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乘客和司机双方都有责任,在乘客与司机争执的过程中,两个人显然是发生了肢体接触,但是不知道为何司机向左打一圈方向,要知道司机是在一个正常的路上行驶,完全没有躲避其他车辆,就算是变道,也不需要打一圈啊。
而女乘客在坐过站点后与司机激烈争吵显然是不对的,毕竟公交车都有规定只能站点停车,更何况是在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这么多停车显然是不可取的。
两个人都应该为这件事件负责,这个也只能从视频的监控中看出两个人是因为争吵,但是其中的一些细节,我们也无法得知。
在一辆拥挤的公共汽上,两位剩客因小声而争吵。唱嚣的争吵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小偷剩机想偷阿姨的东西。这时候只有抓住小偷的手。小偷就没有办法了。叫起来小偷会耍赖的。所以他的同学制止她叫是对的。
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这种事情大家都很心痛。乘客和司机都有不对的地方。乘客下过了站,这种事不至于严重到要去扳方向盘。而司机也应先顾及车上人的安全而停下车,再与乘客沟通、协调。
为了避免这种闹事成本低,后果却很严重的事情目前只能靠运管部门提高安全意识。例如像出租车一样给司机加装护栏。
假如事情是车没掉下去,司机开到派出所,公交公司会说小题大做,还要跟乘客赔礼道歉。
结果就是车掉下去了,车上的全部人都死了,追究作案人也没有意义了。
想要靠提高公德心的宣传也没用,总有没公德的,一个就可以KO一车……
在这件事情上又是针对个人行为,不能像机动车一样违章罚款,不处理不给年检。
只能采用手段避免直接冲突发生。
这里觉得这是大妈的错,不管在什么样的场合,大声喧哗,如果扰乱到别人,那么这样的行为肯定不好,而在别人提醒自己不要这样子后还大声喧哗之后,这个人还要坚持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大声喧哗的人有错。
公交车是一个公共场合,因为这个地方比较小,也比较封闭,有很多人坐公交车的时候可能会打盹,或者是在跟别人聊天,甚至还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个人还要大声喧哗,这肯定会影响到别人,所以在公共场合并不是个人可以随意任性的地方。
如果看到这种行为,完全可以去提醒或者制止这个大声喧哗的人,如果在提醒这个人的时候,他还要和自己争吵,在这种情况下,大声喧哗的人更加不可理喻。不过特殊情况下也不能因为遇到一个大声喧哗的人就开始骂他,一开始就骂他或者想打他,在这里看来两个人都存在错误。
公共场合是大家的,并不是某个人的,如果某个人在这些地方严重扰乱别人的生活,那么甚至可以把这种行为当做妨碍治安的行为,比如在晚上,周围都是小区,然后有一个人在窗外乱喊,或者放歌,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有权对这个人采取某些措施。
综合来看,大妈在公交车上大声喧哗,这肯定是大妈的错,因为他已经影响到别人,此时如果有人好心提醒她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容易解决,但是用粗暴的方式去提醒她也是不对的。
最后,这个事情当中,大妈错在先,小伙子一开始怒目相向在这里也存在一些不妥,不过这件事情主要还是因为大妈大声喧哗引起,不管怎么样,依然觉得是大妈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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