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酷爱斗蟋蟀,每年向老百姓征收。书生成名被迫当上了里正(相当于保长),因为交不出蟋蟀,被知县打得死去活来。后来好容易捉到一只好蟋蟀,又被九岁的儿子不小心弄死了。儿子被逼投井,成名悲痛、绝望交加。后来儿子魂化蟋蟀,成名贡入皇宫,才免遭灾祸,并成了巨富之家。故事虽以喜剧结束,实际上饱含了人民的血泪
儿童的回忆的手法来回忆他美好的生活,向往。
一二两句写自然环境,落木萧萧,寒声阵阵,秋风秋江,传达漂泊不定、凄怆落寞之感;引发后两句书写的思忆之情,思念家中小儿此时可能还在挑灯夜戏,挑逗斗蟀。孤独之时幻想天伦之情,萧索之景催发想念嬉耍之乐。以景入情,情景交融,相互映衬,构思神妙。
全诗四句中一、二句写所见实景:叶落声寒,水动风凉;三、四句写引发想象:黑夜明灯,童观蟋斗。所见所闻,或明或暗,虚实相映。满耳秋声,满目秋夜,满怀乡情。实中有虚,寓虚于实,言寥寥而意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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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夜书所见》-宋代叶绍翁
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译文:瑟瑟的秋风吹动梧桐树叶,送来阵阵寒意,江上秋风吹来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忽然看到远处篱笆下的一点灯火,料想是孩子们在捉蟋蟀。
《夜书所见》是南宋诗人叶绍翁创作的一首七言古诗,是诗人身处异乡,触景生情之作。 诗的一二两句写景,借落叶飘飞、秋风瑟瑟、寒气袭人烘托游子漂泊流浪、孤单寂寞的凄凉之感。三四两句写儿童夜捉蟋蟀,兴致高昂,巧妙地反衬悲情,更显客居他乡的孤寂无奈。该诗以景衬情,动静结合,以梧叶声和风声衬出秋夜的寂静,还运用了对比手法,以儿童夜捉促织的乐景反衬自己客居他乡的悲情。
表达了自己对家乡的思念和自己寂寞的心情,也表达了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喜爱和向往,全文如下:
《夜书所见》
南宋诗人叶绍翁
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译文:
瑟瑟的秋风吹动树叶,送去阵阵寒意。在外面旅行的流浪者,总会想起自己的家乡。
突然,我看到远处篱笆下有灯光,期待着孩子们去捉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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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背景
这是叶绍翁在异乡,迁徙的节日,风景的变化,最容易引起旅客的思乡之情,作者身在异乡,感受秋夜的宁静,写下了这首感伤而优美的小诗。
这首诗是一位身在异乡的诗人,静夜情秋所作,表达了旅途的忧伤和真挚的思乡之情。63、草木枯了,百草枯了,河面上冷冷的秋风,树叶萧萧的吹着心凉。这首诗中的一个词,“发送”,让人感觉好像听到了一个冰冷而痛苦的声音。
在句子的开头,这首诗唤起了读者的听觉意象联想,创造了萧瑟的秋色气氛的意象,用声音来反映秋夜的寂静。然后用一个“送”字,静态中有显著的动作,导致“冷音”。在落叶的沙沙声中,仿佛有一种刺骨的寒意;听觉引起的感觉使环境变得阴冷。
“挑”字于细节逼真见妙趣。儿童的专注敏感、精挑细翻,儿童的屏息观察、惊喜兴奋,全在一“挑”。“挑”出了性格,“挑”出了神韵!为什么诗人用“挑”而不用“捉”呢?促织是住在地表以下的,儿童要捉到它,就需要用木棍等器物去翻动泥土才能找到,“挑”这样的动作恰好说明儿童在用木棍等“挑动”泥土。一个“挑”字,准确地表现了儿童翻动泥土寻找促织的可爱形象。
深夜挑促织,明灯照篱落,是乐景,传欢情。悲喜交加,以欢衬悲,更显游子流浪天涯的孤寂无奈、惆怅无眠。
这首诗写羁旅乡思之情,但作者不写如何独栖孤馆、思念家乡,而着重于夜间小景。他深夜难眠,透过窗户,看到不远处篱笆间有盏灯火。于是他明白了原来是有孩子在捉促织。挑,读上声,指以细枝从缝穴中轻轻挖出蟋蟀。“挑”字用得极为准确。钱钟书《宋诗选注》说:“这种景象就是姜夔《齐天乐》咏蟋蟀所谓:‘笑篱落呼烟,世间儿女。’”若补上陈廷焯评姜词所云:“以无知儿女之乐,反衬出有心人之若,最为入妙”(《白雨斋词话》卷二),便可想见诗人此时内心深处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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