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骑摩托车的男子用拳头疯狂击打小轿车的车窗,究竟是为何?
在外出行驶的路上,最害怕的就是遇到有路怒、焦躁的人,这样的人是比较冲动的人格,一定要记得一句话,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人,就得记住一句话:惹不起我躲得起。
一位女司机在出行中,就遇到了一位有一点焦躁的人,我觉得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好好说的,不需要动手,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一个女生,前提是人家并没有骂你,更没撞你也没打你。
女司机在发现前面有一辆机动车,有一点摇摆不定,而自己准备进入辅道了,所以她按了一下喇叭表示提醒,但是却引起了男子的极其不满,女司机说,也许这位摩托车司机以为自己是在给他按喇叭,产生了误会,就骂了一声,之后这位摩托车车主一直在追着自己的方向驶来,不过当时并没有在意。继续往前行驶,在遇到了前面堵车的时候,女司机停车等待,该男子就骑车超过了司机之后,还把自己的车辆挡在了女司机车辆前面。
而女司机一边回头看轿车,一边在准备停车的意思,不过却正被缓慢行驶的轿车顶上了。
这一下,就好像是彻底的激怒了男子,他立刻调转了车头,逆行之中来到驾驶室的位置,并且用脚猛踹司机的车门,然后还使劲的推开反光镜,更是用拳头疯狂的砸向车窗,在车窗之外,该男子非常猛烈的连续拍打着司机的车窗玻璃,并且对着车主大喊着”你要整哪样!”
女司机已经被男子吓得不敢出声,没得到回应,此男子又走到了车辆后方,用尽力气将将右后方车窗一下子砸碎 ,似乎都还没有达到男子满意的效果,他又继续的走到驾驶室疯狂的掰扯反光镜,在一番发泄之后,该男子骑车离去。
遇到这样的极端的人,真的是很可怕,有事说事。有问题就解决问题,怎么要动手呢。
2021年1月22日,事发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口的持刀劫持人质案,最终造成1死7伤,作案男子也被警察当场击毙。
作案男子57岁,年过半百,自称自己活得很失败,也看不到生存下去的希望,于是选择报复社会,持强凌弱,竟然把刀伸向了无辜的中学生,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人性恶劣的一面,也看到了善良的一面,有几个细节场面让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跟歹徒交涉的蓝衣记者歹徒在用刀乱砍伤了8名学生后,劫持一位学生,要求见女记者,而且只给10分钟时间。十万火急之时,当天刚领到记者证的蓝衣女记者勇敢地站出来走了上前。直到警察将歹徒击毙前,蓝衣记者一直跟歹徒交涉谈判,期间还给歹徒递了一瓶水,和歹徒距离不到1米。
生命只有一次,面对这样危及生命的险境,她也害怕,但为了歹徒手中的孩子,她豁出去了。在警察击毙歹徒之后,她甚至脚软到不能自己走路,是别人扶着离开的。如果她的父母看到了这段视频,肯定会心痛得不行。这种大爱,感动了无数人。
被误以为孩子父亲的男子在案发现场,有一位男子跪在歹徒的前面,恳求歹徒能够放了孩子,换自己当人质,但歹徒并不卖账。很多人原来以为这是孩子的父亲,事实上,他只不过是一位普通的警察,为了孩子的安危,他选择舍己为人,做了一个警察应该做的事情。作为普通群众,能有这样的好警察保驾护航,是多么值得感动的事情。
被劫持的孩子“你别过来”当警察下跪要求交换人质的时候,被劫持的孩子的一句“你别过来”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看到视频,像我这样为人父母的人更是感动得不要不要滴。而且,当时这个孩子被支持的时候,校方在犹豫该不该把校门关上,不让其他学生涌出校门的时候,孩子大喊“快把门关起来”。一个13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格局与觉悟,实在太让人钦佩,若换作是我,估计都难以做到。
倒在血泊中的孩子“危险”
那个最终没有抢救过来的孩子倒在血泊中时,还不忘记提醒同学们,对同学们喊出了“危险”。这是多么有爱的一个好孩子啊!就这样无辜地葬送了性命,实在太让人纠心了!
1月22日下午5点左右,昆明市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门口,王某侠挥刀砍向多名学生,而后劫持了一名13岁男孩。警方与其对峙将近两个小时,最终,劫持者被特警击毙,男孩获救。昆明市五华区政府通报,截至事发当天,事件已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对峙
五点半,马钺丰路过实验中学时,骚乱似乎已经结束,但现场一种奇怪的安静使得他停下了脚步。他住在这附近,初中在实验中学读书。马钺丰看到一辆救护车开走,另一辆停靠在路边,人们聚集在马路西侧,勾着眼睛看向对面。
对面是实验中学正门,一堵超过十米的L型灰色大理石墙,光滑的墙体上镌着“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十个金色大字,刚才那个砍人者紧贴着墙面,蹲在墙角。黑色鸭舌帽遮住了他的眼镜,他的脸,他左手提一个袋子,右手握刀,面前是散落的书包和一个13岁的男孩。
一条现场视频显示,劫持者劫持男孩、退居墙角的最初几分钟,门前有家长左右张望,一个蓝衣服外卖员则站在十米的地方等着送餐。最近的文林派出所距学校直线距离300余米,最先到达的二十多名民警迅速封锁了街道,将人员清理出空地。学校对面的双向车道,一道白色护栏将车道分为两半,警察限制了东侧靠近学校的一面,另一侧供路人穿越。可穿越的那一侧人行道很快聚集起了两三排围观者。
大约5点40,几辆特警车驶来,武警、突击队、防暴队、狙击手也先后到达。便衣和制服混在一起,慢慢地,警察的人数从二十个增加到了近百个。校门右侧的台阶下,警察挨着警察,形成压制之势。“但他们还是和劫持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马钺丰说。
被劫持的男孩保持了一种超乎常人的镇静,他箕坐在地上,劫持者叫他脱掉了身上的黑蓝色西装式校服外套。现场的安保人员正在商议着是否将校门先行关闭,以防其他学生出来。大家悬而不决时,男孩大喊道:“把门关起来!关起来!”那是他少有的高声呼喊。
“他喊叫了几声,‘关起来,关起来’。”在人群里的围观的冯志昕说:“他像是有一种英雄气概,想要保护学校里的人。”接着,那道黑色大门从里缓缓合上,劫持者和男孩待着的地方彻底成为了一个封闭的角落。
谈判和营救是同步进行的。正面,警察跟劫持者讲话,一个穿黑色羽绒服和牛仔裤的民警一度跪在台阶下请求交换人质。张祺记得,这位警察还脱掉了衣服,为了告诉劫持者,自己身上没有任何武器。
张祺,这个20岁的大学生站在人群中,捕捉到了劫持者的各种动作。“刚开始他们一直试图接近劫匪,但是他情绪很激动,那个刀一直在挥舞着,所以警察就放弃了,开始慢慢地跟他沟通。”他回忆,那之后,劫持者就跟警察谈判,他要在现场寻找一个能跟他沟通的人。
马钺丰听到,劫持者只同意女性靠近他。过了一会儿,一个蓝衣服的女孩一步步走上台阶,靠近他,递给他一个白色喇叭。经核实,女孩是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的一位女记者,接近劫持者时手里还拿着一台相机。
马钺丰后来才知道女孩的身份,他回想现场,似乎是清一色的男警察,男官员,只有那一个女生,到了那一刻,她不得不担起与劫持者沟通的任务。她在台阶上走了几个来回,是全场跟劫持着讲话最多的人。这之后,她还递了罐可乐给男孩。远远望去,马钺丰隐约感觉劫持者的情绪变得和缓了,他手中30厘米长的刀也沉了下来。
有警察预备爬上大理石墙门,从后面突破。马钺丰抬眼一看,已经有人站在了墙顶,四处翻找绳子,纠结了半天,找不到拴绳子的地方,“墙体太光滑了,几分钟后,他们就放弃了这个方案。”整个过程,劫持者对他头顶之上的十米所发生的事情毫无感知。他的注意力被前方跟他交谈的谈判人员吸引着,上墙民警尽量保持着不发出一点声响,安静地上来,安静地下去。
劫持者接过女记者递给他的扩音喇叭,开始控诉和发泄,警方不停地劝解。马钺丰听到了一些字眼,但听不出来他的诉求到底是什么。“起初我以为他要钱,后来发现也不是。”冯志昕说。很长时间过去,双方还是僵持不下。
天色渐暗,即近落日。有十几分钟的时间,现场一片肃静,警察已经布局完备,有狙击手站在校门同一侧的梧桐树下候着。看上去,劫持者的体力消耗了很多,他放松了提着刀的胳膊,只用另一只手卡着男孩。马钺丰以为,这场对峙很快会结束,会以劫持者放弃抵抗而结束。
枪响
僵持了一段时间,现场突然叫声叠起。先是人群中传来的惊讶声,接着一个尖利的女声高呼了一句:“别动孩子。”她的声音很快被旁边“先别说话”的劝告声掩盖。嘀咕声、骂声、议论声也跟着在人群中涌动。劫持者开始指着台阶下的人群愤怒喊叫,他的情绪再次被激化。
“砰”的一声枪响,所有声音戛然而止。枪响的一瞬间,劫持者头上的黑帽子“啪”地摔落。离校门最近的两排警察率先冲了上去,将劫持者团团包围。同一时间,男孩起身站起,沿着墙冲下台阶,随即淹没在冲上去的人群里。再次出现时,他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男人穿破人群,将他抱上了救护车。
也是在枪响的那一瞬间,马路对面的围观群众里爆发出了一阵掌声和欢呼声。马钺丰站在原地,不自觉地跟着拍起了手,悬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劫持者倒下去的一瞬间,有些离警戒线近的人还打算冲上去打他,但被拦住了。”
此时大约是下午6点40分。枪响了,人群悬着的心放下了,但悲伤与焦灼的情绪并未消散。“从我到现场,我感觉他(劫持者)的动作其实还是比较缓和的,没有对孩子过于怎样,只是把他包在身前。但在开枪之前几分钟的时候,他突然收紧了刀,紧紧抵在孩子的脖子上。”马钺丰向本刊记者回忆:“那一刻,我就知道他完了。”
劫持者收紧刀的那一刻,冯志昕低下了头,不敢抬眼。她是实验中学的毕业生,已经读大学,这天她预备回学校看老师,走到门口时,她收到了老师的信息:“快离开!”这之间,她由于害怕危险,离开了一段时间,但又折返回来。
整个过程中,张祺在街口听到一位身着制服的人拿着对讲机问上级,直接击杀还是谈判?一句话问了许多遍,上级回复他,以人质安危为先。最后,枪还是响了。
不合法,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如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吵架可以拍人的视频。但是,拍摄的视频必须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拍摄的视频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侵犯个人隐私的,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而定罪属于刑事法律范畴,普通侵犯隐私权行为是够不上犯罪的,只有产生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受害人死亡)才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官方回应称是其父亲系乡镇四级主任科员,并不是县长。事情发生在湖南省邵阳县,该男子和几位朋友一起出来吃夜宵与人发生争吵,现场情况一度恶劣,男子仗着自己父亲的身份就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了,用他父亲的身份来恐吓对方,事发之后,该视频就被人们上发到网上,很多网友纷纷表示又是一个坑爹的主,目前,该事件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处理当中。通过这件事总结出了男子以下几点原因!
一、态度极度嚣张通过观看视频可以发现,当事人的态度极其的恶劣,完全就没有抱着想要解决事情的态度去解决,反而是将事情越闹越大,弄得人尽皆知。当事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想要以自己的家庭背景压倒所有人,奈何男子的不理智,嚣张的态度连累到了自己的家人,该父母的身份已被世人所知晓。
二、不够理智,被冲昏头脑男子的情绪过于的暴怒,现场争吵很激烈,男子直接亮出了自己父亲的身份,且更加是出言不逊。事发之后,如果男子情绪不是过激,而是可以保持理智,愿意主动的与他人进行沟通和解,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是冲动让男子为自己买单,这一举坑爹的操作让网友们吃起了瓜。
三、认为父亲的身份是保护伞男子的父亲身份特殊,不说位高权重,但是也不是一个不错的职位,就算是如此,男子也不该是说出父亲的身份来遮盖自己的错误,甚至是用来恐吓他人。男子的行为被很多所唾弃,相信不久之后,警方会测查此事,对他的惩罚也会公诸于世,给人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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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根据查询中国学识网显示,昆明秀才塘新村房客会因为楼上晾衣服滴水到楼下的原因吵架,为避免这种情况,可以将衣服拧干或使用洗衣机甩干再进行晾晒。昆明市,别称春城,云南省辖地级市、省会、特大城市、滇中城市群中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中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
和邻居吵架,邻居拍视频后上传到网是报警还是直接起诉,这要看偷拍者的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如果你认为偷拍者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派出所报警。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进行民事诉讼,到法院起诉,要求发布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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