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作为结构化面试的题目,如果遇到2位吵架的老师,可以这么做:
一,应该立即上前劝止吵架的老师。无论如何,沟通永远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二,告诉老师们吵架的不利影响。比如,有损教师形象,教师应该以身作则带头表率,不吵架等等。
三,了解老师们吵架的原因,尽量给出没有的解决问题的建议。
具体语言需要自己好好组织一下的。
女教师与丈夫争吵后跳楼,而引起这件事情的原因也是因为女子自己这段时间自己压力也是比较大,所以也是怀疑自己的老公,就这样每天,也是导致自己心理也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并且在事发的时候,也是和自己的老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言语上也都是比较过激,所以,之后自己也是忍受不了,最后也是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么很多人对于这件事情也是没有办法去理解这件事情。因为生命也是始终都是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要放弃。
因此,通过这件事情,也是希望大家明白,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我们的生命也是只有一次,因此,自己首先要去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除了你自己会爱护自己,别人页数没有办法。因此,自己不要用这样很极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当两个人之间出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因为这样大家心理上也是会释然很多,要不然自己在心里憋着其实也是非常难受。因此,首先,一定也是要去冷静。
我们的生命,其实一辈子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因此,一定也是要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让自己也是没有遗憾因为当你自己有遗憾了,很多遗憾也是没有办法去弥补,因此,一定要去珍惜自己生命 。
因此,综上所述,女教师与丈夫争吵后跳楼,原因也是因为自己压力比较大。
我支持不和解,二十年了一个壮年小伙子打一个手无月缚鸡之力的老教师还叫人拍视频太嚣张跋扈了!以后谁散当老师?我也是教书的人,我也曾经打过我的学生,每次我是高高的扬起手轻轻的拍到学生的肩膀,说父母亲送你读书不容易,可你们却吊而郎当的。可是现在他们一个个长大成人了如今出到 社会 上走上不同的工作岗位,每逢春节他们都一个个来看望我这曾经打过他们的严师。有一句话:严是爱松是害,不打不骂更是害!在学校里一个班几十个学生老师要为人师表处处和同学们平等相处,这样学生才亲近你听你的话。我觉得二十年后打老师就不对了。这位家长还\没有认识到打老师的错误,去好好反省一下吧!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置身事外,谁都可以心平气和;身在其中,谁还可以从容淡定呢?!所以,和解与否取决于当事人的想法,我们多说无益。对于这个案件,我的看法是:
一、老师打骂、体罚学生,属于旧传统和教育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了 社会 主义教育方针,明确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更不得侮辱学生人格,因为老师和学生在政治上都是平等的。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一系列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打骂、体罚学生,更不得侮辱学生的人格。如《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因此,如果20年前老师真的打骂或者体罚了学生,甚至侮辱了学生的人格的,应该属于违法行为。
二、从理论上讲,当学生受到了老师的打骂、体罚,甚至侮辱人格等违法对待后,可以相关法律为依据,与不良师德老师作斗争,既可上申诉到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一个地方就那么一所学校,一个学生如果起诉老师,或许可以赢得官司,但却失去了学习的机会,甚至会影响到兄弟姐妹的上学机会。因此很多学生和家长都会选择放弃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而个别学校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疏于管理,对老师的不法行为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但为了升学率,高考录取率等政绩而视而不见,甚至认同和放纵老师的不法行为,致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三、由于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心结始终没有打开,以至于有了20年后打老师的过激行为。虽然事出有因,但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也是不能够提倡和支持的,特别是把打老师的视频发到网上,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综上所述,学生20年后打老师是错误的,应当依法处理。老师如果20年前打骂和体罚学生,甚至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是事实,也是违法行为,虽然过了法律的追溯期,但也应该给学生赔礼道歉。学生和家长相对于老师和学校来说属于弱势群体,虽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很多,但很难实施到位,建议相关部门修改细化这种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法律条款;建议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教师教学管理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的意见也是不和解。这样的事情发生,简直是违背人伦道德。
尊师重教是整个 社会 的风尚。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个以生命影响生命的事业。老师们不管能力大小,都想尽自己最大力量把孩子们培养好。在处理一些熊孩子时,为了他们将来能成才,绞尽脑汁和孩子们斗智斗勇,才把学生安全 健康 地送到高一级学校。每个人都是在老师教育下,成功成才的。所以尊敬老师,是一个人的本分,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
事件中的老师,可能是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没有做好思想工作,导致被这个学生记恨20多年。随着时间流逝,仇恨不仅没有淡漠,反而无数倍放大,大到作为一个30多岁的成年人,面对有恩与自己、年迈的老师,敢于大打出手,是人吗?不是,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恩将仇报,是现实版的农夫和蛇。他不知道,老师下手是责任,是爱;而他的出手,却是畜生所为。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老师为学生远虑,方敢严格要求;家长为孩子远虑,才不惜一切代价,进名校,寻名师。如果老师见学生调皮不学习,一味放松给他们自由,学生是舒服了,但还有未来吗?所以,老师是一位负责任的老师,学生是位心理扭曲的学生。遇到这类学生,老师躲还是不躲?实在是难以选择。
如果调解,就会滋长这位学生的傲慢心理,所以,这样的事情保不定还会发生。不和解,就是二次教育。学校教育不好,自有严格教育的地方。
对打老师的常某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他几年徒刑,以教育后人。有的学生在校可以说胡作非为,以大欺小,向同学收取保护费,不把老师放在眼里等等。对这样的人必须,实行惩戒或教训,才能以一紧百,一个坏学生可以使整个班的学习成绩降到最低,毁掉一个班,导致学生转学。老师不敢管。
不支持老师和解。
这个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打人违法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可以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但打人者将殴打老师的现场视频录制下来并发到网上,这是影响很恶劣的舆论导向。当街殴打20年前的班主任,如果属于个人恩怨,老师可以原谅他,教不严,师之惰,这是为自己的教育行为负责。常某将殴打班主任老师的视频发布在网上,这已严重伤害到老师的心理 健康 。
这些耳光不但扇在班主任老师脸上,而且还打在了全国人民教师的脸上,给人的感觉是,老师"教育"了我,我就要记恨在心,并找适当的时候"教训"老师,想让别人看看我就可以殴打老师,老师现在岁数大了,你又能将我怎么样?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暴力行为,老师受到的伤害,可比那几十个耳光要严重得多。身体的伤害可以很快愈合,精神上的伤害可能是一辈子的痛。
打人者讲述20年前老师对自己心灵上造成的伤害,如果老师曾经伤害过常某,常某可以诉讼老师,但事件已过20年了,早已过诉讼时效。而现在老师被打是事实,老师的精神受到如此大的伤害,不支持老师和解。
今天上午9点,虽然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就打人者殴打老师的视频来看,事实确凿,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打人者可能会被判处1到3年的有期徒刑。
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已经二十年了,你已经是成人了,并且知道打人犯法,而且打老师,故意打老师,肯定属于犯法,应该得到惩罚,否则天下就会乱了章法。
从老师角度讲,当初打学生很正常,我们的小学老师打学生很厉害,连自己侄子犯错误也不例外,大队书记的双胞胎孙子把我们的班主任气跑了,他过来接任,几天就收拾好了!
他来了就说,要么你改,要么你走,要么我走,那是真揍啊,愣是给揍老实了!
我们老师威望非常高,大家都感激他,没有他的严加管教,我们班就完了,受害的是我们这些认真学习的,因为当时都没有老师来!
由此可见,理是理,法是法,该打必得打,小孩,有时打绝对可以快速见效,只要你公平公正,服众。
打老师的人当初到底是什么原因被打我不知道,但是好学生被打的情况很少,因此被打是有原因的,相反,这件事情是应该可以避免的,如果打人者就是心胸狭窄,耿耿于怀的话,二十年后对老师兴师问罪,老师是可以适当解释,并道一声当初也是年轻气盛下手可能确实狠了,这事也就过去了,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情商高的人可以避免两个人受伤,两个人情商都低,那就不但是双方受伤,也给 社会 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如果打人者被惩罚,就不单单是因为对你老师行为的惩罚,也是对老师这个职业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 社会 的交待!
至于老师,你可能确实感到委屈,但是你也确实应该反思,为什么那个时代那么多打学生的老师都没事,偏偏你就有事呢?你自己当初的方法及现在的方法是不是存在问题呢?你应该思考!
现在是文明 社会 不假,但是我认为我的孩子有问题,老师可以适当惩罚,打手板打屁股都不应该算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能让老师束手束脚,否则对大家可能都是损失!
我想说的是,我儿子现在初一,在小学很调皮,只要是他小学的老师没一个不认识他的。挨打挨得也多,但是挨过打回来跟我说。我是先问问是谁的错,老师也会无意中打错的,我就让他写个检讨,把事情原委写出来交给老师,有时候老师也觉得打错他了,但是没道过谦,我就在旁边跟他说,老师会跟你说道歉的但不是现在,在毕业的前几天他们老师给开了个班会,说道歉了。孩子高兴的回来说老师给我们道歉了,最后一堂课,一个班哭的稀里哗啦的,虽然上了初中了,我还是跟他说有时间了去看看你小学老师。孩子也不抵触我说的话。
我小时候老师打人很厉害,可是咱也是小学毕业20几年的人了,从来没想过见到老师还去打的。只是觉得在家里调皮捣蛋的时候,家长也会打的呀。老师当不是目的而是体罚方式而已。这个人是不是心里有问题。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已经二十年了,你已经是成人了,并且知道打人犯法,而且打老师,故意打老师,肯定属于犯法,应该得到惩罚,否则天下就会乱了章法。
从老师角度讲,当初打学生很正常,我们的小学老师打学生很厉害,连自己侄子犯错误也不例外,大队书记的双胞胎孙子把我们的班主任气跑了,他过来接任,几天就收拾好了!
他来了就说,要么你改,要么你走,要么我走,那是真揍啊,愣是给揍老实了!
我们老师威望非常高,大家都感激他,没有他的严加管教,我们班就完了,受害的是我们这些认真学习的,因为当时都没有老师来!
由此可见,理是理,法是法,该打必得打,小孩,有时打绝对可以快速见效,只要你公平公正,服众。
打老师的人当初到底是什么原因被打我不知道,但是好学生被打的情况很少,因此被打是有原因的,相反,这件事情是应该可以避免的,如果打人者就是心胸狭窄,耿耿于怀的话,二十年后对老师兴师问罪,老师是可以适当解释,并道一声当初也是年轻气盛下手可能确实狠了,这事也就过去了,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情商高的人可以避免两个人受伤,两个人情商都低,那就不但是双方受伤,也给 社会 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如果打人者被惩罚,就不单单是因为对你老师行为的惩罚,也是对老师这个职业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 社会 的交待!
至于老师,你可能确实感到委屈,但是你也确实应该反思,为什么那个时代那么多打学生的老师都没事,偏偏你就有事呢?你自己当初的方法及现在的方法是不是存在问题呢?你应该思考!
现在是文明 社会 不假,但是我认为我的孩子有问题,老师可以适当惩罚,打手板打屁股都不应该算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能让老师束手束脚,否则对大家可能都是损失!
前几天,我写了一个关于此事的回答,被网友骂,说我不配做教师,应该每天被学生大耳光扇。虽然如此,我仍坚持自己的观点。
在前面回答中我的基本主张是常某可恶,是否应该判刑要用法律说话,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不能 因为此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就重判常某。
本次开庭,公诉机关是以“寻畔滋事”来起诉常某,为此我专门查阅了一下“寻畔滋事”的法律解释。我的理解是“寻畔滋事”主要针对的是,个人对公共环境的破坏,虽然其中也有随意殴打、侮辱他人的条款,但常某打老师的目的性很强,不能说是随意。
按我一个非专业的人理解,此事要追究法律责任,可能以“故意伤害”更贴切。但公诉机关作为专业法律部门,不可能不知道。
对此我猜想,“故意伤害”是需要鉴定伤害程度的,虽然常某行为很恶劣,但从身体伤害上被打老师可能连轻微伤都够不上。有人反驳我说还有精神伤害呢?问题是精神伤害是不好衡量不好鉴定的。因此以“寻畔滋事”起诉公诉机关是有考量的。
这也就是我所担心的, 社会 上有多少打人的事件,有的甚至是无故打人,经常不是还爆出有老人为公交上别人不让座而打人、辱骂别人的事情吗?这些人被起诉了吗?我们还可以设想,常某打老师不是被炒得如此之热,当地公安机关会收押常某,公诉机关会提起公诉吗?
在评论区骂我的,我想多半是我们老师。其实在当初事件发生时,我同样义愤填膺,直到现在,我也认为常某要为此付出代价。
只是我不愿意看到法律、规则被舆论所左右。而我们老师,本就是规则被舆论左右的受害者。
现在网络上炒作老师不良行为的事件很多,一旦事件被炒出来,有关部门为了平息舆论,不管规则、流程,就迅速拿起处分的大捧。像前期体罚学生的老师,事发三天就被开除,老师有错,但真的够得上开除吗?
所以,我不是维护常某,替常某辩解,而是希望看到法律的公平。
常某两年刑期少不了。
我若是老师,也不会和解。二十年老师打你,多是教育问题,时代大背景是那样,几个没有被老师打过。当然你若是好学生,成绩出色,你挨打的机会可能没有。我也被老师打过,还让我和同桌互扇耳光。是当着全班56号同学的面。我记仇的吗?记得,我当时想着,要叫 社会 仔暴揍一顿老师,打断老师的腿,想要杀了老师,还和同桌合谋的几天。当然都没有实施,因为新的挨打事情又来了。。。
一个同学还从三楼从楼梯被踢到一楼,也奇怪,以前打了那么狠,几乎没有见学生去看医生,也没有看见学生有什么伤疤。想想现在的学生,动不动就跳楼。刚刚看了一则消息,一个十七岁孩子,和母亲在车里吵架,拉开车门,就从高架桥跳下去死了。哪里出问题了?
记恨老师,能记恨二十多年,路上看到年迈的老师居然堵截报复开打,这下得去手,实在让人惊悚。
时间过去,我对我老师一点记恨都没有,老师是有错,错在于过于严厉,而且是这种严厉诉诸暴力相向。这难道不是中国数千年的教育之过吗?
常某打老师事出有因,常某自己一直强调的事出有因?你不有错在先,当年老师无故打你?何况二十年后打击报复,是法律绝不允许的。拍视频传播更把自己推向深渊。
按常理来说,常某堵截老师打人,要是当时有人报警,常某被抓,常某顶多十多天拘留。
老师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声张,就是不想此事传出去,难以做人。几十年教学生涯,被自己曾经教过的学生打击报复,当街暴打。很丢人。这个就是告诉别人自己做老师教育很失败。
常某自己作死,非要拍视频,还发给别人,一个传一个,就会起链锁效应,最后全国性大事件,影响极其恶劣。被打老师学校的校长为什么会提出要公诉,这是在害怕啊!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几个当老师没打过学生?要是人人都效仿,有几个老师能善存? 社会 就乱套。
张老师大街上莫名其妙被人打了几耳光,通过对方怒吼中得知是曾被自己打过的学生报复来了,张老师心里有数,一是好汉不吃眼前亏,二是闹大了声誉受影响,三是必定当初打学生也有欠妥地方,所以赶忙对常某说对不起!事情到此也应该结束了,必定张老师也没有受到多大肉体伤害,常某气也出了,张老师也算为自己当初粗鲁买了单。
可常某偏偏不是见好就收,还逞能叫朋友帮拍抽老师视频并传出去,好像在向全国人民报告恶人终有恶报的意思,结果事态扩大引起教育界强烈呼声,全国教师安全在哪里?张老师也不答应了,反正老脸尊严扫地,那大家就一起到官方评理;事实上当前就算张老师想缩小事态,教育界恐怕也不可能答应他的,双方只得服从法院处理判决,固然常某夫妻二人多方寻求和解,但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
二十年前老师体罚学生今天很难拿出有效证据,而常某打老师却是证据确凿,接受法律处罚必然的,最终以两败俱伤而告终,留下学生报复老师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警示作用。
同样育人的事放在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其教育要求表现形式很不一样,尤其在过去农村老师教育素质和育人方式良秀不一,加上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老传统思维,打成了家常便饭司空见惯现象。生活中有些事情要释然开怀,与时俱进,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不要做出违法乱纪报复窄心眼事;同时也提醒今天教育界,善待学子,以德树人,方式得当,加强监督。
射阳县实验初中教师集体停课
教师64人;市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20人。董事长兼校长陈洪,曾任射阳中学校长14年,现为中学德育特级教师、中学英语高级教师,盐城市唯一的江苏省名校长,主持国家、省级科研课题2个,出版论著3部,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中学生心理保健》获盐城市2002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校长施云康,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全国中学语文优秀教师、盐城市中考命题组成员、盐城市初中语文教研活动中心主任,全县唯一在职的初中语文特级教师,发表论文400余篇,主持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5个,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一等奖。40多位教师在省市县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和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中分获一、二等奖。学校还先后聘请了3名外籍教师为学生上英语口语课。教师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目前学校有国家子课题及省、市课题11个。学校被盐城市教育局确定为“盐城市初中语文教研中心”,承担全市初中语文教学及中考研究、新课程改革的研讨和推广工作。
射阳县实验初中教师集体停课
4月14日清晨,盐城市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的4000多名学生家长不约而同地收到老师发来的停课短信。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似的很快传遍县城。家长们震惊之余,开始抱怨:这所中学是他们眼中最好的学校,许多家长是花费数万元才让孩子进来的,却出了这档“停课风波”,孩子们只能在教室里自习。据悉,教师停课的主要诉求是恢复他们公办教师的身份。此前,他们已经做过努力,遭到政府部门的拒绝,老师决定采取过激的集体停课。
公办教师寄身民校近10年
集体停课吁政府“纠偏”
4月14日下午,在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记者看到100多位教师集中在操场上,而该校初中3个年级59个班级近4000名学生已经在教室里自习了大半天。
“省政府办公厅去年11月9日下发了124号文件,要求对现有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规范后的改制学校非公办即民公,再也不能打着改制学校的‘幌子’了”,老师们告诉记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射阳县实验初中也应该在这次清理规范之列,因为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必须“四独立”,即独立的法人,独立的财务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
据介绍,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原是当地名校——江苏省射阳中学的初中部,2001年,在江苏各地相继开展的公办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中,改制为股份制民办学校。当时,一部分在原射阳中学初中部执教的公办教师也随之去了民办的实验初中教书,但他们的人事关系依然被保留下来。
在此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这些老师的身份到底是公办还是民办,就一直不明不白地搁在那里。今年3月16日,江苏省有关负责人在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改制学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地在5月1日之前明确各改制学校的基本走向,认真做好教师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老师们告诉记者,他们认为政府如果能按《义务教育法》规定,在这次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中彻底“纠偏”,把这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回公办,既为老百姓减轻了教育负担、推进了教育公平,同时教师身份归属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老师们的呼声却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回应。“盐城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在4月15日前拿出具体方案,但县里到今天(14日下午)都还没有个明确说法,”一位参加停课的老师告诉记者,眼看着又一次纠正不规范改制行为的机会又要错过,这才不得已集体停课呼吁。
优质教育资源高度垄断
“假民办”借机高收费
4月15日上午,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教师停课事件仍在继续。不止一位该校的学生家长向记者表达了对自己孩子学业的担忧。记者在射阳县调查时发现,虽然该事件由老师们要求当地政府恢复他们公办身份遭拒所引发,但更深层原因是地方政府对将优质公办学校改制成民办学校过程中产生的办学性质不清、改制行为不规范、以改制为名高收费等问题视而不见,拒不“纠偏”,从而导致广大群众强烈不满。
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一位熟悉情况的老师告诉记者,学校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除了大量教师实际上是公办身份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实验学校甚至有公办射阳中学在占股。
据反映,长期以来,就是这所打着改制旗号的“假民办”,利用国有优质教育资源办学,却要收取高额的学费,极大加重了当地老百姓的负担。老师们告诉记者,在实验初中上学的学生,每人最高要缴18000元的择校费,即使是通过了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也要缴9000元。
“射阳县城的3所民办学校,其中就有两所是公办学校改制的,这些学校几乎囊括了全县所有优秀的初中生源和优质的师资力量”,老师们告诉记者,像这样集全县的优质生源和师资被民办学校垄断的情况,在全省都是独一无二的。家长们也向记者表示,由于优质教育资源高度集中,在射阳县城读书,经济负担太重。
在这种情况下,江苏省政府2009年11月下发“124号”文件,要求对改制学校开展进一步清理规范,彻底叫停“假民办”,被家长和老师们看成是改变教育资源不合理分布状况,纠正以往政策偏差的重要举措。
当地政府坚称学校属民办
难规范折射办学理念偏差
4月15日下午,据实验初级中学参加停课的老师介绍,他们收到射阳县教育局的通知,要求老师们必须无条件复课。
射阳县教育部门能否考虑广大群众的呼声、响应上级号召,抓住这次清理规范的机遇,彻底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并“纠偏”,重新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资源呢?因记者多次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采访均遭拒绝,这些问题都不得而知。
就在记者即将离开射阳县城的时候,得到了一份当地政府给停课老师们的答复函。这份盖有射阳县教育局公章的函件称:射阳县实验初中符合民办学校“四独立”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保留该校民办性质。在上级没有明确必须收回学校的意见前,不作收回公办处理。
老师们告诉记者,目前周边地区的改制学校均被政府收归公办。就在被教师们视为“惠民新政”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的省政府“124号”文件中,记者也注意到,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要统筹规划当地的公办和民办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制交费上学学生比例。
“国家让教育回归公益性的惠民政策,在射阳为什么执行起来会这么难?”一位射阳县实验学校的学生家长发出这样的感叹。一位熟悉当地教育的老教师告诉记者,近年来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推进困难,实际上是“假民办”背后的既得利益者们在阻挠所致。
但更令这位老教育工作者痛心的是,围绕着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产生的种种矛盾,教师、学校和地方政府三方角力,原本是育人的学校,如今却成了各方利益博弈的场所,不仅悲哀,更是可怕。
尽管老师如此做确实欠妥,但实事上老师也是一样的人,
也会有各种各样的缺点和问题的,所以从自己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有利的角度上看,
尽量安抚孩子说老师也是人,每个人都有问题和麻烦,都有情绪,让孩子理解并原谅老师,
这样对自己孩子是有好处的,不然家长说老师不好会影响孩子对老师的判断和印象,
抵触和排斥这个老师最终会影响到他的功课的,所以得不偿失,
只能想办法尽量去安抚自己的孩子,并学着理解老师,进而学着理解不同的人和事,如此才是上策。
给你做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祝孩子健康成长,祝你顺利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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