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名住户家门遭泼粪,这也是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
根据媒体的报道,就在前几天,北京通州泰禾拾景园公租房多名住户家门遭人恶意泼粪。就在十月三十一日,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表示,居民监控视频中的泼粪女子其实为男性,自认为邻居下班晚打扰其休息便产生报复心理。到目前为止,该男子也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那么,这起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
事实上,根据北京通州区泰禾拾景园公租房住户反映,其实早在2018年开始,小区多名住户家门遭人恶意泼粪,而且不止一次。除此之外,有受害住户近期收到恐吓信,写信人称他曾在小区居民外卖中撒尿。通过居民家门口的监控视频分析,受害住户怀疑视频中泼粪的“女子”为同小区的一位男性住户,但这个人在视频中用雨伞等物品遮住脸部,他们也没有直接证据。从视频的截图中可以看出,一名身穿女式风衣,打着粉红色伞的人向他人房门上涂抹粪便。
就在十月三十一日,有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报警后便立案调查,汇总相关线索。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分局次渠派出所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和调取监控等工作,锁定犯罪嫌疑人邢某佑(男,31岁)。事实上,就在十月三十日11时许,办案民警已经将这名犯罪嫌疑人控制。
据办案民警介绍,邢某佑对其多次故意向居民房门上涂抹污物的行为供认不讳。那么,邢某佑为何会在居民的门上涂抹污物?当办案民警问及此事的时候,这名男子还表示,他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认为邻居下班晚打扰其休息,于是便产生报复心理,就这样,他多次在所住小区单元楼内,向邻居等住户房门涂抹污物,给他人“添堵”。当办案民警问及为何他会打扮成女人的时候,邢某佑表示,他之所以这样做,其实就是为了逃避打击,男扮女装,用雨伞遮挡面部的。
到目前为止,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北京通州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显然,对于这起事件,邢某佑也将会受到严惩。事实上,对于邢某佑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点儿也不值得提倡的,如果他觉得邻居打扰到他休息了,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和邻居商量,而不用做这么过激的行为,这样也是损人不利己的,不仅对别人没有好处,对自己也是一点用没有。总而言之,在现实生活中,尽量多通过沟通解决问题。
遇到奇葩的邻居怎么办?
1、要冷静地分析问题
要先冷静分析问题,对方到底做什么了,让你感觉不舒服,可以把邻居的问题写在本子或者用其他方式记下来,这样到发生矛盾时,也有理可说,有事可说,不要让邻居觉得你在冤枉他,故意找他问题。一定要冷静分析问题,不可以义气用事,以错制错,要先想好解决问题的方法。
2、退一步海阔天空
如果问题不大,就多多包容,退一步海阔天空。清代礼部尚书张英世家人和邻居发生矛盾,但他并有斤斤计较而是告诉家人把围墙挪进三尺,而邻居看到张家人的大度和气魄,也让出三尺,于是就有了那条至传颂的“六尺巷”。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别说是邻居之间,就是父母儿女之间也可能出现矛盾,遇到事的时候,也许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
3、打电话给物业或居委会
如果你住在一个公寓楼,是时候让物业或居委会介入了。打电话给他们,并解释你的邻居是如何在你的生活空间扰乱治安的。让他们作为中间人协调矛盾,毕竟只有两人的话,如果问题一直搁置,很有可能吵起来或者打起来。
4、跟其他邻居形成联盟
如果一个问题影响到了你,没准它也同时影响到了别人。与其他邻居交谈,看看他们是不是愿意就这个问题进行小组讨论。人多力量大,一组人而不是一个人出面可能更容易让对方改变。这并不意味着你和你的邻居应该去对坏邻居的房子或公寓搞破坏——这可能会让场面失控,使邻居感觉受到了威胁。相反,写一个纸条,让每个人签字,或者写一个群组邮件,加入所有人。如果是面对面的交锋,可以邀请大家到你的房子或院子,同时邀请你的坏邻居。在讨论期间,每个人都发言,表达希望看到怎么样的解决办法。
5、如果矛盾升级,你可以报警。
让警方介入是另一种强迫你邻居改变行为的方法。如果你发现他们违反法律,你可以叫警察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你就不用介入了。对于已经失控的情况在采取这种方法,毕竟不要用紧急处理办法来应对小的邻里矛盾。比如如果问题来自吵闹的音乐,拨打非紧急报警电话。对于杂乱的院子,告知房主协会(如适用)或城市公害防治人员。大多数城市都有公害防治或执行人员负责维护业主的权益。
6、实在解决不了,就采取法律行动
一旦你已经确定他的确破坏了一项法律,并且你已经收集了一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让他知道你打算采取法律行动。你不需要透露细节——只是告诉他们,你打算拿这个去进行维权。他可能不希望卷入法律问题,因此告诉他你会起诉也可能会让他有所改变。
房门口被人泼粪,泼粪人犯法了,他的行为破坏治安管理,阻碍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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