杨某某逮捕。

2020年10月19日,云南省会泽县公安局将杨某某故意伤害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20年11月18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查清事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逮捕阶段,因杨某某不认罪,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对杨某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云南省会泽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二)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检察机关认为,本案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家暴因素牵涉其中,且二人婚姻关系紧张,为依法妥善处理本案,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朱某某、杨某某和二人的女儿在场下对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双方均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并妥善处理婚姻问题。

(三)进行回访,加强反家暴延伸工作。检察机关根据办案中反映出的朱某某家暴行为,对朱某某进行训诫,朱某某表示愿意积极改善家庭关系。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回访提示杨某某,如再次遭受家暴,要留存、收集证据并及时报案。

典型意义

(一)对因遭受家暴而实施的伤害犯罪要坚持依法少捕慎诉理念。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与其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密不可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不能简单批捕、起诉,要全面细致审查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起因,充分考虑其长期遭受家暴的因素。

(二)注意听取当事人意见。“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尊重被害人的意愿。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时,更应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依法作出处理。

(三)注重犯罪预防工作。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可以运用训诫等措施,责令施暴人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对家暴的受害者可以加强举证引导,告知其必要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高人民检察院)

让每个孩子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

――纪念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崔丽 王海洲 王亦君

编者按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邓小平高瞻远瞩地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事实上,从“一五”普法开始到“四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法律保护,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

在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们推出这一专版,根本目的即在于,通过宣传《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让贯穿于《宪法》核心的公民权利义务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基本法治观念,如春风化雨,点点滴滴沁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和心中。

法制教育纳入教学体系

10月25日,北京。一间普通的会议室内,来自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等部门的有关领导,正在召开一个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主题的会议。

此次会议颇为引人注目的是,不仅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团中央等高层领导悉数出席,与此同时,会议的内容还通过电视电话信号,传送给设在全国各地的分会场。

此次会议传递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我国正在努力构建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这非同寻常之举意味着,法律知识的学习被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我国学生知识结构中法制教育比重大大增强。

不容回避的是,我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令人忧虑。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分别只有247%和164%。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张潘仕指出,中学生对与其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这两部法律尚且知之甚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仍有待全面提高。

我国青少年所占人口比重很大,各级各类在校学生达24亿多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辨别是非能力较差,自控能力较弱,可塑性强,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青少年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的程度加剧,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其中法治观念淡薄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正视现在是为了铸造未来。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日前,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重点勾勒了我国法制教育体系的构成,即小学法制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学生们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大学法制教育要突出现代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学习,掌握民事法律、市场经济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基本知识,树立宪法意识、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

尤为重要的是,今后,法制教育状况将被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情况也将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也将纳入升学、招生、招工、参军考核内容。

有关人士认为,这份《意见》的下发,表明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被提升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高度。这是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的明智之举和战略之措。

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正在全国各地构建、编织。

司法工作者到教学第一线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官房家燕还有一个职务,是学校法制辅导员。她经常被邀请去中学讲法制课。

一次,房家燕到一所中学去讲法制课,刚走到校门口,看见一伙十五六岁的男学生围在一起,插腰瞪眼,有的还吵嚷着:“放学见,咱们没完,有你没我。”房家燕正准备上前,这时铃声响了,学生们都集中到教室来听房家燕的法制课。

房检察官的心中始终无法放下那几个吵架的孩子。她在讲课时特意举了学生因吵架动手酿成惨祸的例子。

她说,同学之间有矛盾要学会沟通,互谅互让,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大打出手。这种一时头脑发热导致的后果不仅会给同学造成伤害,还会给学校、家长带来巨大创痛。

她语重心长地告诫说:“孩子们,无论什么时候,头脑中都要有‘法’这根弦啊!”房家燕的目光关切地滑过每一张学生的脸。

课后,那几个男生围过来,红着脸说:“阿姨,刚才您讲的这些中学生案例,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违法犯罪,我们不想走上犯罪道路,那太可怕了。现在我们知道该怎样做了。”男孩们把手拉在了一起。

那一刻,房家燕感到,所有的劳累和担心都化做了欣慰。这也使房家燕更加热心于法制辅导员这个“业余”职务了。

目前,像房家燕检察官这样的法制辅导员以及法制副校长正活跃在全国各中小学校里。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多由来自政法一线的人员担任。他们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可以利用学校特定的文化传播空间,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一道风景线。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设置还有很多局限性,如工作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工作方式和授课内容单一,缺少与学校有效的双向沟通、联系松散,法制副校长职责不甚明确等。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因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自身工作十分忙碌,不可能每天在学校,少有时间接触学生,而且他们平时的法律工作重点并不一定是与未成年人有关,再者,由于他们的法制副校长职务并不固定,工作和职务的变动,都会影响学校法制教育的长期开展。日前,海淀区教委经与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协商,共同推出了“中小学法律教师培训项目”,以着重培养中小学校自己的法律教师为目标,初步决定为海淀区每所中小学校培养一名法律教师。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未成年人权利义务法律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避免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及处理程序,使法律教师担当起学校法律教育及处理日常校园涉法问题的职责。

一位接受培训的老师说,我们接受了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再给学生们上法制课,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现学现卖或照本宣科了。“相信学生们的法制课会上得更加精彩。”这位老师充满自信。

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采取适应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各种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才能易于为学生们接受。

学生们走出课堂,积极进行社会实践,开辟了普法“第二课堂”的广阔空间。

大连市育文中学的一堂法律常识课上,同学们经过一个月精心准备的模拟法庭开庭了。这次庭审案例是关于如何认定正当防卫。案件听起来专业性很强,但同学们模拟成控辩双方,不时援引刑法,争辩得十分激烈。旁听的同学们被深深地吸引着,也都积极开动脑筋分析案情和对照法条。

像这样的模拟法庭课,正在课堂上越来越多地上演,它以直观性、参与性、鲜活性的特点,成为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法律常识的一种有效形式。

各种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法制“第二课堂”在各地学校广泛开展。

有的学校利用课外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有的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加学生的参与程度,得到更多法制实践的体验;有的组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场所,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和当事人的现身说法,使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各地学校还结合实际,建成了一批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律服务热线等,这些活动成为吸引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社会法制实践的新载体。

据介绍,自去年8月全国第一所青少年法律学校正式成立以来,全国很多地区已全面开展了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创建3000多所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培训青少年近400万人。

一项调查显示,中学生期待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形式以主体参与性为主,如了解案例、模拟法庭、课堂辩论和同学讨论、参观展览等,比例高达707%。

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张潘仕分析认为,这说明学生希望能够在主体参与的形式下,积极主动地获取法律知识,使自己能够融入现实社会的实际中,把握在未来法制社会中的命运,这恰恰符合现实社会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培养的要求。

在广东省,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四个一”系列活动:创作一台法制教育小品剧,组织一场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有奖征文比赛,编印一本连环画册。共有800多万人次的学生参加了活动,小品剧在全省巡回演出100场,场场爆满。

在浙江省,则把校园文化活动作为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提高学生学法的兴趣和积极性。他们一方面充分运用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学校最常规的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组织学法兴趣小组,通过“红领巾法制学校”、“少年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等相对固定的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在天津市,今年在全市中小学、中专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了“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比赛活动,共收到征文作品十万余篇。

塘沽区在去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举办了中小学生自编“法制报”比赛,全区6万余名中小学生,人人动手参与制作,共报送3000余份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参赛作品,在世纪广场长达40米的玻璃橱窗内展示,形成了一条独特的“普法长廊”。1999年10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四部委联合主办了题为《为了明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引起社会广泛重视。这次展览共吸引了100多万青少年学生和教师观看。

法学专家指出,普法在形式上应该改变单纯的说教方式,在内容上要结合孩子们能够感受到的事物,通过一系列学生易于接受的法制实践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从而使法律知识和意识自然融入学生们的头脑和生活中。

近日,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大型“亿万青少年普法行”活动也正式启动,这一活动将历时三年,特别强调针对青少年特点,组织普法论坛、普法大赛、征文、普法万里行夏令营及普法大型文艺晚会的形式,大力宣扬“关爱青春,与法同行”的主题。

“法律就在每个人周围”

在“关爱青春,与法同行”亿万青少年普法行的活动启动仪式上,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主持人撒贝宁讲了一个故事。

去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做了一期节目,内容是讲一个十几岁女孩被人奸污,歹徒却不能绳之以法。他的父亲气愤地跑去把那人杀了,结果入狱。当记者来采访时,弱小的女孩子自始至终躺在床上,背对着镜头叙述。

当采访结束,记者往村外走时,一个记者不由自主地回了一下头,却突然看见那个女孩正依在门旁,目送着记者。雨雾中,女孩的笑脸很模糊,然而却清晰地烙印在记者心中。

撒贝宁说,对这个身心遭受极大摧残的女孩来说,只有法律是她未来生活全部的支撑和希望。

法学专家指出,目前一方面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仍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破坏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也呈增长趋势。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要使青少年懂法、守法,而且要培养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其自我防范能力,进而成长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

针对此,各地团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举办了形式多样的青春自护学校、培训班、训练营,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向青少年普及自护知识、传授自护技能,教育学生们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

2001年7月,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国青年报联合主办了“我的自护经历”征文。活动得到全国青少年普遍关注和踊跃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文5000多篇。学生们通过生动活泼的笔触娓娓讲述学法用法过程中的自护经历,有险象环生的“防范意识帮我逃离魔掌”,有“用法律跟私营老板说‘不’”,有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自己换来新鞋的,还有用所学法律和自己的爸爸打起了官司的……学生们通过自身经历,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

新疆呼图壁县第一小学六年级小学生秦雪,是个“学法用法好少年”。她看到学校地处繁华地段,车多人多,许多小学生不听学校劝告骑自行车上学。秦雪找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告诉同学们条例中规定“未满12周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她认真地说,法就是告诉我们什么事不应该去做,如果大家都不守规则,就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伤害。同学们看到连骑自行车的事都在法律中有规定,真的服了。一次,放学后,一个陌生男子对班上女同学小玲说,他爸爸被撞伤了,要带她走。秦雪拦住小玲说,不能跟他去,应该先打电话给家里了解清楚情况。那个男人一听,灰溜溜地跑了。事后才知道,根本不存在小玲爸爸被撞伤这回事。同学们都对秦雪竖起了大拇指。

“小学生从小就应该知道学法、守法的重要性,遇事要沉着冷静,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远离伤害和犯罪。”秦雪想用自身的经历告诉大家:“法律一点不深奥,它其实就在每个人生活的周围。”

五加二不再等于零

常有老师感叹,现在学生们所处的教育环境日益复杂,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渗透很厉害。有人将之比喻为“五加二等于零”,意即学生们在学校受到的五天教育,周六周日在家里和社会上接触两天,等于白搭。北京东直门中学教育处闫晓东主任说,我们学校可以保证对学生进行充分的教育和宣传,但8小时以外怎么办?“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光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闫晓东说。构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空间和氛围,离不开社区和家庭。

在北京陶然亭社区里就活跃着一支由100多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他们不仅自己是知法、守法好少年,还将在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里学到的法律知识介绍给社区成员。这支普法宣传队同时担当着社区“违法行为”监督员,对社区里出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离异家庭子女小林莉(化名)平时非常活泼,但有一段时间突然变得脾气暴躁。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社区小监督员们的注意,就把这个情况告诉给了社区法律学校的志愿者老师。在志愿者老师的开导下,小林莉说出了真相:一天晚上她被喝醉了酒的父亲强暴了。经过多次谈心,小林莉在社区法律学校帮助下终于勇敢地向公安机关举报了父亲的行径。小林莉的父亲被依法判处16年徒刑。“在社区里进行青少年法律普及不能只是让孩子被动、僵化地接受。还要让孩子们在基本掌握了有关法律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崔伟国说:“开展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须要调动起孩子们普法的积极性。孩子们的主动参与所带来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为真正达到对社区青少年的普法效果,陶然亭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还引进“外脑”,营造出一种科学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6月,100多名法律专家和工作者被北京市陶然亭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聘请为志愿讲师团成员,他们中有高校法律系教授、大学生、法官、检察官、警察,特别引人注目的是,10位出租车司机也身在其中。这10位出租车司机定期与社区的未成年人一起学习有关的交通法规,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情况现身说法,帮助孩子们掌握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顾黎红是上海市闵行区龙柏街道团工委书记,同时又是所在社区的青少年法律学校校长。

他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前段时间,法律学校通过热线了解到一名家住在航四村的青少年陈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缺少家庭关爱,上小学时就染上逃夜、敲诈等不良行为。中学未毕业就辍学在家,后来发展到了参与盗窃等犯罪活动。“对于这样一名青少年,只能用爱心感化、用法制帮助”,社区法律学校开始发挥作用。社区法律学校的两名骨干学员在学校的“授意”下与小陈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为小陈补习文化,拉小陈一起按时到社区法律学校上课。后来,小陈在街道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而在社区法律学校的各种活动中也会经常看到小陈的身影。

学生家长是孩子的影子和启蒙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会直接影响到孩子能否健康的成长,因此在帮学生学法的同时,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还必须加强对家长的法律教育。

很多社区法律学校开办了针对家长的短期法律培训班。闵行龙柏街道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向家长们发放由法律学校自行编撰的“怎样做一个合格监护人”的学习宣传资料。而有的社区法律学校还针对一些问题家庭开展家访活动,进行近距离的引导。社区法律学校通过各种途径来逐步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

一项调查表明,仅有119%的学生认为家庭是他们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对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重要,只是因为家长给予孩子的法律知识教育只是一些朴素的认识,家长一般不会用法律条文或严肃的案例分析方式。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张潘仕认为,家庭作为与中学生关系最为密切,对中学生有着深刻影响的群体,父母法律意识强弱对子女有重要影响,因此,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是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早在1997年,厦门市就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他们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段,让学生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条文写在专用笔记本上带回家向家长宣传。经过几年的摸索,该项工作已经走上了形式多样化、活动规范化、检查督促经常化的良性发展道路。

广西柳州第十七中学开办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成立社区家庭教育网络,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让家庭受益不少。有的家长说,过去我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的,送不送孩子读书,是我们自己的事,现在认识到不送适龄孩子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有的家长说,过去觉得孩子是自己的天经地义,孩子不听话,要打要骂别人管不着,现在知道了打骂教育孩子违法,而且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还有的家长表示,以前忙于做生意,常把孩子赶到门面或摊位帮忙卖东西挣钱,现在知道了,这样做不对。

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覆盖青少年整个成长环境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学生法制教育营造一个健康的立体空间,使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人群中,都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法治氛围,是青少年普法面临的一项长期的任务。让每个孩子沐浴着法律阳光健康成长,这无疑更是一场塑造未来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2年12月04日

关于我和朋友之间闹矛盾又是怎样解决的作文

这扇门,留住了我们在十里烟尘中最后一丝幻想和那凄风冷雨中最后一点温存。

————题记

或许,朋友就是这样,中间永远隔着一扇难以敞开的门。无论是一碗烈酒的生死之交,还是虚情假意的称兄道弟,我们都只是不同轨道上的弧线A,起起落落中有许多点,却永远无法与任何一条完美的融合。

君子之交淡如水,古人早已知道朋友之间存在着无法逾越的最后屏障。于是人们总试图遮蔽自己,精细地调整著与对方的距离,小心翼翼地修饰著脸上的微笑。在这个一切都数字化的时代,友情似乎也需要像方程式一样反复计算。无怪乎有人说:交朋友太累了。

真正的友情靠的是感觉,无论远隔万里,还是近在咫尺,都能心有灵犀地感到对方的“心跳”。门是存在的,但这又有何妨?一个樵夫与一个琴师,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角色,依旧能奏出绝唱千古的高山流水。

如果友情是静默的,那么美丽的夜莺能打破这分静默吗?虚伪的友情,若轻拂海面的风,浪花沉寂,它消遁而去。而真挚的情感却能在心灵深处烙下永恒的记忆,即使是在凄清的夜晚,它也会以最华美的韵律融入星辰的歌唱。

我们无需刻意保持距离,计算尺度,友情只需素面朝天,就能泛出最动人的光泽。我们更不要去打破那扇门,真正的知己,即使隔着门,也能通晓对方的心意。这冥冥之中的感应,不比光天化日下的一览无余更具有难以言喻的魅力吗?

那扇门,是烟雨濛濛中小红伞下朦胧的背影,是昏黄烛光中若隐若现的眼神。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看清它的真实面目,但正是这扇门,留住了我们在十里烟尘中最后一丝幻想和那凄风冷雨中最后一点温存。

或许,朋友就是这样,在一扇门的两边坐着,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世界。正是这扇看似冷漠的门,却传递著最珍贵的友情,让我们在人生的此岸得到慰藉,又给彼岸带来憧憬。或许,朋友就是这样。

朋友之间

“朋友”,一个普普通通的词语,但是它的意义却有所不同,朋友这个词语的含义,用一句话说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我想你一定会想起你的朋友,因为与朋友之间的交谈是最放松的,没有任何顾虑,更没有任何隐私,因为是朋友。当你的心情十分烦躁的时候,只有朋友来到你的身边问长问短,就像一个妈妈关心小宝宝一样,总是感觉是那样的亲切,温暖。当你的朋友有高兴事情的时候,她第一个告诉的人一定是她心中的那个朋友,因为是朋友 

友谊是一朵美丽的花儿,如果你真心的去保护她,那么这朵友谊之花一定会开的鲜艳美丽。如果你伤害了她,她会立刻凋零。 

哎,我今天心情非常不好,因为今天我和朋友李婷闹矛盾了。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是星期六,正是我和李婷闹矛盾的这天。我是这组的扫地组长,我当组长要大公无私才行。因为每个人都不愿意到垃圾,所以我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每一个人都倒一次垃圾。今天是好朋友李婷倒垃圾。李婷最不喜欢倒垃圾了,所以她脸带笑容的对我说:“你是不是我好朋友啊,刘灿灿?”我高兴地说:“当然是啦。”李婷听了很高兴地对我说:“你可不可以不让我倒垃圾呀!”我听了这个问题立刻不笑了。我沉默了一会说:“不行,我不可以帮你,倒,如果我帮你倒的话,我们这组别的人一定会说我闲话,只帮自己的好朋友倒垃圾,她们一定会觉得我这个组长当得不好,会觉得我对她们不公平的。从而不听我这个组长的命令的。”李婷听了这些话,脸立刻板了下来,我知道她一定是生气了。我扫完地后就去找她,她正在洒水,听到我的声音连正看都不看一眼,只把水往我裤子上洒。我知道她是故意的。我刚把头抬起来,她用很冷漠的眼光看着我,并且咬著牙齿对我说:“让你不让开,洒到你活该。”

看见李婷这样对我,我当时很想哭,但是我没有哭。因为我不喜欢别人看见我满脸泪痕。

有人让我向李婷道歉,我没有说什么。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错,明明是她不对为什么要我向她道歉呢?

就这样我和李婷闹下去,一直闹了整整两个月。期间,互相都没有和对方说过一句话。这个时间太长了。在这段时间里,妈妈也知道了这件事。妈妈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要多多包容别人,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伤害彼此的友谊。”妈妈的这句话让我想了很久。终于我实在承受不了李婷给我带来的困扰。我找到李婷和她说了一句对不起。这时候她也对我说了一句对不起。

这次是因为扫地这件小事而闹的不和,下次我要听妈妈的话,多多包容别人。不对不对,除了这一次,不会再有下一次了。我要和别人和平相处,要学“宰相肚里能撑船”。

和朋友闹矛盾,怎么解决的英语作文

和朋友闹矛盾,怎么解决的

Trouble with friends, how to solve

老实说,我一般不和朋友闹矛盾,基本一旦问题出现的时候,我会等待回复,没有回复和将问题展开,一般情况下面来说,我会自己将问题说明,然而,没有任何解释的前提条件下,我一般会采取当机立断的处理方式,一刀两断。然而,这种情况也很少发生在我的人际交往关系里,我不太喜欢没什么礼貌,别人不分青红皁白的骂我一顿,通常,这种相处模式我都会就此不再理睬对方,我不太喜欢性格暴烈的人,所以,我包括我的朋友们都是性格温和的人,没有一个(脾气)暴烈的人。

To be honest, I'm not usually friends make antinomy, basic when problems arise, I will wait for a response, and will not reply to questions, generally below, I will own the problem description, however, the premise condition without any explanation, I usually make a prompt decision mining processing ways, make a clean break with However, this situation rarely ours in my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I don't like what not polite, people indiscriminately scold me, usually, this live mode I will no longer speak to each other at this point, I don't like violent people, so, I include my friends is a gentle man, not a violent person

但是,总的来说,我身边的好朋友脾气都很温和,我们几乎从来不吵架,拌嘴会有,多是她们来惹我,与我本身,基本不吵架。有事说事,事情说完了,拉倒。

But, in general, my side good friend temper are very mild, we almost never quarrel, quarrel there will be, is often to mess with me, and I in itself, the basic do not quarrel Something that, things finished, pull down

另外,一般情况下,我的处理危机的方法是:在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解决的前提条件下,我会在第一时间去把问题说明,从而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到了别人心灰意冷的时候再去面对问题。

In addition, 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 method of handling crisis my is: the problem can be the first time under the premise to solve, I will for the first time to put the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so to solve the problem, not the time to go to face the problem of others downhearted(一般情况下,即使问题出现了,我也不会直截了当的指责别人,不会用一些非常尖锐的话语去刺伤别人,让朋友们感到不舒服。绝对不会是那种很生硬的口气,甚至有的时候,我啥也不高兴说了,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顶多换个人发通牢骚,发完了,自己也忘记了。第二天,又跟没事人一样了。总得来说,是人都有缺点,只是看,她的缺点是不是在你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而已。所以,还是要学会包容,宽容别人。还是得说,我这个人比较的粗线条,只要朋友们不是3个月,6个月不来找我,1个月不打一通电话,我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反正又不是男朋友。呵呵。我也绝对不可能会多想什么,我只知道她告诉过我,她很忙,就那么简单。像是平时说她们在忙,要挂电话,我都说,好,然后,直接挂了。自己也不会多想。在交友方面,我比较的主动,所以,只是付出,回报知道有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也不那么的在意。)

关于朋友之间的矛盾后来是怎么解决的作文

青春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我们的身边,它带着无限的生机,带着绚丽的色彩,向我们走来。朋友们,准备好了吗?让我们一起舞动青春的色彩,谱写生命的乐章吧!

当东方的天空刚刚染上羞答答的红晕时,朗朗的读书声早已在教室里响起,飘向我们前方的理想,同学们的脸上都洋溢着为求知而满足的笑容。我们带着满腔的热情来迎接每一个新的挑战,用红色的 燃烧青春的斗志。

漫步在美丽的校园里,满眼的都是绿色:青葱的小草,顽强地用小小的身体点缀的绿;苍翠的大叔,不屈地把修长的枝干伸向天空;高大的梧桐,努力地撑开浓密的大伞……绿色,生命的颜色,我们热爱绿色,我们更加热爱生命,从不向困难低头,从不向命运屈服。绿色,让我们的生命充满火力和生机,给我们的青春新增美丽的一笔。

当大人们都在忙着张罗新年时,我们只是揉揉麻木的双手,继续在试卷上面奋笔疾书;当大人们躲在空调房里乘凉时,我们正挥汗如雨地在教室里战斗。我们无怨无悔,只是为了收获那份青春的金色硕果。

火热的青春,无悔的青春,别样的美丽。我们一起来舞动青春的色彩,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友情的英语短文和朋友闹矛盾又怎样解决的

起因 经过 结果,感悟

这种文章很老套了,……

朋友

这扇门,留住了我们在十里烟尘中最后一丝幻想和那凄风冷雨中最后一点温存。

————题记

或许,朋友就是这样,中间永远隔着一扇难以敞开的门。无论是一碗烈酒的生死之交,还是虚情假意的称兄道弟,我们都只是不同轨道上的弧线A,起起落落中有许多点,却永远无法与任何一条完美的融合。

君子之交淡如水,古人早已知道朋友之间存在着无法逾越的最后屏障。于是人们总试图遮蔽自己,精细地调整著与对方的距离,小心翼翼地修饰著脸上的微笑。在这个一切都数字化的时代,友情似乎也需要像方程式一样反复计算。无怪乎有人说:交朋友太累了。

真正的友情靠的是感觉,无论远隔万里,还是近在咫尺,都能心有灵犀地感到对方的“心跳”。门是存在的,但这又有何妨?一个樵夫与一个琴师,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角色,依旧能奏出绝唱千古的高山流水。

如果友情是静默的,那么美丽的夜莺能打破这分静默吗?虚伪的友情,若轻拂海面的风,浪花沉寂,它消遁而去。而真挚的情感却能在心灵深处烙下永恒的记忆,即使是在凄清的夜晚,它也会以最华美的韵律融入星辰的歌唱。

我们无需刻意保持距离,计算尺度,友情只需素面朝天,就能泛出最动人的光泽。我们更不要去打破那扇门,真正的知己,即使隔着门,也能通晓对方的心意。这冥冥之中的感应,不比光天化日下的一览无余更具有难以言喻的魅力吗?

那扇门,是烟雨濛濛中小红伞下朦胧的背影,是昏黄烛光中若隐若现的眼神。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看清它的真实面目,但正是这扇门,留住了我们在十里烟尘中最后一丝幻想和那凄风冷雨中最后一点温存。

或许,朋友就是这样,在一扇门的两边坐着,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世界。正是这扇看似冷漠的门,却传递著最珍贵的友情,让我们在人生的此岸得到慰藉,又给彼岸带来憧憬。或许,朋友就是这样。

你和朋友闹矛盾一般是怎么解决的?

你主动一点,像他表示一下你的歉意。

你喜欢的朋友是什么型别的,你与朋友之间的矛盾是怎样解决的

我喜欢正直诚实,积极乐观,勤奋上进型别的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这些型别的朋友一起能够收获友谊,使自己坦然面对挫折与不幸,也能督促自己不断努力。

与朋友闹矛盾了,如果是我错,我会尽快坦诚向对方道歉,承认错误,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或是开开自嘲的玩笑,也算给自己个台阶下;如果是朋友错,我绝不与其争得面红耳赤,而是隔一段时间再找到他与他交流,如果他没有再生最好,仍然有隔阂就一起分析矛盾的原因,平心静气,真的是朋友,相信对方式能理解的。总之,要以一颗宽容的心对待。

写与朋友之间闹矛盾英语短文

Low-Sugar Iced Teas

Q I love iced tea, but many bottled ones are too sweet Got any remendations

A After tasting several brands, we've found a few favorites But before you start sipping, keep in mind that liquid calories quickly add up White tea is the trend of the moment, and Inko's Original is refreshingly good With just 56 calories a bottle, it's slightly sweet, and es in 9 yummy flavors And yes, white tea is as healthy as black and green POM Wonderful's flavored teas are just sweet enough to please Lastly, for tea purists, Honest Tea's unsweetened anic Just Green and Just Black, and Coca-Cola's new unsweetened Gold Peak, offer a simple, bold taste, while Adagio's Anteadote delivers a seriously strong punch

和朋友闹矛盾,杂解决呢?急死人————

通过中间人来讲和咯就是你俩共同认识的朋友

要不你先去跟他讲和啊大家都是朋友嘛,就算是你错你就大度点啦

如果用嘴说觉得不方便的话那就写纸条吧,告诉他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祝你和你的朋友早点和好咯

法德矛盾是怎样解决的

法德矛盾长期存在,尤其是普法战争中法国战败割地赔款,一战及战后对德国的处置,二战中法国被德国所灭。为解决双方之间的问题,1951年,根据法国外长舒曼提出的计划,联合欧洲其他四国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1967年,与之后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为欧共体,1993年,改为欧盟。

求采纳

八年级英语作文有关于我和朋友之间的比较

My best friendHello!I'm AmyI have a best friendHer name is ZhangYunHer English name is Betty She is a Chinese girl She is ten years oldShe is in the No5 Primary school She is in Class 7,Grade 2 She is good at EnglishShe likes Chinese ,tooShe is kind and very friendly She likes helping others She likes singing and playing basketballThis is my good friendDo you want to know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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