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部老港剧的名字

求一部老港剧的名字,第1张

  吉祥任务

  演员:陈启泰 万绮雯 彭子晴 林志豪

  三十年前,一单冤案,令任吉祥离奇出生。替冤案的苦主寻冤,就成了吉祥的天命。七十年代,在庙街卖唱的游翠影未婚成孕,为了避世,翠影搬到郊外一村屋与情郎隐居,就在临盘时,影目击爱郎被杀而招至杀身之祸。而当年一杂差戴鹏飞曾目睹凶手运尸过程,却因凶手贿 

  吉祥任务剧照(20张)赂鹏飞,故不敢张扬此事。自此鹏飞却像交上恶运般,欠下巨债逃往台湾。然翠影却死心不息,誓要寻冤报仇,把自己最后的一口真气输给腹中块肉,延续了这婴孩的生命。 翠影的丧事只有数个善心的庙街捧场客为其草草代办,在殡仪馆任职仵工的任宣接收了这单丧事。就在落葬前的一刻,宣与其同事竟听到棺木内传来婴儿的哭,宣战战兢兢之下打开棺木,骇见一婴儿在内。宣直觉这“棺材仔”是不祥之人,但宣始终于心不忍,决定收养此婴孩,并将之视如己出。宣只知婴儿生来怪异,希望婴

  吉祥任务剧照2(14张)儿日后能平安过日,遂把婴孩起名任吉祥。

  三十年后,吉祥成为一代传播界的“穚王”,以《声周刊》的总编辑为其正职。吉祥天赋异禀,每逢危急关头,就会闪念一些预知的片段,避过灾劫。虽然吉祥性格高傲,但他对宣却十分孝顺,而对与自己出生入死的好拍档庄辰亦十分照顾。吉祥的杂志社搬到另一大厦,怪事频生,初出茅庐的见习女督察戴诗馨,为了查案而来到这幢大厦,因而结识吉祥。性格活泼的翁兆岚亦跑到杂志社任职记者,能干的兆岚把辰比了下去,二人更成了欢喜冤家。从小在英国长大的法医官雷壹壹,为了寻生母而返港,壹壹更走到杂志社,希望吉祥负责的《声周刊》为其作一专题,令其早日找到生母。四人在同一大厦遇上怪事而认识,成为朋友。宣邂逅了高贵亮丽的雷夏萍,被其深深吸引,可是夏萍性格外向,喜欢结交异性,更经常“换画”。不过,夏萍却与宣一见如故,二人成为好友。岚早在入职杂志社前已在网上结识了辰,可是二人不知对 

  方的真正身份,辰更用了吉祥的身份,令兆岚误会网友正是吉祥,更主动追求吉祥。而壹壹与诗馨因为工作的关系,而生好感,但壹壹却迟迟不向诗馨表白,令二人处于暧昧的关系。

主动示爱 芷欣迷惘  洛汶芷欣再次相遇  文瀚回港后向各同事派发手信之际,看到芷欣一脸烦恼,原来芷欣正为她的会计师没有替她报税一事而大感心烦。思杰得知后推介自己的会计师朋友协助她,巧如看在眼中,不禁感到酸溜溜。  思杰带芷欣到洛汶的会计师楼,芷欣认出洛汶正是当日见义勇为把恶汉吓退的男士。文瀚与客人洪湛会面,洪湛与文瀚以潮州话交谈,令在旁的周筹完全不明所以。洪湛向文瀚说出遭警方「放蛇」,指 他是嫖客而被控告。 文瀚出庭 助人脱罪  文瀚相信洪湛是冤枉而决定助他,而周筹亦乐得把案件转到文瀚手中;巧如找芷欣商量转回作她的见习律师一事,芷欣明白巧如有心避开思杰,苦口婆心劝她不应为感情事而影响工作前途。洛汶约芷欣一起骑马,芷欣提议巧如一同前往,免她太空闲而胡思乱思。芷欣等人在马术会遇上少谦与Cindy,Cindy知洛汶是会计师后,立即找机会向他搭讪,芷欣看在眼中暗替少谦不值。洛汶细心教巧如骑马技巧,巧如被洛汶的风度弄得心花怒放。  芷欣收到洛汶所送赠的花束,令思杰醋意顿生;文瀚看在眼内,更提醒思杰芷欣生日将至,提议替芷欣办生日派对,众人得知亦赞成。文瀚鼓励思杰向芷欣表白,但思杰怕被拒绝而犹豫不决。巧如按芷欣的吩咐到洛汶办公室交还骑马费用,并代表芷欣向洛汶暗示拒绝他的追求;洛汶听后对巧如表示送花予芷欣只为礼貌没有追求之心,巧如闻言心中暗喜。  洛汶送巧如离开时,巧如被街童撞跌了隐形眼镜,洛汶细心地拖巧如的手过马路,令她心如鹿撞面红耳热。文瀚为洪湛一案出庭,遇上到庭上作供的警员缪儿;缪儿听见文瀚把她的名字错读而对他印象不佳。文瀚在庭上令缪儿出丑,终令洪湛得以脱罪。 乐仁与众同事在电梯内谈论思杰与芷欣的暧昧关系时,无意中被淑娟听见。淑娟到思杰办公室看到思杰与芷欣在一起,便开门见山问两人是否拍拖;芷欣慌忙解释,令思杰无从表白。  思杰少谦 展开攻势  思杰与芷欣放工时在升降机巧遇,升降机突然急速下堕,芷欣吓得花容失色哭了起来;思杰出言安抚,更情不自禁吻向芷欣,令她忐忑不安不知所措。芷欣生日会上,思杰与少谦同时送上名贵钻石链给她作生日礼物,芷欣不知如何是好。洛汶借机约巧如到到珠海游玩,巧如甜在心头。芷欣把思杰与少谦同时追求自己的事向文瀚透露,文瀚亦不懂如何出主意。芷欣约思杰与少谦一同吃饭,思杰得悉少谦仍未放弃追求芷欣之事感愕然;两男针锋相对,芷欣亦趁机把心中所想向两人说出。

推荐理由: 有《刑事侦缉档案》、《鉴证实录》等刑侦剧珠玉在前,显得这部剧的知名度低上很多,且里面两位男主的感情观也看来颇为人诟病。但如果打开这些不合理的所在抽丝剥茧,是否能解读出另一番天地?

推荐指数: ★★★★☆

影视衍生MV: 吴启华×温兆伦左邻右里(从没意料这天共唱和)

影视作品番外: Outburst

楔子

王一正和朱承开从医院走出来时,仍是心有余悸。

在经历和林茜、Diana的数度吵架后,这一回算是难得能非常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感慨人生无常。

当人在生与死的边缘试探过,其他都会变得渺小。

王一正深邃的目光凝视前方,听身旁的三人侃侃而谈,像走神,又极认真,抿着唇忍不住笑出声。

“喂,怎么不说话呢?什么这么好笑?”

“没什么。说到注定,我在想我们四个是不是注定是朋友呢?”

王一正被锁在车门里,第一反应想到了朱承开。

几年前他和前女友被锁在大厦里,也是他来救的场。至于是过来救老友还是女友,就难说了。

“王督察,你醒醒,别当我什么都会行不行?”

被叫来的朱承开在车门外扮鬼脸。

那要怎么办?——王一正打了个手势。

什么怎么办,砸车门啦!——朱承开退后半步,夸张地比划起抡锤的姿势。

犯法的!——王一正隔着车门举起手铐。

“行行行,怕了你。”朱承开只好去找高仁拿车钥匙。开了门,熟门熟路跟泥鳅似的蹭上王一正的车。

“去哪儿"

"随便啦。”

朱承开把脱下的外套盖脑袋上,一幅要打瞌睡的样子。

“王sir,我真的是服了你。”

跟着王一正上楼回到警局的朱承开一屁股坐下,扶着额连连摇头,“要不要这么拼命,下班时间还回来干活。”

“来拿点资料很正常。倒是你,又没绑架你,不用跟着我吧?”

“我说你这个家伙是不是老谋深算,早知道我没地方去了?”朱承开倏地跳起来,修长的食指指着王一正鼻子,一脸的愤愤不平。

王一正抬了抬眉毛,看破不说破。

朱承开只好坦白从宽:“我真的想不到就抱怨了一句饭菜做得没我姑妈好吃就被扫地出门了。”

“难道不是你太吝啬不按时交房租?”

“喂,好歹是我女朋友,要分那么清楚嘛!”

“是前女友。”王一正翻了个白眼,纠正道,“你自己的房子不要了?”

“要也住不起,现在就像高仁和我姑妈的婚房。”朱承开一拍脑袋,世事无奈,好生脑壳疼。

于是就这样,名正言顺住进王一正家里。

朱承开从冰箱里拿出来一罐可乐,在阳台上咕嘟咕嘟猛灌好几口掩饰自己偷着乐的心理活动,白吃白住也太过瘾了。

“记得家务全包。”王一正在客厅里翻着资料写报告,扬声扯着嗓门喊了一句。

一口可乐喷出来。

罐头没握住,撞杆上直接滑到楼下洒了人家晒的被子,好大一滩水渍,衬着夕阳,实在耀眼。

出双入对,不,同出同进久了,外人看这两人的眼神有点异样。

朱承开出门倒垃圾时,路过的楼下阿嬷问:“小伙子,买多了的蒜要不要?”

“不用了,一会出去吃!”朱承开强迫自己咧出乖巧小辈的笑容。

“年轻人住一块儿,总要学会自己做,拴住胃才能栓住人,男的女的都一样……”

阿嬷走远了,朱承开笑不出来了。

最近,王一正在出警时总是会碰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撩妹。

上周是个短发,前两天是个长发,今天变成了个染发。

这个身影太熟悉,熟悉得不用转身都能知道是朱承开那小子。

王一正内心直打鼓,终于有一晚装作轻飘飘地问出一句管得像当爹的一样的话:“你现在这么闲了?”

“还好啊,没有你那么忙而已。”朱承开结束煲了三个小时的电话粥,意犹未尽,摸着下巴答得漫不经心。

王一正一甩手上的报纸,发出警告:“你给我安分点,别把女朋友带回我家!”

朱承开差点惊掉下巴,举双手抗议:“王sir!我不是这样的人啊,不要诽谤我!”

王一正“巧遇”朱承开的染发小太妹是五天后,在警局的事情。

很好,从另一面了解了他的这个对象。

朱承开在打扫客厅时,好巧不巧地看到了王一正落在沙发缝里的资料,又好巧不巧地看到了新女友熟悉的名字。

“……”

一周后,朱承开兴冲冲地和王一正开着啤酒,告诉了他这次闪电分手的经历。

“好险,幸亏我直觉是真的准!难怪刚认识就问我要三万块钱,再处下去都得被骗。”

是是是。王一正欣慰点头,笑而不语。

干杯。

谁也没提家里怎么会落下案件资料这码事儿。

朱承开喝着从茶餐厅打包的奶茶,坐在公园里看鸽子。

闲得慌的时候,他就会想起跟王一正一起考入警校的日子,那时候王一正就已经是出了名的老古板。朱承开顽皮惯了,问他要不要做小抄,被他敲了个爆栗。

“想都别想,抓到就是前功尽弃。”

那行吧。朱承开花了一晚上给王一正洗脑——我只是想上个双保险,不是正常考考不出啊,你考你的,不要举报我。

王一正喝着酒,心里打定了主意。

第二天,朱承开只能问监考借笔写题。

“喂,我的笔呢?”

“现在去垃圾桶估计也有点难翻到。”

“你好狠啊!”

“我没有举报啊!而且你不靠那套不也考上了吗?”

朱承开无力反驳。

这些年他庆幸有他在,偶尔又恨得牙痒痒,认为不如不认识他才好。

不至于连女朋友都选得一样吧!

以至于每次看到王一正失恋,他都忍不住幸灾乐祸。

快乐!

勉强用这种哭笑不得的快乐掩饰自己失恋的悲伤。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朋友一生一起走啊。”朱承开仰天感叹。

他想算卦去,想不明白好不容易等他有了林茜、自己有了Diana,到底是怎么依旧踏上一样无果的归途的。

“还是你想得开啊……”朱承开目光看着电视,心思飘到别处,瓜子丢得满地都是。

王一正从报纸里探出半个脑袋望向朱承开,只想翻白眼。

果然人太闲就是容易胡思乱想。

“我现在手上有个案子……”

朱承开打开收音机,开始健身锻炼:“年纪大了,老胳膊老腿真是……”

王一正直接拎起他衣领,拿起钥匙揪着人出了门。

“你不要每次都不按套路啊!问下当事人意愿行不行!”

“你不要告诉我你不想去?”

“我……”,朱承开吞了吞口水,把话咽回去。我不敢说,我心里苦。

朱承开对于案件的直觉非常准,或者应该说是有极高的敏锐度。

王一正向来相信他。

他们曾经并肩作战,加上高仁,算得上是队里响当当的“铁三角”。

即使后来朱承开不在重案组了,他也没有放弃他的意思,却也尊重他的选择。

朱承开那时候走得很无奈,也走得很坚决。

王一正在上司办公室门口犹豫时,朱承开拍拍他肩膀:“怎么啦?想不开?不要饭碗啦!”边说着边把他肩一揽往回走,“遇到你真衰,要不怎么说你太古板呢?喂,要不,下个女朋友不要跟我抢行不行?”

王一正扯出个苦笑。

他不该开枪的。

所有人都觉得王一正督察素来处事冷静,为人沉稳,难会犯错。却不知道他心里始终有根刺,不知道在跟谁较劲。

他不会眼睁睁看着疑犯突如其来的神经质去伤害别人。

哪怕那人是朱承开,何况那人是朱承开。

如果疑犯的枪先走火呢?

“那个时候应该拖延时间等谈判专家过来,王督察应该知道这一点。”某些声音义正辞严。

在重案组待得久的一些人里,不少都认识朱承开。看他靠墙站了两个多小时,满脸写着严肃,一改往常的嬉皮笑脸,只好轻手轻脚小心翼翼的横着路过,也不敢去碰这随时易燃易炸的高压装置。

王一正没有据理力争,走出办公室时一身疲惫。朱承开原先靠在墙角的身子有点麻木,见他出来凑过去想说两句,看到后面出来的高仁表情低落地摇了摇头,欲言又止。

反倒是王一正转过头说道:“做什么呢?一起吃饭吧。”

王一正接到电话,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搜查队在一偏僻山沟里找到了王一正报失的私家车。坏消息是车已经破烂得不成形状,周围有一些零零碎碎的血渍。

他最后一次见到朱承开是在正满怀心事吃完夜宵回家的路上,看到他刚要开着自己的车出去,说买包烟,去去就回。

那时候就该想到,朱承开很少抽烟的。

高仁说漏了嘴,王一正推想朱承开一定是去找那个疑犯就是凶手的铁证,这个几乎不可能的证据。

但朱承开一直都是个死心眼。

王一正停职,朱承开脸色不太好看,问:“以后打算干嘛?不会吧,想连我保安科的工作都要抢啊?哇从女朋友到工作……”

“你放心,我躺在家里收你房租就好了。”

“喂,是不是兄弟?过分了啊!”

“好了,你们不至于每次吃饭都要斗嘴吧!”高仁在餐桌上敲着筷子制止。

这是他们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

王一正看着车钥匙有些失神,他想起那天吃完饭朱承开拉着他去酒吧,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他像以往一样说着现场凶器的问题,证人突然改口翻供的疑点和对不上的犯罪时间。他听了一半,又好像听不清楚。或许是那天朱承开说得很乱,或许是那天他自己心里很乱。

他们甚至没有喝很多酒,生理上很清醒,心理上又好像很不清醒。

朱承开说:“你别管我,先走吧,我想醒会儿酒。”

车钥匙大概就是那时候弄丢的。

王一正回想,他当时说的那句“你别管我”,是什么意思呢?

王一正回到家已是深夜,电话里多了一则留言——你要是答应不要我赔车钱,我就把证据给你。

王一正在天桥下见到冷得直哆嗦的朱承开,脸上多了两道划痕未愈。

“不是吧?你这个没良心的,这么晚才过来!”

“为什么要选这种地方?”

“**里都是这么演的啊!”

“那是天台。”

“不说了不说了,说说你,准点下个班会死啊!万一我等到天亮呢?过了12个小时我去警局‘自首’的啊!”

“就怕你去不了警局,被送去急诊室!”

“你还咒我?!阿嚏……”

“你不要命还怪我?!”

Fin

《天地男儿》我现在正在重温,至于‘徐家宜’为什么喜欢‘陈飞行’,我觉得是因为刚开始徐家立害了陈飞行坐牢,然后她觉得对不起他,想为他做了事,经过慢慢的接触后,觉得陈飞行的为人本质还是很不错的。

那是我小学时代的热播港剧,因为它每天都播,所以平时父母是不允许我看的,只有周末可以看,中间缺失的剧情靠脑补,脑补不够的话就纯粹看热闹,看不懂也觉得好看。一个小学生对于本就属于成年人的复杂的剧情也不甚理解,给我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里面演员的长相,角色的名称,和片头那好听的主题曲。虽然无法每天光明正大地和父母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但那主题曲却是每天准点在耳边唱响,因而汪明荃唱的《万水千山总是情》变成了小学生班队活动的保留曲目。好多女生能够一字不落的唱下来,用她所学到的稚嫩的粤语的发音,虽然一点都不标准,但很是让人羡慕,因为洋气。

说说当时的我对剧中人物的看法:

首先我熟悉的是男二,吕良伟饰演的庄天涯。因为之前放过《上海滩》,他也是男二:丁力。虽说没有许文强帅,但好歹长得不赖,浓眉大眼,给人印象非常深刻。特别是在片头有个画面中,年轻的庄天涯渐变成中年模样,头发后梳,蓄着胡须的吕良伟嘴里叼着个烟斗,对着镜头若有所思,他的眼神很好地地诠释了一个地位显赫气度非凡的中年人在经历了一切之后的沧桑失落感。

至于该剧的男一,说实话30多年前的谢贤本来扮相就很老气,又加上在剧情中后期一直和美丽地女主吵架,幼年的我就挺讨厌他的,逼得我把大部分好感都给了男二。

再来看女主,有人说汪明荃开始的扮相老气,可我并不这么认为。再说了,剧中角色的年龄跨度本来就很大。而且我个人认为她扎两个小辫的歪着脑袋说话的样子很美,和赵雅芝的冯程程一样漂亮,对了,那个时候女生们受港剧的影响,又开始流行扎双麻花辫。

再来说说剧情:

这部剧当年的评价很高,被誉为和上海滩齐名,它用民国初年三家两代的恩怨情仇,讲述了民国初期至抗战中国数十年的变迁以及普通人命运的悲欢离合。

世家出生的梦蝶(女一,汪明荃饰)和律师出生阔少庭深(男一,谢贤饰)偶遇互生好感,为但家族世仇反对他们结婚,于是他们为了共同理想,共赴上海。 但由于性格三观的的差异,婚后他们在很多事情上有思想分歧,造成诸多矛盾,也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差点这段婚姻就分崩离析,但最终的结局是历经磋磨之后两人重新团聚。

再从另一个角度看,这部剧集也浓墨重彩地讲述了庄天涯,这位魅力男二屌丝逆袭的过程。吕良伟饰演的庄天涯从小就是梦蝶(汪明荃)家的长工,也是她的暗恋者。他为梦蝶做过牢,出狱后兴高采烈地去找梦蝶,却发现心爱之人已经结婚了,结婚对象还是自家的仇人,于是从北平前往上海独自闯荡。没有背景,也没有文化,作为底层人物的他历经磨难,不过天性不服输的他自然不会永远籍籍无名,并且因之是男二,背到最背的时候,还是有人过来搭救他的,逆袭成功之后的他也有实力可以与男一争抢女主,这也是造成男女主感情危机的主因之一,但最后好像是天涯他彻悟了,放弃梦蝶,放弃复仇。

每每看到令人感动的大结局,总是很唏嘘,长久地回味之后也在思考:类似于这种电视剧到底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它有对恋爱、婚姻与家庭生活的描摹,也着力书写着年轻人在黑暗年代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更是渲染了那一代人对于家国的热爱与情怀,总之它充满着现在很多电视剧所欠缺的人性中满腔的正义与满满负荷的正能量。想象一下80年代,一家人,或者几家人围坐在小小的电视机屏幕前,目不转睛着看着,为跌宕起伏的剧情兴奋着,激动着,感慨着,看完后可以回味评论好久好久。再反观现下的观众,坐在硕大屏幕的电视机前,不停的换台,看到的要么是喧嚣的婆媳矛盾剧,要么是勾心斗角的宫斗剧,再就是打着爱国牌的手撕鬼子的闹剧,这些荒唐的剧情除了用来下饭,还能用来做什么?虽然三十年前电视剧的制作硬件水平,无法于今日相比,但我还是觉得那个年代的港剧从导演到编剧到演员的选用,都无不透露出用心良苦,他们 耐心地用30集娓娓道来,为观众讲述着一段扣人心弦,意义深远的故事。

最后,用主题曲中有一句“跨越千山万水也难舍那份牵挂”来表达我对那个年代港剧的敬意吧。但愿梦里能够穿越一次,坐上小板凳,或躲在门背后偷偷看着那台黑白电视机屏幕上“万水千山总是情”的字幕拉开,那一张张或明媚或深沉的脸庞次第呈现,汪明荃的歌声再次款款唱响。

在影视剧中,让我感到记忆深刻的告白就是“《大话西游》中的紫霞仙子,我驾着七彩祥云来找你,跨过了你十万八千里,最终到达你这里的时候,我只想告诉你,我爱你,如果非要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我认为这应该是我们每个女生都渴望的一段爱情,所以当我们遇到这样的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牢牢的抓住,千万不要随意放手。

02年播出,叶璇、林峰、李彩桦等主演的tvb古装剧《云海玉弓缘》中,女主对男主日久生情,但男主却对女二一见钟情,女主多次对男主表白,每次都被男主无视了,男主爱了女二19集,直到最后一集女主死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心里原来有女主。

男主金世遗从小跟着养父一起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养父原本是江湖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却遭人陷害成为过街老鼠,这件事一直是他心里的一根刺,所以养父临终前委托金世遗去中原帮他查探当年事件的真相。金世遗虽然长得人高马大,武功也很好,但他从小交际圈子窄,所以性格比较单纯。才踏足中原,他就偶遇了身份神秘的少女厉胜男,厉胜男性格乖张却不失活泼,她对性格木讷的金世遗颇有好感,两人正好又同路,于是他们结伴而行。

邙山派吕掌门曾是养父的知己好友,所以金世遗第一个目的地就是邙山,他因此邂逅了吕掌门的爱徒谷之华,并对她一见钟情。然而金世遗才见到吕掌门,对方就为救他而死,吕掌门临终前将掌门之位和武功秘籍都给了谷之华。但谷之华性格太柔弱,被师姐吃的死死的,师姐不仅不承认她是新任掌门,还颠倒是非指责是谷之华跟金世遗联手害死了掌门,于是谷之华被赶出了邙山派。

谷之华为自证清白,只能一边跟着金世遗厉胜男结伴而行,一边寻找证据。其实谷之华也喜欢上了金世遗,但比起儿女私情,此时的她更想快点证明自己的清白,完全回到邙山派,完成师傅的遗愿,所以当金世遗表现出对她的好感时,她总是尽力回避。相较于谷之华的犹豫不决,厉胜男就要进取很多,她时时刻刻逮着机会就向金世遗告白,做的每一件事也都是为金世遗着想,金世遗一步步成为江湖大侠背后少不了厉胜男的帮助,可不论她多努力,金世遗的心里只有谷之华。

后来金世遗查到当年陷害养父的人与朝廷有着密切关系,而这些年来朝廷忌惮武林势力的强大,暗地里害了不少武林正派人士。当金世遗和正派们准备联手铲除朝廷爪牙时,厉胜男的身份暴露了,原来她也是朝廷安插在武林的棋子,金世遗因此跟厉胜男恩断义绝。厉胜男的身份并不是她所能决定的,但她从始至终没有伤害过金世遗,还为了帮助金世遗多次违抗主人的命令。

后来主人要厉胜男杀了金世遗,挫挫武林士气,厉胜男于是下了必死的决心,她反手杀了主人,但杀死主人的代价就是她也得死,因为主人为了控制她早已给她下了剧D,最终厉胜男死在了金世遗怀中,这时金世遗才知道自己错怪了厉胜男,为发现自己心里有了厉胜男,于是最终他离开了谷之华,带着厉胜男的躯壳回了自己生活过的小岛上。

不得不说厉胜男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她对金世遗的痴情让人动容。相对来说,金世遗的感情是个迷,这部剧总共20集,前19集金世遗雷打不动的爱着谷之华,哪怕厉胜男为他付出了很多,哪怕谷之华一直对他的感情没有回应,可他心里都只有谷之华。可最后一集,当他得知自己错怪了厉胜男,并且厉胜男为他而死后,他就突然顿悟自己原来爱上了厉胜男。感情来的实在太快,让人觉得他对厉胜男并不是爱,只是愧疚罢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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