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一般是市区交通,时速慢,所以比较安全,一般来说公交车可以“超载”座位数的600%(我遇到过),长途就比较危险了,关键是刹车的惯性太大!
据广州市客管部门介绍,建设部和公安部各有一个对公交超载的界定。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广州市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实际上,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载,经常只能劝乘客等下一趟车。三汽公司的一位司机表示,“万一乘客坚持要上,司机也不能硬赶人下去。”
公交车超载,何止广州,全国各地的城市几乎都是如此。可以想见,如果交警严格执法,按照大多数城市目前的公交运力,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公交车对等车乘客视若不见飞驰而过,市民乘车将更为困难。而如果按照不超载的要求来增加运力,以广州为例,在上下班高峰公交车至少要增加总量的三分之二才行。这样的话,不但已经捉襟见肘的城市交通将更加拥挤,市民乘车肯定也将付出更高昂的费用。
这里觉得这是大妈的错,不管在什么样的场合,大声喧哗,如果扰乱到别人,那么这样的行为肯定不好,而在别人提醒自己不要这样子后还大声喧哗之后,这个人还要坚持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大声喧哗的人有错。
公交车是一个公共场合,因为这个地方比较小,也比较封闭,有很多人坐公交车的时候可能会打盹,或者是在跟别人聊天,甚至还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个人还要大声喧哗,这肯定会影响到别人,所以在公共场合并不是个人可以随意任性的地方。
如果看到这种行为,完全可以去提醒或者制止这个大声喧哗的人,如果在提醒这个人的时候,他还要和自己争吵,在这种情况下,大声喧哗的人更加不可理喻。不过特殊情况下也不能因为遇到一个大声喧哗的人就开始骂他,一开始就骂他或者想打他,在这里看来两个人都存在错误。
公共场合是大家的,并不是某个人的,如果某个人在这些地方严重扰乱别人的生活,那么甚至可以把这种行为当做妨碍治安的行为,比如在晚上,周围都是小区,然后有一个人在窗外乱喊,或者放歌,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有权对这个人采取某些措施。
综合来看,大妈在公交车上大声喧哗,这肯定是大妈的错,因为他已经影响到别人,此时如果有人好心提醒她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容易解决,但是用粗暴的方式去提醒她也是不对的。
最后,这个事情当中,大妈错在先,小伙子一开始怒目相向在这里也存在一些不妥,不过这件事情主要还是因为大妈大声喧哗引起,不管怎么样,依然觉得是大妈的错。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天法宣) 乘客间找零到底对不对呢?这点争议,曾经引爆“广州乘客状告公交不让乘客找零第一案”。信息时报7月20日A17版曾独家报道庭审过程。记者昨天获悉,法院判决乘客败诉。
律师没带零钱,投五元
向别人拿零钱,被制止
经常在广州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对公交车上这样的提示并不陌生:“请自备零钱,上车2元,不设找赎”。因此,大多数乘客在乘坐公交车都会提前备好零钱或使用"羊城通",但有时也难免会遇到身上未带零钱而急于赶车不得已多投币的情况。
今年5月10日下午5点10分,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闪先生在体育中心附近乘坐178路公交车。由于没带零钱,他将5元纸币投入投币箱。此后,他发现后面上车乘客手中有零钱,就请这位乘客将零钱直接交给他。乘客同意了。但司机却出面阻止,而且说:“你投进多少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是你没有权利向后面的乘客拿钱。”
车到终点站后,闪先生要求退还多投入的3元钱,公交站场一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处理。为了保存证据,闪先生保留下了乘车的车票,并用手机录下了争执过程。
闪先生认为,“车上不设找零”应该是指司机不会找零钱给乘客,但司机制止了他与乘客之间的找零,令他感到十分气愤也不理解。于是他一纸诉状将178路公共汽车所属的新福利巴士告上法庭,索赔多投的3元钱票款——这也成为状告广州公交不让乘客找零的第一案。
车上有提示,不找赎
要求退零钱,没根据
天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本案中,被告已在公交车上的投币口标明“上车2元,不设找赎”的提示,应视为要约。本案的原告在上车投币时已经清楚地看到车上标明 “上车2元,不设找赎” 的提示,其上车并向投币箱投币,视为其以实际行动作出了承诺——承诺了被告的要约,就应受要约的约束。所以,私自向后面的乘客收取款项不符合双方的约定,该行为是不妥当的。公交公司的司机制止其向后面乘客收取款项的做法符合双方的约定。
而且,公交公司的车厢内也悬挂了《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规定》,众所周知现在为了提高效率,公交车上只有司机,没有售票员,根据现行的交易习惯,大家也知道搭乘公交车是“上车2元,不设找赎”的,因此闪先生要求公交公司向其退还多支付的乘车费3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尊敬的____________(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空看我写的这份千字检讨书! 我不想再一次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羞愧与惭愧。这份检讨书,主要是向您表示我对这种错误行为的深痛恶绝,我下定决心,不再犯类似错误。其时,领导反复教导一直在耳边回响,严肃认真的表情也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同时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领导和同事对我的一片苦心。 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去考虑我现在的责任,造成了工作的失误。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也是与我们时代要求-----树新风,讲文明,背道而行。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近年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公司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 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认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本人对他人不尊重。对待工作的思想观念不够深刻、不够负责,没有认识到现在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是多么的难得。 我决定做出如下整改: 1、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认真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以优秀的表现来弥补我的过错。 3、经常和同事加强沟通,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不良风气、不文明表现,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服务也只是纸上谈兵。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 短短几百字,不能表述我对自己的谴责;更多的责骂,深藏在我的心里。盼望领导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公司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我绝不在同一地方摔倒,以后我要努力工作,认真负责,争取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所以,我要感谢领导让我写了这份检查,是领导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改过的机会。说真心话,在公司上班认识很多同事,真的很开心很愉悦! 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工作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在此,我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浅谈如何避免车内乘客与驾驶员纠纷导致事故的发生
杨继强
近年来,公交车内乘客与驾驶员纠纷,乘客抢夺方向盘的造成的事故不胜枚举,要怎么样才能减少甚至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呢?我以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
一、遵章守纪,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公共安全,是公交驾驶员理应具有的职业底线。公交驾驶员是一种事关公共安全的特殊职业,形车过程中,往往由于客观原因的突然变化发生紧急情况,能否有效的规避危险和逃生,尽最大努力减轻损失,将取决于驾驶员应急措施是否及时、恰当、有效。驾驶员只有具备良好的心里素质和掌握一定的应急技术措施,在遇到险情时才能临危不慌,沉着冷静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从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损失和伤害。如何正确处置突发事件,如何确保全车乘客的安全,是这一职业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那么我应该如何做呢?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降低车速
驾驶员的盲目超速是引发碰撞事故的重要原因。超速一方面导致观察时,对重要交通信息的遗漏,另一方面缩短了留给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因此,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区域限速的规定,同时根据交通情况和限速标志控制车速,在交通情况复杂、自然条件恶劣和行经特殊路段时更要保持低速行驶。
(二)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乘客与驾驶员发生冲突可分为两种原因,其一乘客无理取闹,提出不合理要求后,驾驶员不予理会或采纳的;其二驾驶员不遵守公司车辆运营管理的规定,导致乘客不满的。为避免此类冲突的发生。驾驶员在运营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1、服务方面
在乘客提出无理要求时,做好引导解释工作,在过程中坚持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
2、运营方面
(1)保证车厢内外卫生清洁,积极引导主动让座、排队乘车,同时做到文明驾驶,平稳起车、停车,禁止急停急启,剧烈晃动乘客;文明行车,按线行驶,禁止不规范进出站上下乘客,严格遵守逢站必停;
(2)不抢行,不开“英雄车”、“斗气车”,驾车禁止吸烟、闲谈、接打电话、吃东西、车外抛物等行为;
(三)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1、冷静判断、果断处置。险情的出现一般比较突然,此时,驾驶员能保持头脑清醒,情绪镇定,不惊慌,是处理好险情的先决条件。
2、避重就轻,先人后己。如果事故不可避免,驾驶员要设法降低事故的损失,本着优先考虑人,再考虑物,宁可物受损,也要保住生命的原则,采用相应的应急措施。
3、先方向,后制动。在紧急情况下,先转动方向盘,往往可以使车辆避开事故的中心位置,而如果先踩制动,则有可能使车辆失去避险的最佳时机。
4、先他人,后自己。在遇到紧急情况危及人员生命时,作为公交车驾驶员更应该显示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风范。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四)紧急情况的正确处置
在遇到乘客抢夺方面盘时,导致车辆失控,驾驶员应当遵守以下几点。
1、握紧方向盘控制车辆行驶方向,同时控制车速,把车辆靠路边停稳后,第一时间报公司车队办公室或报警,不管什么情况,要先保证车上乘客的`安全。
2、车辆挺稳后,如乘客继续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必须做出理性的解释回答,如遇到情绪激动的,甚至动手的,在确保车内其他乘客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 )不管何种情况严禁与乘客动手,待公司车队工作人员和警察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3、如果遇特别紧急情况,车辆转向已无法控制时,立刻采取紧急制动,将车辆挺稳,同时启动车内“一键报警功能”后再做处置。
二、公交车驾驶舱应该与乘客区进行物理隔离
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件,根据万州官方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乘客刘某因坐过站,在公交车上与司机争吵,并袭击司机。司机冉某的应对时,主动向左猛打方向盘,直接导致公交车坠江。如果公交车驾驶区域与乘客区域之间被有效隔离,那么便不会导致乘客与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更不会导致抢夺方向盘发生车辆失控的事故。
事实上,我认为驾驶员安全与保护乘客安全同等重要,而我公司在新购置的部分车辆上,已经加装了简易的“栏杆”隔离防护措施,体现了对驾驶员的防护意识。但由于“栏杆”隔离防护虽然隔离驾驶员与乘客区域,但不能真正做到阻止乘客越过防护措施,与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甚至抢夺抢到方向盘。
目前,国内对城市公交系统是否必须安装驾驶员防护舱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法规,但反观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就开始实施这样的法规了。比如,针对城市客车及公路客车的欧盟指令(2001/85/EC),明确要求欧盟成员国法律和地区法规中,必须规定城市客车安装隔离式驾驶室。为此我个人觉得必须在公交车内加装半封闭甚至全封闭式隔离舱,这不仅能够对驾驶员起到有效的防护,同时减少乘客与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乘客必须严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与司机争执,殴打司机,抢夺正在行驶中车辆的方向盘,不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还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对那些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品质低下,公共安全意识不强者,尤其是找各种理由与司机较真,甚至殴打行车中的司机、抢夺车辆方向盘者,必须予以严惩,绝不可姑息。
(四)坚守底线,不能独善其身
作为驾驶员,不开情绪车,确保乘客安全这是职业操守的底线。
作为乘客,不予行进中的驾驶员吵架,这是公共安全的底线。同时如果遇到类似的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或者肢体冲突时,车内乘客不应该只做旁观者,而要力所能及地参与秩序的维护,缓和双方矛盾,这不仅是一种社会道义的彰显,也是对危险的主动防范,没有人能独善其身,独全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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